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剥离工作量完成情况验收,由乙方每月实测后造表,向甲方逐月报告,当全部完成后提出竣工报告,由甲方统一组织向业主办理交工手续。
物资供应分工。
1.根据乙方提供的计划和材料预算,甲方负责生产设备、钢材、塑料面板、有色金属、电缆、电线、钢铝门窗、砂、石、石灰、水泥、木材、耐火材料、炸药、火工材料等的采购,运输到现场仓库,乙方负责卸车。卸车费和从甲方仓库运到现场或乙方仓库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上述材料以外的材料的采购、包装并发运到甲方指定的港口,甲方负责海运及巴境内的内陆运输。其海运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巴境内采购零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3.甲乙双方物资部门设专人对口联系,具体办理签证手续,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甲乙双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均应有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
5.设备由甲方负责供应到现场仓库,乙方按计划到仓库领取,运费由甲方承担,超大件和20吨以上的设备,由甲方运到双方商定的地点。
6.设备移交时,设备随带的专用工具和随机技术资料应一并交乙方,工程竣工时返交甲方。生产设备的包装箱,乙方用完后应及时收回移交甲方。
7.设备验收:设备移交时,甲乙双方共同开箱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开箱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数、缺件及外观质量缺陷,以及在设备安装过程和运转中所发现的非乙方原因的设备内在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可协助甲方查明原因,提供有关资料。
8.非乙方原因的设备质量问题,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安装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经济损失。
9.施工机械:乙方国内现有施工设备,由乙方负责包装运输到甲方指定的港口,甲方负责海运及巴境内运输到现场;从第三国和国内采购的施工机械,由甲方根据乙方的计划统一采购运输到现场,乙方可派人参加。
10.所有施工机械,其费用根据使用年限摊入工程成本。乙方机械闲置时,甲方有权在现场调配,费用按甲方统一规定执行。工程竣工后产权归乙方,如乙方需运回国内,甲方负责办理出入境和免税手续,运输费用和有关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剥离设备的供应、操作、维修及工作分工。
1.乙方自带的剥离设备,必须选择能适应山达克现场条件的完好设备,在起运前要先行仔细检修以能满足海运和陆路运输的包装方式发运。如发生机械不能正常运行和包装运输损害等情况,所引起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工程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为了给业主的生产设备投入剥离前创造前期条件,以及修筑公路、给排水和供电设施,乙方应自带下列施工设备、材料、备件和轮胎:
(1)WK-电铲(半新)1台
(2)KQ-200潜孔钻机(新购)1台(3)27t矿用汽车(六成新)10台
(4)235tW推土机(半新)2台
(5)6立方米前装机(半新)1台
(6)C630车床(半新)1台
(7)钻床(半新)1台
(8)砂轮机(半新)1台
(9)9立方米空压机(新购)1台
(10)凿岩机(新购)10台
(11)汽修检修设施1套
(12)电气焊设备1套
(13)相应必备的材料、备件及轮胎3.甲方提供下列数量的业主矿山永久设备供乙方使用:(1)250mm牙轮钻机2台
(2)lore3电铲2台
(3)68t矿用汽车16台
(4)洒水车1台
(5)油罐车1台
(6)压路机1台
(7)平地机1台
4.乙方与第三方工作分工和责任:
(1)乙方负责两台250mm牙轮钻机及两台10立方米电铲的操作,供水供电,以及采场系统供电线路和供水管线的维修工作。
(2)业主矿山永久设备启用前,乙方应以自带设备为其准备好采场工作条件,按设计规定的坡度和路面标准修好采场内外公路,并进行经常性的道路维修,洒水以保护路况良好。
(3)乙方的牙轮钻机和电铲的操作司机,应经甲方组织的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操作,操作中如有使用、保养不良,造成设备或机件非正常损坏或烧损,所换机件及修理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司机、副司机和机下助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和任务,参照冶金部有关规定执行。
(5)第三方负责两台250mm牙轮钻机和两台10立方米电铲的维修和备件供应,以及16台矿用汽车的拉运、保养、维修和备件供应。
第三方的维修工作,是在停机后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机件,不参与开机作业范围之内的事宜。
(6)乙方用自带设备承担的剥离工作量为40万立方米,第三方以68t汽车拉运的剥离量为540万立方米。
(7)牙轮钻机、电铲和汽车三大设备的操作,要相互搭配得当,如有操作不熟练,效益发挥不一,造成窝工等待时,乙方和第三方应在友好协商基础上合理解决,如协调不一致时由甲方审定。
(8)乙方应在业主矿山永久设备到达现场前,及时为第三方准备好必要的设备组装场地,并提供水、电、油、起重装备等设施。
(9)乙方应为第三方在现场提供进餐和交通的方便条件。
(10)永久性辅助设施的汽保车间和采场材料备件间建成后,供第三方维修剥离设备使用。
5.由乙方使用的业主设备在剥离工程结束时,牙轮钻、电铲、68t汽车由第三方负责,其余设备由乙方负责,应一次性修好并交给业主。
6.乙方自带设备所需的修理间、材料备件仓库及采场内的临时水管、电路、风管等设施,由乙方自行规划,由乙方在费用中开支。
生活物资供应。
1.出国人员的生活用品由乙方自行采购,个人自带。国外的生活物资,由甲方统一采购,发运到现场,供给乙方,乙方付款。
2.当地采购的生活物资,甲方免费提供15-20t冷藏车1台(两家合用),还将集中建冷库供乙方使用。
3.甲方统一加工冷饮,免费提供乙方现场所有人员。
4.根据需要,甲方免费一次提供空调设备,按核定的人数,平均每4人1台,乙方负责自费安装和维修。
5.甲方集中建立卫星地面接收天线,供乙方使用,并免费给乙方大屏幕电视机1台,彩色电视机2台(其中第三方1台)。录像机2台(其中第三方1台)。
资金支付和管理。
1.甲乙双方的美元与卢比的结算,与业主支付比例同等支付乙方,美元与人民币和卢比的兑换价格,分别按每年元月一日汇价确定,当年不作任何调整。
2.美元与人民币兑换的额度收益上交50%,其余甲方得25%,乙方得25%;乙方利润的美元额度,除上交50%外,其余归乙方所有。
3.人民币资金由甲方承担,按以下方式支付:
(1)乙方使用国内材料和新购机具及周转材料的贷款,由供货单位直接向甲方北京办事处办理托收承付,北京办事处支付后转账到乙方现场财务。不能办理托收承付或其他需用的国内费用,由甲方先付动员费50万元人民币(第三方20万元),供乙方周转使用,同时转账现场财务。
(2)乙方现有施工机具托运后,通过甲方北京办事处转账现场财务,工程完成后一次支付。
(3)出国人员国内费用每人每月按400元包干支付,每3个月转账一次,由甲方垫付并转现场乙方财务计入成本。
(4)美元资金和卢比资金,由甲方根据工程需要预付,并转账到乙方财务。工程完工后,乙方手持的现金卢比,由甲方帮助兑换美元。
(5)工程成本每年预测一次,工程完工后进行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其利润60%现付人民币,其余40%在巴方还款时分批支付,利息按年息7.92%结算。
临时工程。
1.乙方由中国派遣人员最高峰为170人,一般情况为150人,第三方为120人,生活区用房每人按5.5平方米计算。包括第三方用房共计1595平方米,由甲方提供。如果需要补充,由乙方申报方案,甲方审定后按实际需要提供乙方使用。
2.生活区的临时设施和巴方人员的生活临时设施,由乙方负责供水供电,甲方负责接到场区红线接头。
3.如果需要临时小型发电机、运水车和饮用水淡化设备,由甲方免费提供。
对业主人员的培训。
乙方负责对业主采矿系统的管理人员及250mm牙轮钻机、10立方米电铲的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其培训内容如下:
1.采矿系统的生产技术管理:以培训业主的技术管理人员为对象,使其能掌握采矿的基本技术业务知识,包括生产技术管理、基本规章制度和报表、生产计划、生产调度、工艺技术、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修制度等。
2.采矿系统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技术、安全规程和故障处理。
3.负责派遣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熟练的高级技术工人担任培训教育并负责编写培训教材、提供教材和翻译人员,安排岗位生产实习。培训教材为英文,在培训开始前6个月提交中冶公司一式50份,供业主先行学习。
4.培训费用:包括编写教材、翻译、印刷等,国内支付人民币3万元,出国培训人员按甲方出国人员同等待遇办理。
培训教员按7人,翻译3人,共10人计算;培训时间按一年计算,必要时可以延长。
5.随机实习的业主操作人员及在现场培训的业主管理技术人员,乙方不另行收费。
6.培训开始时间和具体计划,待与业主商定后确定。
其他。
1.乙方保证选派优秀的人员,甲方负责办理有关出入境手续。
2.现场的奖励,按照按劳付酬的原则,在现场由甲方召集各分包单位研究制定统一的办法,乙方必须执行。
3.乙方根据施工图和总体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规划,报甲方备查。
4.乙方及时编制年、季、月计划、统计报表和各类财务报表报甲方。
5.双方都应重视公共关系工作,乙方所需费用专款申请,专项向甲方报账。
6.整个区域的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区域内的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
7.乙方出国人员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令、法规、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保函及奖惩。
1.乙方应向甲方开具3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
2.工程如提前交工,甲方将奖励乙方所有现场人员(包括第三方120人,共290人)
及国内外办事人员人均400美元;如因乙方原因拖期,将罚乙方所有现场人员(同上)人均200美元,并没收银行保函。
3.如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材料、资金、设备等问题而影响乙方的施工进度,致使工程拖期因而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或报请领导小组审定。
如仍不能一致,可提请国家合同管理机构仲裁,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与合同有关的洽谈记录、会议纪要、来往信函,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即生效,工程竣工,办完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并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正本4份,乙方执正本2份。
甲方乙方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公章)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公章)
中国冶金建设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第27节国际工程固定总价合同
概念
国际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是承包商和业主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总价一次包死的合同。
这种合同又称为“一笔总算价合同”、“闭口价合同”或“一次包死合同”。
国际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是由承包商按签订合同中确定的总价,负责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而不管实际工程量多少,实际花费多少。业主亦同意按合同规定的总价付给承包商款项,而不论承包商是否获得巨额利润,或遭受巨大损失。
要求
国际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一经订立,承包商将承担材料及劳务单价涨价、地质条件恶劣、气候条件恶劣或其他客观条件造成亏损的风险。国际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图纸齐全、内容详尽,因而工程量易于准确计算的工程项目。对业主来说,因这种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便于控制投资。
§§§第28节国际合伙承包工程合同
概念
国际合伙承包工程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承包公司之间,以承包人的名义,为共同承担某一项目工程的建设、安装和维修任务而与业主签订的协议。
要求
当合同具有国际因素时(如合伙人国籍不同或合伙承包的工程项目在国外),即为国际合伙承包工程合同。国际合伙承包工程合同在投标之前,根据合伙人的入伙份额和责任范围签订,然后由合伙人共同投标,中标后共同完成,共同承担义务和风险,共同享用利润。这种合同范围小,只对共同合伙人具有法律效力。
§§§第29节涉外商品贸易合同
概念和特点
1.概念
涉外商品贸易合同也叫商品进出口合同,是指外贸进出口公司或具有外贸进出口权的国内厂商与国外厂商、客户就商品买卖签订的合同。进出口合同,是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主体文书,是使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而付诸实现的法律形式。
涉外商品贸易合同,以我进出口公司为卖方的,与国外客户就某一商品的买卖达成协议而签订的合同叫出口合同。又称销售合同。以我进出口公司为买方的,与国外商户就购买某一商品达成协议而签订的合同叫进口合同。又称购货合同。商品进出口合同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正式的合同形式,一种是简化的合同形式——成交确认书(售货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正式书面合同为条款式合同,成交确认书则为表格式合同。交易数额大、交易条件比较复杂的商品买卖,一般采用正式书面合同形式。
2.特点
签订贸易合同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凡是合同都具备合法性、合意性、公平性和保证性等特点。但与一般合同比较,进出口合同还具有自身的明显特点,即它的涉外性、政策性和国际通用性。它的总体内容必须反映我国平等互利、互通有无的对外贸易方针。它的条款必须体现国家的国别地区政策,对签有贸易协定的国家,要按照协定,掌握平衡度。合同的各项条款,不仅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还应考虑到对方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
作用
1.保证作用
签订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贸易双方实现各自经济目的的有效保证。这种保证是法律所赋予的。一旦某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提出异议、索赔。
以法律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依据作用
在国际商事交往中,主观争议和纠纷是难免的。因此,按照签订合同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方式处理对外贸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争端是非常重要的。这里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处理方式都须依据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它是解决纠纷的最重要的客观依据。
3.证明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按通常规定,进出口合同是申请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内容和格式
1.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