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我的相亲对象都是奇珍异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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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消失的乌鸦

这座城市正在消灭没房没车的人,人们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赚钱上面。再没有人会闲下来看黑格尔和村上春树,也再没有人能够找到一起踢足球或者下象棋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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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夏是个漂亮的姑娘,只是她下巴上有一颗铜钱眼儿大小的痣。虽然是铜钱眼儿大小,但是形状并不规则,看起来有点像一只乌鸦蹲在那里。

不过最近这颗大痣成了厉夏辨识男人最好的利器,因为三十三岁的她为了能拥有自己的火锅店正在疯狂相亲,每次见到相亲对象,她都会指着自己的下巴问:

“你觉得我应不应该把它除掉?”

通过不同男人的不同回答,厉夏主要把他们分为三种。

第一种回答:“除了吧,除了会更美。”厉夏叫他们“颜癌晚期型”。

第二种回答:“下巴上有大痣旺夫,千万别除。”对厉夏来说,他们属于“封建迷信型”。

第三种回答:“这种形状不规则的痣不太好,可能会引起皮肤癌。”厉夏只和这一类人约过下一次,因为厉夏觉得这种人比较客观,客观的人通常都比较靠谱,可是靠谱的人,基本上都相当无趣,无趣的人,她又不喜欢……

厉夏仿佛陷入了一首孤独终老的“单曲循环”里,直到遇见连城,因为他是第四种答案。

连城坐在她对面,一脸认真地说:“哦,那个是我的,我来就是要把它拿走的。”

厉夏笑了老半天,才问连城:“你是皮肤科医生吗?”

连城说:“不是啊,但我知道你一定很喜欢它。”

厉夏一脸的兴趣,问:“你怎么知道?”

连城说:“不然你早就把它除掉了,怎么还会留到现在来问我。”

厉夏暗暗惊喜,这是目前为止,她最喜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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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夏除了漂亮性感,还聪明能干、和善真诚、家道殷实,她在银行做高管的父母从来就没想过让厉夏从事金融以外的工作。她三岁以前,在别的小朋友还在认识1、2、3、4和a、b、c、d的时候,厉夏已经认全当时市面上所有的钱币,在买冰激凌的时候可以和老板找零钱了。

可厉夏偏偏想要开火锅店,并且成为一名全职的火锅店老板,这让厉夏的父母难以忍受。这两位老派高知生平第一次像普通两口子那样争吵,厉夏妈说:“都怨你!女儿都随了你!那么贪吃!这回好了,女儿彻底成吃货了!”

厉夏爸怼道:“都怨你!女儿都随你了!为所欲为!想干吗干吗!无组织无纪律!这回好了,她彻底成无业游民了!”

话出了口,两人都愣住了,这哪是他俩解决问题的方式?于是两个人冷静地坐在沙发上开始研究起他们的亲生女儿来,怎么才能用最稳妥的方式把那个只知道吃的无业游民从深渊中拉回来。研究来研究去,厉夏妈一拍大腿:“怎么也得利用这次机会,让厉夏找个对象,使项目利益最大化。”

厉夏爸一拍脑门:“即使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也要及时止损。”

就这样,两口子给女儿开出的条件是:可以辞职开店,但是要接受相亲,并且带男朋友回来。

厉夏的还价是:可以相亲,但是不接受他们介绍的相亲对象,可以带男朋友回来。

厉夏爸妈的底线是:必须见他们介绍的相亲对象,但也可以见其他人介绍的相亲对象,并带男朋友回来。

厉夏的加价是:如果要见他们介绍的相亲对象,父母必须赞助火锅店二十万,但父母将获得火锅店的终身免费霸王餐劵各一张。

厉夏她妈还想再交涉一局,被厉夏她爸拦住。

于是,成交。

当晚,为了表示诚意,厉夏就发了一条征婚朋友圈,且对所有人可见,不到半个小时,这条朋友圈下面的留言和点赞量就已经过百了。

连城就是厉夏曾经的一位小散户介绍的。他皮肤黝黑,身材精瘦,没房没车也没远大志向,开夜班出租,喜欢黑格尔和村上春树,热爱足球和象棋。

可是厉夏偏偏就喜欢连城,因为连城懂得火锅真正的滋味。

“你是说中山路那家吗?”连城问。

“对对对!”仿佛找一首只记得旋律的歌,终于有人只听她哼哼就说出了歌名。

“我小时候经常去吃,特别好吃。”连城点头说。

“你还记得那条路吗?当年的中山路。”厉夏又抛出了一把打开心房的钥匙。

“当然,”连城说,“当时中山路还没有扩建,路两旁的树木又高又密,树上全都是乌鸦,尤其到了夜晚,他们一起飞起来的时候可以遮住树与树之间的整个天空。”

如果让厉夏回忆童年,这是首当其冲的画面,仿佛置身于异度空间,充满魔幻与冒险,小孩子最喜欢了。可更让厉夏难忘的,是这条路上的火锅店,从前爸爸隔三岔五就要带她来吃一次。把她从枯燥的学校里接出来,告诉她要去吃火锅,没有什么比这个消息更让小厉夏兴奋了。火锅的滋味与乌鸦的黑,仿佛是两根绳子,在厉夏的童年里打了个解不开的结。

“我特别喜欢那些乌鸦。”厉夏说。

“你喜欢乌鸦?”连城的眼睛一亮。

“对呀。”

“很少有人会喜欢乌鸦,很少很少。”连城说。

“可惜,后来中山路扩建,两车道变八车道,不仅两旁的树都被砍了,连周围的建筑也都没有了,火锅店也没了,乌鸦也没了。”厉夏说。

“是呀,讨厌乌鸦的人越来越多了,觉得它们的样子难看,叫声又刺耳,更多的人认为它们是不吉祥的动物,会让自己倒霉。这个城市厌烦乌鸦,所以乌鸦就消失了。”

连城仿佛在和厉夏讲,又仿佛是在自言自语,一句一句,又轻又慢。

厉夏问:“你知道那些乌鸦后来都去哪儿了吗?”

连城摇摇头:“有些被人用毒药害死了,更多的,仿佛一夜之间消失了,像乌云那样,就那么散了。”

“你知道吗?那家火锅店的老板经常喂乌鸦的。”连城说。

“真的吗?我说他家的火锅怎么会那么好吃,有爱心的人做出的食物都不会差。”厉夏说。

连城对她笑,笑里有一种很纯真的东西,让厉夏想起童年。她有些奇怪,看着连城的时候,仿佛周围的空气都被偷换成了童年的空气,周围的温度都被调节到了童年的温度。

厉夏想,这大概就是真心喜欢吧。

她对连城说:“连城,我想辞职开一家火锅店,中山路那家火锅店。”

厉夏第一次对相亲对象讲出自己的梦想。

连城简单又真诚地说:“好呀。”

厉夏接着说:“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帮我。”

连城问:“怎么帮你?”

厉夏说:“你做我男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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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夏把连城带到父母面前的时候,厉夏妈全程都像一条刚被打捞上来的鱼,在甲板上艰难地开合着嘴巴。

等连城走了,她就更像了。

厉夏有点想笑,又心疼妈妈,赶紧倒了水,给她送过去。

喝了水,厉夏妈算是缓过来点儿,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失算啊……”

厉夏问:“妈,你说啥?”

厉夏妈妈挺了挺腰杆,问厉夏:“你看看他,还没你压秤呢!”

厉夏说:“妈,我真心喜欢连城。”

厉夏妈说:“你要辞掉那么好的工作,又要和一个这么差劲的人在一起,你想气死我。”

厉夏笑了笑,她蹲在妈妈的膝前,仰着头说:“妈,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我觉得唯一的标准就是看自己想要什么,体面救不了自己。”

谁知厉夏她妈一声冷笑:“你以为喜欢就没有天敌啦?你喜欢连城,但是你和连城差异太大,很多观念和想法都不同,到时候不用我多说,过不了多久,你自己就会发现你们不合适!”

厉夏还想再说什么,她爸给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赶紧出去把门带上。

火锅店的事情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中,厉夏每天都会忙到很晚,连城推掉工作开出租车去接她,几乎成了她的专职司机。

两个人穿行在这座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城市就是一个恨不得人口比马桶上的微生物还要多的地方,它的一切变革都是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来到这里,然后为它赚取更多的钱,把它变成更发达的城市。所以人们不喜欢的,城市便识相地丢掉它,消灭它,好像它从来不曾存在一样。

就像连城载着厉夏的出租车,就像每天早晚高峰的千万台车辆,它们在城市的道路上画线,可是一到了深夜,再去所有的柏油马路上找一找,竟没有一条被城市记得住的辙。

连城第一次亲吻厉夏就是在他的出租车上,他们开到河边,连城轻轻地吻了吻厉夏的唇,紧接着又用手指肚温柔地摩挲着厉夏下巴上的痣,说: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可爱的痣。”

“然后呢?”厉夏期待地问连城。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女人。”

可是当厉夏想要更多的时候,连城却摆正了身体紧握着方向盘说:“咱们得回去了,太晚了,你爸妈该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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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的事情还是出了问题,厉夏始料未及。

当年的老板突发脑溢血,最重要的底料配方被留在老板的嘴里永远入了土。

自从中山路那家火锅店被拆掉,老板又开过两次店,可不知是财运被破坏了,还是喜欢吃他家火锅的人越来越少了,这两次尝试均以失败告终。

厉夏提出要开店的时候,老板曾经劝说过她要慎重,但厉夏还是执意要去做。在去参加葬礼的路上,厉夏想起了妈妈的话,喜欢是有天敌的,自己的“喜欢”就这样被天敌吞掉,连骨头都没剩下。

厉夏的感冒很严重,连城陪她一起去的。那天下着小雨,连城为厉夏撑着雨伞,他一袭黑衣,新剪了头发,显得英俊又庄严,与平时开出租的时候不一样。厉夏回头看连城的时候竟不自觉地脸红了。

连城问厉夏:“你没事吧?”

厉夏说:“没事,可能有点发烧。”

没想到厉夏的感冒会越来越重,重到爬不起床来。

连续三天,连城都没有出现,也没有任何通信信息,就像消失了一样,这让厉夏非常失望。

第四个晚上,厉夏正在床上养病,连城给厉夏打来电话,开口就问:“如果我知道最后一味底料是什么,但是我必须要拿走你身上的一样东西,可以吗?”

厉夏迷迷糊糊的,还没反应过来,她虚弱地问:“你说什么?”

连城又把刚才的话说了一遍。

厉夏本来就烧得不轻,听到连城的话,突然更恼火了,她问:“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连城没有回答。

厉夏想要咽口水,但发现嘴里已经没有水可咽了,她发出像乌鸦般刺耳的声音说:“你早知道了却不告诉我?你看到我这样难受,你却不说!”

连城耐心地说:“我没法告诉你我是怎样知道的,我现在只想问你,这条件你答应吗?”

厉夏问:“你想要什么?嗯?”

她的眼泪不自觉地从眼眶里流淌到枕头上,她觉得她已经猜到了连城要的是什么。想到这里,她就更火大,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她对着连城大吼道:“不好意思,老娘早就不是处女了!”然后就把手机扔了出去。

厉夏妈妈闻声赶来,看见厉夏的崩溃状态,弯腰把手机捡了回来,又递给厉夏两张纸巾,说:“我就说过,时间久了,你自己都会觉得不合适。”

厉夏把头蒙在被子里,虽然能屏蔽妈妈现在说的话,却怎么也止不住那句“喜欢是有天敌的”在耳边萦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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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以后,厉夏又回到银行上班了,她又成了和善干练的理财经理。

这天快下班的时候,厉夏没想到,连城会来银行找她。

厉夏说:“我还没下班呢。”

“没关系,我等你。”连城又补充道,“多晚我都等你。”

“好的。”

没想到厉夏加班到晚上九点多,她一出门,就看见等在门口的连城,还有那辆她曾经渴望过被车主亲吻的出租车。

连城拉着厉夏去了他家。

“你父母呢?”厉夏问。

“出去了。”连城开窗户的时候,含糊地回答。

连城让厉夏先坐,不一会儿,他端出了一个火锅来,然后又进进出出地端菜端肉。

厉夏站起来说:“我帮你吧。”

连城说:“不用,你坐着就好。”

火锅准备齐全了,连城将涮好的第一片肉夹到厉夏的碗里,说:“尝尝,是不是这个味儿?”

厉夏细细地品味,好久才点头说:“对,没错,一点儿都不差。”

连城满意地点点头,脸上露出喜悦。

可厉夏却低下头,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酱汁,一字一句地说:“连城,不好意思,那天和你吵架,真对不起,我当时彻底烧糊涂了,不过,我想我们并不合适……所以……”

“我知道,”连城说,“我都知道,没关系,咱们先吃饭吧,吃完了再说。”

这一个多月,厉夏从来没吃过这么多食物,火锅的味道和连城给她的感觉都是那么熟悉。她对连城说“一点儿都不差”,就是一点儿都不差,什么都和小时候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包括空气和温度。

当厉夏恨不得把汤都喝掉的时候,连城拿出了一张单子,说:“厉夏,这是火锅底料的配方,一分一毫都不差,你可以去开店了。”

厉夏愣在那里没动。

连城说:“快拿着,收好它。”

厉夏接过单子,问连城:“你是怎么拿到的?”

连城没回答厉夏的问题,却微笑着问厉夏:“厉夏,有没有人说过,你这颗痣的形状像一只乌鸦?”

厉夏点点头,很认真地说:“我知道,这也正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连城看着厉夏,好像怎么也看不够,看了一会儿,他笑着说:“扩路那年,我们给许多喜欢乌鸦的孩子留下了记号,可是只有你,把它留了下来。谢谢你,厉夏,谢谢你愿意喜欢乌鸦。”

厉夏看着连城,惊讶不已。

连城接着说:“厉夏,我本来想和你待得更久一点,但现在怕是不行了,不过我走了,你会更完美,做你想做的事情,这样就足够了。”

连城站起来,他走到厉夏面前抬起她的脸,说:

“厉夏,我爱你。”

连城低头亲吻厉夏下巴上的那颗痣,痣的黑色仿佛被连城吸收,并且迅速扩张到连城的全身。在最后一刻,连城变成一只乌鸦,从窗口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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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夏的火锅店开张已经三个月了,生意火爆,每晚都是满座,需要预约和排位。漂亮性感的女老板厉夏给排位的食客准备了象棋,让他们打发时间。

可是没有人玩象棋,食客们不是在做微商生意就是在看股票大盘,即使是成群结队来的,也很少有长时间的互相交流。

有些食客等得不耐烦了,会找厉夏聊天,厉夏也从来都不会以忙为借口拒绝别人。

“老板,以后准备个平板电脑吧!下载些电视剧进去,现在没有人会玩象棋啦,太浪费时间啦!”

一个食客和厉夏建议,厉夏点头称是,心里却想:这座城市正在消灭没房没车的人,人们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赚钱上面。再没有人会闲下来看黑格尔和村上春树,也再没有人能够找到一起踢足球或者下象棋的人了。

她摸了摸自己光洁的下巴,不知道还会不会在这座城市里看见乌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