至少从汉朝开始,死刑判决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执行,即所谓“报囚”。三国时期魏明帝曾规定: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南朝宋武帝诏令:“其罪应重辟者,皆如旧先须上报,有司严加听察,犯者以杀人论。”北朝北魏太武帝时也明确规定,各地死刑案件一律上报,由皇帝亲自过问,必须无疑问或冤屈时才可执行。死刑复奏制度的确立,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体现了传统的“慎刑”精神。
隋朝时,对待死刑更为慎重。《隋书·刑法志》载:“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即通过三次奏请皇帝才能决定是否最终处以死刑,也称“三复奏”。
后来,唐太宗为了避免错杀人,又将行刑前的“三复奏”更改为“五复奏”,即处死犯人前一天要向皇帝复奏两次,处决当天还要复奏三次。但是因为古代交通不发达,地方离京城远近不一,都实施五复奏不太现实,所以唐太宗只好规定地方适用三复奏,京师实行五复奏。《唐六典·刑部》记载,对即将处死的人,执行死刑前一天复奏两次,执行死刑当日还要复奏一次,尽量避免错杀无辜。如果执行官员不复奏皇帝就擅自行刑,将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对于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罪人,如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以上的人,以及杀死主人的贱民、奴婢,则只要实行一复奏后,就可用死刑。由于唐朝的死刑复核制度十分完善,所以后来一直为历朝历代沿用。
明清时凡死刑囚犯应经皇帝“勾决”后,再由刑部发文至罪犯关押场所,当地应在文书到达三天之内执行。明清时期的死刑,分为立决和秋后决两种形式,即立即执行和秋后执行。清律称前者为“斩立决”、“绞立决”,后者为“斩监候”、“绞监候”。对于谋反、大逆、谋叛及杀人等性质特别严重的死刑犯实行立决,一般的死刑犯则秋后问斩。
死立决和秋后问斩都要经过皇帝的审核批准。对于死立决的案件,一般要先经过刑部审定,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审允,最后由三法司会奏请皇帝最后核准。对于秋后问斩的死刑案件,明朝实行朝审制度。朝审是天顺二年下诏,天顺三年开始实行的,并且从此“永为定例”,“每岁霜降后”实行,“历朝遵行”。
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实行秋审和朝审两种复核制度,凡斩监候和绞监候的案件,都要经过秋审和朝审。秋审为审核地方各省所判的监候案件,朝审是审核刑部所判的监候案件。
由此可见,古代杀人并不像想象中那么轻率,人死不能复生,在古代我国已经有了死刑复核制度,并且已经相对完善。
观音塑像原来是男身
古代女子在求观音时,由于有关生育等方面的隐私不方便跟观音说,于是观音就化身为一位慈祥的女子,把世间的母爱,予以净化扩大而成大悲。大家都知道观音原来是男性,但是由于见到的观音塑像大多数都是女身,便以为观音塑像自古以来一直都是莲花之上的慈祥女身。
实际上,观音菩萨不但最早是男性,而且塑像也是男身。《华严经》说:“勇猛丈夫观自在。”观自在就是观世音,经中称为勇猛丈夫。据说,观音最初乃是南印度的一个男性神祇,于公元3至7世纪期间被佛教的大乘教派,尤其是中印度摩揭陀国的大乘教派所采用,和文殊菩萨一起,备受各地的崇拜。普通大众视观音菩萨为慈悲怜悯之心的化身,他在这方面甚至超过了佛祖释迦牟尼。
在西藏的佛教中,观音也是男相,被称为“持莲者”,被当做是藏族的创始者和保护神。这位慈悲之神控制着诸道轮回,其形象通常为11个头(分为三层)和8只手,并像婆罗门教和印度教中的主神混婆那样佩戴镯髅项链。
《中国文化大博览》中说:“观世音,避唐讳曰观音,又称观自在……观世界而自在拔苦与乐,故名观自在。显教以为阿弥陀之弟子,密教以为阿弥陀之化身,与大势至菩萨皆在阿弥陀之左右,而赞其教化。宋初犹为男像。”
明朝人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庄岳委谈上》中说:“今塑画观音像,无不作妇人者,盖菩萨相端妍靓丽,文殊、普贤悉尔,不特观世音也……唐以前塑像,观音固不作妇人也。”
唐朝以前,观音菩萨塑像是男身而不是女身。宋朝人赵令时在《侯鲭录》中记载:“昔唐末豫章有观音禅衲。且南方禅客,多搭白,常以瓿器盛染色,劝令染之。今天下皆谓黄袍为观音衲。”“观音衲”最初是信仰佛教之人为观音塑像时为他披的衣袍。只有和尚才能自称为“衲”,如果观音在那时是女身的话自然不可能给他穿和尚的衣服。
另外,宋代《唐语林》也有这样的记载:“懿宗尝幸左军,见观音像,礼之,而像陷地四尺。问左右,对曰:‘陛下,中国之天子;菩萨,地上之道人。’上悦之。”“道人”,在今天是对道教徒的通称,但在宋代以前却是对和尚的旧称。《唐语林》中的“道人”显然指的是和尚。说观音菩萨是道人,这就很明白地告诉我们,在唐代人的心目中,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观世音是以男身的形象出现的。
宋朝以后,大概人们觉得观音以女身形象出现更为亲切慈祥,而且“端妍靓丽”,于是观音塑像开始变成了女身。
明白了这个常识,我们就不会一直误认为观音塑像非要是女身才符合常理,更不会在到了日本以后,见到他们的佛教寺院中观音塑像是男像而惊讶了。
古代帝王不都是“黄袍加身”
黄袍往往被看做古代帝王服色的象征,黄色也是皇帝专用的颜色,皇帝下的诏书称“黄敕”,宫内一切装饰和外出乘坐的车辇也是“黄辇”、“黄屋”。
宋代赵匡胤“陈桥兵变”时,众军以黄袍加其身,拥立为帝,似乎黄袍已成为皇权的象征。那么,是不是自古以来,黄袍就是皇帝专用的呢?
在古代,帝王所著服饰都是有特殊标记的,有一套正规的服饰制度来加以规范,连衣裳佩饰也有规定,一串珠玉、一个图纹、一种颜色,以及丝线长度和衣料等,都有相应的标准。标准的专用帝王服饰出现于周代。
据《周易》记载:“天玄(天青色,非黑色)地黄(土地色)。”周天子在祭天的时候所着服装为玄衣纟熏裳,玄指黑色,纟熏兼有赤黄之色,玄衣即黑色面料的上衣,纟熏裳即为赤黄色的下裳。
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争,其国君的袍服无法统一,其中,《韩非子》说:“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讲的是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好穿紫色。
帝王着黄袍的规度始于唐朝,而在唐朝以前,君王要穿什么颜色的袍服,时有规定,时无规定。
其实在唐以前,黄色上下通用,并没有什么特别尊贵的意义。只是唐高祖以赤黄袍巾带为常服之后,有人提出赤黄色近似太阳的颜色,“天无二日”,日是帝王尊位的象征。因此从唐朝开始,赤黄色(赫黄)为帝王所专用,黄袍也被视作封建帝王的御用服饰,百官以及百姓不允许穿黄色衣服,并以品级定袍衫的颜色,即所谓“品色服”。这种规定一直延续到清朝。在清朝,官服除以蟒数区分官位以外,对于黄色亦有禁例。如皇太子用杏黄色,皇子用金黄色,而下属各王等官职不经赏赐是绝不能服黄的。
“太监”并非我国专有
中国的太监最早起源于殷商时代,据专家考证,甲骨文中已有相关的记载,他们被称为“寺人”。但是在西方希腊文明晚期也有关于“阉人”的记载,今天英文中的eunuch便是从希腊语中沿用而来。《圣经·马太福音》第十九章中记载:“他是天生的阉人,有被人阉的,但也有为天国而自阉的,能够接受他的人就接受他吧!”
原来,太监并非是中国特有的,在西方国家也有“太监”的身影。
关于西方太监起源的时代,无法准确确定,但据传是亚述的一位美丽贤妃所创,这个时期大致是在公元前8世纪左右。被称为历史学之父的希罗多德曾说过,在公元前6世纪时,波斯已有此风俗习惯,波斯人认为太监比一般人更值得信赖,同时对太监的忠诚大加赞扬。由于太监的广泛使用,需求量很大,古希腊人就诱骗或强迫一些长得清秀的少年,将他们阉割后加以贩卖。根据希罗多德的说法,希腊人在小亚细亚的古都亚非沙斯,也就是圣经上所称的那披索及利吉亚的首都沙鲁德斯等地,将阉人高价卖给波斯人,所以沙鲁德斯以出产阉人而著名。
不光在波斯、古希腊,在古代埃及、罗马、土耳其、朝鲜,乃至整个亚洲都有太监。
太监的产生是由于古代的一些奴隶主和君王、贵族,为了使自己的妻妾们保持贞节,不准她们和一般男子接触,但后宫又需要男子服役,所以就大量使用阉人,太监由此产生。同时,英文中的“太监”一词是由希腊语“守护床铺的人”而来的,由此也可知太监的作用。
玄奘不是西天取经第一人
一部《西游记》使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家喻户晓,小说中的唐僧是以玄奘为原型塑造出来的。历史上的玄奘是一位有着多重贡献的高僧,他把梵文佛经翻译成汉语,又把汉语著作介绍到外国,丰富了我国佛经,也促进了两国文化的交流,所以,他的名气很大。不过,你可能不知道,还有比唐僧更早的西天取经之人,而且不止一个。
历史上第一位去西天取经的人是高僧法显,他是现在的山西襄丘人,俗姓为龚,在家中排行第四。当时父母怕养不活他,就把他送进仙堂寺去做小沙弥,希望他能得到佛光的庇佑。
几十年的修炼,使他对佛学的研究和探索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成为当地学问最深的僧侣。当他发现现存经书有很多错误和残缺时,为了维护佛教“真理”,矫正时弊,年近古稀的他萌生了西行取经求法的念头。
一天,他在洗脸时,突然看到自己映在水中的衰老面容,便长叹一声道:“若再犹豫,我的夙愿就要化为泡影。”于是,在东晋隆安三年(399)三月,年已62岁的法显同慧景、道整、慧应、慧嵬四人一起,从长安动身,向西进发,开始了漫长的西行。次年,他们到了张掖(今甘肃张掖),在这里又有一批僧侣加入。
他们沿着古代“丝绸之路”西出阳关,进入白龙滩大沙漠。法显一行不畏艰苦,冒险前行,经过17个昼夜,行程1500里,终于走出了这片死亡之海。
之后,他们沿塔里木河向西北行进,到乌隶国(今新疆北部),又折转南下,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法显在回忆这段行程时写道:“行路中无居民,沙行艰难,所行之苦,人理莫比。”
404年,法显和道整终于来到了印度。相传这里是佛祖释迦牟尼生前居住说法最久的地方。410年,法显踏上了归国的征途,他的最后一个同伴道整留居印度不走了,他却大志不改,孤身一人前行。回国后,他被当时江西庐山东林寺的著名高僧慧远接到南京讲经和译经。他历时五年译了经典6部,共63卷,计100多万字。后来,已近暮年的法显迁往荆州,于422年圆寂,享年86岁。
第二位取经人是高僧昙无竭,他本姓李,幽州黄龙人(现辽宁省朝阳市)。据《高僧传》记载,昙无竭很小时就在龙翔佛寺出家,他潜心修炼,遵守戒律,在众多僧徒中表现得出类拔萃,很快就成了龙翔佛寺僧众中的佼佼者。
在修行的过程中,他常慨叹佛经残缺不全,又听说山西有僧人法显等躬践佛国,从古印度取回真经,于是他立下誓言,决心亲赴西天取经。
420年,昙无竭和僧猛、昙朗等25人,携带法器、食钵等物,从燕都龙城出发,向西行进。他们先到今天的青海,再出甘肃的河西走廊,穿过新疆吐鲁番东等地,翻越雪山大漠、绝壁深渊。同行取经的25名和尚中,有12人坠崖而亡,有8人中途饿死,最终只剩下昙无竭等5人。
历经数年,最终到达现在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等地。昙无竭在印度各地礼拜佛陀圣迹,寻访名师,学习梵文经典数年后,从南天竺搭乘商船,过印度洋、南海,一行人安全抵达广州。回国后,昙无竭住在江南弘扬佛法,直至去世。他将在西天寻求的梵文《观世音受记经》译成汉文后,广泛流传于南北各地,后收录于《大藏经》中,为古今世人所传诵。昙无竭将在西天取经的游历与见闻写成《历国传记》,欲传后世,可惜此书早已失传。
他们西天取经回来,法显带回并翻译的佛经有6部24卷,昙无竭带回一部佛经,玄奘带回并翻译的经、论有75部1335卷。他们为我国佛教文化发展和古代中印文化交流作出的贡献永远值得称颂。
孟姜女不姓孟
“孟姜女哭长城”是我国流传千古的古代民间传说,孟姜女作为勇敢、忠贞的化身,受到广大劳动人民的爱戴。人们欣赏孟姜女身上那种坚贞不渝的爱情和对统治者坚定的反抗精神,真是“秦皇安在哉,万里长城筑怨;姜女未亡也,千秋片石铭贞”。
但是,这里有一个很容易弄错的细节:孟姜女姓什么?如果简单地认为她姓孟名姜女,或者是姓孟名姜的女子,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孟姜女应是姓姜不姓孟,孟表示她排行老大,女则表示她的性别。翻译过来就是,孟姜女就是“姜家的大小姐”。
这是因为,古代在起名字的时候,会有意用上“伯(孟)、仲、叔、季”等字,以示长幼有序。把排行放在姓的前面,这种习惯做法,如果从西周初年算起,在我国至少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
“伯”、“孟”是排行老大,“仲”是老二。《说文·人部》:“伯,长也。”“仲,中也。”“伯仲”两字连用,表示相差不多,难分高下,成语有“不相伯仲”、“伯仲之间”。举例来说:孔子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孟皮,字伯尼;孔子名丘,字仲尼。曹操,字孟德,是曹腾的长子;东汉班彪的两个儿子:班固,字孟坚,是长子;班超,字仲升,为次子等。
“季”是兄弟中最小的,可以是排行老四,但不一定是老四。汉高祖刘邦排行老三,因为他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