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高原彩虹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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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步入校园

从西北偏僻的小镇来到繁华古都西安,向志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能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考入这所西北著名的某高等师范学府,向志的解是个幸运儿,要知道在1979年高考的录取率只有百分之几。更为幸运的是,入学不久向志即被选为副班长。

那个年代的人们单纯、执着,都有一种天降大任于斯也的豪迈气概。没有谁动员,也没有指令,但大家都有一种沉重的责任感,要把被“******”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那种好学、拚命的劲头令人感动,图书馆、阅览室人头攒动,座无虚席,直到闭馆铃声响起,人们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座位。

清早,伴随着晨曦是朗朗的读书声,黄昏,年轻的身影,在球场上追逐,嬉戏,这些在当时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们,被羡慕、宠爱的眼光所包围。

各种思潮在这里汇集,冲撞,迸出火花,经过多年的封闭,一扇窗户被徐徐打开,人的价值、人的存在,理想、奋斗追求、彷徨、痛苦的思索,文学的噩梦,人性的摧残伤痕的记忆,理想的破灭与追求,对科学的探索,成为那个时代无法抹去的记忆特征。

入学没有多久,班上就接到系里安排的任务,要编排一首大型诗朗颂,以参加学校组织的纪念“一二·九”学生运动周年文艺晚会。

班长黄援朝和团支部书记万军接到任务后,急的双脚跳,连夜召开班干部会,商讨对策,会上,几个班干部你一言我一语,无法达成共识。

宣传委员杨学农主张搞个大合唱,文艺委员孟晓主张搞配乐诗朗颂,副班长向志主张搞个歌舞节目,学习委员张静苹则主张搞个器乐合奏,副班长袁慧要大家安静下来,提议交由班长和团支部书记最后定夺。

最后,决定搞个配乐集体诗朗颂,由向志负责召集人写诗,孟晓召集人配乐,杨学农组织人汇总、编排,劳动委员连文负责后勤保障。

之所以要搞诗朗颂是因为诗歌在校园里大行其道,诗朗颂容易引起大家的共鸣。再加上由自己谱曲、配乐,诗歌原创容易一炮打响,这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要知道要创作这么一首大型组诗,并自己创作音乐、编排,难度可想而知,而大家竟然二话不说,就接了下来,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当年大学生的热情和多才多艺,任务分派下去后,大家开始各自忙碌起来,由于高中时,向志语文基础就很好,加上本人也非常喜欢文学创作,经常向报刊投些稿子,虽然大多数如泥牛入海,但毕竟锻炼了笔力,提升了创作功底,所以,创作这种大型组诗,虽然对他是种严峻考验,但也不至于一筹莫展,再加上孟晓也是个诗歌爱好者,她负责音乐创作、配乐,就必须时时保持和向志沟通,孟晓在诗歌创作上给了向志不少帮助,使诗歌除了理性思考外,多了一份沉重的情感,变得更加细腻,令人回味。孟晓是那种一见面就叫人心动的女人,高挑的身材,高雅的气质,一望便知是大家闺秀。

由于这种创作关系,俩人交往日渐增多,这天,班上组织郊游,俩人因为有创作任务,被留了下来,俩人终于有了一次深谈的机会,从交谈中向志得知,孟晓出身于军队高干家庭,是个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能拉一手非常漂亮的手风琴,由于有良好的音乐功底,虽然谱曲对她来说有一定难度,但她能说会道,把音乐系的肖俊老师拉进来把关帮忙,所以谱曲工作进展还算顺利。

向志:你知道,我虽然喜欢诗歌,又搞过文学创作,可搞大型组诗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我已经有几个晚上没睡好觉了。

孟晓:我还不是一样,这叫自讨苦吃,如果不是有肖老师帮忙,我还不知道怎么收场呢。听说你又抄到了几首好诗,什么时候拿给我看看。

向志:可以。我这里都是顾城和北岛的诗,你得把舒婷、江河的诗拿来跟我交换。

孟晓:没问题,听说你自己也写了不少诗,能不能欣赏一下。

向志一下脸红了,“你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写的那几首小诗,我自己都看着脸红,那里敢拿给你看。”实际上,向志已经对孟晓有了朦胧的爱慕之情,虽还处在萌芽阶段,但已有怡然心动的感觉。他写的小诗里面已经有对孟晓的思念和赞美的意思,所以,他哪里敢拿给孟晓看。

孟晓:只有互相交流、切磋,才能提高技艺嘛,别那么小气,我写的东西肯定先拿给你看又不是外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俩人就人生、诗歌、爱情等话题进行了交谈,不知不觉已过去了几个小时,直到俩人都饥肠辘辘才想起俩人已经一整天没吃饭了,俩人跑到校门口一家小店,美美的吃了一餐,俩人喝了不少啤酒,越谈越兴奋,饭后,俩人意犹未尽,又到校园的湖畔旁坐了下来,俩人就各自的创作思路,深入的交换了意见,大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大型组诗的创作基本定型。

夜幕笼罩了湖畔,周围宁静的出奇,俩人静静的躺在草地上,仰望着天空,心里涌起一阵暖流,向志忽然有一阵冲动,想哼唱,《叫我如何不想她》的旋律脱口而出,孟晓也轻声附合,歌声中俩人的身体都是微微的颤动。向志突然间大胆起来,他勇敢地握住了孟晓的手,孟晓起初想挣脱,后来也就顺其自然,俩人就这样静静的呆了一个晚上。

随后,俩人经常以创作为由,单独呆在一起,其他人逐渐习以为常。随着创作的逐步取得进展,俩人的爱情也在萌芽壮大,又过了一个星期,大型配乐组诗《青春的悦动》终于拿了出来,整首诗大所磅礴,又不失细腻婉转,既有对理想的探索,又有对爱情的渴望,既有对新生活的憧憬,又有对往日伤痕的迷茫,充分反映了80年代大学生的真实情感和情绪的渲泄。

班长黄援朝组织班干部共同审稿,大家都被这首诗所感动,觉得内容确实不错,反映了主旋律,又避免了空洞的说教,但在韵律上还要完善一下,有些人还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班长黄援朝还根据自己的社会经验,对一些段落中稍显幼稚的提法作了修改,经过大家的充分讨论,明确了需要修改的几大部分,由向志和孟晓具体执笔。俩人忙碌了几天,终于按照大家的意见拿出了修改稿,班长黄援朝和团支部书记万军看了稿子后,提议由向志和孟晓先演练一遍,大家看看效果后再最后定稿。但准备时间只给两天,俩人不禁咋舌,由于没有商量的余地,俩人只有应承下来。这俩天可说是俩人形影不离,因为压力大,俩人到了茶饭不思、饭不香的地步。

第三天,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组织班干部观摩,孟晓和向志在众目睽睽这下,有些紧张,好在孟晓的手风琴一响,俩人都平静下来,由于向志和孟晓都相当投入,音乐和诗歌的配合也恰到好处,所以,配乐诗朗颂的效果相当好,副班长袁慧甚至感动的流出了泪水。表演完毕,大家欢呼声震耳欲聋,终于通过审查,孟晓和向志长舒了一口气,等大家安静下来,班长黄援朝安排了任务,这个节目全班参与,由向志和袁慧领颂,全班合颂,由孟晓和杨学农组织乐队,由万军任总协调,黄援朝自己负责考勤和监督。最后,班长宣布为了庆祝诗歌的最后定稿,也为了犒劳大家,由他和万军请全体班干部撮一餐,欢呼声再次响起,大伙还把班长抬起来抛向空中,连呼万岁,校门口的小酒店里,一行人毫不客气,胡吃海喝,热闹非凡。

黄援朝:我提议,预祝节目成功,大家干一杯,也让那些高年级的同学看看我们班还是人才济济的。

万军;讲老实话,无论是搞文艺活动,还是体育活动咱们系里,其他班的都不是咱们的对手,学校里搞活动系里那一次不是让我们出头露面啊。

向志:也难怪,77、78级的普遍年纪偏大,那有什么活力啊,天天就知道摇头晃脑读死书,身上一股子酸腐气,我觉得跟他们没法沟通。

孟晓:是啊,你跟他们谈诗歌啊、音乐啊、美学啊,他觉得你是不务正业,浪费生命,这些人真是不可救药,还是咱们79级的这些同学,兴趣广泛,大家有共同语言。

张静萍:你们说的也不全面,我就认识一个77级的,人家不但小提琴拉的好,足球也踢的好,还是咱们校队,那气质、那身材没说的。

袁慧:看上人家了吧,要我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咱们班上有这么多优秀男生,你干嘛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没羞没躁。

张静萍:你这个乌鸦嘴,不灌你点酒,就不知东南西北了,真是狗眼看人低,我张静萍是那种人吗?能让我动心的还没出生呢。说着,揪住袁慧的衣领把一杯啤酒灌到了袁慧嘴里,俩人顿时闹成一团。众人你敬我,我敬你,不一会儿,就喝下去几箱啤酒,众人都醉意朦胧,连老实巴交的连文也唱起了歌,由于走调,加上五音不全,众人都不知他在唱些什么,引得大家前仰后合笑弯了腰。

餐后,众人醉汹汹的分了手,向志和孟晓落在最后,俩人慢吞吞的在校园里踱着步,向志忽然诗兴大发:黄昏的薄雾里,飘着我青春的梦想,那甜蜜的酒窝,是我幸福的港湾,我驾着小船,追逐着绿色的涟漪,星星的眼睛照亮我童年的期待,何时与你相遇,美丽的白雪公主……向志两眼放光,死死地盯着孟晓,孟晓不由得绯红着脸,低下头去,向志趁机捧起她的脸,深深地吻了下去,孟晓起初不知所措,半晌才挣脱开向志的怀抱,向寝室跑去。

向志望着孟晓的背影,幸福的大声唱了起来。经过一个多月的排练,全班人参与了大型配乐诗朗颂《青春的悦动》,已经配合的相当默契,全班通过排练,也形成了一种凝聚力,干什么都很齐心,所以班里组织个什么活动通常都是一呼百应,不象其他班级,一盘散沙,这也引得其他班上同学羡慕异常,经常有外系同学来看他们排练。肖俊老师也不时来指导一下,当得知音乐和诗歌都是他们自己创作的,更是在校园里引起了轰动,大家都在议论,没想到化学系79级一班还真有人才,要刮目相看,那里还没有炒作一说,但79级这帮人和他们的节目早已成为校园里议论的话题,班里挣足了面子,无形中,《青春的悦动》诗和音乐在校园里悄然流行,在舆论上,他们已拨得头筹。

正式演出那天,礼堂里座无虚席,当大幕徐徐拉开,音乐声响起,化学系79级(一班)的全体同学一亮相,便引来满堂掌声,更出乎意料的是,音乐系的肖俊老师亲自担任乐队的指挥,要知道,他可是音乐系举足轻重的人物,此人阅历颇丰,解放前毕业于国立音专,58年被划为****,****期间又被打入牢狱,****结束后,才调入学校,教授音乐,在学生中威望颇高,有他出场,节目想不火都难。向志和袁慧,投入了全部感情,他俩的表演声情并茂,酣畅淋漓,再加上全班大气磅礴的合颂,制造了一个又一个高潮,而乐队旗也是空前的齐整,肖俊老师为了达到演出效果,朋音乐系抽了几个学生充实到乐队中,使得乐队成员达到二十人,音乐一起,简直有震撼人心的效果,在演出过程中,不断有震耳欲聋的掌声和欢呼声爆发,结果不出所料,大型音乐诗朗颂《青春的悦动》获得了一等奖,演出结束后,全班兴奋的拥抱在一起,大家激动的不能自已,把肖俊老师抛向了空中,很快,向志、袁慧、孟晓、万军几人便成了学校的明星,袁慧吸引了不少男生的目光,不少人还悄悄的给她写情书,但不知何故,她都不屑一顾。倒是她跟向志有说不完的话,有事没事,老往向志那里跑,不是请教专业,就是探讨诗歌创作,搞得向志有点神情紧张,他怕孟晓有什么想法,所以尽量想回避袁慧,但又不能露出痕迹,搞得向志狼狈不堪。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暑假即将来临,肖俊老师准备去青海湖采风。通过上次的合作,肖俊对他们的喜爱有加,认为这些学生多才多艺,而且有理想,有热情,将来必成大器,他一直未婚,把音乐创作做为他毕生的事业,他喜欢跟这些热情奔放的青年学生在一起,自己的心态也年轻了许多,能够创作出更多富有激情的音乐。于是肖俊向向志、孟晓、袁慧、万军、黄援朝他们发出邀请,如果愿意,可以随他在暑假里一起去青海湖采风,费用由他出大伙自然一口应承。

于是,一到暑假黄援朝他们班上的班干部,便背上行囊随肖俊老师和他的两个助手,一起上了青海湖。

一下车,众人便被眼前的美景所震惊,那湛蓝的湖水,碧绿的草原,雪白的羊群,褐色的大雁,构成一幅流动的油画,没有一丝污染的空气中透着绿草的芬芳,醉人心脾,透过一往无际的湖水,隐约可见,湖中央有座小岛,在薄薄的雾气中若隐若现,那应该是神仙居住的地方了。此时,一切语言都是多余的。

肖俊接过孟晓手中的手风琴,边拉边引吭高歌起来,“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好象晚上明媚的月亮……”众人围坐在肖俊老师旁边,听得如痴如醉,此情此景,也只有这种音乐,可以和这里的一切相搭配。向志瞥了一眼孟晓,看到孟晓正痴痴地看着自己,不禁激动的红了脸。这里,确实适合爱情的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