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致富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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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奇计保住100万

有一个故事,一个叫哈桑的商人,他从事个人放贷生意。有一次,他借给一个商人100万元,可是不小心把借据遗失了,到处找不到,急得浑身冒冷汗。他想,这笔钱放债1年所得的利息才30%多,现在因失去借据,将会血本全无了。他和属下为此都束手无策,想不出补救办法。后来,他悄悄地找好朋友纳期列丁,请他出谋献策。

“如果那个商人知道我丢了借据,决不会把钱还我,真主在上,那是100万元啊!”哈桑焦急地对纳斯列丁说:“我手头再没有任何关于这笔借款的证据了。”

“商人借钱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吗?”纳斯列丁问。

“只有我妻子知道,但那是商人把钱借走后我告诉她知道的。”

“那等于说,鱼儿跑了才撒下网去!”纳斯列丁说:“商人借钱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时间为一年。”

纳期列丁沉思了片刻,为哈桑想出了个办法:“你可以向那商人要一个借钱的证据。”

“什么?向借钱的人要借钱的证据?”哈桑不仅困惑不解,认为简直是荒唐可笑。

“对,只有这个办法可靠。”纳斯列丁说:“你马上给那商人去封信,要求他尽早归还你借给他的150万元的本息。”

“我只借给他100万元,哪来的150万元啊!”

“你去信催讨150万元的本息,他必定马上复信,说明他只欠你100万元,且未到1年期。这样一来,你手头不就有了证据了吗?”

哈桑听了觉得有道理,便写了一封信给那商人,对于为什么要急着催这笔借款,编织了一番充分理由。

果然,不到几天时间,对方回了一封亲笔信,信中这样写道:“……你发生了一点特殊情况,问我能不能提前偿还这笔借款,请原谅,我不能照你要求去做。我们商定的借期是1年,至于说到借款数目,你搞错了,肯定搞错了!我只借你100万元,绝不是150万元,你那里有我亲自写的证据。你是不是把别人的借款弄到我头上来了?真主在上,我借你的钱是100万元,不是150万元……。”

哈桑拿着这封信,高兴地去感谢纳斯列丁使自己摆脱了困境。这一举,不但保护了100万元的资本,30多万元的利息也能顺利到手了。

从事生产经营,能使收入大于支出,这无疑是赚钱了。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经历一个“买入——加工(转换)——卖出”的复杂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营者要有善算善谋的本领,才能确保收大于支。同时,经营者还须明白,上述的过程中有可能产生各种意外和新情况,可能会导致预算中收大于支的情况,使经营结果付之东流,化盈为亏。所以说,经营者如能掌握摆脱困境的本领,从而使赚钱更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