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划到了科得运河的最东边。这道沟渠最早是17世纪的早期殖民者倡导的,1914年终于开凿成功,从科得海湾一直通往布萨茨海湾。我横过最东边的运河时,一股强劲的海流从中泄出,因为潮汐正在上涨——运河中的水充向东流动,然后在西边退潮。因为风向和潮流的流向都是逆我而来的,我被推到海岸很远的地方,然后得花极大力气划回去靠近岸边。再往后,我就去萨加莫吃了午餐,就在悬崖下面的沙滩上。在那里,一位遛狗的人告诉我说,他早晨看近附近有鲨鱼出没。
“它的背鳍约有这么大,”那人说,用戴着手套的手比划出两英尺长的样子。“因为那条鱼没有翻过身去,因此我猜那不是翻车鱼。一定有10英尺,或者12英尺长。”
之后不久,黑夜降临。因为来得很突然,就跟窗帘四点钟就猛地放下来一样,这样一来,除了安心睡觉以外什么事情也干不成了。
第二天,我没有看到任何一条鲨鱼,但是,我看到了数以百计的绒鸭、帆布潜鸭和白颊鸭。鸬鹚在岩石上云集,看上去好像它们在为德国大奖章摆姿势,因为它们的翅膀高高地支起来,象征性地做出晒翅的样子。海滩看上去空空荡荡,被人搜捕过一回的样子,晦暗而缺少生气,让人好生奇怪,跟海岸外面的大浪和地平线上泡沫翻腾的波浪形成惊人的对比。当我沉入波谷中的时候,有时候什么都看不见,只有白浪滚滚。
最后,我接近了从我家厨房窗户上看见的那些悬崖,那是靠近中央西尔波因特的长长的海岬,已经是侵蚀严重的样子。海浪扑打在我的眉头上,不时溅到我脸上,船头上。我没有翻过去,也不再担心翻船了。在如此强劲的风中,划起来非常吃力,但是,我也不是特别赶急。我知道我的目的地只是我开始这趟旅行的借口。
如果我需要任何一个借口,第三天就有了。划到靠近海图说是丘吉尔登陆处的一个地方时,那里有很浅的多石的海滩,我看到有五六个起浮的船只停泊处,或者说,那些是不是龙虾笼的标识器?浮动的标块消失了。之后,有一些又浮起来,继续起伏跳动。然后出现了十处。不久之后,我发现这些什穆模型一样的东西毫无疑问是一些海狮。它们来到我跟前,围在我的身旁,我数了一下,一共有十七头。它们看上去很可笑,很友好,温顺,它们的胡须在滴水,它们光滑的头部发着微光,如同着了魔的海滩玩具。它们不断抬起的头和旋转的头让我放声大笑,我很高兴它们跟在我的后面到了曼诺梅特海岬。
看到这些海港的海狮,在它们中间慢慢划行,并且让它们跟在身后游,我一个月的准备工作和这次出海巡游就没有白费。看到这些欢闹的海狮跟我在一起,让我产生了跨步再上普利毛斯的热情。
距离并不算远,但是,问题在于,等我绕过这道海岬之后,立即就受到西北风狂暴的攻击。我到了白马海滩之外,奋力划过巨浪。我提醒自己注意:我并不需要着急赶路。我年轻的时候,经常用常规的方法到达不可知的地方。这次,我选择了一个不同寻常的方法到达的是一个熟悉的地方。
为了避开朝洛基海岬扑过去的巨浪,我绕道到了普利毛斯湾,然后直奔海港的防波堤。在这里,我得到了大陆高地的遮挡,因为风向发生了偏转,我就朝普利毛斯划去。如果我是开车来的,也许会一直开过去而不用中间停顿。因为是划着皮船过来的,我对这样一次安全到达的活动心存感激,也为这样的安全着陆而高兴。我登上洛基海岬看了看,然后去看了看五月花二号,人们在这条船上按照朝香客对这条船和殖民地的解释打扮自己,还惟妙惟肖地学着玛迈塞特的方向。有个人按船长对那次怒海远行的描述打扮自己,布鲁斯特夫人在那里解释她丈夫的神学理论。在普利毛斯城内,有人打扮成一只鸡的样子站在路边,指着旁边的一个广告牌:“要过感恩节了,请买只鸡。”
我去了邮局,寄出一张明信片。我戴着太阳镜,一身湿淋淋的西服,还有橡胶靴。我把称作步鱼的划船手套拿在手上。我已经被风吹得皱巴巴的,全身都是霜一样的盐渍。我私下里对自己进行了戏剧性的夸张,感觉自己就跟以赛玛利一样。
柜台后面的那位妇女打量了我一番,说:“你打哪里来?”
我说,就打海上来,划皮船。
“你去海上干什么?拍咖啡广告片吗?”
热度表:我所知道的寄生虫
在很多国家,你会记得自己的饭食,而在另外一些国家——我觉得这更有趣——你会记得自己生过什么样的病。在我难忘的受害罗列表的最顶层是登革热,也叫碎骨热,这种病在大多数热带国家都是流行病。我最早是1963年在波多黎各接受和平队训练时染上登革热的。这种病在那个岛国是相当普遍的。但是,1969年在新加坡,住在隔壁的那位漂亮妇女患了严重的登革热病倒了。几天之后的一个炎热的夜晚,我也生病了,实际上病倒了——我的双膝弯曲下去,体温上升到华氏103度,神经在皮下燃烧,我感到自己动弹不得。不久之后,我就出现了其他症状了:头发开始脱落,关节疼痛起来,我感到十分压抑,几天之内便不由自主地哭起来。我产生了幻觉,夸张地觉得咬了隔壁那位丰满的妇女的蚁子也咬了我一口——两个发高烧的人,一只蚊子。
“虚拟****”这个词当时并不在我的词汇表内,但是,我的脑海里面满是形而上的诗句(我在那里教英语),结果是同一件事情——约翰·多恩是虚拟****的诗人,尤其是在“跳蚤”一诗当中:
记住这只跳蚤,请注意,
看看你不听我的话,以为是个小东西:
它首先吸了我的血,之后又吸你了你,
这只跳蚤身上,我们两个的血混在一起……
这正是我的登革热妄想狂,这里面有科学的基础。作为虫媒病毒,登革热只需要人和蚊子便可以大展淫威。同一只蚊子即咬了那位妇女,也咬了我一口。
疾病在想象性的文学当中总是具有戏剧性的。看看托尔斯泰的“伊万·伊里奇之死”,或者看看加缪的《瘟疫》或格林的《烧坏的盒子》,很多小说都是一张热度表。但是,在旅行书中谈疾病却是一件烦人的事情。我写自己患登革热的时候,是在一个短篇故事里,用的是同样的名字(在《领事文件》中)。我为这样一个事实而感到自豪:在六本极长的旅行书中,我从来都没有写过一次得痢疾的病例。这并不是因为我这人特别讲究口味,也不是因为我的胃特别不容易感染痢疾,而是因为谁想听关于拉肚子的事情?在海外,如果能够克服疾病,那是了不起的一项成就,但是,没有哪个有品位的读者在读游记的时候想听你大谈阿米巴痢疾造成的血污的细节,或者想听你谈疟疾和恙螨。
这让我想起五十年代离开非洲后的情景,有一天,我去伦敦南部找一位家庭医生,告诉他说我怀疑自己的脚趾甲里有一只恙螨。“你们美国人……”他说。(我们在世界上总被认为是癔病患者和杞人忧天者。)但是,我发誓事情的确如此,等他从我的脚趾甲下挖出那条可怕地扭动着的螨虫时,他做了一个怪相,就好像他从我身上挖出了一个外星人一样。他优雅地说出一句话来:“啊呀!”
跳蚤与飞虫之间的差别在于翅膀。跳蚤是没有翅膀的。它们从一个受害人跳到另一个受害人身上,靠的是弹性极好的后腿。飞虫会飞。有一本讲热带疾病的手册里面讲的“会翻跟头的飞虫”,在非洲中部国家叫作“普茨飞虫”(普茨在齐切瓦语中是指“螨虫”)。但是,螨虫感染,或称蝇蛆病,不管叫任何名字都是一种很疼的烦心病。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我通过逃避行动避免了普茨飞虫,直到有一次我到内地去才染上一回。那是10月份,在那个地区称为“自杀月”,因为天气极为炎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