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鬼道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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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权贵(1)

原来说来说去,竟是这纨绔子弟图谋人家的财物,找个由头想要强夺宝物。人群中不少人已认出这富少正是平卢兵马使史大人最小的儿子史朝清。是以许多人虽对这恶少行为愤愤于心,却都是敢怒而不敢言。

那恶少见围观群众皆无人指责于他,胆子便大了起来。其实若在平日长街之上,他看中了谁家娘子或那样货物,直接抢来了就是。只是今日游园,碍着达官贵人众多,他不免还是有些顾忌,是以便随意找个理由,好来讹那小书生。

旁人不禁纷纷同情起这小书生来,看他虽然一表人才,风骨不俗,奈何孤身一人势单力薄,且看打扮也不像是富家子弟,这史朝清平素骄横惯了,便是普通官员殷实人家他都不曾放在眼里,谁家宝贝若是被他看上,那些人反而上杆子想要送上门去求巴结尚来不及,谁个敢拒绝于他?这小书生只怕浑身便那玉环是个宝贝,今日看来要不保了。

这正是君子无罪怀璧其罪。看那恶少身后随着一群壮硕家奴,只怕此番若不交出玉环,小书生免不了要挨一顿狠揍,骨气可硬不过拳头呢!哪知这番形势之下,那书生却仍不知好歹,他剑眉一扬,面上依旧挂着一抹从容笑意,如此风华气度,实在可贵。

他从腰间取下玉环看了看,笑道:“这位公子原来是想要在下的玉环,眼光不错,只可惜这玉环乃家中长辈所赠,实在无法出让。”

“哼!什么长辈……长辈所赠,谁不知这五色玉乃世间可遇不可求的异……异宝,瞧你这幅贱骨头寒酸样,只怕……只怕几辈子做梦都梦不来这宝贝,若你不是偷来便怪事了,哼,真个是敬酒不吃吃……吃罚酒,看来此番要将你扭送官府,严刑拷问……拷问一番,审审你这小贼究竟从何处得来这宝贝,指不定……指不定就是从本公子府中偷去的!”

原来这种产自西域的五色玉在市面上可说是稀有而昂贵,价值为众宝石之首。因这种美丽的玉石光彩辉映霞光万道令人目眩,每当藩镇向朝廷进贡时,总会被兵强马壮的小勃律国半途劫走,导致连天子的内藏库亦难觅此玉踪影。

唐天子一时暴怒,派王天运将军出征勃律,折损四万军士,才将这宝石运送回朝。因美丽的天赐之物引起一场战火纷争,五色玉从此身价百倍,贵不可言。更因为一玉难求,所以弥足珍贵。

“对!对!我记得曾在府中宝库见过这玉环,后来下落不明,原来是你这小贼偷去了!”“没错没错!我也记得,这是西市那胡商从小勃律带来的!”恶少的一众家奴纷纷随着自家公子的话头演了起来。

旁人更替这小书生捏了把汗,史家权势滔天,要抓个把闲人关进天牢简直容易过踩死蚂蚁,这小书生虽硬气得很,只怕进了大牢一翻酷刑,是死是活都未知了。

“小哥你踩死了史将军三公子的心爱宠物,还是快快将玉环赔给公子罢。”有好心人不忍这书生落入牢狱,旁敲侧击点出这恶少的来历给书生知道,只望他不要拿鸡蛋去碰石头。

“小哥你踩死了史将军三公子的心爱宠物,还是快快将玉环赔给公子罢。”有好心人不忍这书生落入牢狱,旁敲侧击点出这恶少的来历给书生知道,只望他不要拿鸡蛋去碰石头。

可这书生竟是个冥顽不灵的小顽固,他“哦……”了一声,面上依旧带着春风笑颜,他开口道:“世上多有不肖子,往日只是听闻,不想今日亲见。”

“你你你!反了你,公子爷让咱们给你教训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哼,阿三,快拿上公子的名帖,去请洛阳知府来,嘻嘻,待我们修理好这小子,正好让县令押回天牢!大伙上!”一个领头小厮模样的家丁狐假虎威发号起来,料想这一套手法早做得娴熟。

“对对!你们快上,快上。先把玉给我掏下来!”史朝清一副无赖状,满面都是等着看热闹的嗜血神色。

一群打手嚣叫着冲了上前,为首的彪形大汉已抬起老拳,照着小书生鼻子便要一拳。围观群众有的闭上双目不忍细看,有的连声叹息,似叹这书生不识抬举。

追风在人群中,老早便想要冲出去替小书生解围,只是自己身为四大名捕之一,与史家公子私下斗殴,实在于法理不合,但此刻形势危机,正义感叫他不能坐视不理,他眉头微皱,掏出一方手帕蒙于面上,便要冲上去助小书生一臂之力。

哪知却有人先了他一步!

只见一个人影自人群中跃出,身形快如闪电,众人还来不及看清他的样貌,他已横身拦在了书生面前,而那大汉的拳头此时距离这人的鼻尖不过三寸,就算想要收手也来不及拉。但打一个是打,再打一个多管闲事的也是打,有史家撑腰,这大汉根本全无顾忌。

这人凭空冒出仗义出手,料想是有些本事的,也许武功还不弱。可大汉很有自信,他深知这重拳出手,便是一头蛮牛,也会被自己一拳打碎头骨。他靠着这双开碑裂石的拳头,原也是江湖中小有名气的轻侠,只是有一回与人斗殴伤了性命被仇家追杀,不得已投奔史大将军府做个小打手,从此远离江湖,安心做史家的走狗。

他当先出手,是计划先打碎小书生一口白牙,让他无法再出言不逊,好以此讨史朝清欢喜,公子一高兴了,指不定多赏些钱银,是以他下拳留了三分,不敢一拳结果了对方性命。

但即便是这七分劲力依旧有着非比寻常的杀伤力,特别是突然横在书生面前的那家伙,鼻尖离拳头不过三寸,纵然他武艺有多高强,也决避不开这迎面的一击。

鼻梁骨较牙骨脆弱,拳头若能把牙床打烂牙齿打落,那落在鼻子上便能直接击碎鼻梁,鼻梁碎骨会顺着这一拳冲击之力贯插入脑,所以在大汉眼中,这多管闲事的家伙已然是一个死人了。

可是结果,却出乎了大汉的预料。

他的拳头疾如流星、快似闪电,是他赖以生存赖以成名的武器,但他想不到,世上竟有这样一双手,筋骨匀称,洁白修长。一枚硕大的红宝石戒指,显示其主人必是有着显贵的身份。但就是这双看似毫无杀鸡之力的手,竟比流星还要快,比闪电更无常,比迅雷更威猛。

在这大汉一个念想间、围观者一个眨眼间,追风一个迟疑间,这双手如猛虎出手蛟龙入海,没人说得清究竟怎么了,光影一瞬,只听“喀喇……”一声脆响,紧接着是那大汉撕心裂肺嚎叫着滚倒在地。

他的身子弓得像一只虾米,他的铁拳也废了。人们看见,他出拳那只手的指骨上,印着两只紫青的指印。是什么人?居然有这如此惊人的力道,仅凭两指之力,便击退了对方的雷霆重拳!此时那大汉的手关节已跟自己小臂错开,突兀的腕骨自皮下变形凸起,整条小臂则脱肘而出,划破皮肉,露出了白森森带血的臂骨来。

两只手指竟有如此力量,在场人无不动容,追风也是头一回见识到如此可怕的神力。大汉的手掌已然碎裂,日后治好了也是废人一个。众人一下被这血淋淋的场面震住,连那群张牙舞爪的打手们也都不敢再上前一步。

这时,人们才看清这有着惊人武力的家伙,居然是个未满二十的胡人少年。胡人多天生蛮力,但长得却都是身形魁梧满面横肉,虽然力大无穷,动作却不甚灵巧。而护着小书生的胡人少年,不止身形轻灵,长相更是不凡。

只见他身材修长匀称,着宝蓝色凤鸟衔花织锦胡服,脚踩鹿皮长靴;一头褐色卷发以碧玉冠束起,面相威武正气,鼻高目深,两道浓眉平成一字,眉尖斜插入鬓,一双碧绿眸子玲珑透光,晶莹润泽,眼角眉梢露出凛然英气,叫人望而生敬。

他此时孤身横在小书生面前,环视面前那一众宵小,恰如天神下凡金刚怒目,叫人感觉威猛不可侵犯。

人群有人已经认出这胡人少年的来历,纷纷交口道:“咦!那不是都知兵马使安庆绪将军么?”

“安庆绪是谁?这黄毛还没生齐的少年竟是个军爷?”

“嘿,瞧你这消息不灵通吧,也难怪你不识得他,这孩子就是大红人安大人的次子安仁执嘛!”

“啊,原来是他,他可什么时候改名了?”

“看,说出他本名来你就认得了吧,他本就是安大人麾下一员大将,小小年纪随他爹爹四处征战,最近才满十九,便破格拜了四品鸿胪卿兼广阳太守,皇上更亲赐名庆绪,安大将军又调他做了自己藩镇下的都知兵马使,今年这小哥接连加官进爵,可是人气正旺,安大将军一门实在是显赫得紧,我看如今朝中只有杨家能与之争锋啦。”

“哦!原来他是改了名儿,难怪我没听说过安庆绪这号人物呢,只是那安将军与史将军可是八拜之交,这安庆绪如今跳出来坏了史公子好事,莫不怕搅了两家情谊?”

“嘿,怎么会呢!安庆绪少年得志,你当这广阳太守的官爵是浪得虚名的么?自古英雄出少年呐,这安庆绪素来仗义执言,好打抱不平,救民水火。为人更是侠肝义胆,处外待人以义,检自身以正,交人际以诚,他这平日所作所为,那件不是急人之所急,想人之所想的侠义之事?而且他待下极严,手下的家丁也都是极有礼貌,从不做那仗势欺人之事。如今安公子救下那书生,也是情理中事,这位史公子还有一个胞兄史朝义,与安公子是极好的朋友,想来两家也不会因此落下什么嫌隙,由这安公子出来主持正义,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啦!”

正当众人议论不休时,只听安庆绪开口道:“史兄,上回家宴一别,许久不见。今日春和日丽,为何却要如此大动干戈,实在有伤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