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一本书读完经济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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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经济学说(11)

1946年,斯蒂格勒得知他的母校芝加哥大学希望他参加教授征选的面试,跟他同一天前来应征的另一位教授候选人是米尔顿·弗里德曼。结果,由弗里德曼获得了这仅有的一个教授缺额。落选的斯蒂格勒来到布朗大学短暂地任教一年至1947年。1947年至1958年,他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这段时间其经济思想趋于成熟。1958年,芝加哥大学再度有一个教授缺额,斯蒂格勒终于得偿所愿被聘为正教授,其后在芝加哥大学里他经历了芝加哥经济学派引领风骚的二十多个年头。1977年,在斯蒂格勒的指导下创立了“芝加哥大学经济与国家研究中心”(CenterfortheStudyoftheEconomyandtheState),并且由他出任该所主任。1981年,斯蒂格勒从经济系教授职上退休,但持续担任研究中心主任直至1991年他去世。

斯蒂格勒是芝加哥学派在微观学方面的代表人物,是信息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他认为消费者在获得商品质量、价格和购买时机的信息成本过大,使得购买者既不能,也不想得到充分的信息,从而造成了同一种商品存在不同价格的现象。斯蒂格勒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的市场和市场现象,并不需要人为的干预。斯蒂格勒的观点更新了微观经济学的市场理论中关于一种商品只存在一种价格的假定。在研究过程中,斯蒂格勒还把这种分析延伸到劳动市场。这些研究建立了一个被称为“信息经济学”的新的研究领域。

斯蒂格勒的另一个贡献是对社会管制政策的精辟批评,他力图论证“看不见的手”在当代仍可能获得良好的效果,而政府管制则常常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他主张实行自由市场制度,反对垄断和国家干预。他是被称为“管制经济学”的新的重要研究领域的主要创始人。弗里德曼赞誉斯蒂格勒是“以经济分析方法来研究法律与政治问题的开山祖师”。

斯蒂格勒长期从事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方面的理论研究。由于其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方面的开创性的研究,他荣获了198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在授奖公报中这样概括他的主要贡献:“通过长期、广泛的实证研究,斯蒂格勒为市场运行的研究和主要结构的分析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作为这一研究的一部分,他对经济法规如何影响市场做了探索,他对生产法规的诸力量的分析已开辟了一个全新的经济研究领域。他的成就使他成为市场和产业结构应用研究领域(产业组织)的学术带头人。他的独特研究成果,还使他被公认为‘信息经济学’和‘管制经济学’的创始人,以及边沿学科的先驱之一。”

理论精读

1.通向寡占垄断之路——兼并

一个企业通过兼并其竞争对手的途径发展成为巨型企业,是现代经济史上一个突出的现象。斯蒂格勒试就兼并的发生和特点进行了讨论。

按照传统观点,实现规模经济是兼并的主要原因,而规模不经济又是限制兼并的主要因素。事实上,规模经济和不经济并不能发挥这样的作用。只要没有显著的规模不经济,也就是说,兼并后形成的大公司的成本和兼并前较小的公司相比,既不更低,也不更高,则兼并仍会发生,这是因为兼并后形成的大公司具有市场的力量,能获得垄断利润。如果一个大公司在成本上并无显著优势,一旦它制定高价、攫取高利,必定会导致大量新厂商进入该产业,使价格下跌,利润减少,该大公司甚至会因此产生亏损,但只要在新厂商大量进入之前的垄断利润现值大于新厂商大量进入之后亏损的现值,则兼并仍然有利可图。

撇开规模经济因素以后,重新看美国的企业兼并史,我们发现,资本市场状况和反托拉斯法是刺激或抑制兼并和决定兼并特点的主要因素。因此,对于旨在垄断的兼并来说,单个厂商大规模生产的不经济仅仅是偶然的、微不足道的障碍;垄断的主要障碍是谢尔曼法,兼并的资本需要量,以及竞争对手的数量增加、规模扩大的趋向。

2.市场容量限制劳动分工

早在18世纪,亚当·斯密就曾经指出,市场规模的扩大会限制竞争。1928年,A.杨论证了这一理论,认为这是经济学最重要的原理之一。从此,这一观点就被称为斯密—杨定理。

斯蒂格勒围绕斯密—杨定理,讨论了企业内部分工和社会分工的关系,并提出了产业生命周期假说:在一个产业的新生期,市场狭小,因此再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的规模较小,不足以一一分化出来,由独立的专业企业承担,这个时期的产业企业大多是“全能”企业,分工主要表现为企业内部分工,即一个企业参与从材料生产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随着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各再生产环节的规模大到足以独立进行时,企业内部分工便转化为社会分工,各专业化企业便会出来承担各个再生产环节;在产业衰落期,随着市场和生产规模的缩小,各再生产环节只得重返“娘家”,社会分工又转化为企业内部分工。

3.规模经济

在斯蒂格勒看来,市场结构并不会随着分工的发展,由竞争变为垄断。但是,假如随着生产的发展,厂商最佳规模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市场结构仍有可能由竞争变为垄断。因此,斯蒂格勒进而研究规模经济问题。

斯蒂格勒还提出了“生存原则”,首创了“生存检验法”。所谓生存检验法,是指把某一部门中的厂商按规模大小分成若干等级,计算每一等级厂商在某一时期内市场份额的变动,一切市场份额有所提高的等级便是有效率的规模,反之则相反。用这种方法来识别效率高的规模,暗含着在竞争中“适者生存”的原则,因此被称为“生存检验法”。

斯蒂格勒以此方法考察了1948年到1951年美国48个制造业部门各种规模厂商的市场份额变动,发现能在竞争中壮大起来的规模类别是很多的,即最佳规模不是唯一的,而是一个范围相当大的领域,规模较小的厂商和规模较大的厂商都是有效率的。在一些部门,最大规模与最小规模效率较低,在另外一些部门,最大和中等规模效率较高。斯蒂格勒还发现,最佳厂商规模和工厂规模、技术复杂性、研究费用支出成正比。由此可见,规模经济给较小的厂商留下了生存的余地,在不断发展的经济中有望保持竞争性的市场结构。

4.进入壁垒

什么是进入壁垒?经济学家们有不同的答案,产业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哈佛大学教授J.S.贝恩较早提出:进入壁垒是“与潜在的进入者相比,现存厂商所享有的有利条件。这些有利条件是通过现存厂商可以持久地维持高于竞争水平的价格而不会导致新厂商进入而表现来的”。斯蒂格勒则认为进入壁垒是“一种生产成本,这种成本是准备进入一个产业的厂商所必须承担而已经存在于该产业内的其他厂商无须承担的”,即进入壁垒是新厂商比老厂商多承担的成本。比较两人对进入壁垒的定义,斯蒂格勒的定义似乎更狭窄一些:诸如规模经济、资本需要量、产品差异等在贝恩看来是重要的进入壁垒,而在斯蒂格勒眼中,它们便不再构成壁垒,或者虽然是壁垒,但其重要性大大减少了。

用规模经济来说明,相对于需求而言,某一产业的厂商最小、最佳规模很大,那么即使原有的老厂商和潜在的新厂商的成本和需求条件相同,依贝恩的看法,老厂商仍享有先进入的有利条件,即能充分实现规模经济。新厂商多半假定自己在进入行业后,在老厂商产量不变的前提下,自己实现规模生产,则对于市场需求而言产量必然过大,价格必定下降;如果潜在厂商在较小的规模上进行生产,则其成本会大大提高。因此,贝恩认为,这样就可以使原有的厂商定高价而不会招致潜在厂商的进入。但斯蒂格勒持相反的观点,认为规模经济在新厂商也能实现,因为原有的老厂商和潜在的新厂商所面临的生产成本和需求条件都相同,潜在厂商完全可以实行和老厂商争夺市场份额的战略,或实行“打了就走”的战略,即在自己规模上生产,如果价格下降到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的程度,就可以退出。因此,问题不在规模的大小,而在进退是否方便,即沉淀成本的太小,两者不是一回事,一个自然垄断产业也可以是“可竞争的”。

虽然关于进入壁垒的定义有所不同,但在进入壁垒是损害竞争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上经济学家们是达成共识的。斯蒂格勒认为,由纯粹的经济力量形成的进入壁垒是不多见的,或者是影响不大的,并不会给自由竞争带来很大的损害。真正的进入壁垒多半是由政府的干预所造成的。例如,在一些营业执照数量受到限制的产业内,潜在进入者或许需要花很长时间、办理烦琐的手续,或许需要从老厂商那里转买执照,而这些成本都是原有厂商所不用承担的。

5.信息经济学

信息问题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厂商和家庭都要依靠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决策。传统的经济理论在假设知识信息完全的框架内进行分析,即假定获得信息无须支付成本——信息是“免费财货”。这一假定显然是不现实的,这样其结论也必然远离现实。因此,一方面,人们怀疑传统理论的基本范畴和分析方法(如效用最大化、成本—收益比较、供求均衡等)的有用性;另一方面,有些学者在不确定的假设下层开分析,而不确定意味着信息是不可能获得的——信息的“价格”无限大。

斯蒂格勒开创了用传统经济理论的基本范踌和方法分析信息问题的先河。人们需要信息就必须搜寻信息,获得信息是有收益的(如消费者买到价格较低的商品),而搜寻信息也是有成本的(如搜寻信息要花费时间);搜寻必然在信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处停止,这是当事人所获得的信息量,同时也决定了信息的价格。显然,其处在零和无限大之间。

斯蒂格勒还揭示了信息经济学对现代经济学的重大影响。首先,没有必要把知识列为实现竞争的充分条件之一,因为既然信息不是“免费财货”,则达到知识完全的境地必然是不经济的;既然信息的收集和其他商品的生产服从同一些规模的支配,则只要生产者人数众多,信息生产也会是竞争性的。因此,“我们达到的不是完全竞争,而是设法最佳竞争程度。”其次,一些向来被归入“不必要的市场不完全”现象,如价格刚性、同种商品价格差异、资本利用不足等,现在可以通过信息论得到说明,从而不再是需要政府出面干预的“坏事”。这种分析还可以推广到宏观经济领域,如通货膨胀和失业问题。

运用这一理论,可以分析同种商品、同质劳动力价格差异的原因和特点。由于搜寻信息不是无代价的,所以买卖双方对有利价格的搜寻都是有限的,这样同种商品、同质劳动力的价格差异必然存在;对搜寻能产生较高收益或只需付出较低成本的商品或劳动力,搜寻的次数必多,则价格差异必小。例如,消费者必然对价格较高的商品做较多的搜寻,以便找到最低价格,因此这类商品的价格差异较小。又如,劳动者的年龄越大,预期工作时期越短,高工资给它们带来的总收益的现值越低,因此他的搜寻次数必少,其工资差异必大。

6.寡占理论

一般来说,寡占厂商愿意通过串谋来使共同利润极大化。在串谋场合,每个厂商都希望其他厂商恪守串谋协议,而自己秘密地违背协议(如秘密削价)以扩大销售额。如果人人都这么做,串谋就会瓦解。因此,成功的串谋必须是以能够容易地发现参与者的背叛行为为前提,这正是一个信息问题。

斯蒂格勒认为只能从买方获得这一信息——厂商的买主人数若异常增加,就必有秘密削价行为。而对什么是“正常”的买主数量,什么是“异常”的买主数量,是很难确切划分的,只能大致确定。因此,每个厂商都有这样的机会:通过秘密削价增加的一定量销售额会被认为是正常的增量。如果这种性质的销售量增量较大,则秘密削价的动机强烈,串谋难以维持。也就是说,卖主越多,买主越少;新买主越多,买主的反复购买率越低(买主经常更换卖主),则串谋越难以维持。传统的寡占理论仅仅强调或偏重于卖主数目,而斯蒂格勒强调买方情况。也就是说,即使在一个生产集中程度较高的市场,动态地看(如需求变化引起新买主涌入),串谋也难以维持。

7.政府管制

政府所宜布的管制目标不等同于管制的实际效果。管制的副作用可能和所期望的作用共生,甚至成为主要作用。通过对比受管制和不受管制的供电企业,就可以发现管制可能根本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降低电费)。其原因既可能是管制机构不能控制企业的日常运行,导致受管制企业仍能定高价,也可能是管制理由——供电企业是垄断企业不能成立,因此这类企业也面临竞争压力,它们即使不受管制,也不能索取垄断高价。

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项规定——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向投资者公布经营状况——是否提高了投资者的收益?分析的结果是支持管制无用论的。判断一个市场运转是否有效率,其标准是看它是否使卖主和买主尽快相遇。而价格是否稳定不是市场是否有效率的标准。投机者在提高市场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供求条件不变,即均衡价格不变的条件下,各个成交价格仍有可能剧烈波动,这是因为买卖是随机发生的。问题在于:买主出价等于或超过卖主最低要价时,交易是否发生;较高的出价是否在较低出价之前、较低的要价是否能在较高要价之前实现。若是,则市场是有效率的(卖主和买主相遇了),不管价格如何波动。当均衡价格变动时,更不应当要求价格稳定,因为这一要求等于要延缓达到均衡的时间。投机者在方便买卖双方相遇、推动价格达到新的均衡点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既然管制未能收到预期的效果,那么为什么还要进行管制呢?这就涉及管制产生的原因。由于管制是政治过程,所以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政治学研究的对象。经济学家习惯于将政府管制看出外生变量。斯蒂格勒的“经济管制论”一文首次尝试用经济学基本范畴和方法分析了管制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