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代必须明确。在布置工作时,以下各项应当十分清楚:什么任务,属什么性质,有什么意义;应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和效果;什么时候完成;向谁请示汇报;应遵循哪些政策原则;执行任务者在人、财、物和处理问题方面有哪些权力;步骤、途径和方法是什么;可能出现哪些情况,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当然,以上各项要因人因事而宜。重要的事就要交代得严肃、明确、具体,简单的事就可以粗略一些;对于头脑聪明、经验丰富、一点就透的人,可以简明扼要,不必耳提面命,啰啰嗦嗦;对于新手和能力差的人,要尽可能把想到的东西都告诉他,使他少走弯路。
二、要同下属商量。下达指令、布置任务之前,自然要充分准备,把问题想得周密些。但在向下属交代的时候,还是应当抱着商量的态度。对于自己感到不太有把握的意见,要虚心向下属征询,如果下属的意见有道理,就要及时采纳;即使对于自己的设想感到很有把握,也要善于启发下属动脑筋,提看法,以便使指令更完善、更切合实际;如果执行者没有什么意见可提供,可以通过适当的问话,来检验一下他对指令是否充分理解了,是否变成了他自己的思想;对于那些执行者有权随机处理的细枝末节,则不必过多纠缠,议论不休,以免束缚下属的手脚。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不要形成领导者居高临下,一二三四布置一大套,执行者俯首听命、机械服从、不置一辞的僵硬气氛。事实证明,在布置任务时只有对下属抱着信任、尊重、平等、虚心的态度,下属才容易理解,乐于接受,也才能更好地执行。
三、任务与职能相称。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你所分配的任务应当是他的职责范围之内的,是属于他岗位责任制范围之内的事,而不能把本应属于上层的事交给下一层去干,把下层的事交给上一层去干,或是把本应由甲完成的任务让乙去做,乙的事让甲去做。如果那样乱摊派,势必打乱工作秩序,使人无所适从。当然,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特殊任务,也需要临时变通,但不能太多,特殊情况一过,还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所分配的任务要与他的能力相一致,有多大能力的人就分配给他多重的活儿,如果不然,让能力强、水平高的人去干简单的活儿,既浪费了人才,又使他心情不舒畅,认为领导瞧不起他,重要的事不让他去做;如果让能力差、水平低的人去完成复杂、艰巨的任务,不仅容易误事,而且执行任务的人也有反感,认为领导是故意找别扭,强我所难。此外,在工作量上也要考虑,工作交得太多,会使他感到承担不了,太少又使他感到英雄无用武之地。
四、宁缺勿滥。宁缺勿滥要求领导者在用人时选用精兵良将,如果在当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宁可让职位空缺,也不滥竽充数。
1.“官”不必备
古人曰:“官不必备,唯其才。”用人之多少,应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在确保工作质量的情况下,再合理安排职位,然后根据一人一职的原则任用人员,既不可备位,也不可备人,更不能在找不到合格人选的情况下随便以人顶替。否则,就会影响整体效率和质量。
古人对任人时宁缺勿滥的原则也早有认识。早在唐朝吴兢就提出“官在得人,不在员多”,宋朝苏轼曾强调“省事不如省官”。西魏苏绰在其《奏行六条诏书》中极力主张裁减官吏以避免人浮于事的弊端。他说:“官省,则善人易充。善不易充,则事无不理;官烦,则必杂不善之人。杂不善之人,则政必有得失。”北宋包拯坚持用“勤”,不用“冗”。他针对北宋冗员众多,“居官者,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的情况,向仁宗皇帝指出:“欲救其弊,当治其源,在于减冗杂而节用度。”他主张“留神深察”,对于“固位无职”而又无所事事的官员坚决予以清除。可见,“官不必备,惟其才”古往今来就是用人任人的一条重要准则。这句话对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2.任之以专
一个人能力再高,在短时期内都难作出重大成绩,人的聪明才智的发挥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其能力和功绩须在较长时间内才能体现出来。领导者在任人时一定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经常更换人事,这样做会适得其反,离自己所要求的目标越来越远。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一旦确定了人选,就给予充足的时间,让其潜心研究,放手施为,反而能够作出显著成绩。举个例子,美国科学家的科研水平乃世界一流,但如果美国政府要求他们在短期内便将人类送上月球并在上边正常生活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因此而将科学家们撤职查办,那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可见,任人以专的效果明显地比经常更换好。
北宋王安石曾特别强调任人必须“任人以专”,“久于其任”。他主张一旦确定合适的人选,就让其多干几年,予其充分展示才华的时间,则“智能才力之士则得尽其智之赴功,而不患其事不终其功之不就也”。古人尚且如此,今天的领导更应理解其内涵。经常更换人事不仅对事情本身于事无补,而且会弄得人心惶惶,纪律涣散。
法国经济学家亨利·法约尔对人员任期问题有一段深刻的解释。他说,人员任期稳定是一个均衡问题。雇员适应新的工作和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都需要时间,即使是假设他有相应的能力,如果在他已经适应工作或在适应之前被调离,那么他将没有时间提供良好的服务。如果这种情况无休止地重复下去,那么工作就永远无法圆满完成。……因此,人们常常发现,一个能力一般但留下来的管理人比一个刚来就是杰出的管理人更受欢迎。这段话虽然是针对企业而发的,但同样适用于其他组织和机构。它深刻地告诉领导者任之以专的重要意义。
当然,任之以专并不是任期越长越好,它并不排斥工作人员的正常变动,只是强调要给人以充分展示才华的时间,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有利于事业的发展。
五、领导者任人要注意协调。让我们首先关注一下组织中易产生矛盾的几个因素:一是利益的冲突,集体有集体利益,个人有个人利益,虽然说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就现实情况而言,大多数人还是极关注自己的个人利益的,工资、奖金、福利处理不好,极易产生矛盾;二是观点分歧,这种矛盾虽不由个人恩怨引起,但若不能及时排解,也极易变成人与人的对立;三是感情冲突,有些个人素质差,或出言不逊,或盛气凌人,招人反感,最终引起敌视。当然,引发矛盾的因素还有很多,但这不是本章重点,不再多说,现在把主要精力放在矛盾的解决上。
追本溯源,这些矛盾的产生,主要是由于领导者在用人方面出现了偏差。在一个组织中,领导与下属不是一对一的关系,而是一对多的关系,这就要求领导不仅要重视个人,而且要重视整体,尽量做到协调用人。比如说一个课题需要由几个人来同时完成,那么在选用人才时,不仅要注意人专其才,而且应尽量选取志趣相投的人一起工作,这样就减少了产生矛盾的隐患。另一方面,就是不要闲人,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就绝不安排第二个人,这一点也是极其重要的。如果人有其责,那么就没有更多的心思去放在勾心斗角上了。
用人协调,并不是说一味地当和事佬,哪儿出现险情,就去哪儿救火,而是要合理用人,设法使组织保持一种科学而合理的结构,各种人才比例适当,相得益彰,实现相互补充、取长补短。
用人协调,一般来说要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注意年龄结构;二是注意志趣相投;三是注意健全制度。
就年龄方面而言,一般来说老年人深谋远虑,经验丰富,但思想易保守固执;中年人思想开阔,成熟老练,但创新精神锐减;青年人思想解放,敢想敢干,但缺乏经验和韧性。如能将这三个年龄段的人才合理搭配,梯次配备,就可以充分发挥各年龄段的自然优势,获得理想的整体效果。
当然,这里说的合理搭配,并不是要搞平均主义,总体比较而言,较为合理的方式是两头小,中间大,即以中年人为主,兼用老年人丰富的经验和青年人敏锐的创新精神。实践证明这种结构具有较强的耐压性
也能够保持工作的稳定性。
就志趣而言,不妨以马克思、恩格斯二人为例来说明。马、恩之所以具有非凡建树,不仅在于二人超人的天才,而且在于二人实现了知识、才能、性格上的互补。马克思善于思考观察,分析问题透彻,老成持重,从不讲未经深思熟虑的观点;而恩格斯思维敏锐,性格外向,性子急,能及时捕捉到新思想、新事物。马、恩在一起工作,恩格斯能帮马克思捕捉灵感和信息,而马克思又能使恩格斯的认识得到深化和提高,二人相互配合,共同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堪称典范。二人之事对今天的用人者来说,是有不少借鉴之处的。
六、健全制度。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领导用人,如果一味靠感情用事,即使是再高明的领导,恐怕也无法完全解决矛盾。制定一套健全的用人制度,则是实现协调用人、优化结构的保证。
三个和尚没水吃,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建立起一套合理的用人制度。如果把和尚比作领导手下的人才,就可以出现这样一种场面,一个人才是艰苦奋斗的问题,两个人才是协调用人的问题,三个人才则是机构臃肿重叠,需要优化组合的问题了。如果工作中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必然会产生互相扯皮,争功诿过的现象。领导任人,切忌出现“三个和尚”的问题。
一个组织,就是一个密切联系的统一体,一个系统的根本特点就是整体性。一个组织就如同一个健全的人,各个部门就如同人的各个器官,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余的器官是毫无用处的,同样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多余的部门和人员也是无益的。
善于解决部门间矛盾
任何一个组织或团体在长时间的对内对外关系中必然会产生误解和矛盾。作为一名现代领导者能否充分学会运用协调与沟通的技巧,消除误解和矛盾,对外取得理解和支持,对内使本部门成为一个坚强团结的战斗整体,已成为衡量其领导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
倡导相互帮助
各部门领导之间在强调自己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时,不能贬低而要同样肯定其他部门的地位和作用。工作的配合与支持不能仅是单向的企求,而应成为双向的给予,并用以取代“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自我封闭状态,以及“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狭隘做法。
各部门领导之间互相支持,是圆满完成组织工作任务的前提。一个各部门之间相互支持的组织,才是有力量的组织。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之中。当某一部门工作遇到困难和阻力时,主动去排忧解难,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帮助,是一种支持;当某一部门工作取得了成绩或出了问题,给予热情的鼓励或提出诚恳的批评,也是一种支持;当某一部门与其他部门发生矛盾,不是置之不理而是出面调解,帮助消除误会、解决矛盾,更是一种支持。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是避免冲突、消除矛盾和友好相处的重要原则。
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工作
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工作这既是做好部门工作的需要,也是处理好部门关系的需要。沟通是双向的,也是多方面的,主要应当从目标上、思想上、感情上和信息上加强沟通,进而取得共识,这是协调各部门领导关系的重要基础。
1.在目标上沟通
强调整体目标,使他们认识到各部门、各个人对整体目标做贡献的重要性,以及相互配合、协调的必要性,力争把部门利益与共同的目标联系起来,进而增强各自对组织目标的关切感,减少部门之间不必要的冲突。
要在具体目标上取得沟通和共识。各部门领导,在目标的确立上,要相互理解和关注;在目标的实施上,要相互支持和推进;在目标的冲突上,要相互调整和适应;在目标的成功上,要相互鼓励和总结。
2.在思想上沟通
各部门领导应避免单纯以本部门的利益得失考虑问题,而应当从各部门利益的互相联系上也就是全局上考虑问题,包括设身处地地替其他部门着想,达成彼此可以共同接受的意见,以防止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各部门领导在思想观念、思想方法、思维方式上也是互有差异的,由此而形成的观点上的争鸣和分歧,可以通过平等的交流、启发,缩小认识上的差距,以达到统一。对于因工作关系所引起的误会、隔阂,各部门领导之间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必要时多作自我批评,求得谅解。
3.在感情上沟通
感情上的联络和加深,对部门领导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很难设想,没有任何感情交流的部门领导之间,工作上可以融洽。要增加感情上的沟通,除了目标思想上的认同外,还可通过工作交流、参观访问、文体活动、公共关系活动等不断加深,从而创造一种和谐共事的情感环境。
另外,在信息上沟通。沟通也是传达交流情报信息的过程。部门之间的矛盾与隔阂,都可以从信息沟通上找到原因。一般而言,凡缺乏沟通的部门,信息传递必然不畅,极易造成部门之间的不了解、不理解和不协调,甚至造成某些冲突,既影响工作,又影响团结;凡主动沟通的部门,必然信息流畅,往往容易赢得对方好感,取得信任,形成部门之间的良好关系。
维护合理竞争
由于各部门在组织系统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和具有不同的功能,部门之间不但具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而且还具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和目标,因此必然存在竞争。组织内各部门的地位差、功能差,既反映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也反映了相应的责任和贡献。这是组织系统各部门在协作过程中存在竞争的客观基础。在组织内部,竞争是一种最活跃的因素和力量,具有使组织系统不断发生变化的功能。这种功能既可以使组织系统发生进步性变化,使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也可以使组织系统发生破坏性变化,造成组织系统的不稳定,产生结构内耗与功能内耗。合理竞争要求部门之间形成一种正常的竞争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组织系统的整体目标。
在合理竞争中,既反对封锁信息、相互拆台、制造矛盾,也反对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特别应反对的是那种不择手段、尔虞我诈的倾轧和竞争。
组织系统部门之间出现矛盾冲突时,如果涉及范围小,则可以采取“协商解决法”。即由相互冲突的部门彼此通过协商解决冲突。协商时双方都要把问题摆在桌面上,开诚布公,摆出各自的观点,阐明各自的意见,把冲突因素明朗化,共同寻找解决途径。如果冲突涉及面大,可采用“仲裁解决法”,即由第三者出面调解,进行仲裁,使冲突得到解决。这是部门之间经过协调仍无法解决冲突时,才使用的方法。这里要求仲裁者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最好是冲突双方都比较信任的,或者社会和法律认可的,否则可能仲裁无效。
不过,不管用何种方法解决,领导者在此过程中必须保持公正与正直,像天平一样不偏不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