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轮胎公司的经理呀,就是你给我看的照片上的那个人。他知道你和他老婆私通,就先找到了我。你真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呀。”在他临死之前我告诉了他实情。他痛苦地挣扎了一下就断了气。他给的大笔定金,我自然毫不客气地收下了。就算是一笔额外的报酬吧。
可是,事情并没算完,还有后事需要处理,必须把他的尸体搬到他自己的公寓里去,伪装成自杀,真是件麻烦事。但这又是委托人的条件,无奈只能照办。为了谨慎,我戴上手套翻遍了尸体上的所有物品。他身上的东西全是外国的高档货,一定是女董事长馈赠的礼品吧。左手上戴的手表也是瑞士产的一流货。我并不贪图这些东西,以免引起警方的怀疑。
我刚要背起尸体走出房间,却节外生枝出了件意外之事。我不小心跌了一下,把脚扭了。因疼痛难忍,无法再背尸体了。无奈我给委托人打了电话,讲了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搬运尸体要拖几天才行。这期间我把尸体存放到地下室里一张简易床上。现在这个季节还不必担心腐烂。
幸好,两天后脚不痛了。过了午夜,我便把尸体搬进汽车库,塞进汽车的后备箱,去了他的公寓。
车子足足跑了一个小时。这是一座10层楼的公寓,无论哪个房间都熄着灯,时值凌晨3点,人们都在熟睡之际。
他的房间在7楼,当然乘电梯是最方便不过了。可是,万一遇上有人乘电梯就糟了。虽然麻烦,还是爬楼梯保险。我背着尸体从楼梯爬上去,尸体由僵硬变软了,每上一阶楼梯,耷拉在我胸前的尸体的两支胳膊就不停地摆动,活像一个幽灵在我眼前晃动一样,真让人害怕,这家伙死沉,我每爬上一阶都要休息一下。好容易爬到7楼,我累得简直站也站不住了,真是个重体力劳动呀,如果不是委托人付了高价,我是怎么也不会干这个的。
房间钥匙是从死者身上找到的,打开房间,里面是两间一套的小而舒适的住房。我把尸体背进卧室,将其仰放在床上,和前两天放在地下室的姿势一样。
在其床头柜上摆好啤酒瓶、玻璃杯以及装有毒药的小瓶,这些是我事先准备好的,当然都印上了他的指纹和唾液。可以说我的假现场布置得天衣无缝。桌上摆着和女董事长的合影照片,可以代替遗书,给人造成因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服毒自杀的假象。两天前,不,已是三天时间了,还要伪装成是那天晚上死的样子,窗头台灯还开着。
伪装完毕,我又仔细地检查一遍才放心地离去。驱车赶回家里时,东方已发白了。
然而,当我看到当天的晚报时不禁大吃一惊。
尸体是在今天早晨(我搬回去没几个小时)偶然被发现。发现尸体的正是那位女董事长。她多次打电话没人接,担心出了事儿便来看个究竟。因她有另配的一把钥匙。真没想到那么快尸体就被发现了。
然而更让我惊讶的是,报道中讲警察已认定是他杀,已经开始立案侦查。怎么那么愚蠢,那家伙本来就是服毒自杀的,我的伪装是天衣无缝的,怎么会被警察识破了呢?
当天夜里很晚才接到委托人的电话。
“看过晚报了吗?”
“是的,看过了。”
“我让你伪装成自杀的,可警察却认定是他杀。你什么地方疏忽了?”委托人恼怒地问。
“我不记得有什么疏忽之处。警察有什么证据认定是他杀,我真不明白。”
“警察刚才到我这儿问过了,好像手表出了问题。”
“是那个年轻人手上戴的瑞士手表吗?”
“是的,你动过那块手表?”
“没有,我没有动过那块手表。”
“混蛋,这个案件的风声不过,你别想拿到剩下的那笔钱。”委托人气急败坏地挂断了电话。
我有点懊丧地搁下电话。怎么也想不通在什么地方留下遗误,便开了瓶啤酒躺在床上慢慢喝着,一边回想伪装现场时的每一个细节。
表?手表。对了,那块手表是自动表。
我“呼”地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
我在背尸体时,尸体手臂来回摆动,手表受到震动,指针自然会走动起来。死人是不会走动的。那么手表仍在走动不就说明尸体被移动过吗?天啊,我怎么犯了这么幼稚的错误?
这时,门忽然被撞开了,几个警察冲了进来。“你被捕了。”一个警长模样的人对我冷冷地说道。
我无可奈何地吞下了藏在牙齿里的毒药,就是毒死那个年轻人用的那种毒药。
【命案发生在涨潮时】
有一天,私人侦探阿良到獭户内海一个小岛上度假。这天晚上吃完饭后,阿良去附近的海边散步。
入夜的海边没有什么人,阿良伴着阵阵的涛声闲庭信步。一轮明月挂在夜海,海面风平浪静,渐渐地海水涨潮了。
“奇怪!那种地方怎么还有船在……”阿良无意中瞥到沙面上有一条小船在起伏不停的潮水中摇荡着。距汀线仅50米左右。
“会不会是夜晚垂钓的呀!”
可船上见不到有什么,也没有手电筒的亮光。再仔细看,船在潮水中并不移动,只是在一个地方漂着,大概是抛锚了。所以阿良也没太在意,恰好,阿良感到有点乏,就找了一块岩石坐了下来。过了一会儿,正当阿良要走时。突然传来很响的水声。
阿良吓了一跳,寻声望去,见那条船翻了,船底露在水面上。波浪在月光下闪动。阿良想跑过去看一看,想马上赶过去搭救,但又打消了念头。要到那块沙滩,必须越过裸露的岩石绕远过去。顺着礁石走,腿脚不利落是很危险的,而且,从翻船的地方既没传来呼救声,也没听到有落水挣扎的扑腾声。所以阿良决定不管了。他随手看了一下表,已经是10点55分了。
“反正船上也没人。”他这样想着,向旅店走去。可不知为什么总放不下心,所以在吃夜宵时把这事对旅店老板说了。可谁都没有在意。
第二天早晨,阿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了,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面色慌张的旅店老板。
他说:“今天早上我去海上钓鱼,看到你昨天说的那条翻船旁漂着一具年轻男子的尸体就连忙回来报了警……”
这时,有个警察来了,向阿良详细了解昨晚的情况。警察告诉他说尸体解剖现正在进行,结果一出来,警署的刑警也许会来重新听取情况,可能的话,希望他在此滞留半日。
阿良正在度假也没什么需要急着赶回去办的事,又对此案感兴趣,所以就答应留下了。
用过早餐,他去海边查看了一下情况。沙滩上涌动着泛白的海水,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翻了的小船不见了,大概是警察拖走了。
中午一过,警署一个叫西田的刑警来旅店找阿良。“你说你当时没有看见任何人接近那条船,是吗?”
“是的,没人。如果有人接近小船,在明朗的月夜,露在水面的头也会被看见的。”
“你当时站的地方离船有多远?”
“直线距离大约100米。”
“风平浪静的,船怎么会突然翻了呢?我实在不明白。”
“我也不明白。刑警先生,死者的身份查清了吗?”阿良问道。
“死者叫小森俊夫,是附近一家公司职员。死因是溺死。死亡时间是晚11点左右。
“这么说当时那条船上有人?”
“是的。可能因为受害人躺在船底,所以你没看见。钓具也有。尸体解剖结果,胃中含有少量安眠药。但除非是傻瓜,否则决不会吃了安眠药在大半夜钓鱼的,很显然是他杀。凶手一定是用安眠药使受害人昏睡后再弄到船上,又制造翻船事故将其溺死。”西田刑警说。
“嫌疑犯有着落了吗?”
“死者同公司的一个同事有作案动机。他同受害人曾因为一个女子大打出手。但此人有不在现场的证明。”
“什么证明?”
“从船翻前两个小时起,他就在市里的朋友家喝酒一直没离开过。有三个证人,情况属实。”
“也许是同伙潜水过去将船弄翻的。要是潜水我是看不到的。”
“可是,为了干掉情敌,而特意找一个杀手,也是无法想象的。”西田刑警嘴里嘟囔道。
“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当昏睡的受害人醒后想起身时,身体摇晃,造成翻船。”
“如果醒后掉到海里,会喊叫或者在水中拼命挣扎吧。你听到喊叫或水声了吗?”
“没有,什么也没……可是刑警先生,现场的水深有多少?”
“落潮时约5米,涨潮时大概9米吧。”
“那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涨潮的?”
“是晚8点10分。此后大约11点钟,船就翻了。”西田刑警看着笔记说。
“船上有锚吗?”
“没有,是只小船,所以没有锚。在打捞尸体时,翻船被水流从你目击到的地方冲到岸边上来。”
“不对呵,翻船前,我看见船是一动不动的泊在那里的。”
“这就怪了,如果有锚的话,就不会被冲到岸上来,那么……”西田刑警歪头沉思着,连叼在嘴上的烟都忘了点了。
“有没有检查过现场的海底?”西田侦探又问道。
“没有,只是将尸体、船桨、鱼竿等漂浮物保存了起来。”
“为慎重起见,请查一下海底,一定会发现可靠的证据,纵然罪犯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也是可以起诉的。”阿良充满信心的这么一说,西田刑警一惊。
“这么说你已经知道凶手的作案手段了?”
是的,这是个很狡猾的凶手,不过请先检查一下现场的海底,然后我会说明的。”
经过勘查,从海底发现了一只系了绳子的铁锚,在绳子的另一端系了个铁钩。
西田刑警按照阿良讲的丈量了一下绳子的长度,长约8米。
阿良对西田刑警说道:“刑警先生,现场海面在落潮时是五米,而在涨潮时是9米。潮起潮落的水位差是4米。凶手是事先用钩子钩住了船沿,请注意绳长是八米,所以在落潮时铁锚能钩住海底而绳有点松弛,而在涨潮时却将绳子拉直,铁锚不但钩不住海底反而带着船逐渐倾斜,直至船翻。与此同时,在安眠药的作用下,死者不会清醒,也不会挣扎,自然会溺水而死。而钩子也会从船沿脱落沉入海里,这样一来,凶手不到现场也能作案。”
经过阿良的解释,西田刑警顿时明白过来,说道:“阿良先生,十分感谢你的帮助,我们这就逮捕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