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吴江别集:我欲凌风归寥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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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慎言“民主的普世价值”

近来,“普世价值”的提法甚嚣尘上。何谓“普世价值”?据说这个称呼是从西方输入的,大概是指那种普天之下、普地之上、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适用价值的措施、行动等。有没有具有这种“普世价值”的东西,我想是可能会有的,例如关于人类的自由、平等,人的主权的保障等,这些在抽象意义上可以说具有普世价值,但在具体实现的方面,特别在实现的方式上,却有种种的不同或限制,所以人类各地——各国各民族——都要按照自己的条件去争取,其实现的步骤、方式、程度会有很大的不同,矛盾和斗争也不会少。

现在,我们这里人人谈民主。自从俞可平的“民主是个好东西”的名言一出,大家都叫好,我也说好。但有人断言民主是具有“普世价值”的东西,我则认为在理论上这种看法颇值得一议。

人类自从离开原始社会以后,就长期经历着两种政体即专制政体和民主政体,而这两者在某种意义上又有着相互渗透的情况。就是说在古代的专制政体下也有某种民主因素,例如为人所称道的古希腊、古罗马式的古典民主,那是在一般已无氏族关系的奴隶社会中产生的,主要运用“多数决定”的原则。但是,即使是在具有坚固的氏族关系的中国上古时代,正如《南方周末》2009年7月2日一篇文章指出,早在东周时已有的左右分站而决多数的形式,西周初年则有裸露左右臂而决多数的形式,按多数原则行事。这是已有意识的人类很自然的一种选择,或许和原始社会人们生活的平等原则有些关系。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便产生了所谓的近代民主。近代民主就是经选举而产生国会或议会,重大国事由国会或议会多数决定,并且产生竞选的政党,有的国家并由全民直选总统。这当然比专制政体大进一步。但是,几乎在产生资产阶级近代民主的同时,就有一些主张自由的人攻击这种民主,他们以法国著名民主主义者卢梭为靶子,攻击近代民主只能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说:企图通过民主方式来保证主权的绝对权利,不侵害个人自由、个人利益,只能是一种幻想;他们批评卢梭的人民民主原则与自由原则联系在一起是一种致命的思想,民主必然扼杀自由。并且举出近代民主国家不仅在内部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而且对外实行侵略弱小民族的政策。这些攻击民主的自称的自由主义者,以欧洲人爱德蒙·伯克、本雅明·贡斯当和托克维尔等人为代表(请参看李强著《自由主义》一书)。西方哲学家罗素也加入了这种合唱。这种思想传到中国,恰当五四时代,后即中国首倡民主科学的时代,其代表人物便是北京大学教授张奚若先生,他也断言民主必然产生“多数人的暴政”,因此不足取。刚进入21世纪时,上海的王元化同志特将张奚若的观点重新介绍给国人,并且加以肯定。他写信给我,征询我的意见。我回答民主本身固然有缺点,特别当它被资产阶级所运用,产生弊病乃至极大的弊病是必然的,但是按人类政治的发展史来看,民主比之专制和极权,毕竟是一个进步,民主若掌握在人民手中,它便是通向自由的一个途径,就是在资产阶级手里,民主也会使社会生活有一定自由度。在这个问题上我和王元化最终未能取得共识。

马克思恩格斯是怎样看待民主的呢?大家知道,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在资产阶级手中夺取政权就是夺取民主,就是说,无产阶级也要运用民主,并且承认民主的价值,但他们同时认为,当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掌握民主进行社会改造,当完成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之后,即全部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之后,国家和民主就会消亡,人类将进入一个“自由人联合体”。这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虽承认民主的价值,认为民主是通向自由之路,但它最终将消亡,就是说民主并无“普世价值”。至于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如何具体运作,那时的社会生活是否在一定情况下还要运用多数决定这一原则,这一点我们无由猜测。

近代资产阶级民主可说是每况愈下。美国号称自己的民主具有普世价值,其实际情况如何呢?德国前总理施密特在日本《读卖新闻》上撰文说:西方的民主价值观完全是西方的东西,它既源于“启蒙思想”,也源于基督教教义,因此,在亚洲并不行得通。就以美国来说,美国自身的选举制度和民主形式早已不适合现代社会的民主诉求,选民不能直接投票给自己属意的总统候选人,人民投完票后便一无所有,选举总是以金钱为主导并且充满伪善和贪婪。美国双月刊《国家利益》网站7月16日的文章《西方最后的立足之地》说:“这场无休止的战争(指美国的全球反恐战争)不仅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失败国家缔造者,而且正让美国一直捍卫的西方普世主义走向终点。”还有,英国《独立报》网站今年7月14日的一篇谈“自民党时代”即将终结的文章也说到日本的民主政治,说:“日本是一个基于共识并具有家长作风的社会,其民主政治也向来带有家长式统治色彩。自民党内部的一些派别而非对立政党一直努力要拔得头筹。而通常,关乎国家未来的决定都是由与商界领袖关系密切的政治人物秘密作出的。广大选民基本上被拒之门外。”

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13日的一篇文章,谈到西方式民主能否解决中国的腐败问题,论述相当精辟,我索性把其中的几段话抄录于下:

许多人主张加速政治改革,希望能够通过实现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制度,来解决中国的贪腐问题。他们相信西式民主政治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不二法门。从表面上看,这个主张有相当的合理性。但是如果更全面地考察一下世界现实,我们就会发现这个认识和主张的可靠性是令人怀疑的。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尽管亚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模仿了西方民主政治,但是却没有能够解决贪腐的问题。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都是这样的例子。韩国也是,前总统卢武铉就是因为家人接受了贿赂,无颜面对国民,才会跳崖自杀。这些事实告诉我们,西式民主政治不是解决贪腐问题的根本途径。

也有许多人认为,如果能够允许中国的媒体像美国那样自由,独立于政府的管理约束之外,那么就可以通过媒体来监督政府行为,贪腐的问题就能够得到完满解决了。可是,就如同西式政治民主制度没有能够帮助亚洲和拉丁美洲解决贪腐问题那样,媒体的独立和自由也没有能够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解决问题。香港就是其中一个例子。香港媒体的自由度比美国还要高,但是在香港学习新加坡采用廉政制度之前,那里的贪腐现象相当普遍。香港目前的政府体系很清廉,但不是因为媒体自由所致,也不是实行西式民主政治制度所致,而是采用了新加坡廉政模式的结果。

为了防止误解,笔者需要申明一个基本观点:本人并非认为民主政治和媒体监督在帮助防治贪腐方面毫无作用,它们的正面作用是要予以肯定的,但是前述事实告诉我们,这两个条件不是决定政府清廉与否的最关键因素。

我一向看重《联合早报》这张报纸的评论文章,从以上议论看来,它的评论对我们确实颇有参考价值。

民主果然是一个好东西,但是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不但有几千年的封建积累,而且有长期的“人治”和“一言堂”的传统,目前又有“既得利益者”的百般阻挠,要推行民主谈何容易?民主只能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条件下一步一步地前进,首要的是要摸清适合自己条件的方式,走自己的路(这样做时尚需照顾各宗教的教义和各少数民族的习俗)。新加坡和香港的廉政制度一时难以在我国全国推行,但选择一个直辖市进行试验,创造一个“廉政特区”,并非不可能,只看当局是否有这个勇气和决心。事在亲力亲为,不在空口许愿。

(载《文汇读书周报》200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