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崔修建
那天是情人节,大街上的节日气氛正浓,已是不惑之年的他也受了感染,破天荒地也要浪漫一回——给相濡以沫了40年的老伴买一束玫瑰。花店的女老板得知他是第一次给爱人送花,热情地帮他选了一束最大、最鲜艳的玫瑰,还细心地替他剪去了上面那些扎手的小刺。
白发飘飘的他手捧玫瑰,穿行在人声喧嚷的大街上,引来许多惊奇的目光。起初他还真有几许羞涩,有人得知他是给妻子买的玫瑰后,便纷纷夸奖他心态年轻,跟上了时尚,懂得生活情调。那语气、那眼神里,满是赞赏和羡慕,反让他不禁有些欣欣然了。
走到自家楼前,几位同龄人撞见了笑容满面的他,更是啧啧地称赞他不愧是有文化的人,连洋节都过得这么有情致。听到那么多的溢美之词,一缕愧疚涌至心头——看来这束玫瑰买得太迟了,这么多年来,老伴已念叨过无数遍了,让他也学学别的男人,逢年过节时给她买点儿小礼物。每每这时,他总是书呆子气十足地说我把钱全交给你了,你喜欢啥就自己买啥呗,你知道我又不会买东西。
当然,年轻时他们的日子确实窘迫得很,可后来生活条件好了,从来就不喜欢逛街的他,还是没学会给老伴买什么节日礼物,更不要说给她过情人节了。
这一天,他那束鲜艳欲滴的玫瑰,真的给老伴带来了一个天大的惊喜。老伴把玫瑰捧在怀里,面颊贴在上面,陶醉似的尽情地闻着,偶尔嗔怪他一句,让两人仿佛又回到了初恋时节。
许久许久,老伴找出家里最漂亮的一个花瓶,灌了一些清水,细心地把玫瑰一枝枝地插好了,小心翼翼地放到床头,又意犹未尽地端详起来。
瞧着母亲那由衷的喜悦和那份认真的神态,从上高中起案头的玫瑰就从未间断过的女儿,在那一瞬间有些感动了——自己曾收到了那么多的玫瑰,竟没有一束让她像母亲这样深情地凝视过。
母亲带着一脸的幸福,又走下楼去,喜滋滋地跟左邻右舍宣讲——我还以为我那老头子,啃了一辈子书本都啃呆了,谁知老了老了,倒学会浪漫了,想起给我买玫瑰了。
夜深人静时,母亲再也无法安眠,她轻轻地爬起来,望着黑暗中的玫瑰,嗅着那淡淡的花香,夫妻恩爱40年的情景一幕幕闪现在眼前——她想起他那个贫穷的大家庭,老的老、弱的弱,她一嫁过去就起早贪黑没闲过;想起当年他因出身不好,被发配到偏远的山村放牛,她腆着个大肚子跟他住在那阴冷潮湿的茅草屋里,一住就是七八年;想起为了他第一本书能出版,她毅然典当了祖母留给她的一对祖传的翡翠镯子;想起了跟着他回城后租住在那个十多平方米的小屋里,拉扯两个孩子缝缝补补的日子……自从嫁给他以后,无论生活多么艰难,她都没抱怨过什么,而是跟着他一心一意地把那份普通百姓的生活,经营得有声有色。因她辛勤的操持,她成了公婆眼中最贤惠的儿媳,成了儿女心中最敬佩的母亲。
是的,她昔日美丽的容颜,已被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无声地改变,满脸的皱纹中藏满了生活的苦辣酸甜,可她对自己这一生却相当满意,因为她和他无论日子艰难还是顺畅,两人始终恩爱有加。如果说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这一束玫瑰来得迟了一点,因为她也和很多女人一样,喜欢生活里多一点浪漫的情节,而粗心的他在那些年里忙忙碌碌的,竟没大在意,如今两人都清闲了,可惜青春已不再。
但不管怎样,他的这一束特别的玫瑰,还是给她带来了舒心的慰藉——虽然他不懂得浪漫,可他那颗挚爱之心,她却是时时感受得到的,即使没有这一束玫瑰,她也不会后悔今生选择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