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N次元百年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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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1)

早春。辩京。清晨。

阳光似乎不愿升起,为着这一场大雾,那里面沉淀着无数小颗粒的浓雾不但混浊,而且散发着暧昧而浓郁的香气,这正是辩京城第一花月芙蓉的花粉四处飞扬带来的后果。这京城第一名花虽号称芙蓉,形色却与芙蓉大不相同,只六瓣单瓣,花期极短,一朵不过半日荣华,但一树繁花却错落有致,此花败,彼花开,一树竟能撑上一月之久,故称月芙蓉。又因其色特异艳美,花味浓郁,是以每年早春,辩京都集中了不少雅客前来赏花。

只是,这样浓的花气,有如过浓的情感,总会有人吃不消。

晨光映着淡白色的石板街道,有清脆骤密的马蹄声自远方来,任早市的市集如何嘈吵,竟是清脆玲珑声声压倒。有漫天开价不肯还的小贩诧异地停住嘴皮子,有正唠叨手里猪蹄缺了斤两的主妇侧了耳朵在听,清晨的辩京,好久没有这么急促的马蹄声了。

马蹄声里面还夹杂着很奇怪的声音,有时像蝴蝶蛾子的扑翅,有时又像被蜘蛛网困住的蜜蜂的挣扎,就算已经很留心,还是没有人能听出来。

太阳慢慢爬起来,看来似乎很慢,但只一会儿,天色就大亮了,却有人跑在光阴前头。一匹白马破开浓雾,冲进了辩京这条最主要的街道。

马蹄声中还夹杂奇怪的声音,连珠似的,好不奇怪。有人在埋怨:“怎么搞的,这花粉味儿也太难闻了吧。阿嚏~~”

小贩又开始摆手重复不能便宜的台词,主妇又开始摆上怒容继续讨回公道,白马一过,街道又恢复了正常。

原来不过是有人打喷嚏。

原来不过是又一个因为月芙蓉花粉鼻子过敏的人。

原来不过是一个骑着白马不知从哪里来的小姑娘。

晴雯在太白楼前停了马,一意要上楼,这时她不敢照镜,相像中自己的鼻子一定已经因为过敏又红又肿。今早一入辩京,她已经晕了头,记不清楚自己打了几百个喷嚏。不过,头怎么晕,这楼还是要上的。

她来到辩京,就为了上这太白楼。

这是晴雯第一次到辩京,也是她第一次离开鸿都,离开红楼大观园,这一年,她十七岁。

十七岁,也就是七岁之后的第十年。

为什么特别强调这个时间?

因为按术士的预言来说,晴雯自今年起开始应劫,大劫。

晴雯隔了十年还记得那个江湖术士一把像烧焦了的胡子,不,被烧焦了一半火就被扑灭了的胡子,一半黑一半白,中间还掺着黄,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那个术士似乎也很不喜欢自己的胡子,一边沉吟,一边自己在拔,他对拉着晴雯的手的贾老夫人说:“这个女娃子可不得了啊,她从十年后开始应劫。啧啧,因为她是桃花命,因而是最厉害的桃花劫呢。”

术士是贾老夫人夫家的朋友,与红楼有些渊源,所以贾老夫人认为他的话是不错的。

于是,晴雯命里就带了这个劫。因为这个,贾老夫人没少唠叨,“小晴雯命里有灾星,一生少了平顺,大家要多爱护她一点,怪可怜的孩子。”

因为这样,晴雯有时想,要不是给这个术士这么批了一批命,今日的红楼里的两位新晋大红人怕就不是宝钗和黛玉两位姐姐,至少,自己没排上那么高的座次,但想也不会比六年前才加入红楼的湘云差。

就因为术士的一句话,晴雯成了红楼里一个闲人,地位不可谓不重,谁见到也知道她是红楼新人里一个人物,可是,似乎又多她不多,少她不少。

这次出来,晴雯只给自己住的院子留了个字条,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请示。或许,她心里就是盼着这个机会让自己证明在红楼的位置,所以才一日千里,逃心似箭;或许,她心里就盼着这机会让自己戳穿那术士的谎言,什么桃花劫,看我是鲜鲜活活人儿一个。

她永远记得,那术士叫贾雨村,远在她认得写这几个字之前,她就已经下了决心,要好好活到大劫过去,好好撕他的嘴。

“姑娘,姑娘……”店小二的声声喊让晴雯回过神来:“姑娘可要尝尝我们太白楼的名酒――万艳杯?”

“什么名酒?”晴雯一时回不过神来。早已过世的娘亲以前老是说有酒窝的女子不能喝酒,一喝就放不下了,她可不知道有着一双酒窝的晴雯的酒量可比同辈的男子还要大。

当然,李纨是个例外。

他也有酒窝,虽然只有一个,晴雯就从来没有喝赢过他。

他也是红楼年轻一辈中唯一不爱迁就晴雯的男子。

“姑娘,姑娘……”

“呃,你刚刚说的什么酒?”

“万艳杯,最适合姑娘你了。”店小二话中有话。

“这话怎么说?”

“这个酒名万艳杯,是取百种奇花异卉浸制而成,对克制花粉过敏最有好处。”

听到这么说,晴雯不由瞪了他两眼,一面掩住自己的鼻子,一面说:“那就先上来一壶吧。”

酒不算好酒,药草味夹杂花香味,盖住酒味。才喝了一口,晴雯就狠打起喷嚏来,一连十余个,声胜银瓶乍破,玉盘落珠,掩都掩不住,登时涕泪交流。

一时楼上客人目光全给吸引过来。

晴雯脸红了,肚里骂得店小二狗血淋头,一面将那利利的桃花眼四处扫射,将一众包围的目光都镇压下去,如果目光可以杀人,此刻楼板上早已尸横遍地,血流成河。

好容易压得人家都不敢抬头了,晴雯才突然发现,自己的鼻子通气了,感觉不那么肿胀了,这酒还真的有效。

但凡有一样突出的好处,便会显得缺点没那么难以忍受。

几杯过后,晴雯甚而觉得这甜甜没酒香味的酒还蛮不错。

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多,微熏的眼里看来,脚下营营役役奔生计,座上优哉悠哉任舒心,不能不说是一件乐事,但这乐之中又会夹了些怅惘。人与人之间,因为什么天差地别,更有甚者,一朱门,一路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