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对岸的诱惑:中西文化交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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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一字儒”庞德(2)

康熙《圣谕》16条颁布于1670年(康熙九年),这位道德君主刚完成军事统一,似乎想用普及儒家伦理,向老百姓宣布他才是儒家正统的代表。这16条圣谕用来训导百姓良民,也用来宣布他的治世方式。半世纪后,继其位的雍正,登基第二年(1724年),又重颁《圣谕》,并附上他的讲解,称为“圣谕广训”,而且怕老百姓读不懂他的浅显文言,命陕西盐道王又朴写成白话讲稿,并由各地官府印制以广为散发。

传教士发现康熙圣谕对理解中国人习俗相当重要,因此福勒(Hone Fowler)于1892年根据湖北官书处版本译出王又朴的“直解”,而把康熙与雍正的文字作为附录,以中英对照方式由上海美国长老会传教团印书馆出版。

我们已经知道庞德对中英对照本最感兴趣。在他看来,《圣谕》就成为儒家理想复活的可能样式。我们不能埋怨庞德选中这种陈腐的训诫,他实际上无别的中英对照本。诗章第98与99主要讲康熙圣谕,但一读就知道庞德并没有让自己成为三家村迂夫子,他一下手就抓住了他所需要的道德主题“本业”:“务本业,以定民志。”这样,社会中就没有“非本业”的地位。谁是不务正业者呢?是高利贷者,是银行业。他们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道、佛相当:

何人见过道士白日飞升?

他们灭绝五伦

至于佛徒

他们没有任何智力

管理帝国,道士也没能力

继续讲康熙圣谕的“诗章第99”,集中到“法”字,这当然是沿用康熙“讲法律,以儆愚顽”而来,但是庞德拆解“法”字,认为此字组成是水、土,人(肱——二头肌)因此法由自然:

天、人、地写下的法律

并不在它们的自然颜色之外

庞德这个字拆得有意思。

“诗章第101及102”,是庞德第一次注意到非汉族的中国文明,即广西漓江流域的纳西族文明。他的材料来源似为人类学家约瑟夫·罗克所著《中国西南古代纳西族王国》一书。

庞德的思想包容能力,使他很快能把任何他感兴趣的文化材料纳入他自己的思想之中。纳西族宗教似乎源自古西藏,为一种自然神教,而漓江风景,为这两章提供了柔美的背景。

从1960年开始,庞德试图为《诗章》正式作结。本书已说过,从《比萨诗章》起,庞德每次都试图为这部庞杂的史诗作结,每次都似乎找到了一个足够坚实的道德、经济、历史立足点,可以立起大坝,截断《诗章》宏富的诗学和哲理之流。但每次都被他自己冲垮了。

1969年出版的最后一本《诗章》,简单地被称为“草稿”(即110章到117章),显然没有完成。《诗章》在1970年终于合成一本出版时,这一部分就作为全部《诗章》的收结。1972年庞德逝世之后出版的《诗章》合集,又加上了若干“片段”。因此,《诗章》最后部分,称作《草稿与片段》。

这个结尾,如冲破大坝的洪水,化为无数瀑布和急流,每个支流规模都变小了,但可能此时方才显出诗歌的自在状态。毫不讳言的片段性,与此相比《诗章》先前各部,着力过多的沉重:庞德一直坚持包揽中西古今的努力,可能是把世界和历史看得太简单或太认真了一些。《草稿与片段》证明不仅片段成诗,而且片段成史。在与意大利《时代》杂志记者谈话时,庞德已承认“我无法用言词企及我自己思想的核心”。说这话时,他已经离开儒家诗学,离开包治人世弊病的“宏大叙事”。片段,即是濒临沉默的史诗。

《诗章》的不结之结,不可避免涉及庞德对自己一生的评价。在奥涩的诗歌语言中,他也做了一个明白无误的悲剧式结论:“我本想写出天堂,结果写出末日启示录”——他一再希望在儒家哲学基础上建立西方文化的复兴,结果看到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的威胁;他本想写出儒家理想的诗意,结果《诗章》中最令人心悸的是比萨监狱里的人努力追求自我毁灭的哀叹。

总是应该有人对世界的灾祸负责的。“诗章第111”写道:

落下的是蜘蛛和蝎子

给点光抵挡落下的毒虫吧!

黑暗的风猛扑向森林

蜡烛闪闪烁烁

高低明灭

光自身Lux enim——

对抗暴风雨

“毒虫”来自道家所说的“五毒”。“光”在这样的毒虫攻势前,在暴风雨前,明显无力抵挡。

庞德在精神病院度过12年(1946-1958)。50年代末,伊丽莎白医院接见室已成为新兴起的反学院派诗的圣地。黑山派的查尔斯·奥尔森、垮掉派的艾伦·金斯堡,以及其他当时还很年轻的诗人们,一个个赶去。庞德一生从来没有被当作精神病患者时那样名满全国,而且成为后现代先锋诗坛的教父。有讥评者认为这是一种浅薄的叛逆崇拜,美国政府与庞德过不去,或者说庞德始终与美国政府对立,所以以反文化自居的垮掉派——嬉皮士一代心仪庞德。其实,原因恐怕不在于此:庞德对全世界,尤其是中国文化的热情,是对欧洲中心式文化保守主义的抨击;他的求新不息的异端诗学和创作实践,也为美国诗歌突破新批评——艾略特——学院派的束缚进入后现代的开放式姿态,提供了经典式的前导。

庞德自己却明白他并不适合做青年的导师、精神领袖。年少气盛的金斯堡面见庞德,表达钦佩之余,也当面指出庞德的两大错误:一是反犹,二是反佛。新生代诗人都弃儒而转向禅宗佛教或其他东方“异端”思想,在他们看来,儒家就是一切主流文化的象征。

这一点应当辩明,庞德崇儒,是在反对欧洲中心主义的主要精神支柱基督教。“诗章第99”戏称耶稣为“耶子”(Je Tzu),他一向尊称孔子为Kung,而不喜欢的人称为Lao Tzu(老子),Foe Tzu(佛子),Taozer(道士)等。庞德对基督教文明的大胆贬抑,弃耶从孔,是庞德自30年代以来一个主要的思想叛逆姿态。

看到《诗章》中的满篇汉字,我们马上会想到庞德的炫学是否浅薄了一些。但仔细读可以发现,庞德除了表示他崇拜中国文化之外,还用汉字来取得一定的诗学和美学效果。

首先,以字代义,用汉字作为儒家思想的表征,这样的做法,并非只是有意吓唬西方读者。查一下《诗章》,我们可以看到,早期诗章中几乎无汉字,甚至《中国史诗章》中也很少有汉字。从《比萨诗章》起的晚期诗章中,汉字才成为不可缺的要素。令西方读者视为天书的汉字,成为凝聚诗意的光辉节点,成为乐园主题的贯穿性象征。

而且,庞德的拆字法,拆解汉字,自然是基于费诺罗萨的理论,但在《诗章》这样并不需要严格遵循原文原意的创作中,拆字法有时会产生意外的诗意或哲理深义。

检查整部《诗章》,我们可以看到庞德嵌入的无数汉字中用了五次以上的汉字有14字:

正,14次,(包括“正名”5次)人,8次

明,10次仁,7次

本,10次(包括“本业”6次)端,7次

止,9次日,7次(即“日日新”)

新,8次(包括“日日新”7次)中,7次

灵,8次显,6次

旦,8次周,5次

“一字儒”貌似简单,但庞德对汉字的关注使他紧紧抓住了儒家思想的某些精髓。而且,从以上统计中可以看出他对某几个主题特别关心。

一是中庸。“中”与”正名”等字,在《美国史诗章》(即《亚当斯诗章》)中再三出现,看来是庞德认为成功的政治家所必须具有的素质。与此相关的是“止”,显然来自《论语·子罕》:“子谓颜渊曰:惜乎,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庞德自己说:“在儒家哲学中,没有比‘止’更重要的术语,止就是扎营地,位置,立足点,出发地。”在“诗章第79”中,他引了“黄鸟止”,这是朱熹注《大学》时,所引《诗经》:“交交黄鸟,止于棘。”

庞德关注的核心是乐园天堂或盛世概念,这分散在一系列字中,即“明”、“显”、“旦”和“周”。因此,庞德的乐园不再是犹太——基督教所说的伊甸园,而是儒家道德教化下的盛世乐园。与基督教乐园概念相比,庞德式(不一定是孔子式)的盛世是可以重建于现世的,并非只能在不可企及的远古。这就是为什么他强调以周代商,是乐园重建的范例:“周”出现的次数比尧舜禹为多。而且,他对“显”字的特殊理解,说明他的乐园概念还常常归结到每个人独自的努力。

第三个关切点,庞德学者一般很少注意,是他对儒家哲学的人本主义式的理解。“人”、“仁”等自然是强调人在世界体系中的中心地位。“诗章第82”一再回向孔子的“仁”概念,庞德将此字翻译成拉丁文humanitas,即人性,人本。在另一处,他解“仁”为“人及其全部内容”。“诗章第85”一开头就大书一个“灵”字,接着的诗句是:

我们皇朝的兴起是由于高度的感觉性。

以感觉性(sensibility)译“灵”是出人意表的人本主义的解释:人之为万物之灵,在于他的本心之仁。例如“诗章第86”回顾欧战之酷烈时,以“恤”字引导全诗。应当说,越到后期,庞德越接近儒家思想中的人本精神。因此在利用康熙圣谕这样的道德训诫时,他也一再注意五端、五伦,甚至如上文所说,在法中找到人性的基础。

当人的本性成了乐园重建的主要支柱时,庞德开始接近(可能是不自觉地)唯心理学的精神,儒家思想就不再显得严酷可畏,相反,出现了一种融合光大的综合。

庞德一生对中国文化和中国诗学锲而不舍地努力理解并全力推介,是中西文化关系史上最重要的课题之一。《诗章》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迫使我们不得不理解它的成就。

“诗章第13”即“孔子诗章”最后三行加了引号,但明显不是孔子语录:

杏花

从东方吹到西方

我一直努力不让花凋落。

读来像庞德的誓言,虽然这誓言,有个内在悖论:杏花吹得那么远,如何不至于“凋落”(falling)。庞德只不过是立志使中国古代文明之花重新开放而已,但这努力必将是很艰苦的,因为这意味着不只是保持,而是再创造。在他一生最后之时,他回想到他之努力:

我曾试图写出天堂

别动

让风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