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以来,中国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方面,有了空前的投入和空前的力度,但目前整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特别一面建设一面破坏的情况仍然比比皆是。据媒体报道,全国每年因修路开矿、城市开发等人为破坏而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达1万多平方公里;因开矿、开发建设、修路等造成的废弃土石量每年约堆积3亿吨,除压毁大面积土地,其中20%左右径直流入江河、湖库。
特别在西部大开发中,长江上游地区人口的过快增长、体制上的“分灶吃饭”以及长期的贫困都会形成一种急于求成的心态,追求短期效益,争项目、争资金,仍然打传统的“资源牌”,甚至不惜付出更大的生态效益作为代价。在西部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展开中,许多地区更认为这是改善投资环境、拉动经济发展、摆脱贫困处境的“历史机遇”,新一轮的生态破坏便可能出现了。
这是与西部大开发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战略背道而驰,十分值得警惕的。
各地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便是开矿、采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1995年湖南桃江县境内长江洞庭的主要支流资江河道上,非法采金船、采砂船、竟达1200多条;湖南怀化舞水红岩电站附近的河道上,一些私人的采砂船竟翻动了30万立方米以上的沙砾石,让河道里卵石堆积如山,以致河流被迫改道……
目前,湖南的许多采金船又已经大举进入长江上游的金沙江、通天河流域,在当地政府的允许下,继续破坏着本已十分恶劣和脆弱的生态环境。
2002年6月,陕西西安市附近的灞桥铁路大桥突然在暴雨后垮塌,险些酿成列车颠覆的严重事故,考其原因,便与长期在河道上采砂、掏空了桥墩下的基础有关。
2000~2001年,四川阿坝州曾连续处理了几起因采矿破坏植被、占用林地的事件,包括红原县因探矿乱占林地、破坏生态植被,九寨沟县马脑壳金矿违法占用林地等。但是,在长江上游因采矿、采金破坏环境的情况仍然随处可见,绝大多数没有受到任何干预和处理。
四川甘孜州的瓦丹公路自从通车以来,由于沿线乱砍滥伐森林和毁灭性地开采金矿、大理石等资源,造成了许多新的泥石流沟槽,一遇大雨就无法通行,甚至发生大面积坍塌,年阻车平均两个月左右。
基本建设——特别重点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又一个突出问题。各地水保、环保、林业等部门反映,生态环境管护难度最大的便是这些大工程和“首长工程”。
成昆线进行电气化改造时,没有办手续便砍了树。
2001年四川省修建鹧鸪山隧道时,某施工方砍伐了几百株天然林,当林业公安前去制止时,对方不但拒绝检查,而且放走了伐木人。
修建宝成铁路复线时弃渣直接倒入嘉陵江,修建108、212等国道时同样如此。
嘉陵江支流潜溪河、东溪河流域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兰渝输油管线通过的地方。施工方没有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基层政府前去过问时,对方也置之不理,十几万方废渣竟全部倒进河中,东溪河流域的植被也被破坏得惨不忍睹。
2001年潜溪河断流20多天后暴雨又形成洪灾,公路多处塌方,民房倒塌600多间,交通中断,有的村还出现了泥石流。以致每到夏天,流域内的老百姓们便人心惶惶,害怕灾害再一次降临。
这里的基层干部和老百姓们叹息说:如果不乱挖乱采我们可以把环境搞好,但是这样边建设边破坏,破坏的速度又超过了建设的速度,长江会永远也变不清……
2001年“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中,记者团在重庆采访时发现,从重庆到涪陵的渝涪高速公路,由于严重缺乏水土保持措施,通车仅仅七个多月,便出现了多处塌方和滑坡。319国道涪陵段的改造也是如此。
记者们在贵州省采访时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正在新修和改造的326国道贵州段也没有制定起码的水土保持方案,仅黔西县到毕节市的80公里路段上,便有炸山修路及乱采滥挖的采石点20多处,有的吞噬了大量植被良好的山体,有的山体竟像是人被削去了半个脑袋……有关专家告诉记者,326国道沿线本来生态环境就极脆弱,这样一来不仅影响行车安全,而且很容易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尤其不可思议的是,修筑公路时,毕节地区某县领导为了防止有关部门的“干扰”,竟事先打招呼,要求不准“制造障碍”,迫使有关部门不得不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开绿灯”。
据调查,在我国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中,公路建设比铁路、水电工程更严重。在目前西部地区包括长江上游展开的交通大会战中,真不知道会留下多少生态隐患了。
长江上游地区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也是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一些严重污染项目已经出现了从沿海地区向西部、向长江黄河上游转移的趋势。地处大渡河边的某市区,一面在搞“环境治理年”和治理“三废”,一面又在引进10万吨规模的电解铝项目,当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无奈地说:“偏僻、贫困的西部,引进的项目往往很糟,不引进吧,领导们说地方经济咋能发展?于是又只得牺牲生态……”
云南省和四川凉山州金沙江流域许多县都以烤烟作为支柱产业,20世纪80年代一些县曾流行“一人两亩找钱地(烟叶)”的口号。至今,凉山州有关部门估计,用木材烤烟的农民仍占三分之二,用煤烤烟的仅占三分之一左右。以100斤烤烟用柴500斤计,每年一个县生产二三十万担烤烟,便用去木柴100~150万斤,该砍去多少树?于是一面种一面砍,砍的总比种的多……而且除了砍树还有侵占林地——过去是明目张胆地侵占,现在是慢慢地“蚕食”或在退耕地里套种烟叶……
旅游开发近年来已经在我国西部包括长江上游成为新的热点,许多州、市、县还喊出了“生态旅游”的口号。
何谓生态旅游?
这个词汇最初是20世纪80年代初加拿大学者ClaudeMoulin首先提出来的,后来经过一些专家们的演绎,90年代以后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定义,认为生态旅游应该包括四个方面,即以相对没有受干扰的自然区域为基础;不会导致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下降,在生态上是可持续的;对自然旅游区的持续保护和管理有直接贡献;有一个充分适宜的管理制度。
相对于这个定义而言,我们的不少“生态旅游”就已经走入开发旗帜下的破坏了。
贵州的黄果树大瀑布曾被誉为“天下奇观”,1991年由国家建设部推荐申请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一同申报的还有黄山和九寨沟。评选结果,黄山与九寨沟获得通过,而黄果树瀑布却因乱修乱建、生态遭到破坏没有入选。
至于在景区随意架缆车、建商店、建造不三不四的游乐设施,以致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更不胜枚举。
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一些地方官员把旅游业当成摇钱树,甚至用“杀鸡取卵”的办法毫无节制地进行开发和利用。以致造成了对一些自然保护区和人文景观的严重破坏。
到2000年底我国已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227个,其中国家级176个。这些保护区都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和美丽的自然风光,旅游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然而据调查,22%的自然保护区在开展“生态旅游”后,竟造成了对保护对象的破坏,11%的保护区出现了资源退化的现象。以著名的九寨沟为例,1988年的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9.82万吨,1998年增加到38.57万吨;污水排放量也从491万吨增加到1928.5万吨(据《九寨沟年鉴》),以致出现了水体富营养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严重后果。
西部地区是中华民族两条母亲河的发源地,是华夏文明的摇篮,不但有独特的自然景观,而且也是多彩的文化宝库,在开发旅游时,不但应该保护自然资源,而且应该保护人文资源。但我们一些地方却热衷于投入巨资修造假的景观和文物,甚至把一些古色古香的老城用钢筋混凝土打扮得“焕然一新”。遵义会议旧址周围4万平方米的民居被拆除,让会议旧址成了一个“孤岛”;黄帝陵周围本有龙山、凤山、虎山、龟山,这些山都有各自不同的内涵,但为了修一条公路竟将一个山坡铲平,使人文景观的整体性遭到极大破坏……凡此种种,对旅游业的长远发展都极为不利。
随着大量“黄金周”的出现和“假日经济”的兴起,我国大众旅游正蓬勃发展。大众旅游者由于生态意识的缺乏,大量拥入各种自然保护区后,常常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有的游客甚至在海螺沟里乱砸冰川,在康定的跑马山上毁坏游亭,在峨眉山九老洞壁上到处签名……这种破坏宝贵资源的旅游开发,已经引起了国际上的关注。专家们已经忧心忡忡地发出警告:如果让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几十年后,将和滥砍滥伐森林一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有的地方政府对旅游资源准备采取“打捆出卖”的办法进行开发,一些专家也表示坚决反对,他们举海螺沟为例,海螺沟被某单位“购买”后,修索道、开宾馆,对这里世界上罕见的低海拔“绿海冰川”造成了严重破坏,不但冰川退缩,而且生物多样性也在减少。因此,专家们呼吁,对这些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政府必须慎之又慎,以免变成千古罪人。
决定性的因素
在云南考察期间,一位水土保持部门的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对我说:
政策性的破坏最大,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边建设边破坏的现象之所以大量出现,的确和某些地方、某些部门的政策有关。
政策是谁制定的?是人——是某些身居领导岗位的人。
于是我们又想起了那句老话:“在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性的因素。”
正是因为政策的错误,我们才有了20世纪50年代“大炼钢铁”中对森林的摧毁性破坏,以及60年代的“金沙江伐木大会战”,这些深刻的教训是值得我们永远牢记的。
正如四川省一位林业专家所指出的:
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干部,任何严重的环境破坏包括环境污染,都主要由于领导错误的决策造成。除此之外,还由于我们环境保护的公众制约机制没有形成。
长期以来,我国对自己存在的严重生态环境问题一直采取“不承认”和“讳疾忌医”的态度,对这一问题的真正解禁是1985年之后,因此相当一部分群众乃至干部,直到现在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仍然是模糊的,更谈不上责任感了。
2001年8月,“保护长江生命河”记者团曾以《贵州省环境问题严重亟待解决》为题这样写道:
记者团在贵州省采访期间了解到,当地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十分严重的问题,一些地方没有能够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治理环境污染,没有彻底、有效地关闭“十五小”企业,小煤窑、小矿井、小炼锌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当地许多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官员观念落后,没有认识到环境保护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不少官员将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对立起起,为了短期利益,无视国法,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制止不力放任自流,甚至有的为谋私利参与支持“十五小”,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记者们看到主干公路沿线、红枫湖畔,一些工厂浓烟滚滚、气味刺鼻;……在赫章县妈姑镇附近,各种小矿井像马蜂窝一样散布在山坡上;……在遵议市,当地的环保官员信誓旦旦地保证当地的污染企业已经全部治理,“百分之百达标”“百分之百不反弹”,但在贵阳至遵义公路旁,农民向记者团哭诉自家多头牛被附近的“环保达标”企业排出的污染物毒死,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记者团还了解到,贵州省虽然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破坏环境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行为大量存在。与此同时,在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上也十分不健全,全省89个县有46个县没有按照中央政府要求设立独立的环境保护局,建起来的环保局缺乏执法权威和办公经费,各地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层层打折,环保法规层层削弱,这里的污染企业大多没有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或是安装了环保设备,安装的也只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时才临时开机;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存在经济发展优先于环境保护的错误观念。有的领导甚至威胁坚持环保政策的干部说:“环境保护不得阻碍经济发展,不换思想就换人。”……一位分管环保工作的贵阳市副市长全然不顾事实,将有许多污染问题没有解决好的贵阳市称为“最适于人居的城市”。
……
但是,存在这些问题的,长江上游又岂只一个贵州省或贵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