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从绽放到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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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序(2)

·公司的老板或上司。他们经常有机会碰到一些值得他们追求或主动追求且又是他们的下属的年轻女性;

·四五十岁的男人。这个时候,男人一般事业有成,囊中不菲,并且显得稳重有责任心,社会阅历丰富,因此成为很多年轻女性的幻想目标。而面对家中“人老珠黄”的妻子以及性行为长期受压抑,他们很有可能卷入婚外情;

·妻子处于怀孕及生育期间的男性。他们可能会经受不住引诱,外出偷腥;

·家有“大女子主义”的男人。在现代社会的一些地方和一些家庭,女权主义猖獗,女强人横行。碰上这么一个妻子的男人在家中没有地位,没有威严,于是很可能会寻找一个“温柔的羔羊”聊作补偿,以维持心理的平衡;

·经受失业或降职等不幸遭遇的男人。他们会通过婚外情寻求寄托或宣泄;

·追求浪漫或寻求刺激的男性;

·白领阶层的男性;

·经常或长期出差在外的男人;

·婚前性经验丰富的男性;

·朋友圈子中的一些人有外遇的男性;

·父母亲中有过外遇的男性。国外学者的研究发现,大凡有婚外情的人,其父母辈或祖辈十之八九也都经历过婚外情,因此,得出了外遇具有遗传性的结论。这里不是指生理上的遗传,而是心理上的遗传。据分析,主要是因为下一代人对上代人的报复或补偿。

女性与男性有差异,但又存在共性。因此,以上两者既有区别,又有相同之处。结合一些学者的看法和笔者个人分析,女性比较容易发生外遇的情况主要有如下几种:

·对夫妻感情不满,得不到丈夫关心和理解的女性;

·对夫妻性生活不满的女人,同样会通过外遇寻找补偿;

·对丈夫不满或没有爱情的女性;

·现代职业女性。西方学者研究发现,工作与外遇存在相当大的关联,办公室是最容易发生婚外情的地方。1986年,《新女性》杂志所作的一项调查指出,57%的职业妇女是在工作场合与其他人相识的;

·从事以男性为主的行业,如医生、律师、司机、电影工作者、企业经营者、建筑师、科学家、广告业务员、经理人等。她们接触优秀男人的机会较多,被男人追求的机会也较多;

·年少的妻子。国外专家指出,在所有的年龄层次中,外遇比例最高的是26岁到30的妇女。1983年,《美国配偶》调查也发现,最易有婚外情的就是少妇。最近的调查指出,二十来岁的少妇出轨比例甚至比同龄男性高出一成。美国1988年针对婚外情所作的调查发现,现代少妇婚后背叛丈夫要比以往的快,比如说,在1960年前,结婚妇女平均结婚14年半后才发生第一次外遇,而现代妇女只有5年就开始有婚外情了;

·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即在结婚二三年及十年左右的女性。据东方有关专家就外遇问题对2000多名妇女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女性发生婚外情的平均年龄为30岁,这个结果与西方如“美国婚姻与家庭协会”所作的调查结果是基本相同的,他们发现妇女发生外遇的平均年龄是31岁;

·婚前性经验丰富的女性。专家发现,婚前性行为与婚外情之间关系密切,通常婚前性经历越多,婚后有外遇的几率也就越高;

·教育程度比丈夫高的女性。专家发现,文化程度高于丈夫的妇女,不仅外遇比例高,外遇的对象往往也不止一个。不过专家也指出,最近以来,教育程度较低的妇女,其有外遇的比率也在不断攀升;

·社会角色地位或居住工作环境发生变化的女性。比如说,一些家庭妇女走上工作岗位后,发生外遇的机会大大增加;

·父母去世不久的女性;

·朋友有外遇的女性;

·父母亲中有外遇的女性;

·夫妻聚少离多的女性;

·追求浪漫、寻求新奇刺激的女性。

婚外情,这个形式多样的现象,从偶尔的意念走私,到最常见的“一夜情”,乃至于“毕生至爱”,几乎是所有成年人都感兴趣的问题,许多人认为它是当代中国最值得关注的现象之一。大量婚外情现象在中国社会一再出现,已对当今中国成千上万婚姻家庭直接构成了的威胁,从而对整个社会稳定产生了深远影响。如此大量的婚外情现象一再出现,至少表明这样一个社会现实:夫妻之爱充其量只能满足我们部分渴求,人们对情欲关系已越来越赋予前所未有的重视,冀望从情欲关系中寻获现代生活所找不到的一切。因此,婚外情并非小事、琐事一桩,对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人以及对整个社会来说恐怕具备相当的重要性。正因为问题的严重性,国内不知从何时开始对婚外情这一社会现象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报章杂志以新闻形式的报导连篇累牍,小说和影视对婚外情现象的感性描述大有为了迎合商品市场之嫌。这类作品因为婚外情刺激读者感官,常被杂志社或出版社用来作为从商业卖点考量的一大热点,于是大量胡编乱造的故事充斥其中。由于小说和剧本本身的局限性,它们没有也不可能对婚外情现象进行理性的抽象和经验性论证。直到今天,我们在汗牛充栋的有关婚外情出版物中,竟然找不到一本独立成篇的研究专著。

此外,在有关家庭及社会学杂志上也不乏婚外情的报告,但鲜少有渗入多变量的统计和学术研究,致使我们只能对婚外情问题有一个肤浅的现象了解,却不知相伴原因和结果影响,也不能肯定其中的因果联系。

国外有关婚外情问题的理论不能解释国内婚外情问题的成因。由于国情不同,国外两性关系与婚姻生活的态度也与国内迥异,对婚姻的价值观很多时候令国人百思不解。他们提出的方法更不能贸然用在分析国内的案例上。欧美的婚姻经常是在“不合则离”的立场上偏重于离婚后怎么办,而不是引导配偶重建互信关系上。反之,国内的婚姻则着重于如何使婚姻延续,如何使之维持。当婚外情事发,当事人及辅导者则以如何恢复原状为课题,而非以乾脆分手为着眼点。文化的差异,在解释外遇问题上必然有截然不同的方法和观点。

婚外情问题的处理缺乏理论根据,对社会工作者而言无任何模式可供参考。婚姻辅导的理论不乏以心理学的各派别,如行为派、人文派或精神分析学派为基础,讨论婚姻问题如何解决的理论。但是,有关婚外情问题的原因分析,处理过程的理论依据,以及婚外情问题的处理模式等,目前在中国均付之阙如。

国内的婚外情问题势必要加以探讨,而探讨的过程中必须有理论作为依据。经过假设与求证,才能从实际资料中了解事实。而目前在这方面的社会工作者并无学术界的理论指引。

最后,目前国内缺乏全国性的家庭状况调查资料。有关家庭研究固然不在少数,然而大部分均以有限的样本从事某种特定因素研究。有关全国家庭现象的了解,如家庭结构变迁、人口组合及家庭关联的认知情形,均属空白,致使包括婚外情的各类研究在推论及应用上缺少整体性的回顾及统计上的经验性支持。

本书的出版希望能部分填补这个漏缺。在这一开我国婚外情研究先河的专著中,我们试图根据亲自采访或问卷对象的答复,勾勒出当代中国婚外情的一些主要类型、发展阶段、原因,尤其是他们的心灵如何发展、身心欲望如何满足,也说明了外遇者所经历的种种问题、如何排除困难、如何天长地久。当然本书更详尽分析了外遇事件是如何被揭发、破灭,以及又如何凋零的过程。

书中大量引证和实例是作者于20129年5月至7月期间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及香港五大城市作调查时收集的大量资料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从采访人的陈述中,我们看到了婚外情百态,从中发现:不同类型的婚外情与不同类型的婚姻之间互动模式的各异,有的对婚姻杀伤力强大,有的相对无害,还有的甚至对婚姻有明显的助益。本书的宗旨是从心理学角度记录并重建一系列意义重大的关于婚外情经验与理论,让读者能够对我国婚外情问题有一个全面而系统的了解。

显然,在这样大型统计性调查研究中,因误导而造成的疏忽在所难免。比方说,婚外行为可能是逢场作戏,也可能是全情投入;可能是兽欲的,也可能是鼓舞性灵的;是耽溺逸乐的,也可能是不胜愧疚的。然而,就婚外情行为的范围、频次和持续时间等等所做的统计数字,却并不没有呈显出这样的区分。

所有将个人经历告知笔者的当事人,均事先知道我正在或将要执笔撰写本书。为了遵循对受访者承诺及保密起见,我在写作过程中落笔谨慎,隐其姓名。书中的每一重要行为、言语和情绪都取自真实生活,不过我已更改当事人的姓名和一些外在特徵,谨慎隐去了他们的身份,但又同时保留了当事人婚外情心理和婚外情事实。书中人物众多,若与您的姓名果真雷同,那纯属偶然,请千万不要对号入座。

许多接受采访者都想知道我是要把婚外情判定为不成熟的、自私的、心理失调的、破坏性的,还是主张对婚姻不忠采取较自由、较允许的态度,视其为现代一夫一妻制的一种补偿。受访者的这种态度代表了如下三种道德态度的前两者:

·“不应犯下私通罪”;

·“只要不伤害到任何人,有什么不可以!”;

·任何自主行为的对与错、善与恶,都端视整体情况条件和可能的行为后果。

后者正是笔者的观点。我们相信,证据已明白显示,在某些情况中,婚外情严重伤害了婚姻、当事人,甚至子女;但在另一些情况中,婚外情完全不会造成伤害,也没有后果。而在又一些情况中,婚外情虽然改变了婚姻关系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对婚姻有益无害,或者,婚外情虽然破坏了婚姻,但却唤醒了个人情感上需要和能力,因此,对个人有益。所以,我们认为,每一桩婚外情行为应根据其整体情况对所有相关者影响来决定它在道德上是罪恶的、中性的,还是有益的定论。

这是国内第一本以人们喜闻乐见的言情文学笔触来探讨中国男女情感出轨问题的学术专著,书中展示了各式各样梦幻与现实、灵与肉、欢乐与痛楚相互交织的男女婚外情故事,奇妙的心理活动与剪不断理还乱的婚姻情感错综复杂地纠葛在一起,令人读来荡气回肠。冀望通过这本书的出版,能在我国婚外情研究中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修改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