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纸,是我和囚禁我的神经病签订的囚禁契约。如果我每按照契约实行我的一天,就能减少囚禁的时间。若是违反规则,就会加罚。
以下,就是这鬼神契约的内容,无聊至极。
第一,禁止与任何人交谈,这也是所有条例中最变态最无趣的一项。
第二,禁止情绪失控,大声喧哗。这项条例我也很难接受,当初立下条例时,我情绪激动地质问过囚禁我的神经病,我问他:如果是我把你关在一个没有任何娱乐设施还不允许和任何人交谈的地方,你给我心平气和待上一天试试。然而,我的质疑没有分毫重量,神经病冷淡地笑了,带着些许玩笑地意味回答:我当然做不到,所以我拿你做实验,我也很想知道人的潜能与忍耐力到底能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之后,我发疯似地捶打阻挡我和他之间的那扇玻璃门,谁知玻璃门没打破,倒是因为我与他交谈加上情绪失控被倒扣了几个小时,还立下了第三个禁止条例—禁止破坏公物,当然属于我自己的除外。可笑的是,这里除了我自己这个人,根本就没有什么事属于我的东西,也就是说当我生气想要发泄时,除了狠揍我自己,其他都会违反第三条条例。
有禁止条例固然还有一些许可条例。这里的许可,不是指许可我做一些条例范围内允许我做的事情,而是一些我可以做并且必须要做到的事情。
例如按时起床,早睡早起,一日三餐营养均衡,不浪费粮食,多读书多看报,勤练身体,等等这些有助于身心健康修生养性地老套道理。
看到这里也许你会奇怪,这根本就不是关押犯人的方式,我一没有收到虐待二不需要通过劳动被迫做一些苦工,这里只是将我与世界隔开,让我回到最原始的社会。我不用担心吃住,衣着整洁高雅,除了限制了人身自由,我一切如常,我待在这里的每一天都犹如修行,我也依然是一个闲人,没有任何用处。
我周遭的一切将我的生活节奏放慢,我就好像一个实验品,一个开创理想国度的实验品,我的生活看似很美好,可美好的东西往往都是最危险的,没有经历过同样遭遇的你是不会理解这里的一切是多么的让人发疯。
虽然说,条例中的款项取决于我自己要不要去遵守,但事实是我不敢不遵守。任何合约都有优势方和弱势方,我毫无疑问是弱势一方,我对对方一无所知而对方却对我了如指掌。我的所有反抗行为既无用且可笑。我所能做的只有乖乖听话,在寻找机会逃走的同时尽量缩短我的刑期。
缩短刑期的方式也让人哭笑不得。比如今天,在等待太阳的几分钟内,我先是丢了一本书,再是生气,还有大叫,违反了禁止条例的二三,倒扣双倍,也就是在我的关押生涯中,除了审判的十年刑期,还多加了两天,而我今天按时起床,吃饭,等等,却也能为我减少一些关押的时间。
这是一场以时间易时间的游戏,我别无他选,只能顺其自然发展。我虽然很想早早结束我的囚禁之旅,可人生总有想要放肆的时候,所以像这种倒扣时间的现象有时也会发生,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时候我都能自如地控制我的情绪。
而与佰草的暗号是在刚刚签订条约初期,为了将来方便用倒扣一个星期的代价换来的,每当和佰草对暗号的时候,我总是能想出躲在暗处默默关注我的日常生活的那个神经病发怒到面目狰狞却又无法用正常手段制止我们的场景时,我的快乐由心底里迸发接而传递至大脑皮层转下影响到四肢,全身的细胞一起颤抖,昭示着这渺小的胜利。我一直都为我那时的机智而感到骄傲,别说倒扣一个星期,倒扣一个月我都觉得很值得,要是倒扣一年的话,那我还是要考虑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