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低调(鲁迅文学奖获得者散文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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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人间备忘录(2)

“硬不承认这种事实,不过是惧怕自己的本能和我们天性中的邪魔成分,想要掩盖内心的恐惧罢了。”(茨威格语)

其实没有什么可耻的。

手没有思想,只有欲求和感情。

如果把手看作一个单独的生命,那么它的本质非常明显:它从婴儿时期就表现出乞讨般的本能,乳房对它是食物的暗示。之后,手长大了,变得骨节分明,强壮有力,乳房对它是性的暗示。这两者对一个生命来说,都至关重要,死了的手不再会乞求和抚摩。

当然,手还有残暴的一面,它像蟹钳一样顽固无情,它还会争夺。

手是一种积极的生命,它总在迅速地移动,灵敏地探求,它一刻也不肯安分,手可以看作人的触须。只有当一个人熟睡的时候,手垂落下来,像夜晚的花瓣那样温柔无力。

手还是一个人全部遭际和命运的缩写和概图,它是人的一部奥义书。

把手摊开,男左女右——那么你去读吧,用你一生的知识未必能够诠释清楚。掌心上的纹路像三条伟大的河流划过大地,每一条河流都代表一个谜一般的深意。

纹脉交错、汇合、分开……大脉明了,细纹纵横。每一条都是一个故事,每一道都是一段起伏,谁也不能猜透它的全部含义——这是每一个人的史记。

预言,警示,隐喻,定数……把手掌微微收缩起来,三条纹脉凝聚成一个汉字:人。

男人的手正是这样,代表着自身关怀着别人。当它遭到拒绝时,通常他总是摊开双手,露出掌心——大概它只是下意识地这么做,但其实它正在给你看他的命运,它这么做正是希望你能了解他。

呵,但愿这凶猛的野兽永远不要拱起它的脊背来——那是它尚未驯化的部分即将呈现的时候!

我们总是会被某种昏暗的原始力量所蒙蔽,它像浓重的雨云遮蔽并压抑我们,手的触须四处寻找,妄图解救自己。

除了自己的衣袋,手找不到可以永久停留的地方……

【狗狗备忘录】

狗狗情绪低落,神情沮丧,独自卧在那里,眼神凄楚。它忽然觉得没意思了,没人和它打闹追逐,它的生活中一下少了文艺和体育两项重要活动。

那边儿呢?包包反应更是强烈,叫唤了一夜,害得大姐一宿没睡,电话打过去,隐隐还能听见包包在叫。怎么办?包包跟狗狗三个多月了,不容易适应,不行就再抱回来吧。她大姐倒喜欢包包。说:“再坚持几天可能就适应了。”

曾对养狗者讥讽之。

见一退休官员牵狗遛行,讥之曰:“是它牵着你呢?还是你牵着它?”退休官员颇面红;见一同事怀抱雪白长毛西施犬而来,讽之曰:“瞧你全身都是狗毛?”同事略尴尬。

倒不是对狗有什么恶意,而是对一时养宠物之风有些反感,不养则都不养,一养就全国蔚然成风。早些时候都干吗去了?在各类名犬濒临灭绝那时候,犬命微贱,只如星星之火散落。那时候对狗们来说可能是“革命低潮时期”。谁也没料到,“星星之火”真成燎原之势,形势一变,开始朝着有利于狗们的方向急转直上!

现在这些年,狗市的繁荣兴旺已成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物以稀为贵那阵子,一只纯种名犬身价几万、十几万、几十万(还有更贵的,没有亲见不便列举),非大款大腕不敢问津。而且难免将身比犬,心生自卑——“咱虽然是人,但说什么也卖不出这么个大价钱!”

时兴的不是说“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吗?首先在这儿和人家犬这么一比,就显得自己便宜,没多少价值。大概也是出于忌妒、愤懑等不健康心理,对人家养宠物的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同志,就有了讥讽之言。

要从根儿上说,我对狗这种动物倒没什么偏见,尤其对那品性忠勇、外貌朴实的大型犬,军犬啦,牧羊犬啦,猎犬啦,我都还心生敬意——人家靠干正事吃饭,虽然为人驱使,脸上却没什么媚态。但我瞧不起有些花里胡哨的宠物犬,什么“西施”呀,“贵妇”呀,还有一些把毛修剪得怪里怪气的,羊不像羊猴不像猴的“现代派犬”,看那打扮,就叫人别扭。丢尽了狗的本色,整个儿一异化分子。

什么人养什么狗,什么藤结什么瓜,一点没错。人在决定养什么狗的时候(偶然收养的不算),总是以自己的品位、性情、审美眼光去挑选的,可以说,是挑选更像自己的狗。人是在养一个非己的自己,生活在一起,沟通,解闷;狗呢,调动起全部的生存本能和聪明才智。适应你,讨好你,依赖你;本来是为了有骨头啃,渐渐成为习惯和本能,代代遗传,代代进化,以致成为人类的保镖、门将、战士、仆从和弄臣。

狗狗进入我的家庭时,也属于那种“爱你没商量”的情况。我外出两个多月期间,老伴从狗市上花了不到二百元买回来这么一只小狗,阴阳脸,半黑半白,京巴和日本种杂交,望之滑稽,有幽默感。当时只有三个月,绒绒团团,活泼可爱。初见甚喜,如老年得幼子,两掌可捧,如小猫小兔,憨顽可掬。不几日,缺点突现,屙屎撒尿,兼有掉毛,夜半叫嚣,惊扰邻人。大怒:“难道让我给狗当仆人吗?”命老妇扔掉。老妇怏怏不乐,护之如子,说:“又不用你动手我来收拾还不行吗?”见其微愠,只好收我雷霆震怒。

十日后,大学同学王次松律师来访,狗狗见之甚欢,如遇故人,一问,才知王律师家中竟养有两只狗!交流了一番心得体会之后,王问:“你知不知道我现在什么时候是幸福时刻?”

“每天为我的两个狗儿子抓屎抓尿的时候,是我最开心幸福的时刻。我是心甘情愿,乐于为它们服务!”

惊异之余,回味良久。心想,人家王大律师的人生境界这一下就比我高出去不知多少,我怎么就没想到把这当乐子呢?是啊,花点钱买个精致的狗玩具比真的还像,不屙不尿,还干净。但那是死的,虽无烦恼,却绝无乐趣。但凡活物,总是要屙尿的,伟人和偶像一概难免,何况狗乎!但也正是这个会屙会尿的活生命给你带来生机、活力和乐趣,它会舔你,让你酥痒,围着你转,摇头摆尾。它的要求、欲望、习性,会渐渐被人理解,而你的要求、指令、好恶,甚至会被它揣摩得更深。

从那以后,我再没有动过赶走它的念头。半年多来,狗狗以它朴实、憨顽、滑稽可笑的性格征服了我,它成了我们家的笑星和活宝。

的确,它是一个天才。

狗狗是一只小母犬,身毛以白色为主,兼有黑、褐、红杂驳色纹理,体形滚圆肥胖,披毛如丝,团团如球。

狗狗名字是老伴起的,我听着觉其太简单化、庸俗化,于是给其延伸出一个俄罗斯妇女式的名字:安娜·芭芙洛夫列娃·狗得洛夫娜,简称“狗得洛夫娜”,再简称,又称“狗狗”。

相处半月后,我又给它起了个外号,叫“疯婆子”。因为它太疯了,活泼好动之至,调皮任性,胆大好奇。叫“狗狗”或“狗得洛夫娜”,立即反应,知是叫它。

很快,狗狗很聪明地发现了我的弱点,并且准确迅速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担负起一项别人不想替代的工作。

我耳背,而我们家的电话铃声微弱如丝,我经常听不到。开始,我发现狗狗总是从别的房间跑过来,紧张地瞪着我,我很奇怪。后来才知是有电话了,每提话筒必准。狗耳朵灵啊,它竟知道跑来提醒我,这小家伙,太有灵性了!于是表扬之,爱抚之,结果过头了,每逢电话铃响,必跳跃狂吠,咬你被角;你接上电话了,它还又叫又咬,影响对话。

偏偏这时候你不敢惩罚它,一惩罚,它以后不提醒你了怎么办?

狗狗的高明处还在于它能明辨室内的真电话和电视机里广告、电视剧里的电话,它分得明明白白。电视里的电话铃声再怎么响,它都无动于衷,从无一次上当。

我回家一个月后,狗狗彻底被接纳,正式成为“周室成员”。它的活动范围被控制在三厅,客厅、中厅、餐厅,下榻在中厅一个放有沙发垫的纸盒里。它也认这个“窝”,每晚必归其位,因其鼻短,酣睡时有鼾声。睡相可笑,常以两只小胖前腿护其鼻,如同玩累了的顽童,酣然大睡。忽有动静,猛然惊起,必怒吠之。你看这个小不点儿,常会觉得它自不量力,它不知道它是谁,有多厉害。其实它谁也打不过,可它偏偏就天生了一副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好像我们一家人全靠它保卫,我们的生死存亡系于它一身似的。

它那么小,可它就是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雄伟不可一世。谁敢来犯,怒不可遏,大有横刀立马,惟我狗得洛夫娜之概。叫完了,余怒未息,喷一喷鼻子,出我胸中英雄气罢,没事了,摆动着胖屁股又回去睡觉了。

每逢此时,我必教训之,我说:“狗得洛夫娜!你以后少来这一套,你以为你是谁?你就是一婴儿。不是警卫人员,也不是彪彪武夫,你还是一女的,以后省着点吧,吵得楼上楼下都不得安宁!”

果然,第二天楼上的金主任就有反应了,他说:“狗狗昨天叫了,我想是不是要发生地震?因为狗对地震比人敏感。”

这下闹大了,可能害得金主任一宿没睡,想着怎么防震了。

有一次我正在洗澡,狗狗从门缝钻进来了。一时间,我和它都感到些意外,有些惊异。

我第一个念头是:咦,你是女人,怎么可以随便跑进来看男人洗澡?继而才想到它是狗,而且尚未成年。不过……还是觉得难堪,连说:“出去!出去!”我不知道它看到我洗澡的样子会留下什么印象,它虽然是狗,毕竟也是另一种生命的存在,它的眼睛仍具有某种审视权和判断权。

它看着我,目不转睛,略显奇怪。可能它看惯了我穿着各种服装的样子。乍见一大白光人,会产生一点纳闷:从小最崇拜的心中偶像,怎么一瞬间就变得光溜溜、湿淋淋了呢?嗅嗅气味,是他,没错儿;看看样子,有点疑惑。算了,就当还是他吧。

顺着门缝,狗狗又钻出去了。

我在家里着便服,狗狗习惯;有时我去办公楼穿了军装,狗狗会显出一些兴奋,它跳跃,而且扑叫。看来,军装对动物也会形成刺激,造成某种压迫感。

然后,就该轮到我们给它洗澡了。总的来说,它是顺从的,并不挣脱。它洗澡时的面部表情一如婴孩,不是十分情愿,却又不得不顺从。浸水之后,它突然变得小了好多,凄凉无助,逆来顺受,像个小可怜。有时一不注意,它会去喝澡盆里的水。

待到洗干净了,吹干了,嗬,狗狗毛色清净,一团蓬松,漂亮极了!

它大概也自觉英俊无比,活蹦乱跳,趾高气扬,顾盼之间,俨然以为得了选美大赛的金牌!

略大之后,我经常或早或晚带狗狗出去遛弯散步,每逢此时,颇感惬意。没有狗狗,我便懒得活动,是它,调动了我,使我养成散步的习惯。

每次遛它,看到我要穿衣穿鞋,狗狗马上领悟,兴奋不可自抑,快乐得忍不住咬你的脚,口中哼哼唧唧,仿佛念念有词。

我只要说“狗狗!走不走?”它就懂了,马上抬起头颈,注目观察,看你是不是骗它。一发现你有行动,就急不可耐了,它喜欢户外,喜欢自由。

开始怕失控,带着绳套,之后很久,解套自随左右。因它又小又胖,常常引起路人的喜爱;而狗狗也特别喜欢小孩,还喜欢衣着鲜丽的年轻女子。狗狗喜欢亲近人,从不咬人。

夏夜遛狗,是一妙境,月明星稀之下,凉风习习之中,物我两忘,人犬归一。人拍马屁,我拍狗屁。一路之间,我要对狗狗说许多表扬话、恭维话、赞美词,譬如“狗宝贝太聪明太听话了,什么都懂”啦,“我狗狗是个超级大美人儿,不碰脏”啦,“狗得洛夫娜走得好,像一只大狮子”啦,等等赞词,一路倾诉,以保证狗狗在表扬声中飘飘然,以少先队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往往此时,它小屁股一扭一摆,装得像个“三好学生”,神情庄重,步态匀称。

但是好景不长,一遇到它感兴趣的玩艺儿,一块骨头,一个饮料瓶子,一只空烟盒儿,这就完了,原形毕露,顽质顿现。非欲得之,赖着不走,你的命令,拒不执行。

还得哄呀,骗呀,威胁利诱呀,强制服从呀,总之,是《资治通鉴》里的那一套。看来,欲懂治人之术,先从治犬练起,人犬一理。

冬日遛犬,更为大妙。

尤以雪后之晨,初雪素洁,一片白茫茫、厚绒绒。狗狗四月出生,未尝见雪。初次领出,一愣,继而欢欣鼓舞,撒欢不已。

狗狗之喜雪也,发乎天性,专往雪深处跳。更喜无痕处行。翻腾跳跃,自作多情。忽躲闪,忽扑咬,忽戏耍,忽翻滚,以其想象力之丰富,以其原动力之充沛,上演其祖先的原始生活场景,狩猎、搏杀、夺食、游戏……远远地站在雪地上看它澡雪知乐,不由人不怜爱。就如一个父亲在看着儿子调皮捣蛋,心中生出的,是对生命活力的无限赞美和神往。吾幼时亦如此,而今此趣安在哉?

兴尽,一声口哨,呼唤我儿归。狗狗闻之,自远处飞奔而来,像只兔子,向我跑来。它满脸沾雪,成了白胡子,腹毛凝水,成了雪孩儿。

狗狗皮实,不娇气,性格活跃,任性无媚态,天性多,奴性少,这是特别让人喜爱的地方。我不喜欢太懂事的狗,中规中矩,克己从命。做人已经异化得足够了,再养一只比人还异化的犬,岂不互相更促进?

骨头,是狗最喜欢读的一本书,而且永远读不够。信然!

说人读书是“啃书本”,是一种仿生语言。从无肉处啃出滋味来,也是一种本事。大概是习惯,也是无奈。与其在无肉的骨头上不舍不弃、苦寻滋味,何不在生活中捕猎活物?像狮子猎豹那样奋力追杀斑马、羚羊,血淋淋大啖饱舌,岂不为大勇力、大收获?

喻之求知做学,似亦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