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献与文献学
“文献”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八佾》:”子日:‘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南宋朱熹在《四书集注章句》中解释文献说:”文,典籍也;献,贤也。”清代刘宝楠《论语正义》释日:”文谓典册,献谓秉礼之贤大夫。”至清末刘师培则在《文献解》中说”仪、献古通,书之所载谓之文,即在人之所谓典章制度也;身之所习谓之仪,即古人所谓动作威仪之则也。孔子言夏、殷文献不足,谓夏、殷文献不备,而夏、殷之礼有鲜习行之士也0tp从上述解释之中可以看出古人所指之”文”指典章制度,其广意则是指写在文字载体上的对客观事物文字记录,也就是指上古时”著于竹帛”上的内容。而古人所指之”献”则指古代耆老先贤的见闻、言论及他们所熟悉的各种礼仪和耆旧先贤的经历。如《尚书?益稷》云”万邦黎献,其惟帝臣”,传释之日”献,贤也”。实际上,这种解释有其固有的片面性,是儒家正统思想的产物。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建议之后,儒家学派在汉代流传的书籍诗、书、礼、易、春秋被称为”五经”,到宋代时又被增加为”十三经”。这样,如果按照朱熹的解释,文谓典籍,献为贤人,则是把儒家经典以外的文字资料和贤人以外的一般见解都排斥于文献之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宋元之际的马端临,名其所著书为《文献通考》,在该书总序中对他理解的”文献”概念作了新的解释:
“凡叙事,则本之经史,而参之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记之书,信而有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凡论事则先取当时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诸儒之评论,以至名流之燕谈,稗官之记录,凡一话一言,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则杂而录之,所谓献也。”
马端临将文、献分别作为叙事和记事的依据。文为经、史、历代会要及百家传记之书。献为臣僚奏疏、诸儒评论、名流燕谈、稗官记录。这种解释,已明显超出了前人的范围。在他解释的文献定义中,如臣僚奏议、稗官记录,大部分已不属于古人所说的献了,而且由于社会的进步,文字书写的发达,即使是马端临本人听来的诸儒的评论、名流之燕谈也已经成为文,而不是古人所说的献了。马端临稍后的大诗人杨维桢《送僧归日本》诗曰:”我欲东夷访文献,归来东土校全经”,其中”文献”似乎专指文字书籍资料了。这充分反映出由于时代的变化引起了人们对文献范围认识的变化,即一切用文字记载的内容都可以称之为文献。近现代我国传统的文献一词,除了仍保留原来指古代的典籍及当时熟悉历史、掌故的贤哲的含义外,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的图书档案资料。二是指具有某种学术价值的专著、论文等。现代社会比较广义的文献概念,按照国家标准局公布实施的标准定义,”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这一定义比我国古代对文献的解释要宽泛得多,说明文献不但包括现代图书馆的全部收藏,也包括了档案馆、博物馆、声像馆以及情报中心的全部馆藏,这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文献载体形式增加、文献记录方式不断更新发展的必然结果。从马端临对文献的定义开始,历史已进人了21世纪。文献的概念、定义、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如白寿彝先生就曾认为”‘文献’主要指有历史意义的比较主要的书面材料”(白寿彝《谈历史文献学》,《史学史研究》1981年第2期)。结合前面论述,我们可以认为,凡是一切以文字载体形式流传具有历史和科学价值的资料,均可以称之为文献。
古代中国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一直走在前列,历史文献向来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中国古代只有从事文献研究、整理、编纂的学者,而没有专门的文献学,文献学是近代以来才出现的学科。关于什么是文献学,目前尚无确切的定义。不过总的看法是,文献作为载于各种载体的历史性的有价值的语言文字资料,文献学则是有关研究、整理、编纂和正确运用文献的学问,反映了历代学者处理各类文献的共同特征。关于”文献学”名称,是梁启超最早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提出的,他认为”广义的史学即文献学”,梁氏此语的真实含义,在于阐明文献学的范围广泛,它是适用于文、史、哲等各种文献,使其恢复真实性的学问。其内容包括版本、目录、校勘、注释、辨伪、辑佚、编纂各个方面、各个层次。这些知识可以使杂乱的资料条理化,古奥的字句通俗化,含混的内容明朗化,从而帮助我们学习和运用古代文献时能够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条别源流、甄论得失,正确地认识、处理、运用文献资料,在科学研究中取得成功。但是,从根本上说,文献学仍然属于基础性的学科。其研究目地在于对文献资料的最后运用,而且这种运用是各学科都需要的,可以这样说,现代社会的任何一门学科几乎都有本学科的文献资料,只不过是研究和运用的方法不同而已,这一点是我们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