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二十几岁要懂得的人生经验(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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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生活可以简朴不可以粗糙

生活是什么样子,完全在于我们自己,贫穷的人也可以拥有高雅的品位。品味不在于物质的丰盈,而在于心灵的高贵。过于琐碎或者过于邋遢只能丧失生活的情调,让一切都索然无味。

“忙”不是任由自己邋遢的理由

我们时常可以听到这样的抱怨,“工作太忙,我哪还有时间注意自己的形象啊!”“不是我不想有副好形象,实在是因为没时间啊……”很多人会认为工作是第一位的,只要工作做好了,一切就都好了。殊不知,这样做会带来不少问题。

1962年,在英国伦敦一个著名贵族举办的豪华宴会上,一名中年男子出尽了风头。他优雅的举止、迷人的言谈,不但令在场的所有女士都对他倾心,而且所有男士也都对他抱着极大的兴趣和好感。他在这次宴会上也收获颇丰,不仅签下了40多单生意,还找到了终身伴侣。这名男子就是英国著名的房地产新秀柯马·伊鲁斯。他凭借自己良好的形象,征服了整个伦敦的上流社会。随后,金钱和好运向他滚滚涌来。

可在12年前,柯马·伊鲁斯并不是这个样子。那时的柯马·伊鲁斯还是个小人物,为了扩大生意,他千方百计弄到了一张商行聚会的邀请信,想混进去多结识一些人。可一进入装饰得金碧辉煌的大厅,他傻眼了,男士们个个西装革履、彬彬有礼,女士们个个华衣锦服、温文尔雅。柯马·伊鲁斯低头看看自己,一身满是补丁且有着厚厚油腻的工作服,大胶鞋,乱蓬蓬的头发,简直像个乞丐。这时几位女士走过来,故意将酒泼在他身上,随手丢下些小费,趾高气扬地离开了。侍从过来询问他,他讲明自己的身份,可是没人相信,而他请一个认识他的人作证时,那个人不承认认识他,而说他是路边的鞋匠,于是他被当成混进来的鞋匠给赶了出来。

柯马·伊鲁斯十分气愤。之后,他开始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受到这种待遇。后来,他参加了一个礼仪培训班,并高薪聘请了私人形象顾问。

如果不是当年的顿悟,想必柯马·伊鲁斯也不会为此有所改变,更不会有如此丰硕的收获。忙不是任由自己邋遢的理由,不是没有时间,而是懒得动手,一个人连自己的形象都不愿意去注意,别人会认为这个人还会在意什么呢?

邋遢的形象会给别人造成做事不认真,拖泥带水的错觉,很难让人产生信任感。张先生就因为自己的形象失去了机会。

张先生是一家企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因为工作忙碌,他总没时间注意自己的穿着。

一次,因为外商来得匆忙,张先生没来得及换衬衣,衬衣的领口部分不太干净,有点花哨的领带也没有系正,领带、衬衣与西服的样式搭配很不和谐。他喜欢把一些零碎的东西装在上衣或裤子衣袋里,弄得鼓鼓囊囊,裤子的裤线也不明显,鞋面上落有灰尘和水渍。

外商是法国巴黎某公司的总经理,他穿着整洁、高雅,恰到好处地衬出他的风度和气质。当张先生和外商在会议室见面时,这个法国人望着张先生的服饰,脸上露出一丝惊诧。虽然翻译小姐解释说,因为老板特别注重效益,刚从车间出来,没来得及换服装,但在后来的谈判过程中,外商仍毫不客气地说:“我对贵公司的经营实力表示怀疑,一个企业的领导是企业的代表,然而,阁下的衣着却给人一种陈旧、落后的感觉。在我们看来,没时间从来都不是借口。从这一点上我可以推断这个企业不太注重产品的形象设计……”

张先生听了这一番话,顿感羞惭,没想到由于自己的衣着疏忽,耽误了一笔大生意。

一个成功者的形象,展现在他人面前的应该是自信而又精神饱满,且十分整洁。它不仅仅反映在别人的视觉效果中,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激励和鞭策。它让你对自己的言谈举止、行为方式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对自己的内在素质也有了更多的要求。那些以忙为借口而不注意自身形象的人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

琐碎会摧毁你的人生

人常常被困在有名和无名的忧烦之中。忧烦一旦出现,人生的快乐便不翼而飞,眼前的日子一片灰暗,吃饭没胃口,工作没精神,浑身乏力,无精打采。这一切,只因为我们陷入了细小的忧烦之中。

吉布林娶了维尔蒙的一个叫凯洛琳·巴里斯特的女孩子,在维尔蒙的布拉陀布罗造了一间很漂亮的房子,在那里定居下来,准备度过他的余生。他的舅爷比提·巴里斯特成了吉布林最好的朋友,他们两个一起工作,一起玩耍。然后,吉布林从巴里斯特手里买了一块地,事先协议好巴里斯特可以每一季在那块地上割草。有一天,巴里斯特发现吉布林在那片草地上开了一个花园。他生起气来,大声责骂,吉布林也反唇相讥,两个人从此闹僵。

几天后,吉布林骑着的他的脚踏车出去玩的时候,他的舅爷突然驾着一部马车从路的那边转过来,将吉布林逼下了车子。为此,吉布林和巴里斯特对簿公堂。消息传开后,大城市里的记者都挤到这个小镇上来,但事情仍没办法解决。

因为这次争吵,吉布林和他的妻子永远离开了他们在美国的家,这一切的忧虑和争吵,只不过为了一件很小的事。

平锐克里斯在2400年前说过:“来吧,各位!我们在小事情上耽搁得太久了。”一点也不错,我们的确是这样的。

哈瑞·爱默生·傅斯狄克博士曾说过一个故事,讲述森林里的一个“巨人”是如何倒下的。

在科罗拉多州长山的山坡上,躺着一棵大树的残躯。自然学家告诉我们,它曾经有400多年的历史。初发芽的时候,哥伦布刚在美洲登陆;第一批移民到美国来的时候,它才长了一半大。在它漫长的生命里,曾经被闪电击过14次;400年来,无数的狂风暴雨侵袭过它,它都能战胜它们。但是在最后,一小队甲虫攻击它,使它倒在地上。那些甲虫从根部往里面咬,渐渐伤了它的元气。它们虽然很小,但持续不断地攻击。这样一个森林里的巨人,岁月不曾使它枯萎,闪电不曾将它击倒,狂风暴雨没有伤着它,却因一小队可以用大拇指跟食指就能捏死的小甲虫而终于倒了下来。

我们岂不都像森林中的那棵身经百战的大树吗?我们也经历过生命中无数狂风暴雨和闪电的打击,都撑过来了,却会让我们的心被微小的小甲虫咬噬——那些用大拇指跟食指就可以捏死的小甲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