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茶生涯(鲁迅文学奖获得者散文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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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大城小记(7)

【场合啊场合】

有一个朋友从外地来上海,百忙之中提出唯一要求——买衣服。小女子嘛,万分理解。带她去了一家,应该说是上海最好的百货公司之一,加上时间紧,就近吧。

逛来逛去,挑挑拣拣地,也没有看中哪一件。渐渐地事态起了变化。作为陪逛的,觉得导致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导游水平太低带错方向;要么就是迟钝,没有捕捉到对方稍纵即逝的购买冲动,及时地热心地促成,总之是有点无能,心里开始不安;被陪的呢,觉得好容易抽出时间,邀上朋友,腰缠数卡,杀气腾腾而来,居然出师不利一无斩获,没有成就感。

局势渐渐严峻,最后事情已经明摆着了:两个心有不甘的人,在上海的一个大百货公司里,已经成了“想让我走,没门!”的自愿被拘押者。

百货公司也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我们很想出去,只是要手里提上一至两个大袋袋才行。于是对刚才走过的专柜逐一旧地重游。售货员大概很少看见这么快就“再次光临”的顾客。

但是还是不顺利。原因出在“场合”上。

一件玉石色的无袖长裙,图案像岩石的裂纹与层次,却是软软的质地,玉就化了,盈盈泻下,流到了脚踝处。想象如果配一双细致典雅的高跟鞋,绝对完美。

但是朋友说了,没有场合穿呀。什么时候穿呢?上班,太性感。约会,空调里会冷。晚会,适合这件衣服的太少了,一年大概……就一次?

一件中式的上装。质地和做工都是老式的,改良过的领子不再僵硬,鲜艳的色彩平添了今年缤纷的时尚神韵,算得上“熔古典与现代于一炉”。见友人驻足观看,赶紧大力煽动。

她说:“还是没有场合穿呀。晚宴的话不规矩,平时穿着又……有点做作吧?我会不自在。”

那就上班穿嘛!漂亮一点,自己的心情都会好呀。

朋友说:“那不是便宜了老板!他配我打扮这么漂亮给他看吗?我呸!”雇员不喜欢老板,这是天下最普遍的事之一,因为老板本来就没有想要讨你喜欢。我当然见怪不怪,继续耐心启发——“又不是为了他,不是还有男同事吗?”

“男同事?提起来更泄气,没有一个眉眼整齐的,还计较小事。从来也不会夸女同事一句!我根本就想不起来我身边还有男人。”

于是话题彻底发生了转移。她说,最难的就是上班不知道该穿什么。不讲究吧,自己没有精神,心情都会变坏;坚持讲究吧,经常会动摇,觉得没有必要,白白累着自己。太随便吧,要挨老板白眼,遇上在乎的人也没面子;做职业装套中人吧,又拘谨得喘不过气来。打扮得中性吧,没有女人味;有女人味吧,好像就显得不够精明干练,而且容易惹麻烦。

说来说去,关键是:身边有没有人值得你好好打扮。

女人今天的要求都降低了,只要人还不讨厌,有一点起码的绅士风度和审美眼光,就可以让人打起精神打扮打扮,给他们三分颜色看了。

如果到处的男人都不配合,坚决让女人总是找不到“场合”的话,那就活该抱怨:怎么就没有一个养眼的女人呢?

【华丽不要你知道】

聚会时,一个朋友戴了一顶帽子,外表上看是非常朴素的帆布帽,脱下来里面却是漂亮的丝绒衬布,金色的,牌子我不知道,但是那一瞬间真的有点惊讶,觉得在普通中庸的外表之下,竟是这样的有光彩,会不会是主人性格的写照?不禁对他多看了两眼。而这位仁兄竟将他的帽子捏成一团,满不在乎地塞进背包,等到告别时拿出来戴上,却不见一丝皱褶。真是能屈能伸、本色不改啊。

一个美国牌子的男装长裤,面料是暗淡的厚棉布,不知道是水洗还是磨砂,反正做旧做得很地道,但是穿起来就知道不同凡响,原来它的衬里不是冰凉的羽纱或其他滑溜溜的化纤材质,而是全棉的绒布,很细腻厚实,肌肤触觉一流。那种绒布是泥土色系经典格子纹样,看上去和外面的料子既有反差又有和谐。这份视觉和触觉上的华贵虽然只有主人自己知道,但是正因为如此,它的华贵,是真的。

看见一个女孩的结婚戒指,白金的,除了两道细线之外毫无装饰,虽然简洁但似乎太平淡单调了。听见我这么说,女孩子笑着说:“有一颗钻石的。”

钻石?没有发现啊。女孩像怀着一个秘密那样地笑起来,脱下她的戒指,递给我说:“你仔细看看。”我仔细一看,有了!原来在戒指的内侧,开了一个小小的窗,里面就镶嵌着一颗钻石。钻石内藏,这不是明珠暗投一样可惜了吗?这是第一反应。再一想,不禁和女孩一样微笑起来。

钻石这样的东西,它的价值在于它的贵重和它的耀眼,现在偏偏将它藏在里面,只取其贵,不取其耀眼,显然是不需要它跳出来引人注目,只要一个人心里明白了。也许这是一份很好的爱情宣言吧——我们的爱情,像钻石一样美丽和珍贵,但是我只要我们两个人知道,不需要张扬,更不需要在别人那里求得认同。设计者真是很有慧心和幽默感的人呢,对大众的习惯心理,他来了个逆向行驶,却让相爱的人共同拥有了一个璀璨的小秘密。

这可能是我们时代的一个秘密。人们拒绝粗糙和潦草,但是固有刻板的金玉其外已经让人厌烦,甚至令人产生败絮其中的怀疑,于是人们的审美口味变得奇怪起来,因为讲究,所以一定要平凡其表,金玉其中;一定要把华丽藏起来。

因为真正的有原则,因为真正的爱自己,因为真正的自信,所以,我的华丽不要你知道。

但是,藏起来的华丽毕竟不容易引起注目和共鸣,那么内里的高贵和优雅会不会有些寂寞?应该会的吧。但是这样的寂寞,也许正是浮华和虚荣的解毒剂。

【收起那根绝望的绳子】

我的一个朋友,原来是个生活闲适的人,忙碌、匆忙与她无关,她也不知道什么叫生计。但是最近她变了,突然对所有挣钱的事有了兴趣,问她为什么,说是:“原来一直以为自己捧着一个铁饭碗,现在才发现,那个饭碗早已不翼而飞了,感觉很可怕。”

我说你的工作不是好好的吗?她说:“那是表面现象,现在哪里还有铁饭碗?我就剩下一个捧着铁饭碗的姿势了。”

今日之碗已非昨日之碗,甚至碗已经蒸发掉了,而捧碗的人的双手还维持着原来的样子,捧着那个不存在的碗。想想不禁失笑。于是问对策,朋友说:“不能一棵树上吊死!要多找几份工,多挣几份钱,也多给自己留几条后路。”

不是没有道理。我们的前辈,只要他们愿意,都可以在一个地方、一个位置上做到终老,可是我们即使自己甘心从一而终也是很难做到的。说不定哪天,你效力的这家公司、单位就无疾而终,把你不老不小地闪在半道,前不见退休,后不见新槽,你能不能潇洒地挥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

想一棵树上吊死,也要树结实。怕就怕吊都吊了,树枝咔嚓一声断掉,或者连根倒掉,吊你个半死,留一口游丝余气,难看的样子倒都叫旁人看了去。那次第,怎一个郁闷了得!

多找几份工,就是多找几棵树,等于将自己的重量在几棵树上分而吊之,结果会如何?虽然吊死的机率大增,但那样子可就更难看了,活脱脱的一条网中之鱼。如果吊死(就是吊到了老死)了,那又无异于五马分尸。看看那些身兼数职的人,他们的忙乱、他们的不容喘息、他们的劳心,真有点五马分尸的酷烈。

一棵树上吊死,患不值,患不能平安吊到老死,几棵树上分而吊之,又苦于不雅观不人道。今天的都市中人,实在很难做的,谁能飘然出尘,笑傲江湖?

然而是什么时候,生活成了这个样子?花样的年华,月样的精神,高等的教育,冰雪般的聪明,但是最大的盼望,最重的心事竟是:只要能平安做到退休就好!严重的,就像恋人之间的急迫——我怕时间太慢,日夜担心失去你,恨不得一夜白头,永不分离……对,恨不得明天就老,就退休,那样就不用担心了。

难道,为了躲避某种压力,我们的一生就成了想尽快打发的东西?我们的前程也成了忧虑重重的负累?怎么会这样?我们的梦想呢?盼望呢?怎么比脸上的珍珠光泽、唇上的蔷薇颜色还早地消失了呢?它们都去了哪里?聪明的,你能告诉我吗?

圣人说:生死事莫大焉。又说:未知生,焉知死。这本来就不是简单的一回事,还是姑且吊着,在树上东张西望,不必一心求“死”。古代在杭州是杀过不少人的。看过一篇记载,一个忠贞的武将落入敌手,大喊:“速杀我!”勇则勇矣,缺了情趣,没有回味;文人就不一样了,被押到湖边受死,环顾四周,从容道:“好山色!”同样三个字,就完成了一个完美句号,整篇人生都飘逸不凡起来。结局相同,但是境界相差有如云泥。

我们都是被时间判了刑、被生计押着,慢慢赴死的人,实在没有必要对着工作大叫“速杀我!”倒不妨即使在丢了饭碗时仍保持一点潇洒,叹一声“好山色!”

禅宗有“本自无缚,不用求解”之说,大致是说只要你觉得自己没有束缚,就不需要苦苦寻求解脱,也就真的解脱了。

真是好境界。但愿所有苦恼的人早日到达这个境界。

只可惜,好境界如同完美爱情,不是可以盼来的,多想反增焦虑。对我来说,快乐的幻想还是有的:某一天,痛苦地起了床,洗漱梳妆完毕,不情不愿地出门,突然想起,我已经不用上班了。当然,不是树倒了,而是我自己把那根绝望的绳子从树上收了下来,并且不知扔到了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