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对岸的诱惑:中西文化交流记
2723200000032

第32章 高罗佩的一个世纪,狄仁杰的一个甲子(1)

现代西方对传播中国文化做出最大贡献的人,恐怕要算荷兰人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 1910-1967)。

高罗佩的英文《狄公案》系列小说(Judge Dee Mysteries)影响远超过任何中国研究著作。非汉学圈子的西方人,了解中国,往往来自《狄公案》。哪怕汉学专家读,也没有“硬伤”败了胃口;而西方大众了解中国,往往是“狄公的中国”,这个中国,是一个多姿多彩相当引人入胜的中国,比起中世纪灰色的欧洲有趣得多。甚至专门家也受狄公小说影响,伯克莱加州大学法学院长贝林教授研究中国法制史,就是从狄公小说入手。

高罗佩已经是个传奇人物,外交官本是责任重大,案牍劳顿,代表国家关心时局都还来不及,尤其像高罗佩这样的外交官,二次大战前后远东最乱时,担任荷兰驻中日使节,五六十年代连续爆发中东战争,他驻节黎巴嫩。最是焦头烂额时,他却临乱不慌,收集中国绘画,研究“中国性史”,演练琴棋书画,悬写公案小说。果然,今日高罗佩声名远播,不是他的外交生涯,他的汉学也只是圈内的题目,他的业余爱好“狄公案”系列小说,不仅成了中西文化交流的大题目,在中国也成了家喻户晓的影视故事:狄仁杰取代了包公,成为中国传统司法公正的象征。高罗佩说他自己明白一身三任各有目的:外交官是他的职业,工作却只有暂时意义;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学术有永久价值;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是消遣。高罗佩虽然享年仅57,但是一生著作极丰,兴趣爱好更是三头六臂:他是名士派头艺术家收藏家、代中国人发展国粹的公案小说家、业余胜过专业的重要汉学家。

高罗佩1910年出生于荷兰,5岁起就到雅加达上小学。小时候,家中花瓶上的中文字让他很感兴趣;读高中时开始学习梵文;16岁他在鹿特丹唐人街找到了一个学农业的中国留学生教他中文;18岁回荷兰在莱顿与乌特雷支大学攻读中文、日文、藏文,一生竟然“学通”了15种语言。上大学前,他已经参加编辑印第安“黑足族”(Blackfoot)词典,他的学士论文是《如何改良荷属东印度有关华侨的法律》:东南亚的这个社会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可见20岁的高罗佩眼光之远,也看出他对中国的同情由来已久;他的硕士论文是米芾《砚石》英译;25岁以中日印藏诸民族的“拜马教”考证,获得博士学位。高罗佩之博学多才,弱冠就初露端倪,而他的兴趣太广泛这狐狸特征,年轻时就太明显,幸而一生未改。关于高罗佩的传记之一《三重生活的人》(A Man of Three Lives,Amsterdam:Forum,1993),把他的一生写得多姿多彩,国内应当早日译出,毕竟有奇人才有奇特事业。

1935年高罗佩入荷兰外交界供职,他的一生在东亚南亚不断调任,他自己深以为苦。恐怕唯一觉得有意思的一段,是1943-1945年为荷兰流亡政府任驻重庆使馆一秘。当时重庆外交圈文化人云集,苏联的费连科,美国的费正清,英国的李约翰,都是战后中国研究的领军人物,中国文化人更是一时之选聚到一起,他如鱼得水,天天来往无白丁。

先说高罗佩的艺术爱好:他琴棋书画无不擅长。20岁开始练书法,终生不辍,“高体”字独树一格,风姿高迈,中日专家均能识别;他曾师从叶诗梦学古琴,在重庆与于右任、冯玉祥等组织“天风琴社”,1941年作有英文专著《琴道》,追踪中国古琴流传日本的历史;他发现了将曹洞宗带到日本的禅宗大师东皋心越的大量资料,1944年在重庆出版《东皋禅师集刊》,为佛学史补缺;曾学围棋,最终达到的段位未考;曾学中国画,译陆时化《书画说钤》;曾考证中国文献中的猿(gibbon),并亲自养猿长期观察,作《长臂猿考》,1967去世那年才出版;能写中国旧体诗词,曾与郭沫若、徐悲鸿等唱和,齐白石、沈尹默等人的画,常有他的题款;曾学治印,历年所刻印章集成手卷印谱,齐白石题名,一如中国名士,雅号、笔名奇多,换一个就刻章;中国文物书籍收藏颇丰,并且大有收藏心得,1958年出版500多页的巨著《书画鉴赏汇编》,却只印900多本,目的是教西方收藏家如何辨别真赝中国文物,并且以自己所刻印章作例,说明什么是假货,这做法很有自知之明。

抗战时期在重庆任荷使馆一秘时,与时任使馆秘书的水世芳女士恋爱,水为张之洞外孙女,名门之后,齐鲁大学毕业。在重庆举行一西一中两次婚礼,贺客盈门,多为中西文士。他和学路相近的李约瑟的多年友情与学术争议,就是从重庆婚礼席上开始的。

高罗佩在重庆街头的书摊,找到一本清初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他惊奇地发现中国读者耽读西方三流侦探小说的三流翻译,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历史上有出色得多的侦探小说。他把《四大奇案》翻译成英文后,就袭用其主人公狄仁杰,用英文“仿作”了一本狄公案故事。按他的原计划,英文只是草稿,再写成中文与日文“定稿”,可谓雄心勃勃,目的是提醒中国人,应当在中国“恢复公案小说的传统”,这个传统比福尔摩斯强多了。

狄仁杰在历史上是政治人物,武则天朝的宰相,关于他的吏治几乎无记录。《旧唐书》唯一的话并不让人信服:“仪凤中为大理丞,周岁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无冤诉者。”清初出现的无名氏《武则天四大奇案》六十四回,上半部说狄仁杰任昌平县令,如何破了三起同时发生却不相连的杀人事件,后半部是狄仁杰进京处理武则天****,恢复李唐皇朝。无论是正史,还是这本小说,都没有把狄仁杰这人物立起来,比起中国俗小说中的正义化身包公、施公,狄公过于单薄,难以成三。说狄仁杰是高罗佩的创造,没有任何夸张。

高罗佩第一本书《迷宫案》写成时,正是1949年,中国出版界顾不上狄仁杰,日本出版商认为此书把几个和尚写成坏人,有侮辱日本佛教界之嫌,危及战后日本敏感的社会关系,此书的日文本几乎无影响。1952年高罗佩从日本调任印度新德里,曾把《迷宫案》从英文译成中文,题为《狄仁杰奇案》,在南洋印刷社出版,高罗佩一再说“英文为稿本,中文为定本”还是当真的:他真的写了中文本!该译本前加了楔诗一首:

运转鸿钧包万有,日星河岳胎鲜。人间万物本天然,恢恢天网秘,报应总无偏。

在位古称民父母,才华万口争传。古今多少圣和贤,稽天行大道,为世雪奇冤。

我读过高罗佩的中文旧体诗,对仗相当工整,真是下过功夫的,不然何以为名士?但是读来终究是“做出来的”,难以像真正的中国旧体诗大师,挥洒如意而自然天成。但是高罗佩这首俗词,却吓了我一跳:如此合辙上调的“白话唱词”,不拿文人腔,不掉书袋子,民间艺人口吻活灵活现。如果高罗佩能按原先计划把《狄公案》全写成这样的中文,就是千古一人了。中国人能以西文写小说者并不多,西人能用中文写小说者,高罗佩千古一人。

1953年新加坡版《狄仁杰奇案》,依然无甚影响。最后英文“稿本”被看中,出版后大获成功。高罗佩一发不可收,只能再写四本,《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等,合成一组,此为初五本《狄公案》。高罗佩本准备就此歇笔,此后也好几次宣布封笔,但是广大读书界欢迎,出版社不断施压,要求每年一本,欲罢不能了,只能长年外交任职中再接再厉,共写了16本狄公小说,包括一本短篇集。1967年高罗佩患癌症去世,此时狄公案已经大受欢迎,高罗佩也正写得高兴,小说已经开始译成法文等。天假以年,我们能看到的狄公案肯定更为丰富。

这些小说中的狄公,不是正襟危坐的青天大人包公施公,也不是行径诡秘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甚至不是二者的结合。狄仁杰的性格非常讨人喜欢:幽默开朗,时有睿语,智慧机敏却不矫饰;恪守儒家信条,对人性的弱点却具有怜悯之心;清廉刚正却不拘泥古板;喜欢女人却不失度;而且文武双全,紧要时还能挺剑格斗几个回合。

而他的上司同僚,都是昏庸颟顸,只求升官,不问民间疾苦。地方上的狱吏捕快,则腐败堕落,与犯罪集团沆瀣一气,鱼肉乡民。狄仁杰在这一片混沌黑暗的阴谋暴行中坚持正义,对抗罪恶,却并不摆出一副怨天尤人、唯我独醒、欲挽狂澜于既倒的海瑞架势。如果中国历代“清官”都有狄公的迷人性格和机变能力,中国政治传统恐怕就是另一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