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张居正用了什么样的奇招竟能化解这个大矛盾呢?
答案是:“清丈田亩”加“一条鞭法”!
考量
其实,说起来“一条鞭法”也不是张居正发明的。事实上,早在嘉靖年间,有些地方官就试行过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甚至像海瑞,他在应天巡抚的任上,也试点过一条鞭法。
我们刚才讲到的吴晗笔下所谓海青天怒判徐家案倒也确实是实有其事的,但不过不像吴晗先生写的那样,海瑞并没有杀徐家老三,而是逼着徐阶把徐家大量的良田都退了出来。
海瑞也意识到大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所以他一方面上书朝廷,主张让大地主退地;另一方面为了解决老百姓的赋税与徭役的压力,他也在应天府任上试行过一条鞭法。
这个一条鞭法的本质就是把名目繁多的赋税、徭役合编成一个,因为是合编起来,所以原来叫“条编法”,编是编定的编,后来讹误成了鞭子的鞭。
事实上,历朝历代,有关赋税问题最后都会演变出一个突出的矛盾,那就是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越来越层出不穷。
你比如说朱元璋他自己是出身农民的,而且是赤贫的贫农,所以他对元末的苛捐杂税那是深有感触的,所以明朝建立之初,他在谈及税制的时候就说过“法贵简单,使人易晓”。这话是对户部也就是税务部门说的,其实意思也就是要赋税的征收简单化、清晰化。
所以开始的时候,明代基本上继承了唐代了两税法,以田地为基本衡量单位,从赋税与徭役两个方面来确定老百姓的纳税义务。可后来执行起来就走样了,再随着官僚腐败日益严重,苛捐杂税就开始恶性膨胀,就开始“猛于虎”了。
张居正上台之后,大力推行万历新政,表面上他主要精力都在考成法上,但其实他最关心的还是经济方面的问题。
他曾经在反复提到过赋税和徭役的问题,认为“惟是黎元穷困,赋重差繁,邦本之虞,日夕为念。”(《张太岳集书牍六答藩伯吴小江》)也就是赋税沉重、徭役繁多,这就是“邦本之虞”,也就是国家最根本的危险所在,所以他才“日夕为念”,就是说心里一刻也放不下。
那么怎么来解决这个经济问题呢?
我们都知道张居正是个干起事来雷厉风行的人,可《明史》上总结他的性格特点的时候却说他“深毅渊重”,就是说他很稳当,甚至有点老谋深算。我觉得他在经济改革上就尤其体现出了稳重的性格。
一方面,经济问题张居正并不是非常拿手的。要知道他一进入官场就在翰林院,然后到国子监,那都是教育系统,后来虽然任过礼部的右侍郎,那也只是一个过渡,一是时间很短,二是根本也接触不到经济工作。再后来他就进内阁了。所以从工作经历上说,他根本就没接触过经济工作。
缺少了必要的经济工作实践,也就使张居正不敢贸然在经济领域做出大动作来。
另一方面,一条鞭法的改革也面临着重重阻力。我们说一条鞭法早就被某些地方官试行过了,可朝廷对于这些地方官的努力一概都不认可。
比如嘉靖到隆庆年间,在试行一条鞭法上比较有名的海瑞和浙江巡抚庞尚鹏都先后被罢了职。主管经济工作的户部尚书葛守礼尤其反对一条鞭法,他是经济改革上反动派的领袖。进入万历朝之后,葛守礼又迁任都察院左都御史,那就是监察系统的最高长官,张居正还要靠他的威望来驾驭言官系统,所以也不想在一条鞭法上与葛守礼产生正面的激烈冲突。所以他一上台执政,对于一条鞭法,也不说好,也不说坏,他要看,看这个一条鞭法到底具有怎样的利弊得失。
当然,他这个看,并不是干看,观察一条鞭法的同时,他也没闲着。张居正认为要推行一条鞭法必须要先清丈田亩,也就是要先把大地主阶级手中隐藏的大量的土地呆、坏帐搞清楚。不管要不要推行一条鞭法,这个工作都应该是必须要做的。所以,他在推行考成法的同时,就要求各级官吏开展清丈田亩的工作。
当然,光清丈田亩也已经是极其艰难的了,因为这动到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
张居正自一上台起,就大力抓清丈田亩的工作。尤其是到后来,他越来越认识到这是所有经济工作的基础,所以他对各地的官员都强调说:“清丈事,实百年旷举,宜及仆在位,务为一了百当。”(《张太岳集 书牍十二 答山东巡抚何来山》)也就是说张居正充分认识到清丈田亩的艰难,所以要用强权来保障这项工作的施行,他现在大权在握,务必要趁这个有利的政治时机把这项工作完成,而他死后,继任者会面临一个什么样的政治情况,那就难说了。
这也说明了张居正对自己死后政治局势的担忧,所以不论再难,他也要把这项经济改革的基础工作给完成掉。
到了万历八年,清丈工作终于取得了全面的成就,全国范围内从大地主阶级手中清算出多余的土地多达三百万顷。
这三百万顷是个什么概念呢?它大概相当于半个荷兰,而它产出的粮食在当时几乎可以养活整个欧洲。
推行
在清丈田亩的同时,张居正仔细研究了一条鞭法。到了万历三年,一个机会来了。经济改革上反对派的领袖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礼退休离职了。这一下领导层内一个最大的阻力也就去除了。张居正着手开始在清丈田亩的同时,决定在某些地区再次试点一条鞭法。
我们前面说过,万历朝之前,在地方上试行一条鞭法最为有名的海瑞和庞尚鹏。那么用谁来开展试点工作呢?张居正权衡再三,决定不用海瑞,用庞尚鹏。
为什么呢?
其实原因我们在张居正的用人之道里说过的,就是张居正要用循吏,不用所谓的清官,用稳重的人,不用太极端的人。相比较于庞尚鹏,海瑞为人太极端了些,张居正不愿把如此重大的经济工作的试点交给海瑞来做,回头看,还是有道理的。
于是万历三年,张居正重用启用已经被停职的庞尚鹏,选择福建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再次试行一条鞭法。
至于为什么选择福建作为试点地区,张居正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自倭寇横行以来,福建、浙江一带就是“重灾区”。经过倭乱之后,这些地方的治理情况尤其不如人意,而地主的土地兼并也尤其严重。反过来,问题暴露得越突出,也越好下手做针对性的治理,所谓以猛药治恶疾,道理就在这儿。
庞尚鹏上任之后,果然不负张居正的厚望,在福建地区把一条鞭法推行得非常成功,当年福建地区的财政状况就得到了根本的扭转,老百姓也不再流离失所,也能够安定下来休养生息了。
虽然福建地区的试点很成功,但张居正还是不敢大意,他只是逐步扩大的试点范围。在福建试点成功之后,张居正又安排官员在浙江与江西两地推行一条鞭法。由于这两个地方与福建毗邻,这样这两个地区也试点成功之后,就和福建形成了一个经济特区。
在闽浙赣经济特区的一条鞭法获得明显成功之后,张居正还是不敢大意。因为葛守礼等人当初一意反对一条鞭法,认为不能将此作为全国性的赋税政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它适合于南方的农业生产情况,但并不适合于北方。所以在闽浙赣的成功并不能代表它就能成为一项国策。
张居正只得小心地由南向北逐片划出试点的经济特区。
继闽浙赣之后,又把两湖地区划入试点范围,因为这是张居正的老家,所以试点的阻力也小得多。
然后又向北,把山东地区划入试点范围。这是标准意义的北方地区了,果然,一开始就遭到了巨大的阻力,头一年的经济情况也很糟糕。
张居正没有贸然下一个结论,而是在调查之后,发现症结是在山东的官员们身上,他们完全是站在当地势家大族的立场上对一条鞭法进行自觉抵制,这样执行起来自然就不如人意了。
张居正当机立断,运用考成法的强权手段狠狠打击当地反对派官员的嚣张气焰,然后给山东地方长官反复沟通,强调经济改革的重要性与意义所在。
他在给山东巡抚李世达信中甚至说:“条编之法,近旨已尽事理,……仆今不难破家沉族,以殉公家之务,而一时士大夫乃不为之分谤任怨,以图共济,亦将奈之何哉!计独有力竭而死已矣。以公知已,敢布区区。”(《张居正集》卷2《书犊九·答总宪李渐庵言释递条编任怨》)
这也就是给李世达看自己的决心,那意思是我张居正为了施行一条鞭法,有不惜“破家沉族”“力竭而死”的决心和勇气,你们地方官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这说明到了这个时候,张居正已经明确了一条鞭法是解决经济问题的根本之道,所以他才把它看作是一种生死抉择。
张居正的决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李世达横下心来在山东再次施行一条鞭法,终于大获成功。这证明了一条鞭法不仅适用于南方,也一样适用于北方。
在漫长的经济特区的试点过程中,张居正也一天天老去了,等这些经济特区都完全试点成功了,这时候已经到了万历八年,也就是离张居正去世只有两年时间了。
张居正在沉稳地试行了多年之后,终于在万历九年,也就是他临去世前一年,决定将一条鞭法在全国推行。
至此,一条鞭法终于成了明王朝经济政策的根本,明代最具有经济学意义的赋税改革彻底推行开来。
经济学意义
我们为什么称它是明代最具有经济学意义的赋税改革呢?这就要说到一条鞭法的好处了。
我个人理解一条鞭法最大的好处主要在三个方面:
第一,因为一条鞭法是与清丈田亩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自然使得大地主阶级侵吞的大量土地公之于众,这部分土地从偷税田亩变成纳税田亩,尤其是重点的纳税田亩,这就有效地扼制了土地兼并的情况。
第二,一条鞭法不仅把各种赋税合编成一个,也把徭役合编了进来,也就是可以以赋税来代替徭役。你不愿出徭役,你可以出钱赎你那份该出的徭役。这下,农民所有的负担一下就合成了一个。负担这玩意,要是只有一个,它再重你也扛得住;它要是千头万绪,一个接一个,就是再轻它也能把人拖死。不是有根可以压死骆驼的稻草吗?它就是千千万万个负担中的最后一个!
所以福建、江西等地,在一条鞭法试点过后,有史料记载说:“父老于是无亲役之苦,无鬻产之虞,无愁叹之声,无贿赂侵渔之患”(《江西通志卷23》)这也就是说,老百姓,这其中尤其是农民的负担是真的减轻了。
第三,我个人认为这一个最关键,那就是因为所有的赋税和徭役都合成了一项,那么这时再交税就不适合用实物交税了。不用实物交用什么交呢?
用银两交!
这一下可不得了,张居正可能没意识到,作为硬通货的白银,其货币功能一下得到彻底的释放,一个所谓的资本主义的经济萌芽,在这一契机下,得到了一个意外的良好生长环境。
要知道,此前中国的赋税基本上都是实物赋税,《明史》里就记载户部每年赋税收入“大略以米麦为主,而丝绢与钞次之”。其实,历朝历代都是这样,所以杜甫写诗回忆开元盛世的时候也说:“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这就说明不论是公家的财产还是私人的财产,全都是以稻米、粟米作为衡量标准的。
因为赋税政策是国家经济的根本政策,以实物为标的的赋税政策自然鼓励的是实物而非货币。虽然中国的货币古已有之,但货币在百姓生活和国家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并不像武侠小说里所畅想的那样的:什么江湖侠客一挥千金,身上的银票都是几沓子……那都是小说家言,并不符合真实的历史情况。
真实的历史情况是,随着张居正一条鞭法的施行,白银成为赋税的标的物,才彻底成为政府财产和私人财产的象征,也最终成为全社会经济生活的核心。这样的货币功能反过来协调了全社会的经济生活,尤其是促使了商业活动的繁荣,并最终促使了晚明资本主义萌芽状态的全面呈现。
当然,我这一理解也可能比较片面,甚至不无夸大之嫌,但实施一条鞭法所产生的货币化影响那肯定是存在的。
不过,可惜的是,张居正死得太早了,在他死后,一条鞭法的施行遭遇了巨大的阻碍,不久也就人亡政息了。但不幸中的万幸是,以银两缴税的方法却保持了下去,这对由明到清的经济生活还是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
事实上,整个万历新政最遗憾的地方,我觉得就在一条鞭法上。
从万历新政的全局来看,我个人觉得张居正的整体思路,是以推行以清丈田亩和推行一条鞭法的经济改革为中心的,另外,再以稳定北部边防和实施考成法为两个基本点。
应该说,在两个基本点上,张居正以雷霆手段辅以缜密的布局,当时就取得了明显的成功。但在一条鞭法这个中心上,却有着刚进入全面推行阶段就遭遇了“人亡政息”的巨大遗憾。
我常想,张居正花费了将近九年的时间来准备,却只有一年的时间来推行。要是老天爷再给他二十年,哪怕就十年,让考成法配合一条鞭法全面、深入的实行开,那样的大明王朝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可惜,历史不能假如,真正的强者也不相信历史的假如。张居正不也说了吗?该做的事儿,要趁自己活着,“务为一了百当”。(《张太岳集 书牍十二 答山东巡抚何来山》)所以凭着这股实践精神,他居然去修长城了,而且一修还修了两条。
张居正到底修了两条什么样的长城呢?
请看下集:《大明万里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