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史年鉴之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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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国运纪事(17)

10月18日袁世凯咨文国会指责《大总统选举法》侵犯了他的法令公布权他说:“本月4日宪法会议议决大总统选举法法案,来咨虽仅止声明议决宣布,并公决送登政府公报等语,显与《临时约法》及《国会组织法》规定不符。然以目前大局情形而论,内犹外患纷至沓来,友邦承认问题又率以正式总统之选举能否举行为断。是以接准来咨,未便过以《临时约法》及《国会组织法》相绳,因即查照来咨,命******饬局照登。惟此项咨达饬登之办法,既与约法上之国家立法程序大相违反,若长此缄默不言,不惟使民国议会蒙破坏约法之嫌,亦恐令全国国民启弁髦约法之渐,此则本大总统于宪法会议之来咨,认为于现行法律及立法先例俱有不宜,不敢不掬诚以相告者也。”接着他提出:“无论此次议定之大总统选举法案或将来议定之宪法案,断无不经大总统公布,而遽可以施行之理。”

民宪党成立国会正在讨论宪法草案,认为没有必要再修改约法,并且因宪法草案尚未通过,公布权问题也无必要马上答复。同时,国民党和进步党的一些议员看到袁世凯咄咄逼人的咨文,深感局势严重,制宪工作前途未卜。为了表示制宪的决心,他们便联合起来于10月18日组成民宪党。该党以“保障共和、拥护宪政”为宣旨,公开声明:“对于国家负忠诚之义务,有摇撼吾民主国体者,必竭力以维持保护之。”其领导人是原国民党人张耀曾、谷钟秀、汤漪、锺才宏、杨永泰,和原进步党人丁世峰、蓝公武、刘崇佑、李国珍、汪彭年等。因此,国会里一时形成国民党和民宪党联合,与进步党和公民党抗衡的局面。而且前者稍占优势,基本上控制了国会的制宪工作。进步党人梁启超、汤化龙等虽然卖力地瓦解国民党在国会的势力,极力用“开明****”的谬论蛊惑人心,支持袁世凯扩张权力的主张,但是他们始终未能左右国会制宪工作,所以袁世凯不得不亲自出马横加干涉。国民党和民宪党携手与袁世凯斗争的惟一结果,是加快了袁氏摧毁国民党和国会的步伐。

10月19日袁世凯任命高增爵署陕西民政长。

10月20日袁世凯令国务总理、内务总长,迅即厘定各官吏到任凭限,并严定文官考试,任用、甄别、惩戒各法,次第实行。

袁世凯任命孙兆鸾为川边第一师师长。彭光烈为四川第三师师长。

10月21日京师警察厅拟订管理戏班规则本日呈报内务部。该规则规定组织戏班须开具班主姓名、年岁、籍贯、住址、班名,并取具三家妥实铺保,呈报于警察厅,俟批准后方准设立。戏班人数、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应造册呈报于警察厅存案,如有移动应随时呈报。新编之戏,须先开具情节曲词报告警察厅,得许可后方准排演,排演各戏,须取有益于国家社会,不得排演淫邪迷信,有伤风化之剧。

10月22日袁世凯强行干预制宪袁世凯以其向众议院提出之增修约法案中各条意见,并未被宪法起草委员会接受,从而加入新拟之宪草,本日咨达宪法会议,告以******已特派施愚等8人为委员,出席宪法会议,“代达本大总统之意见,嗣后贵会开议时或开宪法会议时或开宪法起草委员会或开宪法审议会均希先期知照******以便该委员等随时出席陈述”。24日当宪法起草委员会开会时,袁世凯派遣施愚、顾鳌、黎渊、方枢、饶孟任、程树德、孔昭焱、余昌等八人为政府委员,突然出席。他们说是“奉总统令,来会陈述意见”,并宣布袁氏咨文,要求此后开会都要事先通知******,“以便该委员等随时出席陈述”。宪法起草委员会屡经摧残,有的被杀害,有的被迫逃离北京。当时,每次开会出席议员不过40余人,但国民党和民宪党籍议员仍占多数。他们仍企图控制立法权,建立法制国家,以维持民国以来的政治局面。他们当即拒绝八“钦差”出席,并指出按会章规定,除两院议员外,其他机关人员不但不能出席,即旁听亦不可。

10月23日袁世凯任命刘祖武代理云南第一师师长,顾品珍代理云南第二师师长。

10月24日袁世凯令湖南都督谭延、湖南查办使郭人漳来京另候任用,任汤芗铭署湖南都督兼湖南查办使,并在民政长王瑚到任前兼理民政长。同日,袁世凯免署广西民政长韦绍皋职,任张鸣岐为广西民政长。

10月25日袁世凯就宪法草案通电和各省的反应袁世凯以宪法草案于己不利之条文甚多,他的增修约法案不为国会接受,再加上他派往宪法会议干涉制宪之各员也被拒绝,恼羞成怒,指责“国会****”,并决心用暴力手段对付国民党和国会。25日,他公开通电各省都督、民政长,要他们对《天坛宪法草案》逐条研究,“于电到五日内迅速条陈电复,以凭采择”,并煽动说:“制定宪法,关系民国存亡”,“乃国民党人破坏居多,始则托名政党,为虎作伥,危害国家,颠覆政府,事实俱在,无可讳言。此次宪法起草委员会,该党议员居其多数,闻其所拟宪法草案,妨害国家者甚多……综其流弊,将使行政一部仅为国会所属品,直是消灭行政独立之权。近来各省议员掣肘行政,已成习惯,倘再令照国会****办法,将尽天下之文武吏皆附属于百十议员之下,是无政府也!”最后,他指《天坛宪法草案》是有人图谋破坏、倾覆民国而作,是违背共和政体的,影响于国家兴亡治乱关系极大。他要各地文武官员与他利害与共,攻击宪草。

此电发出后,各省都督、民政长等都心神领会,纷纷复电响应。10月28日,直隶冯国璋和刘若曾通电指责国民党人“肆毒宪法”,要求修改宪法草案。浙江都督朱瑞和屈映光通电要求修改宪法,扩充政府权力,说什么“非有强有力之政府,必不足以振兴内治,抵御外侮。欲强有力之政府,则断不可使行政权横受国会束缚”。河南张镇芳通电说天坛宪草是暴民****之宪法,要求开除国民党籍议员,停止国民党人被选举权。湖南汤芗铭通电说:“以行政一部为国会附属品必致国亡种灭。”他要求袁世凯毅然独断,解散国会,切实搜捕乱党,以断根株。10月31日,张勋通电指责宪法草案“谬点甚多,摘不胜摘”,只有立即宣布作废,并解散国会。最后他表示“勋虽不才,诛锄叛逆,以身捍国,虽冒万死所不辞焉”。此外,广东龙济光、江西李纯、广西陆荣廷、云南唐继尧、贵州刘显世及湖北黎元洪等都通电附和,几天之内即有数十通,都以修改或取消宪法草案作引言,肆意诋毁国民党和国会宪法委员会,而且大都主张立即解散国民党,取消国民党籍议员资格,有的则干脆主张解散国会和宪法起草委员会,而由袁世凯“察纳众言”,另定“中华民国万世不易之宪法”。

10月30日袁世凯令护理黑龙江都督兼民政长毕桂芳调京办理交涉事宜,任命朱庆澜为黑龙江护军使兼署黑龙江民政长。

本月康有为三拒袁世凯之邀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后,想招揽康有为用儒教收揽人心。袁世凯一面让梁启超向康有为转达此意,一面电驻日公使馆转康有为,请其速回国。康有为当时已启程归国奔母丧,到香港时收到袁电,当即回电拒绝,表示无心预闻政治。袁世凯又电广东都督龙济光转康有为请康到京以备顾问。康回电以守孝、衰病为由拒绝北上。袁世凯又发出第三电,言词恳切,“正人心,培国本,绵力所逮,敬当共赞”。这时,梁启超写信给康有为,建议再复一电。康三复袁电,仍拒绝入京,却提出“拜孔、说经、厚风化、正人心”几项建议。康有为再三拒绝袁世凯之邀,表明他不甘居于袁世凯之下为其效力。不久,康有为出任孔教会会长,以孔教为幌子,伺机复辟。

11月

11月1日袁世凯明令****欧阳武,“念其此次犯罪出于迫胁,与甘心从逆者有间,且束身投案,心迹尚有可原”。

11月3日袁世凯公布《国籍法施行细则》,凡15条,其中规定有关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出籍、复籍等细则。

11月4日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取消国民党议员资格命令以警备司令官“查获乱党首魁李烈钧等与乱党议员徐秀钧等往来穆密、鸿密各电数十件”为国民党谋乱证据,说其中:“最为我国民痛心疾首者,厥有数端:(一)该各电内称李烈钧谓联合7省攻守同盟之议,是显以民国政府为敌国。(二)中央派兵驻鄂,纯为保卫地方起见,乃该各电内称国民党本部对于此举极为注意,已派员与黄兴接洽,并电李烈钧速防要塞以备对待。是显与民国国军为敌兵。(三)该各电既促李逆烈钧以先发制人,机不可失,并称黄联宁皖,孙联桂粤宁为根据,速立政府。是显欲破坏民国之统一而不恤。(四)该各电既谓内讧迭起,外人出而调停,南北分据,指日可定,是显欲引起列强之干涉而后快”。命令还说“该逆电内均有与该党本部接洽及该党议员一致进行并意见相同各等语,勾结既固于是”,李烈钧以巨资给予国民党本部和国民党议员。袁世凯命令“凡国民党所设机关,不拘为支部、分部、交通部及其他名称,凡现未解散者,限令到三日内一律勒令解散。嗣后再有以国民党名义发布印刷物品公开演说或秘密集会者,均属乱党,应即一体拿办,毋稍宽纵”,“自江西湖口地方倡乱之日起,凡国会议员之隶籍该国民党者,一律追缴议员证书、徽章。一面由内务总长从速行令各该选举总监督暨选举监督分别查取本届合法之参议院,众议院议员修补当选人如额递补”。同日,袁世凯发布罗织国民党员及该党议员“作乱及助乱情形、证据”之布告,将上述李烈钧与徐秀钧函电予以公布,以为取缔国民党之借口。当天,有军警数百人包围国民党本部,次日又包围国会,不仅将当时国民党议员证书、证章全部没收,而且将已经宣布脱离国民党而改入他党或“曾通电反对赣乱者”,也一律追缴。两天之内共追缴议员证书430多件,超过国会议员总数之半。国会从此不足法定开会人数,只得停会。

袁世凯以宪法起草委员会对于他在10月25日通电中所指出的“荒谬有害”之条文,于二读、三读时不予改正,反较前次变本加厉,本日再次通电全国,再度列举宪法草案的谬误,望各省文武长官逐条研究,发表意见,以供参考。

11月5日袁世凯令赠恤吴禄贞,追赠吴禄贞为上将,其参谋官张世膺追赠陆军少将,副官周维桢追赠陆军上校,均照例给恤,并由******派员前往致祭。

中俄签署《中俄声明文件》从本年7月国会将5月20日中俄蒙事协议六条否决后,中俄双方又进行了几个月的谈判,本日外交总长孙宝琦与俄公使库朋斯齐签署《中俄声明文件》五款,附件四款。通过这个文件,中国政府被迫承认外蒙古自治以及俄国在外蒙古取得的多项侵略权益。文件原文如下:

“关于中、俄两国对待外蒙古之关系,业经大俄帝国提出大纲以为根据,并经在中华民国政府认可,兹两国政府声明商订如下:

一、俄国承认中国在外蒙古之宗主权。

二、中国承认外蒙古之自治权。

三、中国承认,外蒙古人享有自行办理自治外蒙古之内政,并整理本境一切工商事宜之专权。中国允许不干涉以上各节,是以不将兵队派驻外蒙古及安置文武官员,且不办殖民之举。惟中国可任命大员,偕同应用属员暨护卫队驻扎库伦。此外,中国政府亦可酌派专员驻扎外蒙古地方,保护中国人民利益,但地点应按照本文件第五款商订。俄国一方面担任除各领事署护卫队外,不干涉此境之各项内政,并不在该境有殖民之举动。

四、中国声明,承受俄国调处,按照以上各款大纲以及1912年10月21日俄蒙商务专条,明定中国与外蒙古之关系。

五、凡关于俄国及中国在外蒙古之利益暨各该处因现势发生之各问题,均应另行商订。

声明另件

一、俄国承认外蒙古土地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

二、凡关于外蒙古政治、土地交涉事宜,中国政府允与俄国政府协商,外蒙古亦得参与其事。

三、正文第五款所载随后商订事宜,当由三方面酌定地点,派委代表接洽。

四、外蒙古自治区域应以前清驻扎库伦办事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及科布多参赞大臣所管辖之境为限。惟现在因无蒙古详细地图,而该各处行政区域又未划清界限,是以确定外蒙古疆域及科布多、阿尔泰划界之处,应按照声明文件第五款所载,日后商定。”

袁世凯令每省举派两人至京会议地方行政,所派人员条件是“年在35岁以上,于行政界经验十年以上,明于世界大势品学兼优者”。这就是后来的政治会议的由来。

11月6日袁世凯令各省行政长官,就该省各祠切实调查,凡属家属后代所修祠,产归私人所有,公款所修祠,留下两祠,分别供祀前代勋臣和民国烈士,其余祠堂,全部拔充公用。

11月7日梁启超设法维持国会进步党成立以后,梁启超一方面帮助袁世凯巩固统治,另一方面与袁世凯也存在分歧和斗争。1913年6月,梁启超主张用蔡锷为总理,袁世凯不同意。7月底,熊希龄入京组阁,拟以梁启超为财政总长,袁世凯不同意。进步党原主张先定宪法后举总统,后被迫曲从袁世凯之意,支持袁当选正式大总统。11月4日,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追缴国民党议员证书。国会不足法定人数,无法讨论制宪问题。本日,梁启超和张謇晋见袁世凯,筹论维持国会之办法。袁世凯答称“事属整饬内乱,无与国会,已电各省速集候补议员”。袁世凯又发表“维持国会意见书”,说要简化议员选举手续,尽快补选议员。后来,梁启超向国会转达袁世凯改组国会办法,恢复一部分议员之资格,令国会适足法定人数,开会后即径议修改国会组织法案,议毕即闭会。政府即按修改之国会组织法,另行选举,定期召集国会。参议院议长王家襄、众议院议长汤化龙表示无能指挥各党保证修改的国会组织法案通过,此事不了了之。1914年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会。1914年2月又迫使熊希龄内阁辞职。梁启超的“政党政治”、“责任内阁”的理想化作了泡影。

袁世凯下令禁止各省增发纸币,并饬财政部迅行派员分驻各省官银钱号,监督一切。

11月8日袁世凯令颜镡暂行护理川西经略使,尹昌衡到京就医。

11月9日黎元洪以“定孔教为国教”一议案被宪法起草委员会多数否决,是日再致电袁世凯及各省都督、民政长,称“祀天配孔实为国家万年根本至计”,请袁于宪法未定以前,通令京内外各学校,一律崇祀孔子。

11月10日宪法起草会自行解散国民党议员取消,国会停止进行,宪法起草会事务几至停顿,本日开理事会决议,由会长汤漪宣告自行解散;所有未被取消议员资格之委员一同辞职,其已经拟就之草案及一切文件,均送交国会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