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当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严肃认真地对待禁毒问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像中国政府那样下大决心,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抓禁毒问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立法机构、缉毒部门和组织像中国的立法机构、公安缉毒部门和组织那样充分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舆论的、军事的、经济的等等一切手段来解决毒品问题。
20多年来,中国上自党中央、******,下至各省、市、地、县、乡政府,对毒品问题极为重视,毫不含糊。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过问、关心禁毒问题。在过境贩毒刚刚露头之时,一系列打击毒品犯罪的通知和指示就下发到各地;中国政府及时确立了“有毒必肃,贩毒必惩,吸毒必戒,种毒必究”的禁毒原则和“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方针。中国政府在国家财政极为紧张和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拨出巨额经费用于禁毒,且禁毒经费在逐年递增。仅2001年全年中央禁毒专项经费达到1亿元人民币,比2000年增加了3030万元。
20多年来中国缉毒工作动员力量之广泛、组织之完善、体系之庞大、监控之严密、工作之扎实都是空前的。1990年11月,******成立了由公安部、海关总署、卫生部、国家民委、民政部等16个部委负责人组成的国家禁毒委员会,专门领导全国的反毒品斗争;中国在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一级都已成立了禁毒委员会、禁毒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在毒品问题较严重的省、自治区中的地、市、县一级也成立了,禁毒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从中央、省(市、自治区)到地、市、县各级财政部门都有缉毒经费预算。各省(市、自治区)、地、市、县相继成立了专业缉毒部队和缉毒侦察队。1998年公安部成立禁毒局,作为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1998年11月28日,为支持禁毒事业而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中国禁毒基金会成立。云南省率先在我国成立了1300多人的专业缉毒队伍;民航、海关、铁路等部门也设立了专门的缉毒机构和缉毒队。武警部队专门抽出相当的人力和物力,组成执行缉毒任务的特别分队,活动在机场、码头、车站,在边境到内地的铁路、公路的关键路段设关堵卡,在一些重点地区日夜巡逻。在边疆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建立了庞大的警民联防体系,实行了严密的监控。中国已形成了当今世界上最有效率的缉毒体系,既有专业缉毒队伍和武警、公安组成的“正规军”,也有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民兵组成的“地方部队”,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做到了组织严密,工作扎实,行动迅速,打击稳、准、狠。在严格查禁过境贩毒方面,中国已逐步形成了边境一线堵、内地二线查和交通要道、机场车站、码头等三线截的“三道防线”以及在各地主要交通线及机场、车站、海港、码头公开查禁毒品,形成了统一布防、分工协作,对入境毒品围追堵截的态势。
自1989年开始,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我国各级政府都开展声势浩大、深入人心的禁毒缉毒宣传,使民众认识到:毒品不除,国无宁日;毒品不除,祸及民族、社会、家庭和子孙;毒品不除,我们将愧对中华民族无数革命先辈。这种持续、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是我国禁毒、缉毒工作的一个显著特色和优势,也为国际禁毒事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0多年来,中国立法机关行动快捷,及时给缉毒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在1979年《刑法》中专门规定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及其刑罚。20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常委会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等法律,进一步对惩治毒品违法犯罪做出规定,并将严重毒品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死刑。1990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对毒品犯罪的种类及其刑罚,对吸毒者的处罚和强制戒毒,作了全面规定,并明确规定了中国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普遍管辖权。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规定毒品犯罪及其刑罚的单行刑事法规,是中国禁毒立法史上的一大进步。由此中国也成为继美国、东南亚地区的国家之后,在刑事立法上,用增加死刑和重刑这一严刑峻法来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国家之一。重新修订的1997年《刑法》中,在修改、保留《关于禁毒的决定》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毒品犯罪的法律规定作了重要修改和补充,使中国的禁毒刑事立法进一步得到加强。
20多年来,中国的禁毒、缉毒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已经无可争辩地在人类社会禁毒斗争的历史上写下了最辉煌的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中国禁毒报告》提供的中国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成果统计,仅1991年~2001年的11年中,中国缴获******59,151公斤;缴获大麻21,327公斤;缴获鸦片22,142公斤;缴获****49,095公斤;缴获走私制毒化学品1964.3吨;查获的涉毒案件867,108起;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238,198人;判处刑罚195,455人。这些统计数字已充分地说明了中国在20多年的时间里,在禁毒和缉毒斗争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根据我国报送联合国的材料,1991年一1994年我国缉获的******数量平均为每年3644.7公斤,为全球总缉获量的25.5%,名列世界第一位。根据联合国禁毒和犯罪预防署2000年度的报告,1994年~1998年中国缉获的******与吗啡的数量为2488公斤~7504公斤不等,平均每年4897.6公斤,名列全球第三位,占全球缉获量的10.4%。中国的兴奋剂(ATS)问题始于90年代初,在1991年~1993年期间中国平均每年缉获ATS554.5公斤,分别占全球与东亚及东南亚缉获量的13.9%和33.4%,列世界第三位;联合国禁毒计划署2000年度报告列出1991年~1998年中国的ATS每年平均缉获量分别占全球和东亚及东南亚地区缉获量的12.8%与33.9%,名列世界第四位。
对当代禁毒斗争的认识和思考
一、新时期毒品问题对我国的影响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境外毒品贩子借道中国,向世界各地贩运毒品,从而引发了中国内地禁绝30年的毒品问题死灰复燃。20年的时间里,在中国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华夏大地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缉毒战果频频传发,无论是破获的案件数、缴获的毒品量,还是抓获的毒贩都是连年上升,中国完成了一次令人引以为豪的跨越——从昔日的“鸦片王国”到20世纪50年代的“无毒大国”再到新时期的“缉毒大国”。然而,根据国外缉毒的经验,我国的缉获量一般仅为走私毒品数量的1/10。这就预示着中国缉毒的捷报,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是毒祸泛滥的警报,说明毒品问题在中国已经是很严峻的问题了。笔者将1983年与2002年我国禁毒工作的成绩进行对比,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问题的严重性。1983年,我国公安机关查获毒品案件5起,缴获鸦片5.25千克,缴获******5克,抓获境内外贩毒者10人;2002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1万余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近9万名,缴获******9.29吨、鸦片1.21吨、毒冰3.19吨、大麻1.3吨、“******”301万粒、各类易制毒化学品300余吨。对这两组数据进行对比后显示,我国查获毒品案件在20年里翻了22,000多倍,抓获毒品犯罪人翻了9000倍,缴获各类毒品翻了63,000多倍。如果按照国外缉毒的经验,把2002年我国缉毒成绩的—组数据分别乘以10,那么,当年中国从事毒品犯罪的案件数大约是110余万起,从事毒品犯罪的人员大约是90万名,国内毒品市场流通的各类毒品和经过“中国通道”出境的各类毒品总计大约是3150吨。3150吨是一个什么概念,如果把“吨”这个计量单位用在钢材、水泥、煤炭等商品上,3150吨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然而毒品的计量单位是“克”,3150吨毒品可以换算成多少克?这是一个天大的数字!如此之多的毒品,不论是流向中国市场,还是借道中国流向世界各地,其对人类的危害都是十分巨大的。难道毒品泛滥在中国还不严重吗?毒品问题的发展的确已相当严重,从这个意义上说,捷报就是警报这句话一点不假。
20多年来,毒品在中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蔓延,已经在许多方面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国吸毒人数,2002年国家登记在册已达到100万,加上使用“软毒品”的100万,按照世界各国的经验,国家实际监控的吸毒者可能仅是实际吸毒者人数的1,3~1/5,这样算来,我国实际的吸毒者大约在600万一1000万人之间,如果再加上每一个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周围,至少有5名左右的隐性吸毒者,那么,中国实际的吸毒者应该是3000万一5000万之间。如此庞大的吸毒人群给我国带来的两个问题日益突出,一是经济的贫穷化,二是吸毒人群的犯罪化越来越严重。
毒品泛滥使国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近年来据专家测算我国每一年因毒品造成直接损失的钱财,相当于1998年长江洪水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000亿~2000亿元人民币。20多年来给我们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据笔者计算,取其平均数应是:[(1000×22)/11]×22=44000亿至[(2000×22)/11]×22=88000亿,即22年来其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4,000亿~88,000亿人民币。此外,国家每年还要为禁毒耗费巨额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造成巨大的间接经济损失。20多年来,我国政府为禁毒和缉毒所投入的财力究竟有多少,笔者不得而知。从许多资料上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禁毒事业的支持和付出。这里列举一些资料:1982年******给云南省增拨1000名行政编制组建专业缉毒队,1991年国家再次给毒品问题严重的省区增加3000名缉毒人员专项编制,2001年国家对重点地区公安禁毒部门增编1960人。中国缉毒警的建立说明中国政府每年要为这一新的行政编制增加一大笔行政开支。据国家禁毒委员会透露,2000年全年中央禁毒专项经费达到69,700,000元人民币,2001年全年中央禁毒专项经费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1年国家计委立项投资4亿元,在云南修建专门用于毒品犯罪分子服刑的监狱、劳教戒毒所和强制戒毒所。据《中国禁毒大视角》一书提供的数据,“云南思茅地区1993、1994财政年度每年缉毒方面预算约200万元”,由此“推计云南省一年用于缉毒的经费在3500万~4000万元左右”。另据2002年的《中国禁毒报告》透露,甘肃省除每年拿出850万元用于全省禁毒工作外,2002年还下拨150万元支持临夏州开展整治工作;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州县两级拨出200万元专款投入整治;河南省新蔡县投入120万元禁毒经费。此外,每年用于戒毒的费用也是高得惊人。目前,全国各省市修建的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约有1200多家,其中绝大部分是由政府财政拨款兴建的,每家戒毒所的修建平均费用以300万元计算,国家财政支出已有30多亿人民币,每家强制戒毒所每年的运转费用又要上百万元,每年所有各类戒毒所的财政支出数亿元。由此可推算,20多年来我国在禁毒、戒毒等方面投入的支出应该不少于400亿~500亿元人民币。
毒品问题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毒品犯罪往往与暴力、凶杀、黑社会犯罪交织在一起,社会危害极大。绝大多数吸毒人员要以贩养吸、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娼养吸。吸毒、贩毒为纽带的连锁犯罪突出。2000年全国因吸毒、贩毒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达80万起。全国劳教场所的被劳教人员50%以上吸毒,西南、西北和沿海地区更高达70%~80%。毒品摧残人的身心健康,许多人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还有许多人被传染上性病、乙肝、丙肝以及艾滋病等各种疾病。截止到2000年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2,517例,其中经静脉注射毒品感染的就有15,965例,占70.9%。
毒品问题不仅给我们国家的经济带来巨大损失,还危害到个人和家庭,毒化社会风气,促使犯罪率上升,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妨碍精神文明建设,危及国家安全,乃至影响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与前途;毒品问题最终将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是关系民族兴亡、国家兴亡的大事。
二、对新世纪禁毒斗争的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在禁毒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面对新世纪的毒品问题,中国的禁毒斗争应该在深刻总结本国禁毒历程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吸取世界各国在禁毒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深化认识,调整方略,为中国的禁毒事业和世界禁毒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进一步深化在21世纪开展禁毒斗争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对于毒品问题,我们决不能单纯地把它看做是一个简单的治安问题,而必须要有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以对国家、民族、人民以及全人类负责的战略高度来加以认识。假如认识不深刻或不到位,也就不可能真正重视毒品问题并扎扎实实地加以解决。中国近三百年的禁毒历程充分说明,禁毒斗争的胜利与否关键在于政府的决心和态度,在于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当前在对禁毒斗争的认识问题上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群众认识到而干部认识不到”、“下面认识到而上面认识不到”、“基层认识到而上级认识不倒”、“受害地区认识到而非受害地区认识不到”、“受害者认识到而非受害者认识不到”、“受害大的认识深而非受害者认识浅”等问题。因此,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一定要从对国家、民族、人民以及全人类负责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在21世纪开展禁毒斗争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解决好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责无旁贷地担负起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