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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意识到我竟然坐在历史的隔壁,是屋外一条锈蚀的防火梯。
八年前东方学院扩展,买下了边上罗素广场25号旧楼,以前是菲玻出版公司(Faber&Faber)的办公楼,楼的外墙有一条钢制的火灾时供逃逸的钢梯:至今电影里枪击追捕场面的常规道具,现实世界中已经不多。东方学院装修此楼,决定拆掉此防火梯:现在英国的建筑防火规定,对内部隔墙隔门要求甚严。楼外防火梯颤颤巍巍,女士先生恐慌中跌下,甚于被烟火熏烤亡命的可能。
但是防火梯变成了一个事件:据考,诗人艾略特在菲玻出版社工作时,妻子维维安一旦从大门口冲进来,门房肯定拦不住她,但是可以迅速电话通知在三楼上工作的艾略特,让他从这条防火梯逃跑。悍妻猛于火,当年罗素广场的行人,看到穿着整齐的艾略特先生从墙外钢梯狼狈而下,想必会给诗人一点同情吧?
1994年的电影《汤姆与维芙》(艾略特夫妻的小名),把艾略特演成一个对妻子缺乏容忍之心的小人,维维安的精神崩溃他有大半责任。名演员戴福(Willem Dafoe)演艾略特,当年永远温文尔雅的诗人,平添了一分凶悍之气。如此解释历史,自然也没有让他从防火梯狼狈逃窜,以免观众过于同情这个薄情郎。但是东方学院事务处非拆防火梯不可,引起文物保护主义者的抗议,文学史家们则为艾略特有无狼狈逃窜之事,各执一词。争讼尚未休,在脚手架的布篷后面,建筑公司早就拆掉了这条对艾略特有利的证据。
说起来是小事,但是许多人认为,艾略特没有婚姻之难,就不会把伦敦写成荒原,也不会说“我们是空心人,是乱草填塞的人”。这个防火梯——空心人匆忙奔入荒原的通道——万万拆不得。不过我校事务处的人,对古人的处境,缺乏最起码的感应。如今此墙上,只剩下一个伦敦旅游局安上的搪瓷盘:“诗人艾略特1925至1965年在此办公”。像我这样有幸见到过防火梯的人,见到这设计恶俗的字牌,只能为古人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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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刚到东方学院不久,90年代初的事。此后东方学院又扩大,伦敦大学另外的几个学院也在扩大。报上开始说话了: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残存遗迹,都要被湮灭了。东方学院出版科搬出教学楼,到半里路外的Tavistock广场,那里正是弗吉尼亚·伍尔夫与她的丈夫政治学家伦纳德·伍尔夫合办并且坚持了几十年的私人出版社“荷加斯出版社”(Hogarth Press)所在地。
私人由于爱好而办的出版社,难以长久。小出版社不盈利,一点个人原因,小小家事,就不再坚持下去。都说弗吉尼亚性格不定,容易悲观忧郁。就凭办荷加斯出版社几十年,可以看出她真做起事来,作风执着。自己开出版社的现代作家,各国都大有人在。台湾朱西宁一门作家,自办三三书坊。作家办出版长期坚持并有所成,如伍尔夫夫妇者,恐怕很少。原因简单:事务工作太多,为人作嫁,大师不为。读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日记可以看到,她很喜欢看稿编书,遍识英才,并没有觉得是耗费她的宝贵时间。1919年就慧眼出版艾略特的《诗集》,1923年也是荷加斯出版英国版《荒原》。
东方学院出版部走进了荷加斯的文物楼,我觉得岂不妙哉。此事文物保护主义者不无伤悲:布鲁姆斯伯里这块地方,30年代起就被伦敦大学逐渐侵蚀。90年代后期,英国高等教育终于像美国一样自我取消精英地位,大学生扩展到同龄青年的一半,并且大量抓捕外国学生,现今伦敦大学几乎占用了整个布鲁姆斯伯里地区。
这一带突出的街区建筑景观,是一连串的“广场”:罗素广场,戈登广场,塔维斯托克广场,菲次罗依广场,东方学院扩建后消失的托灵顿广场,博龙斯维克广场等等。译成“广场”,是因为原文作Square,方形广场。实际上伦敦中心区的这些广场,应当称为“花园广场”(Garden Square),中间不是空地,而是有小径的花园。周围四街紧排在一起的维多利亚式或乔治亚式房子。由于在市中心,后花园不可能大,前临大花园,就显得宽敞而葱绿。20世纪初在伦敦,这是相当舒适的中产阶级住宅。
半世纪以前在香港,有“人生四子”之说:美国的工资,英国的房子,日本的妻子,中国的厨子。我第一次听到,颇为不解:英国房子——除了乡村贵族宅第——有什么可羡慕的?后来明白,这是前汽车时代中产阶级的人生追求。在汽车让住宅撤向郊区之前,伦敦的Garden Square可能是最接近大自然的设计安排,远胜过纽约只看见一线天的大楼公寓。
1904年,父亲去世,范奈莎与弗吉尼亚两姐妹,就与大哥索比,小弟安德连出来自己找“价格比较便宜”的房子,搬到布鲁姆斯伯里地区的戈登花园广场46号。原来父亲家有11口人,外加7个仆人照应,气氛窒息。现在到这个花园广场,像上世纪初急于脱离大家庭的中国青年一样,豁然开朗。此后,许多朋友也住到附近。这里成为一批青年知识分子的聚会地点,到1906年后,在知识界已经出现“布鲁姆斯伯里派”(Bloomsbury Set)这个调侃的名称。
如今布鲁姆斯伯里地区的房子,已经寸土寸金,但依然有昔日的优雅宁静,当作办公室,并不合适:开间小,走廊多。这些从布鲁姆斯伯里文人那里买过来的房子,留一块小园牌向前屋主致意。只是因为是文物保护房,才没有遭到拆平重建之灾。
不过布鲁姆斯伯里之撤向远郊,不是赶汽车时代时髦。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布鲁姆斯伯里的人都持反战立场,登记为“良心反战分子”。英国一向允许这些人不当兵,但是必须到乡下劳动。范奈莎干脆买下伦敦之南秀丽远郊房子“查尔斯农场”,以便就近照顾。二三十年代布鲁姆斯伯里的聚会地点,也常到该处。伍尔夫夫妇,凯恩斯夫妇,也陆续在附近置房——可谓领风气之先。今人要瞻仰布鲁姆斯伯里人物遗迹,先到伦敦大学一带的花园广场房子来看看园牌,凭吊遗踪,然后搭车南下,去看收藏文物的纪念馆。
3
布鲁姆斯伯里,此词中文音译实在累赘。英文简单:花镇,不过出典或为某爵爷的名字。19世纪初已是伦敦城区中心,现在更成为伦敦中心的文化区:大英博物馆,大英图书馆,一些主要出版社,学生熙熙攘攘闹事的伦敦大学。假定北大至今留在沙滩,北图也不搬迁,而且北京胡同也像伦敦,房子越老越堂皇,你就可以想象一个中国的布鲁姆斯伯里。
这样的文化区,恐怕只能在文化尚属精英活动的时代,才有可能:沙滩周围的胡同,门牌边可以挂起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全部重要名字。
所谓布鲁姆斯伯里集团,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经常聚会的知识分子群体,画家与美学家特别多,艺术色彩很浓,也有作家、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除了经常聚会高谈阔论,这些知识分子的共同点是对所谓“维多利亚英国”的美学趣味和道德习俗的反感。
布鲁姆斯伯里集团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影响远远超出英国。中国“新月社”的形成,显然以此为模式:诗人作家批评家为中心,团聚包括科学家、银行家、政治家,甚至军人等一时之选,往往以女主人沙龙为聚会地点。也出杂志,办书店,参与情况却因人因事而异。
恐怕其他人难以仿效的是“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奇特男女关系。以尖牙利舌闻名的美国女作家朵罗西帕克,当时有妙语形容这批文化人——“许多对儿,成三角儿,住四边儿”(指广场住宅)。
奇怪的是,如此复杂的关系,没有败坏这些人物的友谊。也许正是因为友谊远远更为重要,所以谁与谁睡一床,反而是很次要的,以后可以“调整”的小事。****自由,友谊第一,这是布鲁姆斯伯里的男男女女之所以团聚不散的原因。他们的其他品格——才气横溢,傲慢天下,行为狂狷——都能散而不能聚。与性爱有关,却超越性爱之上的友谊,才是他们的聚合剂。福斯特曾有狂言:“要是让我选择背叛国家还是背叛朋友,我但愿有勇气背叛国家。”
我们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这批人有意创造的“神话”,但布鲁姆斯伯里人物的奇特私人关系,至今还给文化史家写不尽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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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来,此“集团”究竟由哪些人“组成”,史家争论颇多。在当初,事情很简单:范奈莎与弗吉尼亚两姐妹与谁交往,谁就是“布鲁姆斯伯里派”。正像徐志摩与谁友善,谁就是新月派:卞之琳从来未能参加新月派的聚会,只是因为徐志摩青睐,亲手发表其早期诗,因此徐去世后,《新月诗选》必须有这位青年加盟。
如果把两姐妹从1905到1939年35年中邀请过的人全部开列,布鲁姆斯伯里的“成员名单”就会很长,1987年出版的《布鲁姆斯伯里人名录》(WhosWhoinBloomsbury)有人名上百。不过范奈莎与弗吉尼亚也是“最不能忍受呆瓜”的人,因此一旦她们觉得某人“没劲”,就毫不客气拒绝再邀。谁不再参加聚会,谁也就不再是布鲁姆斯伯里的人。因此此书大部分人,只是“一度”属于该派,或者说,边际成员。
辛亥年后,大英博物馆收进大量东方文物,需要招一个年轻助理,整理中日绘画。韦利(Arthur Waley)1913年从剑桥毕业,考上此职。他得到这份工作,却不懂任何东方语言,只好立马自学中文日文,不久就成为西方20世纪翻译中日诗歌的圣手。他的优美而流畅的自由诗译文,影响远超出东方文学圈子外。
韦利当时住戈登广场旁边的恩兹里街。每天骑自行车穿越布鲁姆斯伯里上下班,看到这批人物熙熙攘攘进出。其中几个,是他在剑桥国王学院的先后同学。他被邀请参加布鲁姆斯伯里的聚会,大半原因是因为当时中国诗是个时髦题目。但是韦利却是一个拘谨的人,与布鲁姆斯伯里那些意气飞扬的才子才女不容易谈到一起。那对姐妹花很快就不再邀请韦利。
1916年,他完成第一本译诗《中国诗一百首》,用的是自由诗,译风新颖,没有出版商肯接受。韦利的剑桥同学弗赖资助,帮他印了100本。韦利给斯特拉奇一本,受到一顿无情的嘲笑;韦利寄给庞德一本,结果庞德与这位无名小助理成为好友,还拉上另一位无名小诗人艾略特,三人每星期在伦敦索和区喝一次咖啡。
现在研究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文学史家,往往把韦利算在里面,可能是想显示这批知识精英的眼界开阔。其实韦利津津有味的谈题,往往是《史说新语》中的某种茶,或是敦煌手卷某歌谣提到的农具,在英国沙龙里,这些事当然不能群起响应。我在伯克利加州大学的导师白之先生,读过韦利的讲习班。鄙人也可以高攀为布鲁姆斯伯里的隔代弟子。
韦利的生性,连做教师都不适合。他是东方学院的“名誉讲席”(Honorary Lecturer),只给研究生和教师开讲习班。但是这些讲习班经常冷场,因为参加者不知道提什么问题,才不至于浪费大学者的时间,而大学者也不知道学生想了解什么。的确韦利只适合与大英博物馆的收藏终生相守——他实际上是个书斋学者。
而布鲁姆斯伯里的人物,大都拒绝做书呆子。我们可以说他们是现代知识分子的典型:在各自的专业上是权威,但是高谈阔论的却是与本行不太沾边的任何“大题目”。赛以德说真正知识分子应当是“业余”的。这些布鲁姆斯伯里人物,聚谈终夜言不及义,是最好样的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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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布鲁姆斯伯里核心成员是谁,有个简单判别法:范奈莎的孩子们,经常用昵称的人,就是母亲的最好朋友,就像中国的高干子弟说到一些老革命,骄傲地直称阿姨伯伯,把平民出生的人唬得一愣。只是范奈莎的孩子们并不在外面张扬,在日记与私人信件中如此称呼而已。范奈莎的大儿子朱利安的信件里,我们读到这样一些不加注弄不明白的名字:伯梯(哲学家伯特兰德·罗素),里顿(传记作家里顿·斯特拉奇),戈尔狄(政治学家高尔斯密斯·娄易斯·狄金森),梅纳德(经济学家梅纳德·凯恩斯),摩根(小说家E·M·福斯特),罗杰(美学家罗杰·弗赖),汤姆(诗人T·S·艾略特),邓肯(画家邓肯·格朗特),巴尼(小说家加尼特)等等。
这些一次大战前后的英国文化精英,怎么会众星捧月式地汇集到斯蒂芬姐妹两人身边?后来的文化史家发现了一个简单而残酷的秘密:当时英国正规大学不招女学生。两姐妹早年决定分工:一画一文:范奈莎上女子学校学绘画,而弗吉尼亚自己练文笔。大哥索比在1906年旅游希腊时患上伤寒早殇,给了这两姐妹出头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