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FBI犯罪心理分析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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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剖析动机:了解根本才能遏制犯罪(1)

犯罪是一种严重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是危害社会安定的“不定时炸弹”。每个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心理都是独特而又复杂的,但每种犯罪心理的形成都必然有社会因素的影响。本章从犯罪心理的角度出发,揭示了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和成熟过程及形成的原因和变化。

【犯罪动机决定犯罪的方向】

犯罪动机是一种内心需要,它能够促使人们为了满足这种需要而实施犯罪行为,是激发犯罪的内部动力。FBI眼中的犯罪动机有三种,分别是财欲、性欲和攻击欲。因财欲而犯罪的人对钱财有着极强的渴望,并因此对各种财物进行抢夺和占有;因性欲而犯罪的人对性有着极强的渴望,并为了满足这种渴望而对其他的人做出性侵犯;因攻击欲而犯罪的人将攻击他人视为一种乐趣,并享受这一过程。犯罪动机来自于犯人的内心,如果细致地去分析,每一个人都有犯罪动机,或强烈或微弱,但并不是所有犯罪动机都能够促成犯罪,真正的犯罪需要外界的刺激,一旦这种刺激将心中的动机激发出来,变得强烈,犯罪就开始产生了。

犯罪动机决定犯罪的性质,也决定了犯罪的方向。大多数情况下,犯人都不会轻易承认自己内心的想法,但是他们的一举一动却能够从另一个方面暴露他们的喜好、习惯、性格等内在特征,只要掌握这些表现与内心活动的联系,就可以推理出他们的犯罪动机。知道了一个人的犯罪动机,就能够对他所犯下的罪进行解释。

逆向推理法可以帮助FBI识别出犯人的犯罪动机,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有着密切联系,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又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所以,通过逆向推理法,就可以由犯罪结果推理出犯罪的行为,进而研究出犯罪动机。

在一起凶杀案的现场,警察发现现场丝毫没有被破坏,门锁是完好的,门口有一双脚尖向外随意放置的男式拖鞋,屋子里所有摆设都没有被移动过,也没有任何物品或钱财丢失,桌子上放着两杯已经变冷的咖啡,死者身上穿着睡衣,脖子有被绳子勒过的痕迹。按照一般逻辑,人们不会穿着睡衣接见陌生人或关系一般的人,更不可能穿着睡衣请对方进屋喝咖啡。警察根据死者的衣着断定凶手是与死者关系亲密的人,并根据门口脚尖向外的男式拖鞋判断这双拖鞋就是来访者曾穿过的拖鞋。按照逆向推理的逻辑,凶手应该是一名与死者关系亲密的男性,所以警察认为这起案件是情杀的可能性居多,并将死者的男友列为第一嫌疑人。

警察在死者电脑中发现了死者与两名不同男性的亲密照片,从拍摄日期上可以推断出,死者生前同时在与这两名男性交往。警察对这两名男性分别进行了调查,这两名男性都表示不知道死者除了自己之外还有其他的男朋友,并且案发当天都有不在场证明,警察由此推断死者可能还有另一名男朋友,于是请技术人员对死者的电脑进行了数据修复,果然发现了一些案发当天被删除的男性的照片。警察推断这名男子就是凶手,他应该是发现了女友对他不忠,所以杀害了她,并为了消除警方对他的怀疑而删除了电脑中的照片。经过审讯,这名男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和犯罪动机,正如警方所推理出的一样,他得知女友的不忠后心生怨恨,一时冲动杀害了她。

没有犯罪动机的存在,就没有犯罪行为的产生,所有的犯罪动机都可以被解释,并且只有唯一的解释,无论案情发生多么复杂的变化,犯人的犯罪动机都不会变。

在一起连环抢劫案中,劫匪一共抢劫了5人,他对其中4名受害者都只进行了威胁,并没有伤害他们,却唯独刺伤了其中一人。警察根据所有受害者的口供和现场证据推断,这名劫匪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财欲,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攻击欲,因为他每次都是抢到钱后就立刻离开。至于为什么会刺伤其中一人,据那名受害者讲,他当时与劫匪发生了争执,在抢夺钱包的时候被劫匪刺伤,而其他的受害者都表示,他们并没有与劫匪发生争执,都是直接将钱包交给了劫匪。

由此可见,虽然在一些突发性的犯罪行为以及复杂性的犯罪行为中,犯罪的行为会发生变化,但动机是不会发生变化的。

犯罪动机是否也存在综合性?FBI的回答是肯定的。虽然大多数复杂案件都是由某一种犯罪动机引起的不同表现,但还是有一些案件是由一种以上的犯罪动机所引起的。比如一名犯人曾对多名女性先施以暴力然后对她们进行侵犯,并且没有抢走她们身上的任何财物,所有被害者口述,这名犯人对她们施以暴力并不是因为她们反抗,而是纯粹地为了施暴而施暴,根据这名犯人的作案手法以及结果,警方推理出两种可能,一种是犯人为了使受害人对他产生恐惧,不敢报案,所以对她们施以暴力;另一种是犯人本身具有暴力倾向,同时具有强烈的攻击欲和性欲。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警方确定犯人属于第二种,并针对其表现出的一些外在特点进行搜索,最后抓获了犯人。

犯罪动机支配着犯人的犯罪行为,有效利用逆向推理,就能够从犯罪行为中发现蛛丝马迹,从而推断出犯人的犯罪动机,对确定犯人的身份以及抓获犯人有重大的作用。

【欲望不满引发的过激行为】

FBI常年与犯罪分子打交道,他们对形形色色的案件进行总结和分析后,得出了因冲动引发的过激行为最后导致犯罪的事件比比皆是,在犯罪的原因中,存在很大一部分的冲动因素。也就是说,情感与理性的分裂对抗,是真实存在的尖锐现实,是个体心理的压抑与冲突。

FBI心理专家研究表明,人们的心理活动,总是先存在于意识的情感状态,再逐渐转变为意识的理性状态。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意识的情感状态,都可以完全顺利地转变为意识的理性状态。

在FBI所经手的种种案例中,几乎每一起案例都可以总结为欲望所驱。曾有一名入室抢劫的犯人承认,因为需要钱,他起初只是想入室行窃,却没想到他正在卧室翻找值钱的东西时,房子的女主人回来了。女主人看到犯人后大声尖叫,犯人情急之下拿起桌上的刀子威胁女主人,将她绑在椅子上并塞住她的嘴,最后夺门而出。由于犯人曾手持凶器威胁受害者,所以警方在受理这起案件时,将他的罪名定为持凶抢劫而不是入室行窃,他所受到的惩罚也比行窃重了许多。

在另一起案件中,犯人杀害受害人的最初原因竟然是因为太喜欢她。警察在调查中得知,受害人是一所大学的女学生,空余时间兼职做平面模特,犯人与她是在一次拍摄中相识的。犯人第一次见到受害人时便开始喜欢她,可是受害人却对犯人一点兴趣都没有,无论犯人给她送多少礼物,她都不肯接受他,连约会都不可以。每次看到受害人坐上其他男人的汽车,犯人的心里都觉得特别嫉妒,特别不公平。终于有一次,犯人在拍摄结束后跟踪受害人回学校,当他们走到一条河边时,犯人见周围没有人便冲上前拦住了受害人,要求受害人和他在一起。两人起了争执,在推搡中,受害人跌进了河里。犯人跟着跳了下去,但是没有找到受害人,他担心报警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就逃走了。警方认为,虽然他并非有意谋杀,但受害人是因为他而溺水身亡,并且他在案发后逃逸,所以他同样有罪。

欲望属于一种心理因素,控制不好自己欲望的人也许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也许仅仅因为缺少抑制力。无论哪一种情况,一个无法控制自己欲望的人都极有可能成为某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一个人的欲望长年得不到满足,永远停留在悬空状态,那这个人也极可能因为这个欲望而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欲望不满作为一种冲动的代表,无论情感受到多大的阻碍,总是会以永恒的冲动力和渗透力伺机寻找出路,竭力施加压力从而影响人的理性和行为。否则,个体就不能经常达到某种心理状态的暂时平衡。也正是因为有这种力量,人们才在心理上产生了抗拒,从而发生各种过激行为。

当然,在本质上,这与性格的内向还是外向没有太大的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当人遇到挫折时是否能够正确地面对。

有的人从表面上看不出问题,实际上他的感受都积压在心里,一旦压力超过他的承受范围,就必然导致心理失衡,从而在绝望之下进行爆发性泄愤;如果一个人不能自我排解压力,当压力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容易引发心理失衡,从而走向报复社会的极端。

走极端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人压抑过度会导致人格障碍,不认识自己是谁;有的则会严重抑郁、自残甚至自杀;还有的人会莫名其妙地去伤害他人。

2010年7月,亚历山大在某高档餐厅邀请他的朋友大卫共进晚餐,为这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接风洗尘。两人甚是开心,聊天的同时喝了很多酒,不胜酒力的亚历山大有点喝醉了。

两人正吃得开心,邻桌的一位女孩去洗手间时,无意间碰到了亚历山大,致使他手中的满杯啤酒全部洒在了身上,女孩发现后连忙向亚历山大道歉,而后便回到座位与其男友继续用餐。

此时,亚历山大觉得在大卫面前很没有面子,与好朋友喝酒聊天的心情也被破坏掉了,越想越觉得不平衡。于是,愤恨不平的亚历山大来到那位女孩的面前索要赔偿,想要在朋友面前重树威风,然而却遭到了其男友的拒绝,双方越吵越凶。

借着酒劲,亚历山大在情急之下失去了理智,随手抄起桌子上的水果刀便向女孩的男友扎去,其男友的头部、胸部、腰部等均受了重伤,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生活中,因行为过激引发的案件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这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没有妥当地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没有找到合适的处理方法。类似于以上案例情节的犯罪事实很多,法院在审理的刑事犯罪案件中,因一时欲望不满酿成恶果的也不在少数。他们大多数都是无任何前科劣迹的普通人,最终身陷囹圄,因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没有保持冷静,没能三思而后行,最终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事实上,每个人都会产生各种不满的情绪,大到事业的跌宕起伏,小到清晨出门被人撞到而对方没有道歉。这些问题无论大小都会影响人的心情,甚至影响人的判断。

从根本上说,一个心理健康、心态积极的人在遭遇挫折时,尽管也会消沉低落,但他懂得用多种方式排解,懂得通过正常的渠道发泄自己的不满,不会任由负面情绪累积在心里,也不会产生强烈的报复心。

【惯犯通常经不起诱惑】

FBI把“惯犯”定义为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和挥霍主要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行为的罪犯。例如“以赌博为业”的常业犯和“惯窃”“惯骗”的常习犯。常业犯,又称常业惯犯,即以某种犯罪为职业,经常进行某种犯罪活动。常习犯,又称常习惯犯,即已形成某种犯罪习性,并可能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经常犯罪而屡教不改的罪犯。

从18岁开始,梅兰娜就成为一个抢劫团伙的主要成员。两年时间里,她一共抢劫了10多次,涉案金额7000多元。

然而,梅兰娜是个看起来十分可爱的女孩子。同其他的孩子一样,童年的梅兰娜生活得无忧无虑且学习成绩优异,这一点从梅兰娜的成绩单中可以看得出来。然而,梅兰娜的成绩单以15岁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正当梅兰娜步入人生花季的时候,她的父母因性格不合导致离婚,这一年也是她第一次离家出走。没有了父母的关爱和监管,不到16岁的梅兰娜开始独自踏入社会。每天的生活就是白天睡觉,下午有时候在网吧上网,而大部分时间都是晚上在迪厅里度过。

梅兰娜在网吧和迪厅里认识了一些与自己有着相似身世的孩子,他们一起吃喝,一起上网,一起跳舞,共同消磨过剩的精力、虚度光阴。然而,这样的生活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支撑,于是他们开始抢劫。没钱的时候,她就和同伙去抢那些比他们小的在校学生。当然,这些抢来的钱都被挥霍一空,刺激着当事人再次以身试法。

就这样,梅兰娜的青春就在抢劫与盗窃中度过了,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对她来说,犯罪生活已经像吸毒一样,难以戒除了,于是在不断的诱惑中逐渐跌入了深渊。

由于年龄小,法律意识不强以及对于某些新鲜事物的不良好奇心导致了梅兰娜的悲剧,从中更能清晰地分析出“惯犯”一词的严重性。以梅兰娜为例,当她抢劫成性,习惯了这样不劳而获和肆意挥霍之后,便会更加不拘束自己的行为,慢慢地滑向犯罪的深渊,最终酿成严重的后果。

由梅兰娜的事例我们也不难看出,惯犯之所以抵挡不住诱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其从前犯罪的过程让他得到了太多不该得到的利益。然而,惯犯的危害是可怕的,从情节角度来讲,虽同样是犯罪,其罪行却远远重于初犯。

诱惑,遍及人们生活中的各处,学会抵制诱惑,才能拥有健康的生活。有些人之所以违法犯罪,就是没能控制好自我。然而,抵制诱惑对于那些像梅兰娜这样的惯犯而言更是难上加难。

那么,在判断一个罪犯到底是不是惯犯时,FBI做出如下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