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次,那时我已在镇上读初中了。有一天她到学校给我送粮,正遇见我在校门前和一个女生说笑。当时她扔了肩上的粮袋,疯了一般冲过来打我,我的鼻子都给打出了血。我虽然不明所以,可依然不恨她。那时我已能想懂很多事,也从别人口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这样的一个女人,能把我拉扯大,供我上学,所付出的,比别人要多千百倍。我感激我的娘,虽然我不能和她交流,可是我已经能体会到那份爱了。而且,天下的母亲哪有不打孩子的,况且她只打了我两次!
要说娘有让我反感的地方,就是她的眼泪了。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只要一见到我就哭,这让我从心里不舒服。别人家的孩子一个月回一次家,当妈的都是乐得合不拢嘴,而我的娘,迎接我的永远只有泪眼。有时我问她:“娘,你怎么一见我就哭啊,不如当初你不养我了!”那样的时刻,她依然流泪不止,说不出一句话来。娘对我从没有过亲昵的举动,至少从记事起就不曾有过。她很少抱我,连拉我手的时候都没有。这许多许多,想着想着便也不去想了,娘不是一个正常的人,为什么和她计较这些呢!
在镇上上学,娘每月给我送一次口粮。她把时间拿捏得极准,总是在周六的下午一点钟准时来到学校门口,而那时我正等在那里。她把肩上的粮袋往地上一放,看上我一眼,转身就走。我常常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发呆,那背影渐行渐远,她间或抬袖抹一下眼睛,轻风吹动她乱蓬蓬的白发。每一次我都看着娘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不期然间,那背影竟渐渐走进我的梦里。
考进县城一中后,娘来的次数便少了,变成了几个月一次。主要是为了给我送钱,娘自己是很难赚到钱的,那些钱,包括我的学费什么的,都是村里人接济的。那些善良的人们,自从我进入那个家门,他们就没有间断过对我们的帮助。高三上学期的一天,刚经历了一次考试,我和一个住校的女同学一边往宿舍走一边讨论着试题。到宿舍门前时,竟发现娘站在那里,风尘朴朴的,三十里的路,她一定又是徒步走来的。她看到我还有我的女同学,愣了一下,猛地冲过来,高高扬起手,停了一会儿,慢慢地落在我的脸上,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那一刻,我的心底涌起一种巨大的感动。她从怀里掏出一卷钱塞进我的口袋里,又看了我一会儿,眼角渗出泪来,然后便转身走了。我转头对那个女同学说:“这是我娘……”
那竟是我和娘最后一次见面,她在一个月后的一天夜里,静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一年,她六十二岁。我常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娘时的情形,她用最温暖轻柔的一个抚摸,把她的今生定格在我的生命里。我考上师范的时候,回村里迁户口,乡亲们为我集了不少钱,并在小学校里摆了几桌饭,为我送行。席间,老村长对我讲起了娘的过去,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娘的来路。老村长说,娘原本是邻乡一个村子的村民,丈夫死于煤井中,她拉扯着一个儿子艰难地生活,就像当初养活我一样。她的儿子上了中学后,由于早恋,成绩越来越差,任她怎么管教也无济于事。到得最后,她也就不去管了,可是后来,和儿子谈恋爱的那个女生感情转移,儿子也因此退了学,整日精神恍惚。她本来觉得时间一长就好了,可是终于有一天,这个孩子投进了村南的河里,淹死了。从那以后,她就变得疯疯颠颠,家也不要了,开始了走村串屯乞丐一般的生活。直到到了这个村子,她竟在这里安下身来。
那一刻,忽然就记起了娘打我的那两次,心中顿时恍然。就觉得曾被娘打过的地方,又开始疼起来,直疼到心里,我的眼泪落下来。以后的生活中,对娘的思念已成了一种习惯,常常于不觉中满眼泪水。我在每一条路上观望,朦胧的目光中再也寻不见那个蹒跚的背影。娘当初的泪水如今都汇集到我的眼中,而那背影已是远到隔世。我最亲的娘,她的眼泪与背影,竟成了我今生今世永远都化不开的心痛。
知己这件事
爱情是一个人的事。
杨小艾猫在黑漆漆的房间里,在日志上留下这样一句话,然后起身,摸着黑去厅里,倒了一大杯凉开水,一口气喝见底。
时值深冬,水好凉,深入了六腑,浸入骨髓。只好躲进被窝,可被窝也是冷冰冰的,躺了好久也不见暖,杨小艾是怕冷的,从小就怕。
寒意就这样一直不断的侵袭着杨小艾,可她却不管不顾地耗着,仿佛对峙,谁比谁软弱,谁在谁之前溃败。
在这样深不见底的黑暗里,楼下的小店的音乐低迷,隐隐约约钻入。
这是二零零七年的冬天。
近年关的时候,这个南方城市冷得出奇,去北方的路被大雪冰封,杨小艾被这场百年难遇的大雪灾囚禁在了这个孤独的异乡,无人可傍。
夜已经深了,门窗都这么严实,可空气这么寒,杨小艾被冰疼。
这一年。杨小艾喜欢林家至已经太久太久,久到杨小艾已经忘了在遇见林家至以前,自己的样子。
这一年,杨小艾依然只是林家至的红颜知己,没有进一步,也没有退一步。
这一年,杨小艾只能识趣地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保持长久以来的缄默,不捅破那层透明的薄膜。
杨小艾是识大体,懂得察颜观色的女子。
她知道,那其实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她知道,那个人的内心有太多可能,不能够被她把握。
用红颜知己这个名义才能留在他的身边。不远不近,恰如其分。
如此,也是圆满结局的一种。
这一年,这个寒冷的年关,杨小艾终于尝试着放弃,这个念头好冷,比这天气更让杨小艾难忍。
可是,还是要结束,尽管从未开始。
二零零三年。
杨小艾还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如花姑娘,单身。
身边的男人女人们,开始成双成对。这些青春伙伴们没有对她见死不救,她偶尔会被他们拽着,一起逛街或游玩,可聪明一点的人儿啊都明白,这种电灯泡只有白痴才无知无觉跟随在他们身侧。
于是,单身的杨小艾渐渐地把自己分离出来,找些借口推脱。
许多空余的时间,她无所事事,只能上网,看小说,看别人写的日志,自己偶尔也写点心情。
什么风花雪月,什么天长地久,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如此青春美好的年纪,别人都轰轰烈烈,只有杨小艾,将生活过得像个在校的学生,只不过由三点一线,变成了两点一线。
杨小艾不想什么情啊,爱啊,那些事多伤人,她只需要打发时间。
可是,这一年。杨小艾遇见了林家至,仿佛宿命。
宿命是什么。
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掉;该走的总会走,留也留不住。
这一年,“杀人”游戏慢慢地盛行,到了秋天,已经风靡全城。杨小艾经常去的BBS里有一群人,每逢周末都会约在市中心的那家餐厅,吃饭,游戏。
杨小艾不常去,杨小艾虽然年轻,却是一个懒散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女,周末宁愿呆在家里狠狠地睡。
然而,每个月总有这么几天,按捺不住寂寞。
就这样,杨小艾与林家至在那场杀人游戏里遇上。
十几个人围坐于大圆桌。林家至恰好在杨小艾的正对面。也不知是第几眼,杨小艾突然觉得对面的男生很好看。
脸上的笑容温和。
阳光,健康。
穿着格子衬衣,白球鞋。
说话不紧不慢,一字一句,清晰明快。
心突然就狠狠的跳了一下,仿佛被什么击中。
一直不相信的一见钟情,莫非就是这样?
杀人游戏,杨小艾不常玩,很生疏。
许是朋友觉得她不够娴熟而不喜,总是刚开局或中间就被杀。而小艾的运气也不好,玩了大半夜,也没能成警察或杀手。
而林家至,时而杀手,时而警察,大半夜都精彩纷呈。
杨小艾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叱咤风云,越看越喜欢。
终于有一局,杨小艾是杀手,心底微微紧张,手心全是汗,庆幸这游戏是无声的杀人而无需触碰,跟随法官的指令,抬头的时候,看到对面的另一个杀手,竟然是林家至。
杨小艾的脸刷地红了起来,而心情竟然慢慢地放松下来。林家至是一个好杀手,杨小艾只需要配合。
两人的默契真的无懈可击,不能发生声音,通过无声交流,他们的选择惊人的一致。在每个人辩解的时候,他们俩会互相攻击来混淆平民与警察的注意。
毫无悬念,这一局杀手胜。
这是整晚的第一把杀手完胜,警察在他们的完美配合下含冤而亡,剩下的平民再无还手之力。
这也是整晚的游戏里,唯一的一次杀手胜利。
直到这晚的游戏将要散场的时候,那些熟练的杀人游戏者才看清楚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有着无比巨大的潜力,只是她不愿意用心去游戏。
也就在游戏结束离开的时候,杨小艾才有了机会接近林家至,向他说一句。
合作愉快。
而后,一群人转战另一个地方宵夜。
初次见面,杨小艾与林家至相谈甚欢,渐有成莫逆之交的势头。
或许是那次杀人太成功,林家至才会与这个普通平凡的杨小艾成为知己的吧,很久以后,杨小艾这么想
二零零五年。
这是波澜不惊的又一年。
而对于杨小艾,这一年只有一个词,忍受。
她按捺住许多情绪,扮演着一个死党的角色,站在林家至的身边,看着他在一群朋友里游刃有余的玩耍。
林家至是一个温柔的好男人,换言之,林家至是一个游戏感情的人。对谁都不接受也不拒绝。所以,很多女人奋不顾身地跳了进来,拔不出足。
杨小艾偶尔会被林家至带着外出,陪他去赴另外朋友的约。偶尔有男人。杨小艾看得出他们眉目间的暗语以及对方笑意里的某些意味。林家至的身边有太多女人的足迹。杨小艾是最普通最不上镜最让人过目就忘的人。
但是,林家至总是慌忙解释,这是我的兄弟,兄弟。将手重重的搭在杨小艾的肩膀上,杨小艾知道他的意思,赶紧解释,我们只是兄弟,您别误会。
对方会煞有介事。哦,拖个长长的尾音。
当然,林家至约会的对象里,八成是女子。杨小艾是一个挡箭牌。
他们运用了在杀人游戏场上培养的良好默契,只需要一个眼神,她就明白林家至的意思,然后表演得淋漓尽致,或者给林家至挡掉他不喜欢的女子的糖衣炮弹的轰炸,或者是乖巧的在他成功勾搭之后功成身退。
只是,杨小艾有些患得患失。
林家至不是个好男人,可是女人都是这样,男人非坏不爱,不是吗?杨小艾只是喜欢上了这个男人,明知他心未定,明知他不会是任何人的专属,明知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可能,明知不会有任何结果却还期盼。
她渐渐掩藏不住心里的那些念想。
她把自己逼在一个死角里,出不来了。
她只是林家至的死党,是他的好友,是他的兄弟。
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