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西北宗教论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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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谈藏传佛教对藏族社会的影响(2)

藏传佛教不但在藏民族内部起到了极大的凝聚力作用,朗达玛灭佛后引起内部的分裂和吐蕃政权的灭亡便是一例。同时,也对促进祖国统一,维护祖国边疆的安定,建立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如萨迦班智达促成西藏加入中国版图的统一大业,元明清三代朝廷和蒙藏佛教上层关系甚密,皇帝册封了许多国师、大喇嘛。如八思巴出任元朝国师。明永乐皇帝邀请宗喀巴,册封代表宗喀巴入朝觐见的释迦耶什为大国师。清顺治皇帝邀请五世****进京。雍正皇帝册封章加国师。乾隆皇帝在热河建造藏传佛教寺庙和****、****寝宫,邀请五世****入京。察汗呼图克图在新疆抗击沙俄入侵,保卫边疆等,历史上这类事例很多。这对维护祖国统一和西南、西北边疆的安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乾隆朝才又有了“修一座喇嘛庙,胜养十万大兵”的说法。

二、藏传佛教对藏地文化教育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

佛教是知识性,哲理性宗教,是重理性信仰的宗教。因其重理性,获得遍知一切事理的佛陀最高智慧境界为终极目标,故学习掌握人类所能掌握的一切有用的知识便成了大乘佛教所追求的一项重要目标。因此,被誉为雪域三大遍知者之一的萨迦班智达说:“如果不学成遍知,因果之理岂可信?”这是说,佛教信因果规律,造相应的因,才能结相应的果。如果不学知识,凭神的启示之类获得遍知,那因果之理还有什么可信的呢?

佛教将所需知识归总为理谛性知识,世俗谛性知识,利众服务性知识三类。

理谛性知识是指中观、唯识等哲学知识。属于此类知识的,藏传佛教中有体系庞大的佛教四部哲学和古印度各派哲学知识。

世俗谛性知识主要是指显密佛教理论知识,此类知识,藏传佛教有显教三藏和密续四部知识,以及藏传佛教各个教派的庞大的教理知识系统和佛教外围知识系统。所谓佛教外围知识系统,包括除了“内明”佛教以外的“十明”知识。

十明知识是:内明(佛教教理)、声明(梵文和藏文文字学、语法学)、因明(逻辑和认识论)、工巧明(包括各类制作工艺,建筑,雕塑,绘画,音乐,舞蹈等)、医方明(医学),以上“大五明”加上诗学、词藻学、音韵学、戏剧学、术学(包括算术、天文、历算、占卜预测、地理风水等)称为十明。

利众服务性知识是指为广大众生利益服务的各类知识。包括医学、占卜等一切世间有用知识,以及各种科学知识。

由于佛教是知识性宗教,它的立信,学法修行,传播教义都离不开理论知识,因此,佛教不但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知识宝库,也成了传播各种知识的媒体。

藏传佛教对藏族文化的发展所作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翻译和引进十明为代表的系列文化

从七世纪到十三世纪的七百年是引进佛教文化期。这中间又分前弘、后弘两个时期。前弘期是从七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到九世纪三十年代末,后弘期从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到十三世纪末。在这前后两个弘法期共计五百多年中出现了一批赴印度和尼泊尔留学求法的数量庞大的藏族翻译人才队伍,他们在翻译引进佛经和十明文化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在赤松德赞(公元742—804)时期于桑耶寺建立了颇具规模的译经院。为保证翻译质量,吐蕃王室制定了翻译规则和译审程序。用藏文翻译了数量巨大的梵文和汉文佛经(甘珠尔),以及研究佛经的论文和十明文化大集(丹珠尔)。为翻译佛经和十明引进文化做出贡献的译师队伍有两个明显的特点:1.全部是佛教徒,其中绝大部分是出家的僧人;2.具有坚定的信仰和坚强的毅力。他们的寻求知识和译经完全出于信仰。由于翻越喜玛拉雅雪山路途的艰难和对印度炎热气候的不适应,很多人牺牲了生命。如据史料记载,松赞干部第一次派去印度留学的十多名青年中活着回来的只有吐弥桑布扎一人,可见当时求学和译经的艰难。

2.大力创建学院型的寺庙。开展十明文化教育

藏传佛教寺院分禅院型和学院型两种,前者以诵经修禅为主,后者以开展十明文化教育,培养人才为主。前弘期虽然有了像桑耶寺那样的规模较大的寺院,也开展传法、讲学、研究和翻译活动,但还没有形成正规的学院式的寺院。以印度古代佛教大学那烂陀寺的模式,建立辩经学院是从十一世纪的噶当派著名学停恰巴曲吉森盖(公元1109—1169)在桑普寺建立经学讲辩制度开始的。

从十二世纪中叶到十五世纪初全藏只有桑普、玳瓦见、蔡贡塘、嘎洞、觉冒隆、素日浦等六座学院型噶当派大寺院。从十五世纪初创建甘丹、哲蚌、色拉等三大格鲁派学院起,在西藏和康区、安多地区建立了大大小小几百所辩经学院。这类学院型寺院除了开设显密佛学知识理论课程外,还开设因明、声明、工艺美术、医学、天文历算、诗学文学等各类课程。这类寺院都有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设有各种不同的专业和各种中高级专业学位。

藏传佛教寺院不仅是传授十明知识,培养各类人才的学校,也是藏地知识分子聚集,开展讲学、辩论、研究、著述的学术园地;而且,还是集建筑、雕塑、绘画为一体的藏地艺术博物馆和学习、创作、表演音乐舞蹈,开展宗教、民俗各类文化活动场所。这种一体兼备多种文化功能的藏传佛教寺院,是集中展现藏族文化的一种独特现象,也是和别的宗教只作为忏悔祈福的教堂和礼拜寺的最明显的不同之处。

藏传佛教寺院教育在藏族的历史上起到了培养人才,继承弘扬民族文化,创造雪域高原文明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历史上培养出了许多国师、宗教领袖、著名政治家、学者、文人、艺术家、翻译家等等。藏族翻译家历时五百多年,用藏文译出了三百三十多函字数浩瀚、门类众多的佛教文库——甘珠尔、丹珠尔。保存了梵文原文被毁,汉文未译的许多珍贵文献资料。藏族学者撰写出了总量超过佛教文库译文几十倍的研究佛学和十明文化,以及历史文学各类著作。这些历史成绩和藏传佛教寺院教育是分不开的。

藏传佛教寺院不但在出现现代学校教育之前的一千多年的历史当中起到了继承弘扬民族文化的作用,即使是现代教育发达的今天,仍然承担着继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保持古老文明鲜活传承的重要使命。

三、藏传佛教在对自然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藏传佛教对藏族的生态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青藏高原原始自然生态的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那么,一个古老的宗教为什么会有超前的生态保护意识?又是通过何种方式对藏区的自然生态保护起到作用的呢?这个问题,就要从藏传佛教的基本教义和慈悲利众的道德观念、戒律法规中寻找答案。以下就从教义、道德观念和戒律法规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1.影响生态意识的佛教教义和思想道德观念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死轮回观。佛教认为,包括人类和动物类在内的含识众生(有意识的众生),都是一生接一生,生死相续,无始无终的轮回物。今世的意识是前世意识的再生性连续,今世生命的结束,也并不是意识生命的永远熄灭,而是进入下一世生命周而复始的再生过程。每个含识生命都是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生生不息的生命个体。每个生命的存在都离不开生存所需自然环境、气候和饮食居住条件等等。

佛教又认为在人、天、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六道的苦乐和业力形成的生存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天界,自然环境优美,生活富裕,不缺衣食,无苦而享受快乐,故称天堂,是各种宗教所追求的理想生存之地;人间,生存环境和物质资源有优劣和贫富的差别,智慧有差别,故贫富不均,苦乐有差别;阿修罗,无财富资源,为争夺财富和甘露水,长期处于战争状态;畜生道生命的存在,完全依赖于适宜的生存环境和食物;无饮食资源,受饥饿之苦者,称为饿鬼道众生;生活在炎热的火地狱,或者生活在严寒的寒地狱的生命,苦不堪言者,称为地狱众生。总之,六道以众生所受苦乐分类,而苦乐又和生存环境息息相关。因此,佛家脱苦得乐的目标,也和追求良好的生存环境是分不开的。

(2)因果报应观。佛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存在都是因缘形成的。种什么因,便结什么果。人类生存的环境的优劣,财富资源的贫富,都是前生和今生所作所为,造业行为的结果。因此,爱护环境,自己今生来世都能有好的环境居住,反之,若破坏环境,今生来世都会受到相应的环境恶报。杀人偿命,杀牲短寿,故认为,杀牲也会受到相应的恶报。

(3)慈悲利众观。慈悲利众是大乘佛教的最基本的道德和价值观念,也是衡量大乘佛教徒一切思想行为的是非标准。环境是包括人和动物一切众生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因此,保护环境属于造福人类,利益众生的行善行为。反之,破坏、污染环境认为是违背利众道德原则的造恶业行为。又,杀生是违背慈悲和不伤害众生生命道德戒律的严重犯戒行为,因此,保护野生动物,便成了佛教信徒的神圣天职。

上述思想理论和道德价值观念对藏民族环保意识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有关保护生态环境的戒律法规

(1)有关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戒律法规

如,僧人在坐夏期间(僧人在夏季闭关修戒习禅,称作坐夏)禁止割草,砍树,破坏草原,森林的戒律;

如,保护神山,神湖,神泉,神林(属于寺院的森林),禁止砍伐,开采,渔猎的地方法规和宗教戒律。

(2)有关保护野生动物和鸟类、鱼类的戒律法规

如,佛律将杀生视为严重罪恶,列为十恶之首,居士(在家佛教徒)戒、僧戒、菩萨戒、密宗戒都将戒杀生列为第一根本戒,称作“恶堕第一戒”。若犯杀生戒,就没有做佛教徒的资格,僧人若犯杀生戒,就要开除僧籍,逐出寺门。这条佛教杀生戒,也被列为松赞干布制定的“世俗善法十六条”的第一条。

又如,在敦煌古藏文文献中出现的“捕杀野生动物处罚条列”之类的法规等。这类禁止杀生的戒律法规对畜牧的发展,对保护野生动物,鸟类、鱼类起到了很大作用。

(3)有关防止水草环境污染的道德戒规

如佛教戒律规定:在众生饮用的泉、池、河水中洗澡、洗衣服、拉大小便、扔垃圾等脏东西,在草地上拉大小便、扔垃圾等脏东西,均属损害众生利益的缺德行为,要予以戒除。

(4)对神灵的信仰和敬畏心理在自然生态保护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藏传佛教认为,众山为天龙八部等众神灵栖息之所,江河、湖泊、泉井、溪水都是龙王龙族居住之地,故藏地的许多山川,湖泊都以神灵命名,如众多神山神湖的称谓。

由此思想的延伸,森林和山中矿藏都受到山神的保护,山上的飞禽走兽,都是山神的家禽家畜。江河、湖泊中的鱼虾龟鳖之类的水族动物均属于龙王家族。

因此,认为森林和地下宝藏、野生动物、鸟类、鱼类都受到山神和龙王的保护,若随意砍伐森林,开采矿藏,捕杀野生动物,杀鸟、捕鱼等均属触犯神灵的行为。触犯神灵,就会受到天神和龙神的报复惩罚,就会降临各种恶疾传染病和洪涝风雪等自然灾害。

这种信仰观念,从现代人的角度观察也许十分荒唐,但它对保护被称作“地球上最后一片净土”的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多识,西北民族大学藏语言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