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七月初七日,陕甘总督沈兆霖被山洪淹毙在永登县境。这不仅是永登县山洪史上的一次大事件,也是山洪淹毙清代高官的一次罕见事件。
沈兆霖,字朗亭,浙江钱塘人,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咸丰二年(1852年)任吏部侍郎、督江西学政,后任兵部尚书、左都御史、军机大臣等职。
咸丰十一年(1861年),青海撒拉族人马尕三率众起义,屡次战败官军。同治元年(1862年),清政府任命沈兆霖为陕甘总督,率兵前往镇压马尕三义军,沈兆霖“亲督兵自碾伯进击撤回,屡败之,撤回乞降”(《清史稿·沈兆霖传》),将马尕三起义镇压了下去。沈兆霖在取得胜利后,打算乘轿由西宁经海石湾、窑街,沿通远沙沟到永登,再返回兰州。七月初七日,沈兆霖一行37人,“次平番二道岭沟,雨雹,山水骤发,兆霖及从行兵役并没,水退,得兆霖毙犹端坐舆中”(同上)。
沈兆霖被山洪淹毙的经过,至今在当地七八十岁老人口中传说很详细,据说都是当时目击者口传的。
二道岭沟在永登县城庄浪河西的小砂沟。据地理现状应为“三道岭沟”,此地有十三岔,分为两条沟,呈三道岭,是当时永登至西宁的主道。沈兆霜被山洪淹毙的地方,正在今通远乡捉岭村墩岭与城关镇五渠村的交界处。距县城约3公里。
七月初七日,天气晴朗,沈兆霖一行至二道岭时约下午两三点钟,至沟中前段,天上黑云骤起,一时风卷黄砂,雹雨倾落。沈兆霖以为快到县城,没到砂沟沿边避雨,急于赶奔。不久山洪涌至,他慌忙将自己的靴子扔进水中,想以总督大人的神威镇住山洪,结果毫不见效。他又将自己的乌纱帽扔进水中,仍无济于事。山洪愈来愈大。轿夫及兵役难以支持,大都心慌脚乱,已卷入旋流中不能脱身。这时沈兆霖不惜一切,将配挂的总督大印扔进水中,结果仍无效应。刹时,山洪更猛,沈兆霖一行在一片慌乱叫喊之中被山洪冲没而去。水退后,沈兆霖尸体从庄浪河东岸的满城附近发现,尸体遍身碰伤,不忍目睹。“得兆霖毙犹端坐舆中”,乃是诓誉而已。
沈案一发,县太爷怕上面降罪于地方官,在恐慌中干了一桩蠢事:县太爷召集士绅呼唤百姓,到县城内外的城隍庙、土地庙、山神庙内,将城隍爷、山神、土地用绳索捆绑起来,用皮鞭抽打,怪罪这些神仙没保沈大人的命。
事后,总督大印被一牧童拾得。交官府后不明不白挨了四十大板,而后又说拾印有功得赏五十两白银。不久,县衙为使沈大人黄泉之下得以安眠,就在发现尸体的地方(今满城北门附近)修盖了一座庙宇,内塑沈兆霖像,名日“沈公祠”。这座庙宇在解放后被拆除。
(永登县地方志办公室赵鹏翥 苏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