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几次记忆深刻的写作
毕飞宇
一《祖宗》
《祖宗》于1993年刊发在《钟山》上,实际的写作时间则是1991年。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才发表,是因为那时候我还处在退稿的阶段,一篇小说辗转好几家刊物是常有的事。
1991年我已经结婚了,住在由教室改版的集体宿舍。因为做教师,我不可能在白天写作。到了夜里十点,宿舍安静下来了,我的太太也睡了,我的工作就开始了。
《祖宗》写的是一位百岁老人死亡的故事。这个故事是我闲聊的时候听来的,我的来自安徽乡村的朋友告诉我,在他的老家有一种说法,一个人到了一百岁如果还有一口的牙,这个人死了之后就会“成精”,是威胁。
1991年,中国的文学依然很先锋,我也在先锋。先锋最热衷的就是“微言大义”——我立即和一位百岁老人满嘴的牙齿“干”上了。和大部分先锋小说一样,小说用的是第一人称,“我”进入了小说,进入了具体的情境。
但是很不幸,就在百岁老人的生日宴会上,“我们”发现了一件事,老人的牙齿好好的,一个也不缺。这是一个骇人的发现。一家人当即作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把老人的牙拔了。牙拔了,老人也死了,然而,不是真的死。等她进入了棺椁之后,她活过来了,她的指甲在抠棺材板。一屋子的人都听见了,谁也不敢说话。吱吱嘎嘎的声音在响。
《祖宗》所关注的当然是愚昧。这愚昧首先是历史观,我们总是怀揣着一种提心吊胆的姿态去面对历史,所以要设防。拔牙也是设防。愚昧的设防一直在杀人。
——还是不要分析自己的作品了吧,我要说的是另一件事,是我写拔牙那个章节。不知道为什么,写这一节的时候我突然害怕了,是恐惧。我感受到了一种十分怪异和十分鬼魅的力量,在深夜两点或三点,恐惧在我的身边摇摇晃晃。我还想说,恐惧是一件很古怪的事,如果恐惧发生在深夜两点或深夜三点,这恐惧会放大,无限放大。我的写字桌就在窗户的下面,就在我越来越恐惧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我看见窗户上的玻璃骤然明亮起来,四五条闪闪发光的蛇在玻璃上蠕动——它是闪电。随后,一个巨大的响雷在我的头顶炸开了。回过头来想,这一切在事先也许是有征兆的,我没有留意罢了。巨大的响雷要了我的命,我蹲在了地上,我的灵魂已经出窍了。
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把我的太太叫醒,惊慌失措。我太太有些不高兴,她说,响雷你怕什么?响雷我当然不怕,可是,我怕的不是这个。是什么呢?我也说不上来。
在后来的写作岁月里,我再也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件。我想说的是,在具体的写作氛围里头,你是一心一意的,你是全心全意的,你的内心经历了无限复杂的化学反应,你已经不是你了。内心的世界自成体系,饱满,圆润,充满了张力。但是,它往往经不住外在力量的轻轻一击,更何况电闪雷鸣。
在写作状态特别好的时候,你其实不是人。你能感受到你在日常生活里永远也感受不到的东西,这也是写作的魅力之一。
二《玉秀》
我们家有我们家的规则,在我的写作时间,任何人进来都要先敲门,包括我的太太。就在我写《玉秀》的时候,她忘了。
具体的日子我记不得了,反正是一个下午,那些日子我的写作特别的好——在我写作特别好的时候,我不太饿,因此吃得就少(吃得少,人还容易胖,天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到了这样的时候我的太太就很辛苦,有时候,一顿饭她要为我热好几次,四五次都是有的。就在那个下午,她为我送来了一杯牛奶。也许是为了怕打搅我,她轻手轻脚的,我一点点都没有听到她的动静。
我在写,我的眼睛看着我的电脑,一切都很正常。可是,我觉得身边有东西在蠕动,就在我的左侧。我用余光瞄了一眼,是一只手,还是活的,正一点一点地向我靠近,出于本能,我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也是我的动作太猛、太快,我的太太没有料到这一出,她吓着了,尖叫一声,瘫在了地板上。杯子也被打碎了,地板上白花花的全是牛奶。
一个家里只要有一个作家,这个家往往会很平静。但是,这是假象。他的写作冷不丁地会使一个家面目全非。法国人说,“最难的职业是作家的太太”,此言极是。这是写作最可恨的地方之一。
三《地球上的王家庄》
在闲聊的时候,大部分批评家朋友都愿意说,《地球上的王家庄》是我最好的短篇,不是之一,就是最好的。他们说,这东西有点“神”。我不置可否。我知道,这样的话题当事人是没有发言权的。别人怎么说,我就怎么听。
终于有一天,一位朋友让我就《地球上的王家庄》写几句“感言”,反正就是创作谈一类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写这个东西?我知道。这个东西究竟写了什么?我也都记得。可是,有一件事是可笑的——我的哪个作品在哪里写的,哪间屋子,也就是说,写作的过程,我都记得——《地球上的王家庄》我可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
为此我做过专门的努力,想啊,想,每一次都失败了。有时候我都怀疑,这个短篇究竟是不是我写的呢——它所关注的问题是我关注的,它的语言风格是我一贯坚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地球上的王家庄》肯定是拙作,可是,关于它的写作过程,关于它的写作细节,我怎么就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呢?
《地球上的王家庄》是我写的,我却拿不出一点证据。他是私生子——我喝醉了,和一个姑娘发生了一夜情,她怀上了,生下来了。后来那个姑娘带着孩子来认爹,我死不认账。再后来,法院依据医院的亲子鉴定判定了我是这个孩子的父亲。我认了,必须的。从此,我对这个孩子就有了特别的愧疚,还有很特别的那种爱。越看越觉得是别人的,越看越觉得是亲生的——我就是想不起他生母的身体。唉。
写作要面对戏剧性,没想到写作自身也有它的戏剧性。好玩得很哪。
四《青衣》
《青衣》我写了二十多天,不到一个月——许多媒体的朋友总喜欢把我说成特别认真的小说家,几乎就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抠。我不反对。人家夸我,我反对做什么,我又没毛病。
其实我写作的时候挺“浪”,一高兴就“哗啦哗啦”地。当然,“哗啦”完了,我喜欢放一放,再动一动。这一放、一动就有了好处,看上去不“浪”了,是“闷骚”的那一类。“闷骚”就比较容易和“稳重”挂上钩,最终是“德高望重”的样子。
1999年的年底,我开始写《青衣》,快竣工的时候,春节来了。我只能离开我的电脑,回老家兴化过年。走之前我把返回的车票买好了,是大年初五。老实说,我一天也不想离开我的《青衣》。等春节一过,我在大年初五的晚上就可以坐在我的电脑前面了。一切都很好。
就在大年初五的上午,我的小学、中学的老同学知道我回兴化了,他们约我喝酒。我说,这一次不行了,我的票都买好了,下次吧。我的一位老板朋友大手一挥,“票买好了要什么紧,撕了,回头我让我的司机送!”
喝到下午,我对老板说,我该回南京了,叫你的司机来吧。我的老板朋友笑了,说:“你还真以为我会送你?你起码再留两天,过年嘛,我们再喝两天!”
这个结局是我始料不及的,我很光火。我把筷子拍在桌面上,说:“你搞什么搞!”站起来就走。
今天把这个故事写出来,目的只有一个,我要对我的朋友说一声抱歉。我感谢你们的好意。可是,有一点你们是不了解的,一个写作的人如果赶上他的好节奏,让他离开作品是很别扭的,他的人在这里,心却不在这里。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是不可以被打断的,比方说,做爱。
写作不是做爱,不可能是。可是,在某个特别的阶段,其实也差不了太多——我说这些无非是想告诉我的朋友,我当初对你那样,完全是因为那个青衣。她是你“嫂子”,你“嫂子”要我回去,我又能怎么办呢?
五还是《青衣》
2005年,我遇见了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他告诉我,他喜欢《青衣》。我的自我感觉很好。从外形上看,他不该是文学的爱好者,事实上,他坐过十二年的牢。连这样坐过十二年牢的、五大三粗的人都喜欢《青衣》,我没有理由不乐观,为自己,也为中国的当代文学。
2006年,我有机会去江苏的几家监狱访问。在苏州监狱访问期间,我知道了,监狱里的监管极其严格,但是,他们有机会读书,尤其是当代的文学杂志。一位“前书记”说,在监狱里三年了,他读的小说比他前面的五十多年都要多。“前书记”亲切地告诉我们:“很高兴。我对你们很了解咧!”
写下这个故事,无非是想说这样的一句话:
中国的监狱为中国的当代文学作出了巨大贡献!特此感谢,特此祝贺。
六《推拿》
因为写了《推拿》,我在盲人朋友那里多了一些人缘。他们有重要的事情时常会想起我。
就在去年,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盲人朋友打来的。他邀请我参加他的婚礼。他是盲人,他的新娘子也是盲人,全盲。
我很荣幸地做了他们的证婚人。在交换信物的这个环节,新郎拿出了一只钻戒。新郎给新娘戴上钻戒的时候用非常文学化的语言介绍了钻石,比方说,它的闪亮,它的剔透,它的纯洁,它的坚硬。我站在他们的身边,十分希望新娘能感受到这些词,闪亮,还有剔透。她配得上这些最美好的词汇。可是,我不知道新娘子能不能懂得,我很着急,也不方便问。
在《推拿》当中,我用了很大的篇幅去描绘盲人朋友对“美”的渴望与不解。那是一个让我十分伤神的段落。“美”这个东西对视觉的要求太高了,如果我是一个盲人,我想我会被“美”逼疯。说实在的,在证婚的现场,我很快乐,却也有点说不出来路的心酸。我知道这是一种多余的情绪,我很快就赶走了它们。
新娘子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样东西,然后向主持人要话筒。新娘子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很穷”,新娘子说,“我没有钱买珍贵的东西”。新娘子说:“我用我的头发编了一个戒指。”新娘子最后说,“用头发编戒指是很难的,我就告诉我自己,再难我也要把它编好。半年了,我一直在为我们的婚礼作准备。”
头发是细的,滑的,用头发去编织一只戒指,它的难度究竟有多大,我想不出来。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我要说的是“作准备”。
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动人?我想说,是一个女孩子“作准备”。它深邃、神秘,伴随着不可思议的内心纵深。我想说,女性的出发没什么,“准备出发”是迷人的;女人买一只包没什么,“准备”买一只包是迷人的;女性做爱没什么,“准备”做爱是迷人的。生活是什么,在我看来就是“作准备”。
由此我们可以看看文化或文明是个什么东西,文化或文明就是准备生、准备死。有人问我,什么是****,我说,所谓****,就是千千万万的人为一个人的死作准备。准备的方向不同,文明的方向也就不同。古希腊的文明是“准备生”的文明,古埃及的文明是“准备死”的文明。
一个女孩子在为她的婚礼“作准备”,男人很少这样。男人的准备大概只有两个内容,一,花多少钱;二,请什么人。这其实不是“作准备”。“作准备”往往不是闪亮的,剔透的,很难量化。相反,它暧昧,含混,没有绝对的把握,它是犹豫的。活到四十六岁,我终于知道了,人生最美好的滋味都在犹豫里头。
2.闲话毕飞宇
潘向黎
对毕飞宇最初的印象,不能简单地说好不好,但是他基本上被我划归“不会成为朋友”之列。可能因为先听见了太多关于他的传言了:人长得如何帅、小说写得如何好、又斩获了多少奖项了……这种人一般都需要拿出十足的谦恭随和、低下去把自己铺成一块地毯,才能“平民愤”。等到见了人,这小子居然是说话直眉瞪眼、一副不好惹的样子。他的“反革命气焰”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其余一概不论,以至于后来有个年轻记者很认真地问我:“毕飞宇和照片上一样帅吗?”我迟疑地反问:“他帅吗?”那个记者大受打击,几乎是眼含热泪恨恨而去。我当年就这样,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会拐弯加没刹车,真是对不起人。
后来小说家毕飞宇反复指出:最烦人家“议论”他的长相——这话应该是真话,不过还是有点“欠扁”,但那是毕飞宇的事——所以我对他长相的不在意,可能是我们“美好友情的开始”(电影《卡萨布兰卡》的台词)。不在意他的长相,当然是在意他的小说了,这一点,有我许多年前写的评论《玉米》的《看败家子毕飞宇请客》为证。他当时读了很开心很得意,在电话里晦涩曲折地表达了这一点,还对几个搞评论的兄弟说:“看看人家,写得多好,把你们都比下去了。”小孩口没遮拦,替我狠狠得罪了好几个评论家。后来法国不知道要出和他有关的什么书,要一篇关于他的评论,他选了我这一篇。
何时第一次见到毕飞宇不记得了,但记得他第一次打电话来。不知道怎么知道我家电话的,也没有自报家门,第一句就是:“我跟你说,这个事情……”我听了半天,才犹犹豫豫地问:“您是……”他说:“我毕飞宇啊,你听我说。”商量完事、挂了电话我想,这人怎么这样啊?好像我们昨天才见过面、一起谈笑甚欢似的。这人自我感觉怎么能好成这样?真是!后来才明白,他这人就这样,即使他只是南京某家小报的下岗职工,他也会这么我行我素外加适量的无厘头。
他有一次的电话让我记得很清楚。他以一种老前辈、过来人的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听说你得了一个奖,啊,不错。这个奖我也得过(我想:我知道,你到底是来祝贺还是来炫耀的)。“过来人”继续说:我说我得过,是想说我知道你现在的感觉。接下来可能会有颁奖典礼啊媒体采访什么的,你要注意你的态度,你晓得吧,这时候你不能不恰当地表现自己的清高,不能说你怎么怎么不在乎(我想:我是那样不知好歹的人吗),且不说这个奖的含金量,这个咱们可以先不说,评这个奖的过程,你晓得吧,有许多人的劳动,编辑、初评委、终评委,人家都很辛苦,最后你们露脸了,人家有什么好处?你至少要对这些人的劳动表示尊重和感谢,所以你大小姐一定不能说错话,那样就不应该,也不体面了。最后他说:当然,主要还是祝贺你。还有,过了这一阵就忘了它吧,好好写东西去。
这番谆谆教诲,还是挺让我感动的。虽然没有达到从此把他当前辈当楷模的程度,但是从此交情明显升温,然后多年保持在三十七度五左右。
毕飞宇说话有几个口头禅,一个是伴随微笑和闭眼睛的“不是,你听我说”。这是他长篇大论的开场白。另一个是“你晓得吧”。用来作句子的“后缀”,或者代替中间的逗号。有一次我整了他一下,大家聊着天,他一个人滔滔不绝,我肚子都饿了,等到他第101次说:“你晓得吧?”我立即答:“我不晓得。”他说:“不是,你听我说。”我说:“我不听,我要吃饭去。”他顿时舌头打了结,好几秒钟后才说:“好,走吧。”
我们见面基本上都是在南京。他常来上海,但几乎每次都不通知我,然后回去后必定打个电话来说:“我去过上海了。”我觉得很奇怪,你要么事先通知我,既然不见面就不用说了。他说觉得是有正事要办,不是找朋友玩的时候,但是还是要说一声。好像也有道理,但是和常人不一样,写小说的人,我也不和他理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