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餐饮企业规范化管理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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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餐饮店财务管理制度与表格(3)

③按餐饮店总经理室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④按公司规定的金额,上交未分配利润。

(9)餐饮店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等项开支,且预先应通过总经理室批准。

五、餐饮店收银结账管理制度

(1)应辨别收取现金的真伪,唱付唱收,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争执。

(2)信用卡必须核对卡主签名,签名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身份证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证的相片应与持卡人相同。

(3)收取支票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对好印鉴,印鉴清晰,不过底线,并且有开户行名称;

②查看支票的限额、签发日期等。

六、餐饮店收银处员工管理制度

(1)热情有礼,吐字清晰,将找款递给顾客,不允许扔、摔、甩、丢等。

(2)严禁套取外汇、外币。

(3)严禁将收银处的钱款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经财务部经理签批后,按要求办理借款手续。

(4)严禁打非工作电话,不准长时间接私人电话。

(5)账、款不符要向上级反映、汇报及解释原因。

(6)不得以白条冲款账。

(7)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8)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七、餐饮店损耗、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1)原材料物料、商品及备用品,属供货方因包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破损或数量不足的损耗,应由运输部门做出鉴定意见,餐饮店储运部门协同业务部门填制“商品、原材料物料损耗查询报告书”,发往供货方追索损失。在供货方未偿付损失金额前,所损耗数量、金额,列入“待处理损失”科日,收到供货方赔偿款项后,冲减该科目的余额。

(2)原材料物料、商品等在运输中所发生的损耗,由有关部门报财务部并填写部门意见呈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报损的金额在“坏账损失”科目列支。

(3)原材料物料、商品等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储运部门装卸不负责任造成破损或丢失所产生的损耗,应查明原因,向上级汇报当时的实际情况,经由有关部门经理审查,会同财务部审批,报总经理审阅批示后确定由经办人员担负全部或部分经济责任。

(4)营业部门结合国家对旅游部门规定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及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各营业项目的毛利率指标,并按季、按月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追踪和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对各职能部门可控制的变动费用,按年计划分解,建立费用控制责任制,采取一切手段有效地降低变动费用的支出。

八、餐饮店财务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

(1)一切费用要在核定批准的费用范围内开支,超支部门须经餐饮店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向财务部报销。

(2)原始发票报销需填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或证明人签章、领导签字即可报销。已批准的定额内费用由部门领导人签字即可报销,定额外的费用须由餐饮店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3)未取得原始发票而要先付款时,可以先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已经批准的、定额内的费用由部门领导签字,定额外的由总经理签字),并要求一周之内办理报销手续,同时撤回借款单第三联。

2固定资产报销

(1)必须先有已批准的购置计划才能购置固定资产,需购置商品必须经总经理室向有关部门签发同意的“办理专项控制证明单”才能购买。

(2)如果在当日内购置,经领导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计划范围内购置,如能事先知道价格、单位名称及账号者,可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开具支票。

(3)固定资产报销时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有资产编号,财务部才准予报销。

(4)固定资产经财务部报销后,列入“内部往来成本费用”科目。

3流动资产报销

(1)采购部门应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备用品、备件购置的购料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做出次月定额用款计划。

(2)凡购人材料物品,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仓库、财务部各一联,填好验收单后,才予以报销。

(3)材料物品领用时,必须填领料单一式三联,领用人、仓库、财务部各持一联。

(4)仓库保管员兼材料会计,每月应与财务部核对账目,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并予以更正。

(5)采购部门可借支备用金,作为零星购料周转,工程部也可以借支备用金,作为采购急需维修物品用,年终备用金应全部交财务部。

(6)采购人员经领导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一定数额内开支),但必须在三天内到财务部报销,如果取得正式发票,可办理报销手续,收回借支空白支票的借支单。

(7)各项预付款先填借款单,按合同要求经餐饮店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付款。

(8)低值易耗品报销手续必须填写低值易耗品卡片。

(9)年终物资部应盘点一次,列出材料清单与财务部核对,并做出盈亏表。

九、餐饮店费用报销审批制度

餐饮店各项费用的审批报销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执行。

(1)各部门的费用由主管领导核准、部门经理审查。

(2)餐饮店支付的大厦管理费,水电、空调费,邮电通信费和劳动保险费等应付出的款项,由财务部经理审批分期付款数额。

(3)餐饮店各项福利费开支,如活动费、制服费等,由餐饮店总经理批准。

(4)医疗费按餐饮店规定每月定额发放。

(5)工会经费由餐饮店工会主席在规定的范围内签批。

(6)其余未明确的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十、餐饮店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1)餐饮店的流动资金既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按批准计划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

(2)餐饮店在编制流动资金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

(3)除经批准为特殊储备者外,超储物资商品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4)严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动资金进行基建工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①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餐饮店总经理室、总经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②加速委托银行收款和应收款项的结算,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③各业务部门应办理流动资金存货的报批手续,并在每月上报“经济业务报表”的同时,上报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实绩,即流动资金周转次数和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

④对商品资金的占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

⑤尽量减少家具、用具的购置。

十一、餐饮店财产管理制度

(1)各部门及所属班组设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和班组财产明细账。财务部设专职财产管理员,按部门建立一级财产分类明细账。动力部设专职设备管理员,建立设备总台账及设备登记卡。

(2)财产从购进到使用,以及调拨、报废、转让、变卖等环节中的一切财务手续和会计核算工作,由财务部负责。要求手续完善、账册完整,金额、数量等登载准确,并对各部门建账、盘点等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任务。各使用部门、班组是财产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财产的保管、维护工作,以保证财产的完好并负责办理财产的报修、报损、报废手续。动力部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技术资料的整理和保管,设备大修、报废、赔偿等的技术鉴定,设备的迁移、装置等的技术审定工作。

(3)各部门要指定一位负责人分管财产管理工作。为利于工作起见,各部门财产管理员由秘书担任,各班组财产管理员由部长担任。财产管理员调动,必须办妥账册移交手续。

十二、餐饮店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1)发票使用范围限于本餐饮店的营业收入、劳务收入、营运收入,不得代他人或其他单位开发票,不得将发票借给外单位及个人使用,违者给予行政处分。

(2)收据使用范围限于本餐饮店内部使用和对外单位的预收款使用。

(3)开具发票和收款收据时须以复写纸套写,顺号使用,金额、内容要准确完整,写错作废必须三联顺号贴在存根上,不得撕掉,并由专人登记发放、领用、保管、核销等。

(4)发票的使用必须定期接受税务机关审查,注销、停用必须经税务局审查并截角上缴。

(5)遗失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必须登报声明作废,一切登报费用及个人部分的遗失罚款由遗失人员负责,不得报销。

(6)客人就餐结束,要求取得发票时,收款员不得拒绝客人,应将餐单联附在发票存根联上交予客人。

(7)所有有价证券的存放、管理,统一由财务部负责。

十三、餐饮店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1)每月底,所有的收入、支出、工资发放在经过计算、核实、过账后,由财务部经理制定并填写财务报表,如“损益表(盈亏表)”和“平衡表”等。

(2)由于种种原因,餐饮店时常会向银行贷款。银行在给予贷款之前,会要求餐饮店提交“损益表”和“平衡表”,据此来调查餐饮店是否有偿还能力。如果资产是所负债务的两倍,则是比较理想的。

(3)餐饮店应对财务部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懂得财务知识并能随时更新知识储备,抓好财务工作的管理和财会人才的培养。

(4)每一财务期内的财务报表必须详细明确地填写。财务人员在填写完报表后必须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上报总经理。

十四、餐饮店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会计年度按照公历年度确定,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配比原则和借贷记账法,即凡是收益已经实现,费用成本已经发生,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成本费用入账,凡是不属本期收益或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处理。

(3)坚持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即正确区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与计人资产价值的支出,正确反映餐饮店的资产价值和损益情况。

(4)所有的支出须经会计审核制证后,出纳才能付款。

(5)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要有合法的凭证,并要经过有关人员的审核签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6)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实际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7)各项财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核算,不论市价是否变动,均不得自行调整财产账面价格,更不得弄虚作假。

(8)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目前,食品仓均采用先进先出法处理。

(9)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并设置辅助账登记。

(10)各部门要严格规定财产物资的购进、验收、入库、领用、销售等各环节的制度。

(11)餐饮店财务部要不定期地抽查各有关部门的财产物资盘存账实是否相符。

(12)每年年终决算前,财务部要组织各部门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

(13)每月计提折旧,记账凭证须附上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明细表。

(14)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计算。

(15)按照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坏账准备全部按3‰计提。

(16)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在1 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5‰,全年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 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17)所得税缴纳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8)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19)会计科目及报表,执行国家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

(20)税后利润分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分配手续。

十五、餐饮店信用卡使用管理制度

(1)接收信用卡时,核对清楚信用卡是否是本餐饮店可以使用的信用卡;

(2)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信用卡过期或未到期,应委婉告诉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核查接受的信用卡编号、发卡银行通告的“止付名单”号码,如查出此卡号码在“止付名单”上,就要扣留此信用卡。并将该卡交回发卡银行;

(4)注意金额的限制。每种信用卡都有最高使用限额。如果消费金额超过此信用卡的最高金额时必须联系发卡中心,取回授权号码;

(5)核查完毕,按照各种信用卡的签购单上的各个项目要求,填写信用卡票据。填写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各项目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做到准确无误;

(6)票据填写完后,请持卡人签名,认真核对持卡人签名是否和信用卡上签名一致,如发现笔迹不一样,可以请顾客出示护照(身份证明)核实。如果是冒充签名使用信用卡,应扣留该信用卡;

(7)票据填写完毕,将“持卡人留存”联撕下交回顾客;

(8)未按信用卡使用原则去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十六、餐饮店物品财务管理制度

(1)采购原料用品的原则是勤进少储,防止积压和浪费;

(2)对于原料用品的购进、领用和处理,要严格按照规定和审批手续办理;

(3)物料用品购进的运杂费,计入物料用品的成本内,如同时购进多种物料用品所发生的共同费用,则按同时购进的各种物料用品单项价值分担费用,并计入成本;

(4)购进物料用品后,应立即全部交付使用部门领用,应在填制进仓验收单的同时填制发货票与领料单,办理有关报账手续;

(5)各部门领用后作为生产或营业之用者,应计算在营业成本科目;

(6)建立“原材料物料明细分类账”,按品名、数量、金额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7)物料用品除基建材料外,统一由仓管部按各部门编报的计划,综合平衡后报总经理审批。

十七、餐饮店办公用品财务管理制度

(1)餐饮店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笔、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季度编报领用计划,统一由财务部购进,交仓库保管,各部门按月领用;

(2)餐饮店的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和复印;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一式二联,并经领导批准;

(4)领用人领取物品后,由仓管员签名,领用部门取回一联作为部门财务或文员记录之用,另一联由仓库按月装订,作为便查簿,以备检查;

(5)仓库保管员在收到办公用品并经验收无误后,在进仓办公用品的发票上签收,并立即登记商品货卡和便查簿,不必填制进仓验收单;

(6)财务部对办公用品的账务结算,可凭采购员进货交仓库验收后的原始发货票,经审查票面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以及仓管员验收和经手人签名,即准予办理报账;

(7)办公用品财务核算处理,直接摊入费用列支,即应以“管理费一办公用品”科目列支,不必通过库存物料科目的重复核算;

(8)在各部门逐步确立为独立核算后,办公用品由财务部在管理费科目列支,但应分部门设立明细账户,以便按部门实际领用分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