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马歇尔镇上的三位年轻人坐在镇上一家旅店安静的阳台一角里,抽着烟,闲聊着这三位南部乡村受过教育的年轻人自然感到有趣的话题。他们的名字分别叫做金、桑切尔和罗瑟。离开他们不远,在很容易听到他们交谈的距离,坐着第四个人,他并未参与他们的谈话。对其他人来说,他是个异乡人。他们只知道那天下午他在旅店登记的名字叫罗伯特·格罗史密斯。除了跟旅店的接待员,没有看到他跟谁说话。他似乎确实,更喜欢在这儿孤芳自赏,自娱自乐。——或者,正如《前进报》的编辑对此情形作出的评论,“下流地沉溺于与魔鬼的交流之中。”这个评论对陌生人来说应该是恰如其份的,编辑本人因热衷于吃吃喝喝的交际应酬,对各式各样的才能天赋分辨不清,对如此缺乏交谈的“会见”当然很不喜欢了。
“我厌恶女人的任何一种畸形,”金说,“无论是先天的或者是……后天的。我有一个理论,任何肉体上的缺陷都有它相应的精神和道德上的缺陷。”
“那么我推断,”罗瑟严肃地说道,“一位鼻子有相当缺陷的女士,想要成为金太太会比登天还难。”
“你完全可以这么认为,”对方回答道,“但是,不开玩笑地说,我曾经抛弃过一位绝顶温柔迷人的姑娘,只是因为十分偶然地知道,她切除了一个脚趾。我的行为你可以说是残忍,不过我如果和那位姑娘结了婚,我会觉得很痛苦,她也同样得不到幸福。”
“不过,”桑切尔微微一笑地说道,“嫁给一个思想更开放自由的人,她就可以避免遭到砍断喉管的厄运了。”
“啊,你知道我指的是谁!对,她嫁给了曼顿,但我对他的狭隘心胸却一无所知。我不敢相信,他杀了她,只因为他发现这个女人少了一样了不起的东西,右脚上的中趾。”“看看那家伙!”罗瑟压低声音说,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那个异乡人。
“那家伙显然一直在偷听我们谈话。”
“太无礼了!”金嘀咕道。“我们怎么办呢?”
“那很容易,”罗瑟回答道,站了起来,“先生,”他招呼陌生人继续说道,“我想你最好将你的椅子搬到阳台的另一头去。你显然对这些绅士像看稀奇似的。”
那人猛跳起来,两只手握紧拳头,脸都气白了。现在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桑切尔走到两个敌对的人中间。
“你真是鲁莽和不公平,”他对罗瑟说道,“这位绅士没有做出任何事情值得你胡说八道。”
但是罗瑟寸步不让,一个字也不愿收回。根据当时的习俗,这场争执只有一个办法可以了结。
“我要求决斗,这可是由这位先生引起的。”异乡人说道,神色变得更加镇定了。“我在这一带没有熟人。也许先生您,”他对桑切尔鞠了一躬,“能够在这件事上代表我。”
桑切尔接受了他的委托——必须承认,这是带点勉强的,因为这人的外表和举止,他一点好感都没有。金在整个争吵过程中,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那人的脸,一言未发,他点头同意代表罗瑟。
事情进展到了这个地步,这几个当事人也该回去歇息了,他们决定明天晚上再会,决斗就在明天晚上进行。在黑暗的房间手握猎刀进行决斗,这种决斗的方式当时在西南部的社会生活中是很平常的,现在应该绝迹了。薄薄的一层“骑士风度”镶饰在这种方式的残酷内核的表面上。
决斗的经过,我们在上文已经详细讲过了。
仲夏的正午,沐浴着灿烂的阳光,曼顿老宅简直旧貌换了新颜。它今天属于现实,它是实实在在的。阳光温暖深情地爱抚着它,显然没有在意它的坏名声。屋前青草一片葱郁,像是在欢快地、自然地繁茂生长,而不是杂乱无章地蔓生。这些野草上花朵盛开,和其他植物没什么分别。一向受到冷落的树木,这时候充满了迷人的光和影,树枝上鸟儿的鸣唱悦耳动听,这些树不再亡命逃掉,而是恭敬地弯着腰,背负着沉甸甸的阳光和歌声。甚至没有了玻璃的二楼窗子也显得安详满足,因为房间里充满了阳光。在石头很多的田野上空,清晰可见的热气在可爱地颤动,与阴森恐怖的鬼气风马牛不相及。
县治安官亚当斯带着两个人从马歇尔镇到这里来查看,他们眼中的景象就是这番模样。同行的二人中,一个就是上文提到的金先生,他是治安官的副手,另一个人叫布鲁尔,是已故曼顿太太的弟弟。依据州的相关法律,曼顿农场及其附属产业被业主遗弃已到期限,业主行踪不明,治安官如今是这些财产的合法保管人。他今天到这儿来,只是要执行法院的命令,即布鲁尔先生作为他已故姐姐的继承人,有权拥有这份产业。只是出于巧合,他们这次到这里来,正好是在治安官的副手金先生为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目的打开这房子门锁的第二天。他如今到这里来。并不是他自己选择要来,而是不得不奉命陪同上司前来。碰到这种情形,他只好装作欣然从命的样子。他确实很想再到这儿来一次,但同伴应该是另外的人。
治安官随手一推,前门就开了,他很吃惊,门怎么会没上锁呢。治安官更吃惊地看见,过道的地板上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男人衣物。察看后显示,这一大堆东西里有两顶男人的帽子,二件西装上衣,二件西装背心和两条围巾,都是保存得极好的,尽管它们放在那儿给灰尘弄脏了。布鲁尔先生同样十分惊讶,只有金先生不动声色。
治安官在他的行动中带着浓厚的新的兴趣,他打开右边一扇门,三个人都进去了。这房间显然是空着的——可是不对,待到他们的眼睛习惯了暗淡的光线,他们看到最远的墙角有个什么东西。那是一个人——一个人蹲在紧贴墙角的地方。这三个不速之客刚踏进门槛,摆着这种姿势的那个人使他们停住了脚步。
那人的模样越看越清晰。这人单腿跪地,背靠在墙角里,两个肩膀高耸到耳朵边上,他的双手在脸前伸出,手掌心向外,手指张开,弯曲着像爪子,整张惨白的脸在缩起的脖子上向上望着,有一种不可言传的恐怖表情,嘴半张开,双眼难以置信地大张。他已经死了,十分僵硬,十分恐怖。然而,除了显然从他手里掉到地上的一把猎刀以外,房间里什么别的东西也没有。
在地板厚积的灰尘上,门附近和那墙边还有些零乱的脚印。有一行脚印,从门口那儿,沿着相连的墙边,经过木板钉上的两扇窗子,一直通向这个人现在占据的地方,这行脚印是他自己走出来的。进门的三个人就沿着这行脚印向死者走进。治安官抓住他伸出的一条手臂,它僵硬似铁,轻轻触动它,他全身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晃动起来。布鲁尔,死死盯住死者那张扭曲变形的脸。惊骇得面色苍白。“天哪!”他突然叫起来,“他就是曼顿!”
“你说得对,”金先生竭力保持着镇静,说道,“我认识曼顿。他以前蓄着一大把胡子,长长的头发,但这人就是他。”
他或许还可再加上几句:“他向罗瑟挑战的时候,我就认出了他。在我们跟他玩这个可怕的恶作剧之前,我告诉了罗瑟和桑切尔他是谁。当罗瑟紧跟我们离开漆黑的房间时,他兴奋得忘掉了穿上外衣,只穿着白色衬衣和我们跳上马车走了——在整个难以置信的过程中,我们知道我们在与谁打交道一这个杀人犯和胆小鬼!”
但金先生这些话一个字也没吐露出来。现在光线比较明亮,他更想弄清楚这个人死亡的神秘原因:这个人一站到墙角这个位置就不曾挪动过;从他的姿势来看,他没有去攻击,也没有作防御,他将手中的猎刀掉在了地上,他显然是由于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而吓死的——所有这些正是金先生一团乱麻的脑子所不能理解的。
为了在智慧的黑暗中寻找到一点线索来解开他的疑团,他机械地举目四下张望,一下子,他苦苦思索的目光落在一样东西上面,它就在白昼的光线之中,就在活生生的同伴身边,无形的恐惧撞击着他的身心。
在地板上多少年积起的厚厚一层灰尘上——从他们进来的门口,径直穿过房间,来到离曼顿单膝跪地的尸体约一码近的地方——是三行平行的脚印——赤足的脚印。很淡,但是清晰可见,外面两行脚印是幼儿的,而中间一行脚印是女人的。从脚印的开头到脚印终止的地方为止,全都朝向一个方向,没有往回走的脚印。布鲁尔也在同时观察着这些脚印,全神贯注,身体朝前倾着,脸色苍白得十分可怕。
“看看这个!”他叫了起来,用两只手指着离他们最近的那个女人的右脚脚印,她显然是在这儿停下来站定了。
“没有中趾——她就是嘉露丹!”
嘉露丹就是已故的曼顿夫人,布鲁尔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