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光荣”,并不是辞典上解释的光明、光彩,更不是指荣誉和为国争光一类的意思,而是指去见马克思,去死——包括冤死、“自尽”等种种让人猜不着、想不到的意外死法。
那个时候,正是“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即1966年底1967年初,毛主席在北京天安门反复多次接见千百万红卫兵,发动全国大串联,“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在全国各地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阶段。北京的“三家村”已经砸烂,北京市委已经改组,四川的“三家村”已经揪出示众,凉山的“三家村”已经露出“端倪”。凉山州委工作组已于1966年7月进驻报社,我在8月4日被宣布停职反省,并被扣上“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三反”分子帽子,打入“牛棚”,在造反派的监督下劳动。
就在那段时间,机关、单位、街头和农村,就像一锅烧沸了的开水,热闹、喧嚣、混乱,工作、生产和生活全乱了套。报社在会议室举办了“王传廷罪行展览”,每天都有许多干部群众来参观,他们看陈列出来的“实物”(主要是报纸,我修改或审定的报纸大样写的稿件、改稿和剪报等);听造反派的“解说”,除了按报纸、稿件上的文字掐头去尾、断章取义、上纲上线地分析,还将我平时在会上会下的讲话,凭群众的大字报、小字报,东拼西凑,无中生有,上挂下联,进行大揭发,大批判。
院子里,除了进进出出来看我的罪证展览的人,还有戴着红袖套、排起队、喊着口号的人群,他们站在球场上朗读毛主席语录后,又高呼几遍“打倒王传廷,保卫毛主席”,离去一批,又来一批。声势之大,吼声之高,火药味之浓,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
接着发生的几件事,进一步把我推向了绝望的深渊。
老红军、凉山州副州长陈占英同志死了!他的死,使我想通过申述、辩明是非、用事实和对党、对毛主席的忠心证明我的清白和无辜的决心与信心彻底破灭了。在我刚被“揪”出来、在全州进行重点批判、声讨时,陈副州长曾对我爱人(她在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说:小张,你不要担心,过一阵子等运动一过,你们老王的问题会搞清楚的。才几个月,这句温暖着我的心、使我抱着希望的话言犹在耳啊,他怎么就走了呀?他是爬雪山过草地、打过日本鬼子和蒋介石、多次负过伤、脸上还留有疤痕的老红军呀!得知他的死讯,犹如五雷轰顶,我的思想一下子就垮了。
昭觉县公安局长贺培俊死了。我不仅认识贺局长,而且采访过他。他也是经过战争考验、还立过功的老干部呀!一个人民的公安局局长,怎么会是这样的下场呢?这一下,我不但垮了,而且傻了。困惑加恐惧,连劳动也失去了力气。
一天下午,下着雨雪,很冷。我在打扫堆放新闻纸的库房,无意中听到几个工人在一个角落里烤火聊天。一个已经退休几年、刚从农村回来造反的刻字师傅,带着几分神秘的口气说:千万别小看这次运动啊!你们揪牛鬼蛇神,斗走资派,就像当年土地改革揪富农、斗地主老财一样,那时是在农村搞阶级斗争,现在是在机关搞阶级斗争,不凶点、狠点行吗?他们几个叽叽喳喳越说越有劲……我怕再给我加上一个“偷听”的罪名,悄悄走开了。
果然,监督、批斗升级了。先是让我们当过头头的几个跪在球场上“示众”,有外单位的人或社会上的人来,就会有人呵斥我们:把腰杆伸直,跪好。我的腰椎就是在“跪好,跪直”的吼声中,被穿着皮靴的脚踢伤的,直到“文化大革命”后还住过两次医院进行治疗。
批斗我们的火药味更浓了,形式也有了变化,集体斗、单个批交叉进行。喊的口号是:先扫威风,后剥皮,不现原形不罢休!斗争会上除了抓进来(由人抓住衣领强推进会场),低下狗头(低头、九十度弯腰),敲脑袋,打耳光,用脚踹,散会时还高叫“爬出去”,侮辱人格、伤害肉体的武斗相继出现了。
发生在报社内外的一连串事情,件件都压在我的心头,并在脑海里不断地、重复地闪现。它使我寝食不安,惶惶不可终日,沉浸在绝望与悲愤之中。我常常发呆,甚至在劳动中走神,有一次挑了一担百来斤重的粪水,到了厕所竟忘了倒掉,又沿路挑了回去,直到听见有人说话:你往哪儿挑呀?厕所在那边!我才惊醒过来。
我一次又一次,反反复复地想着、问着:我真的反党、反毛主席?我真的犯了错误,是一个罪人?我为什么要反党、反毛主席?我犯了什么错误?我怎么成了一个罪人啊?这个问题就像一枚铁钉,深深地扎在我的心上,它挥之不去,拔也拔不出来。我感到气紧、心痛,我的心在流血。
又一天,也是一个下午。叫我出去拉煤,给熬胶房生火熬胶。我不会骑三轮车,只好找了另一位蒙冤参加劳动的伙伴,拉一架板车去煤炭公司。好久没上街了,正好经过昭觉最热闹的烈士纪念塔,在旁边新修的民贸公司大楼,有一条白带像瀑布从楼顶直泻街头,仔细一看,是用一米多宽的漂白布、写了一条从三楼垂到一楼底的巨幅标语,非常夺目刺眼,吸引了许多行人驻足观看。
我们也停下板车看稀奇。真是不看不吓人,一看吓死人。大标语从上到下用排笔写着斗大的一行字:“王传廷反党反毛主席,凉山共诛之,全国共讨之!”还在我的名字上,用红色打了一把又粗又大的叉,血淋淋非常刺眼。我的眼前一黑,又一次坠入“冰窖”之中。
晚上,我辗转反侧,彻夜难眠。我把强加给我的罪名做了一个简单的排列:一是攻击毛主席,罪证是报纸上刊发一首民歌,其中有:“金河涉不过,走到河边转回来;高山翻不过,走到山脚转回来”的字句,被定罪为:明目张胆地在党报上公开诬蔑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行不通;二是篡改林副统帅的指示,已经在报纸付印的审样上查出,我用红笔把“毛泽东思想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的顶峰”中的“顶峰”,改为“高峰”,白纸黑字,罪证确凿;三是反对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江青,封锁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声音,妄想抵制文化大革命,罪证是:蓄意扣发“林彪委托江青同志召开全军文艺座谈会”的长篇报道。以后因形势所迫不得不发时,又挖空心思不发在一版,只作为一般电稿发在四版等等。
其次,诬蔑我利用职权,把持报纸版面,通过自己采写和编写,在报纸上发了几十篇大毒草,支支毒箭,箭箭射向党和毛主席。尤其罪不可恕的是,我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为了达到“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主席”的罪恶目的,深感自写、自编之“不足”,还别有用心地转载和改写“三家村”的《燕山夜话》,连续编发了《调查研究的故事》(此书是响应毛主席关于“调查研究”的号召编辑出版的)十多篇文章。不仅把党报变成了“三家村”的分店,当上了“小掌柜”,而且早已堕落成“封资修”的孝子贤孙了。
天呀!只要在上述累累“罪行”中随便拣出一两条,我就是死三五次也不为过,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我真冤啦,我不甘心。我才进入“而立”之年,刚刚满了三十三岁呀。难道真的应了我们川北老乡在扔破草鞋,或者打碎了坛坛罐罐时的那句口头禅:“去他妈的三十三”吗!
我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参加工作。那时刚解放,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干什么不行?偏偏选择了做文字工作,干上新闻这一行呵。那种一支笔,一台相机,在凉山采访还要加一把手枪的记者生涯,都是过眼烟云。现在才知道,那是在笔尖上舐血过日子哟。
急剧的变化,巨大的反差,使我头晕目眩,手脚冰凉,心如死灰。
人若遇到大悲大喜的事情,总容易进入遐想,甚至想入非非。特别是遭到冤屈、走投无路时,更会从最坏处去推测和猜想。我把自己的问题东想西想,横比竖比以后,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结局:大祸临头躲不过,只有一个“死”字了结。
一旦对“剪不断,理还乱”的思想经过一番分析、比较和梳理以后,反而使我平静下来。既然无路可走,那就随时准备“光荣”吧!为此,我做了两件事:第一件,是从一个青年工人那里买来像护身符那样的一个烫过金的“忠”字,贴身挂在胸前,睡觉也不摘下来;第二件,是用毛笔写了几张毛主席语录,分别放在家里和劳动用的工具箱里。目的是,万一“熬”不过来,“光荣”了,它可以证明我的心是紧贴着毛主席的;我是读毛主席的书,照毛主席的教导办事的。并借此告诉世人,我冤枉啦!我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