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每个女子都该有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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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谈·恋·爱(1)

与其要一段需要外界反射光源的美钻人生,倒不如做一块温润的玉。不够光彩夺目,吸引不了太多艳羡的眼光,可时也没有太多的诱惑,更能面对自己的内心。这样的人生,有时也比聚光灯下的戏剧人生来得更可靠一些吧?

天生尤物长啥样?

一直对所谓的“天生尤物”充满好奇,她们究竟长啥样?是亦舒小说里那个玫瑰吗?——“下巴尖尖,眼睛水灵灵地扑闪,长睫毛阴暗地遮着眼珠,神情有种捉摸不定的忧郁。”还有,“最吸引人的是她的嘴唇,小但是厚,像随时有千言万语要倾诉。”玫瑰搬上银幕,是张曼玉演的,据说是亦舒钦点,那时张曼玉还年轻,美丽但青涩,总觉得没有把玫瑰骨子里天生尤物的劲儿演出来。倒是在《英雄》里,那部人人争着看、人人争着骂的票房神话电影里,我看到一个最狐媚的张曼玉。她的眼睛总是半开半闭,上眼睑厚厚的,肉乎乎的样子,弄得你总想盯着看清楚那双眼睛里有什么,她的镜头并不多,特写更少,总也看不清,弄得人意犹未尽。天生尤物就该是这个样吧?可这终归是艺术形象,是明星,在书本里、银幕上,远着呢。

那生活中呢?没谁长得像张曼玉一样美呀,那还有没有天生尤物这回事?

不敢再从长相上去衡量,只好从感情经历上看。要从阅人无数这一点上看,有位儿时朋友似乎够得上。她也算漂亮,但与印象中的天生尤物很有距离,她大大脸庞,胖胖身材,惟一具有尤物素质的要算那双眼睛,水汪汪的,不说话先就吧嗒吧嗒眨个不停,却又不做作,只觉可爱,连我都喜欢。她性情早熟,初中时便与校外男生私奔,高中又因早恋差点被学校开除,大学时做了老师的第三者,闹得沸沸扬扬……可是,从小到大,这些男人全是她辛辛苦苦追来,最后又无情地弃她而去,她自己这些年来更是颠沛流离,伤痕累累,比之尤物,说她天生多情好像更贴切。

采访过一个23岁的女孩,16岁就与年长她17岁的男人同居,活脱脱现实版洛丽塔,中学没毕业就去社会上混,看中哪个又高又帅的男人没有搭不上手的,只见甲男为她割脉、乙男数年如一日照顾她生活而一无所求、丙男哭着哀求不要离开他甚至容忍她同时与其他男人交往……故事里才见过的桥段,真真切切发生在她身上,不是天生尤物是什么?第一次与她在酒吧见面,黑衣长发、精致淡妆、眼神迷离,颇有点尤物派头;第二次约了吃饭,只见她蓬蓬头发随意扎起,外面一件普通运动外套,里面一件略显老土的条纹高领衫,活像个中学生,而且是内地小城镇那种,还爱说话,又急又快,炒豆子一般,完全没有矜持这回事。熟了以后把这印象说给她听,她大笑:“这是我的日常形象呀,和一帮女人吃饭,打扮来做啥?”不知这是不是天生尤物的最重要特点——只对目标人群做尤物状?

该尤物究竟凭什么颠倒众生,我还得慢慢观察——不过,鉴于我是女的,不是她的目标人群,又因为一心想探究她的奥秘,已被她列为烦人人群,估计很难得到真实答案。

看来,在这个大尤物身上,我还是没法知道天生尤物究竟长啥样。

绝情是一种美德

不知是不是久不下雨天有异象,最近总出一些奇怪的事情。其中一件便是熟人们的前恋人、前妻前夫纷纷冒头,不管是你甩我还是我甩你。

阿路经过四年恋爱和一年婚姻后,女方突然提出离婚,跟着多金男上司跑到深圳去了。这是三年前的事,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阿路那副世界末日的样子,永远也不会原谅那个辜负他们多年感情的拜金女。最近她出现了,觍着脸摊着手向阿路借钱!这真是上天绝妙的安排,拜金女并未嫁成多金郎,她用人家给的分手费做小生意,周转不灵,想来想去还是阿路对她好,又厚着脸皮回来借钱。借不借?换了别人想都不用想,可气的是,当我们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阿路已经借了,10万!更糟的是,阿路现在并非孤家寡人,这么大的数字瞒不过他的未婚妻,她不干了,闹得阿路焦头烂额。看客如我们,嘴上帮他想办法,心里送上两个字:“活该!”知道他善良,知道他恋旧,可面对这样可恶的旧情,你恋她帮她,不正是纵容她?

老友Cicy在感情路上蹉跎数年,终于准备嫁人,朋友都为她高兴。婚礼前一个月,前男友一个电话扰乱了她的心情。两年前,两个人正热恋,他突然消失,托人带了一句话“我们不合适”,从此再不露面。那样一场可怕的噩梦啊,他的朋友都来看她,无比诚恳地劝她:“算了,别找了,是他不惜福。”Cicy根本不信,疯了一样找他,甚至猜测他是不是出了大事或是得了绝症不愿连累她,她无法相信头一天还好好的,第二天一个人就会消失。事隔一年,Cicy才接受被抛弃的现实,到另一座城市开始新生活。好人有好报,这个男友比原来那个混混强一百倍。

可现在,那家伙的电话来了,像任何电影小说里的无耻之徒一样无耻,他说:“听说你要结婚了,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换了我,一句“你去死吧”扔过去了事,不用管哪段感情更真挚,也不用管是不是旧情难忘,就凭他的为人、他的作派,十恶不赦。可Cicy不是我,Cicy哭着听对方大诉衷肠,把他的每句话当成真的。Cicy问:“两年啊,整整两年时间他不来,为什么偏偏是现在?”我冷笑:“就是因为你要结婚他才来找你啊。”省下的那句感叹是——“这种贱男人!”

幸好,在现男友的加倍努力和一帮老友的软硬兼施下,Cicy终于没当逃跑新娘,可是经过这一搅和,完整的幸福打了折,好事变成了尴尬事。

这些心软的、长情的、恋旧的傻瓜啊,可别上了负心人旧情复燃的当。是有这么一种人的,这山望着那山高,一看这山要成别人的,忙不迭又来破坏人家的幸福,他们自私,他们最爱的,永远只有自己。如果这样的旧情你也忘不了,那才是自作孽不可活。

对待恶劣的旧情,建议善良的痴心人绝情一回,有时,绝情才是一种美德。

闻声如晤

向往古典情调的爱情,比如“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比如“执手相看泪眼”,再比如“见字如晤”。

如今很难真正做到“见字”了,实在要见,见到的也是电脑屏幕上的字,毫无个性的方正,或是有心被设计得花里胡哨,机器成果,和手写的字不可同日而语。从网络上收到大同小异的绵绵情话,有时难免分不清此男与彼男。

幸好还有声音,无论是电话里还是电脑麦克风传来的,只要没有通过特殊软件处理,可能失真,却终归是本人的,古典的“见字如晤”蜕变成“闻声如晤”,充满着科技的味道,再也古典不起来。

一个男人的声音,应该或多或少有着他个性的影子吧?曾经,我们还在傻乎乎地奢望一把洪亮的声音背后必定有个高大威猛的男人,柔软磁性的男声的主人一定善解人意,谁不希望是这样呢?

读大学的时候,我们爱以有特长的师兄为偶像,成绩好的、跑得快的、打球打得好的,如果还有幸长得帅,那肯定荣任万人迷,反正一个女生又不止一个偶像,没有名额限制。有一位获得众多女生仰慕的大师兄,身材矮小、长相怪异、性情孤僻,他的惟一长处就在他那把声音。

那真是天籁一般的好嗓音啊,高亢时声如洪钟,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不由自主被穿透、被煽动;低沉时厚实如大地如泥土,闭上眼,你觉得这是天下最安全的所在;温柔时如情人间最隐秘的情话,性感到死。他最擅朗诵,中文系又爱搞朗诵比赛,每次只要他参赛,别人就只能为第二名争个你死我活。每每看着他在台上朗诵,刚开始还会疑惑:这么不起眼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发出这么好听的声音?渐渐地你就会被他的声音所感染,台上那个身影逐渐高大完美起来——全体女生就是在这样的时候迷上他的。

可是声音终究不是一切,迷上他台上一刻的女生多,真正因为声音而爱上他的却不多。他对我的作用,也只是一度令我对电台里、电视里的男主持非常挑剔,或是常常幻想自己身边那个男孩也有一把这样的声音,仅此而已。一直觉得他就该去电台当主持人,可后来他去了出版系统,我怅然:一把好嗓子没有用武之地了。

这位师兄让我早早明白了一个许多女性经历无数挫折才明白的事实:声音与人是两码事。国外科学家甚至以此为题进行研究,足以见得多少女人上了当。他们用数十名男人做实验,先测量他们的身体,评估他们的性格,是否高大、是否健壮、是否大方、是否勇敢,然后再让他们按要求发出各种声音进行科学测评,结论是,声音是否动听与体形、力量、健康状况、品行没有必然关系,也就是说,男人的声音会骗人。

另外还有神奇的电脑软件、先进的嗓音提升术,用科技改变声音,甚至在声带上动小手术,难听变得动听,苍老变得年轻,声音更好骗人了。

声音会骗人,难道长相就不会骗人?经历就不会骗人?要上当,无论如何总会上当,要机灵,怎么样也骗不着,一切一切,还是关乎女人自己,要擦亮眼睛,也要擦亮耳朵。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还是像喜欢美男一样喜欢男人动听的声音,就算只是一个业务电话吧,好嗓音总比坏嗓音好,至少在那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我们因为他的声音而愉悦,这就够了,不是吗?

不要超音速的爱

她的爱和别人不一样,有时她想,自己是不是太不合潮流?

从穿开档裤的时候就认识,由两个妈妈牵着手见的面,妈妈们在一旁说着家长里短,两个小朋友就开始死掐,你打我一下,我还你一下,直到有一个放声大哭,妈妈们慌忙跑过来把他们拉开,然后骂自己那个,甚至还不客气地打一下手板,结果哭声四起,一片狼藉。好容易安顿下来,妈妈们又忙着让他们和好,用力扳着两个倔强的小肩膀,逼着他们认错,甚至逼着他们笑。

那时的她,恨死那个坏男孩了。

不知是因为搬家还是什么缘故,两家渐渐不走动了,她也就忘了那个专门揪她小辫、捅她胳肢窝的讨厌男孩。

后来,到另一座城市上大学,在当地几所学校的老乡联谊中见到一个小土豆似的男孩,有几分羞怯,似乎偷偷地看她,她眼中哪里会有他。直到一次联谊排球赛上,他是队员,她是拉拉队员,小土豆并不是球星,只是凑数的候补,坐冷板凳的时候多,而她,也只是拉拉队里那个跟在最后的灰姑娘。小土豆凑近来问:“你妈妈是不是姓程?”她愕然:“是啊,你怎么知道?”他笑了:“那你该喊我妈妈作宋阿姨。”那一瞬,时光倏地倒流,那个有事没事找她麻烦的臭屁小男孩一下子回来了,她大笑,自然而然伸手打了他脑袋一下,他也笑着回敬她一下,旁边的同学看着这两个素无来往的人突然如此放肆,很是吓了一跳。

可是,一切并不像同学猜测的那样发展。大学里的老乡会总是难以长久,几次活动后,谁也不再提起。而她和他,也并没有到想念的地步,慢慢又淡了,逢年过节,寄张小卡片,不过是个老朋友,一年数次的问候足以维系十多年前的情分。在小卡片变成E-mail,又变成手机短信的过程中,他们毕业了,分到不同的城市里,开始了完全不同的人生。

有一次,她的手机丢了,许多号码并没有备份,里面就有他的。她换了手机,赶紧去找那些她认为重要的人的号码,但其中并没有他,他在她的生命里,重要吗?当然不,有没有他,日子一样过。

她也交过男朋友,因为不爱说话,总被男生认为想得太多、心思太复杂,加上她不够漂亮、不够优秀,不足以产生让他们努力捕捉她飘忽眼神的动力,谈一阵,便会维持不下去,他们会被更出色或是更容易把握的女孩吸引过去。每次她都伤心的,因为每次她都认为自己是全心付出的,只是,人和人讲缘分,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都不相同的男女,比鱼和老虎的交流更困难。想通了这一点,伤心也有限。

年龄渐渐大了,妈妈催得厉害,心里不是没有一点惶恐的。可是并不绝望,似乎冥冥中有人安排好了一切,只是时候未到。

那一次,和老板一起到外地的客户公司开会,是一笔成功希望并不大的生意,这一趟,有点尽人事的感觉,踏入那个会议室,心情并不太好。却一眼望见对方整整齐齐的西装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他呀!她的心情一下子阳光起来,笑容不自觉地浮上来,他也认出她,悄悄向她眨眨眼。他是那个公司的副总,当年的捣蛋鬼、小土豆已经出落成大大方方的专业人士了。在他的大力支持和她的聪明回应下,一单本来没有太多余地的case居然顺利谈成了。双方老板都开心,少不了请客大吃一顿。

她本来是很不爱吃公务饭的,可是这回不同,心情说不出的愉快,连老板都看出了端倪。

这是他们生命中的第三次交集,也是他们第一次感觉到生命中一直在等一个人。算起来,他们已经认识25年了。25年的时间才让他们明白,原来,小孩子太过调皮是因为想引起对方注意;原来,灰姑娘和小土豆褪去不起眼的外衣,春天就会来临。他们在一起,因为熟悉,少一点如火的激情,却有无尽的相知,她依旧少言,可他不嫌,因为他明白她在想什么,她不是个要求很多的人,这样温暖的爱情,她觉得是千年修得的。

她盘着腿,慢慢地向女友说着自己和他的故事,听得女友大呼小叫:“都像你们这么谈恋爱,天下有一大半人要打光棍啦!”

是啊,太慢了,太不讲效率了。满世界都是超音速的爱,今天认识、明天约会、后天上床,三个月后要么谈婚论嫁要么潇洒说声BYE BYE,成功嫁娶的,说不定一年后已经在签离婚协议了。这样好吗?她不觉得。爱情是件最个人的事,最不需要参考潮流,像她这样的水一样温存的女子,自然只能期待一份细水长流的爱情,哪怕这份爱情在如此遥远的地方等着她。不爱我,请当面和我说分手她失恋了。

失恋不是稀罕事,这世道,谁没失过恋?

可是,她这恋失得特别痛苦、特别窝囊、特别屈辱。

没有任何征兆,前一天,他像平时一样很晚到她那里,她像平时一样窝在沙发里等他,他说:“这段时间忙些事情,没时间陪你,过几天我们出去好好玩一玩。”第二天,他像平时一样上班,再也没有回来,她度过一个难熬的夜晚,然后疯了一样地找他。她惊恐万状地设想了一万种可能:出车祸了、得急病了、在外面打架受伤了、被人诬陷进班房了、仇家找上门了、犯了事躲起来了……可能的、不可能的、小说里读过的、电影上看过的,全在她脑子里哗哗乱闪,她哭着把所有与他有关的电话拨了又拨,手机关机,办公室说他没来,他家里说不知道,朋友说帮着找一找,没有任何线索,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消失了。

两天后她准备报案,却突然收到他的短信:“不要找我,我决定走了,你好好过。”她一遍又一遍拨那个电话,一个训练有素的声音有礼貌地问:“请问贵姓找机主?”再过两天,一个更加冰冷的声音告诉她:“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公司前台小姐说:“他离开我们公司了。”他的好朋友打电话来,吞吞吐吐地表达着他的同情:“他想和你分手……我知道他不该用这样的方式……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