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朋友们推荐去看湖南卫视的《我是歌手》,猛然发现偶像齐秦也在那些唱歌的歌手之列。电视里的齐秦虽然还是很能唱,但是神态已经明显老了,不复当年年轻矫健的样子,就连牙齿看起来都掉了。尽管他唱的《夜夜夜》还是很好听,而且比当年更具技巧,我还是迅速关掉了电视。这不是我想要看到的齐秦。
这是很残酷的事情,你看到了一个人最好的年纪,然后看见他老去。1960年出生的齐秦,到现在已经超过五十岁了。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一个人的年华已经老去,他还要以年轻的方式歌唱,还是牛仔裤,还是长发,可是已经一点儿都不酷了。
偶像老去这样的事情,到了近几年才慢慢多起来,这样的事情多了,就等于提醒自己也告别了某个时代。曾经寄托在偶像身上的某种情愫,或野性,或浪漫,似乎都要随着偶像的坍塌而消散了……尽管,那些情愫是真正珍贵的东西。
十几年前,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曾经非常羡慕我的一位同班同学。他是一位很好学的人,同时还会弹吉他。每次他下晚自习回来,在宿舍熄灯之前,他都会弹半个小时的吉他。他最喜欢弹的曲子是Sound of Silence,经常弹了一遍又一遍,我们也都很爱听。可是突然有一年寒假回来之后,他没有带吉他到学校来,他决定要更加努力地学习,然后出国。
这位同学后来真的如愿以偿去了德国。四年前,他从国外回来过一次,我们在地铁站旁边的一个小小的咖啡店匆匆见了一面。他在继续读他的博士后,看起来依然文质彬彬,未说话先就满脸堆满谦虚的笑容,一副标准的学者模样。我很急地追问他,在德国是否还弹吉他。遗憾的是,他摇了摇头,说是工作太忙了。
我感到有些伤心。为什么岁月和生活会带走一些我们钟爱的东西呢?其实这些东西弥足珍贵。我记忆中的这位同学,还是那副眯着眼弹吉他的模样,偶尔看一下谱子,或者被我们不小心打断才会停下来。那时候,我是多么羡慕他会弹吉他啊,甚至半躺在宿舍床上听他弹奏,一边想象要是自己弹的该有多好。
可是我们都已经从无忧无虑的大学校园毕业了,大家各奔东西,各自面对自己的生活。从咖啡馆出来,我送他坐地铁回去,临别时他向我挥了挥手,留给我一个似曾相识的灿烂的笑容。那天独自走路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把我的影子映得忽长忽短,我不禁觉得有些落寞。
生活和岁月带给了我们许多东西,我唯愿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苍老和理性。我对未来充满憧憬,可是既有的经验却又让我对将来充满恐惧。我害怕会失去更多弥足珍贵的东西,就像昨天曾经失去的种种一样。这是一种无比芜杂的心情,尤其是在这岁末年初的时候,变化的日期在催促着我们前行,连片刻都不曾让我们停下。
无比芜杂的心情(二)
人到了三十五岁,真是处在了一个非常微妙的年龄。向前看,路漫漫其修远;向后看,曾经的天真幼稚犹在眼前。倘若这个时候还未能开拓一片疆域,很可能就会被归于老而无用的一类。这之于我们,竟然渐渐变成了一件大概率事件,让人不由得不做一声叹息。虽然古来就有大器晚成的例子,但这恐怕只能激励别人,却无法安慰自己。
工作大都是维持生计的一种办法,自由职业者的漂泊不定往往能让有固定工作的人凭空多了一份优越感。电视上经常有一种采访,那种有一定知识文化而又未成为农民工的没有固定工作的人,通常有一个自由职业者的标签。这样的人在电视上通常作为一个需要被同情被理解的形象,因而使得我们这些按时上班每月领薪水的人越发珍惜手中的工作。所谓“安居乐业”因此变成了一种不错的选择。
我们是否因此失去理想?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2005年毕业的时候,股市低迷,我在几份offer当中毫不犹豫选择了外企。我去的那家公司是一家伟大的企业,在张江高科园区里面有气势恢宏的研发中心。面试的当天,坐地铁二号线去张江的路上,一个车厢都是同行的人,到了现场,几千人的大场面让人竟然有些胆战心惊。当天一共三轮面试,中午管饭,是外卖的肯德基,留下来等下轮面试的人都可以领到一份。坐在角落啃汉堡的时候,看着同学们一批批地离开,整个大厅从拥挤到慢慢安静下来。等到最后一轮面试结束,竟有如范进中举般的兴奋感。
当年奔赴外企的场景现今又在公务员考试的时候重演了。其实你要是问参加考试的人,大多数人恐怕不知道为什么来,就像我当初拿到那家著名美国公司的offer时莫名其妙的幸福感一样,我把脱颖而出当成了幸福感的来源,但是,工作其实就是一份工作而已。只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时候,只是一心要闯过去,至于河对岸的是草原还是戈壁滩,那是顾不上去考虑的。
这样的心情,在工作之后愈来愈烈。企业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为每一位员工设计好了种类繁多的层级,无非是各种字母外加阿拉伯数字变成的序号,随着时间的推移,上级和人事部门就会在极其恰当(从不预支)的时候帮你攀升一级。这是一部伟大的天梯,大多数人都会在差不多的时间达到几乎差不多的位置,只有少数幸运儿会攀升得更快一些,而大多数人都在心里默默地坚持认为自己总有一天就是那个幸运儿。如果说,诸如此类的向上攀升也是一种理想的话,那么这个理想往往会最终让人发现是遥遥无期的。
这是一种无比芜杂的心情。理想的消失不见总是一件让人着急的事情,而要让我从天梯上跳下去追寻理想,这又让我觉得大抵有些靠不住。这样不上不下的心情,除了让人顾影自怜,并没有特别的意义。自然,这确乎是我们渐渐放弃理想的一种借口而已。我们把理想装进一只坚固的瓶子,放手去追逐世俗的目标,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眼睛的余光还会瞟到她,忽然有一天她不见了,被杂物挤进了某个不知名的角落。
在这岁末年初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想要把她找出来擦拭擦拭呢。不为别的,就想不要在明年的这个时候,还有今天一样芜杂的心情。
人人都是方鸿渐
大概在一二十年前,钱锺书和他的《围城》一起成了一个现象,人们仿佛破茧而出的蝴蝶一样发现了一个简单而又深沉的新世界。那时候,20世纪80年代的思想冲击刚刚过去,人们终于认清形势,让“经济”这个词语成功远离了其原本的意思而成为一个全民口头禅。然而除了追逐利益之外,每个人都有一些多余的精力需要宣泄,可是又不知道朝哪里宣泄才好,于是乎就有了“围城”式的彷徨。
我的姐夫为数不多的书当中就有一本小说《围城》,六年前他去美国之前就把所有的存书留给了我,在他留下的书当中,除了《围城》,还有三卷本的《红顶商人胡雪岩》。这大抵可以反映我姐夫出国之前的处境,他毕业于名校,努力工作,然而终究还是买不起价格飙涨的房子,于是乎动念去了美国。他的离开,离开得非常顺其自然,对于这个国家看起来也没有什么损失,但是我却很伤心,因为我姐姐和可爱的小外甥也跟了过去。我当然理解他们不得不走的心情,这和《围城》中的方鸿渐离开上海去三闾大学是一样的,尽管旅途坎坷,尽管前途未卜,可是就得走。
基于我姐夫的前车之鉴,我借钱付了首付买下了这套三居室。买房子那段时间,我们跟打了鸡血似的在这座城市到处穿梭,哪里有楼盘就出现在哪里。一位曹姓同事给我打气,说:“只要是自己的房子,什么样的房子住着都是开心的。”末了,还挥舞一下拳头,说,“加油!”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鼓励,一想到能坐在自家沙发上看奥运会,心里就有无限勇气。咱中国人说安居乐业,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从这个意思上说,让每个年轻人买得起房子,估计是让社会安定团结最简单的办法。我常常看到刚毕业加入单位的新同事,脸上写满冲动,一刻都停不下来。但这种状况维持两三年之后,他们中的大多数就开始变得深沉,这个时候大概就是在操心房子和结婚的事情了。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仿佛看见了自己。我们在生活的轨道上如期而至地到达一个个站点,然后继续负重前行。
我在想,世界上还是有一些人能够未卜先知运筹帷幄的,所谓英雄造时势嘛。大的来说,有“力拔山兮气盖世”和“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小的来说,也能做到巧言令色八面玲珑。这样的人,深谙“术道势”,善于操弄工具资源,自然不会囿于命运的怪圈。然而这样的运气和能力终究没有降临在我的身上,作为沉默的大多数,我们只能在有限的空间中闪转腾挪,如果智商和情商还够的话,最大的成就就是竭尽全力充分利用好游戏规则。
因此,以这样的心境和处境,我们人人都是方鸿渐。
不能不重读《围城》。对于方鸿渐们来说,他的爱情随波逐流,他的家庭随波逐流,他的事业也是随波逐流,即使偶尔靠岸,也是一阵风就吹散的。整本书中,方鸿渐所做过的唯一一次自己的选择是拒绝苏文纨选择唐晓芙,然而连作者钱锺书先生都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我想,钱锺书大概也认为,方鸿渐连堂吉诃德都做不到,这样的人恐怕没有资格拥有这样的爱情。钱锺书选择让孙柔嘉最后与方鸿渐结合,就是让方鸿渐从有限的理想回归现实。孙柔嘉这个人物代表了方鸿渐们的理想所回归的现实选择:她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杨绛《钱锺书与〈围城〉》)
对于方鸿渐这样的人的评价,钱锺书是通过赵辛楣的嘴说出来的。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三闾大学之后,方鸿渐问赵辛楣:“……你经过这次旅行,对我的感想怎么样?……”赵辛楣干脆地回答道:
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
这样的评价,对于今天同样志大才疏满腹牢骚、以各种理由说服自己囿于现实的大多数人来说,难道不是仍然很贴切的吗?
70年代生人
现在,20世纪70年代出生的人正处在最好的年龄。最大的只有四十四岁,最小的已经三十五岁,如果用一天的太阳来类比的话,正是如日中天的年纪。这样的年纪,思想和思维方式已经相对成熟,基本上都已经成家立业,如果恰巧在外企公司干的话,正是最受欢迎的一个阶段:精力和经验俱备,正好担当重任。
属于我们这群人的集体记忆,是“飞毛腿”导弹和“小虎队”的歌曲。“两伊战争”的时候,我当时还在上小学,那个时候电视还没有完全普及,可是对于对世界充满好奇的我们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只要有任何一位同学知道消息就好。每到课间,我们就迫不及待地跑到教室外的走廊上,三五成群,认真严肃地讨论着战争的走向。后来美国也加入了战斗,话题中最令人兴奋的部分是比较“飞毛腿”导弹和“爱国者”导弹的优劣,经过眉飞色舞像模像样的对比,我们一致认为,“飞毛腿”导弹必然要更快更强一些。至于原因,我已经不记得了,大概“飞毛腿”这个名字更酷一些吧。
那个时候,几乎每个女生都有一本歌词的手抄本,那种软面抄的本子每一本的封面都印着最靓丽的明星头像,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色彩过于鲜艳了一些,简直有些恶俗。可是那时候很流行,我们男生不屑于——其实是不好意思吧——有这种本子,可是“四大天王”的歌都会哼个不停。那时候周慧敏是最令人心动的女神,偷偷瞟一眼照片就会令我们脸红半天。那时候郭富城的发型最流行,过年的时候我们都会理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所以满大街看过去都是一色的中分,这种头型直到我们进入高中才慢慢消失。可是这一切,都敌不过“小虎队”歌曲的魅力,几乎每一首歌我们都会唱,男生们都自动归队,自认为比较像吴奇隆的,也会整天装出酷酷的样子。每堂课上课之前有五分钟集体唱歌的时间,老师们通常希望我们唱郑智化的《星星点灯》或《水手》,可是我们一起哄,领唱的文艺委员就会换成“小虎队”的《爱》,唱到“让我们自由自在地恋爱”的时候,我们的脸红了,老师的脸白了。
这样的共同记忆如今真是弥足珍贵。因为“80后”和“90后”有他们独特的标签,而20世纪60年代及其之前出生的人因为经历过那个独特的时代也使得他们的面目鲜明,唯有70年代出生的人,处在时代嬗变的当中,被遮盖在变革的宏大叙事后面,一直形象模糊。许知远在他的文章《生于70年代》中说:“其实从来就没有一个完整意义上的70年代。在1970年与1979年之间已经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以1976年为界,整个70年代被割裂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在这年之前的人,身上或多或少地有60年代人的印记,而这之后的人,心理上和行为上则更接近所谓的“80后”。
与“80后”与集体主义的决绝不同,70年代的人一直徘徊在集体和个人之间。和革命年代强调国家与集体不同,70年代出生的人已经开始目睹或参与了80年代开始的经济变革,个人的成功开始有了具体的社会标准;但由于计划生育尚未实施,我们仍然生活在有竞争的家庭环境里面,因此关注家庭也是这一代人的共同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一代人是被时代裹挟的一代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而且过得不亦乐乎唯恐落伍,多少有些显得随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