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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80年代最初的日子,一位美国汉学家,向我盛赞他刚会见的一位中国女作家,说是真了不起,中国文学的希望,甚至中国的希望在焉。
看到我有点惊奇,他解释说:“我问这位女作家,中国最好的作家是谁,她点点自己的鼻子!”
看到我更惊奇了,他说:“须知,这是一位中国人,而且是中国女性。传统中国不允许这样的自信。”
这位是中国文化专家,我当然无法说服他。
90年代初,一本《曼哈顿的中国女人》风靡京华,洛阳纸贵。我读了一遍。那种粗劣的拜金主义,毫不遮掩的(而且明显失实的)夸富,吓了我一跳。在一次座谈中,我说了一下看法,弄得举座不欢。有人提醒我:“别忘了,这是一位中国女性,单独在美国打出一片天下。”
我说,无保留的赞美来自中国,并非来自美国。
他反驳说:“那就更有意义,一场更伟大的觉醒。”
是的,有个东西在觉醒,而且以奇快的速度膨胀。我无言以对,但是当时我觉得可能不必过虑。毕竟中国人刚有机会吹吹自己。这种满是钱味的“成功书”,一时醉人,不久风气会过去。但是我错了:夸富风如沙暴,一年年呼啸得更紧。
在美国的中国人,很快就学会美国人 “狠狠自我推销”(Selling Oneself Hard)原则,以至于我不得不劝告洋鬼子,不要轻易相信中国人的离奇回忆录,自称是什么人的女儿,什么部训练的女间谍,哪怕写在书里也别不查一下就当真。
在中国的中国人呢?学得更快!最后来了个什么宝贝,写无忧无虑夜夜歌舞的Party动物生活。又是一位汉学家,新一代的,说是:“了不起,书写得好不好没关系。这是一个信号:中国的《在路上》,跟着出现的将是中国的Beat Generation,中国的嬉皮一代。”
他的滔滔雄辩使我一阵头晕:为什么中国人学样,摆一下类似的姿态,就会领出一个类似的时代?老年金斯堡不知疲倦地拍自己的裸体,皮肤披披挂挂像沙滩上湿漉漉的海狮,美国人自己看不下去。这场早就曲终人散的戏,为什么必定在中国重演?
不少洋观察者,哪怕汉学家,对中国社会的真底细缺少感觉。不过,有一点可能是真的:当今不少人以为,靠喋喋不休地说“我我我”——我的欲望,我的需求,我的成就,就能建立起现代式的,甚至后现代式的人格。
就表现方式而言,中国的确进入了唯我论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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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在路上》已经被看成后现代经典,尽管这本喋喋不休说我我我的书,啰啰唆唆,很少有人读完,但是每个不想落伍的人,书架上必定陈列。据说2001年5月在纽约佳士的拍卖,以220万美元被一个足球队老板买走,创手稿拍卖世界纪录。超过卡夫卡的《审判》手稿。
凯如阿克用20天工夫,在粘成几十米的长纸上不分段地打下全书。这倒是一种特别的自恋姿态:对任何出版惯例的蔑视——有没有人看无所谓,有没有人出版更无所谓。从这个方面看,此书对“自由/性爱”的追求,拒绝美国的物质主义。《在路上》的精神底蕴,并没有在中国重现。
相反,许多中国当代写作,倒是像好莱坞制片人的自传。制片人,是好莱坞文化产生的最奇怪职业:不需要专业知识的指挥者,敢于豁出命直奔暴利的赌徒。有众多失败出局者作背景,无怪乎他们的回忆录或自传,充满了自吹自擂。写自传本来就不是记录事实,而是修正历史,重塑自我形象。在侥幸的制片人笔下,自我选择赢来上帝的选择,命定的赢家,打造历史的超人。
是否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好像是。最近一本美国20年前的普及社会学著作《格调》译成中文,风靡祖国大陆,人人都开始谈趣味风度。原书名Class,有二意“阶级”,“品位”,此书有意的玩弄双意,把全体美国人按生活方式(而不是按收入高低)分成九个等级,分别讨论其“细微品质”。中译舍去一义,就变得好玩而无害。格调虽然有高级低级的区分,却是能够选择的。
此书对美国社会,适用性恐怕有限。西方社会各走各的道,不同阶层的人尽量互相视而不见。对中国社会,却是非常有用,这个社会,有“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恒久传说,有仰视阶梯的古老传统。尤其是那些读通了《格调》之类书的人,可以玩“自我塑造”,因为富人很可能格调粗俗,而穷人格调可以玩得高雅。
据此书序言说:“通过自身的教养,品位的提高,一个人不需要拥有很多金钱,就可以达到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且,格调似乎比金钱还好,“有钱并不必然是你的社会地位提高,因为这世界上总是有人不在乎你的钱财。但有生活格调却必然会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欣赏,因而提高了你的社会等级。”
处方绝对神奇!提高社会地位无须昂贵的硬件,凭空凌虚白日飞升,岂不妙哉?这真是个自我符号化的时代。
如此格出来的社会地位,或许真有用:到仕女如云的晚会上,得个满堂彩,或是昂然阔步商场走一遭,带着自己吹胀的自信心和腰包。说这是骗术,骗人偏己,或许太刻薄;说这是自我推销术,恐怕差得不多——格调要被看出来才成为等级,醉翁之意在观众。
3
自我膨胀,与自我怀疑,似乎是现代性的两个互补的成分,或者说,自我在现代本有的难题。
都说现代性起源时——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发现了人”,建立了人本主义。
我怀疑这一点:自有文化起,就是人的文化。神是人的影子,仁义是人的秩序,只是借天之名而行之。
我总认为,现代性起源时,发现的是“我”。文艺复兴前绘画,虽然总是神话宗教题材,神依然有人的完美肉体。
自此以后每个画家都不知疲倦地画起自画像来:典型姿势是四分之三角度偏转,一手色板一手画笔。库贝尔干脆把自己画在全体朋友注视的中心,背后裸身站着他的女模特儿,如痴如醉地看着他的画刷。
这种自我注视,几乎成了姿态。例如尼采的画像,手执笔与纸,是一个非画家的“自画像”,向观者四分之三地展现他的自我。
于是整个思想的宇宙围绕着“我”旋转,大千世界,枢纽在我。理性主义的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够谦虚的。康德把哲学归结为四大问题:
我能知道什么?(形而上学)
我应该做什么?(伦理学)
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学)
什么是人?(人类学)
最后一个字面没有说“我”,实际上还是说我与其他人的关系。
到20世纪,海德格尔认为哲学关心的,依然是这四个问题,但是他看到的更多是“我”的种种不能:
我能知道什么?我明白有所不能知;
我应该做什么?我明白许多是做不成;
我可以希望什么?我有所期望而被拒绝;
什么是人?我生存的本质究竟何在。
即使康德,也已经看到人类的自我意识,即关于我的追问,充满了苦恼,“我”被置于宇宙中心,并不是很舒服的事。奥地利哲学家布伯说,他才14岁时,这个太难的任务就让他苦恼得要自杀:
一种我所不能理解的必要性朝我席卷而来:我必须一次次地想象空间的边际,或他的无边,想象有始有终的时间和无始无终的时间。但两者同样不可能,同样毫无希望——不过又只有在这两个荒唐事中作出选择。在不可抗拒的压力下,我在两者之间摇摆,数次竟至有疯狂之危险,以至于我想到以自杀来解脱。
最后,他读到康德,才恍然大悟,时空并不基于世界的内在本质,而是基于我生而有之的感觉的方式,不必苦求原因。明白过来,才免于一死,岂不险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