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心中的大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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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耕作(7)

自从我译的第一部外国文学作品——匈牙利剧本《战斗的洗礼》1954年在上海新文艺出版社出版,我在文学翻译这条颇不平坦的道路上已经颠踬了整整三十年了。三十年来,在教学的本职工作之外,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孜孜矻矻,倒也陆续译出了三四百万字东西来。但如果问我从事这么多年翻译,有什么体会,恐怕仍是我在1979年写的一篇文章中概括的一句话:“一路颠顿竭蹶,风险频遇。”而且年纪愈是增长,愈感到捉襟见肘,笔不从心。近年来有时为年轻人看稿,往往一眼就看出译稿中的败笔,但如何改好,却常常踌躇终日,不敢落笔。总之,随着年轻时锐气的丧失,才愈感译事之难。1983年应《翻译通讯》编者的敦促,写了一篇供青年文学翻译工作者参考的文章(题为《新青年文学翻译工作者谈心》,载《翻译通讯》1983年第12期。该文未收入本书。),提出有关翻译的几个问题。虽然内容大都是老生常谈,却先后接到一些读者来信,对其中一些提法和我进行探讨。现在结合这篇回溯自己翻译活动的文章,稍许举几个实例,再进行一些阐述。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算对一些与我通信的年轻翻译工作者的答复。

我在给《翻译通讯》写的那篇文章中曾谈道:“……在任何学科上想要自学成才,主要靠的是个人刻苦努力,需要一点儿锲而不舍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要有合适的土壤,也需要灌溉和施肥。”我自己谈不上多么刻苦,更缺乏锲而不舍的精神,但之所以能够踏进翻译的门槛,却多亏了几位良师益友的提携和帮助。另外,自然也由于我所处的环境给我提供了机会与方便。

从50年代初,我就担任了教外国人汉语的工作,使我不得不对汉语和两三种外语下了一点功夫。50年代正是中国同苏联及东欧国家交往频繁的时期,在外国文学方面,国内除了译介大量俄罗斯和苏联文学外,也陆续翻译出版了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的作品。1951年在清华大学成立了外国留学生班,最早来我国学习汉语的就是上述几个国家的学生。在我教的匈牙利留学生中,有一位中国名字叫高恩德的讲师,对文学颇有修养。1952年夏高等院系调整,留学生班并入北京大学,高恩德协助我国老翻译家孙用增订补充了孙用早已翻译出版的《裴多菲诗四十首》。另一本匈牙利著名革命诗人尤若夫的《诗选》,就是我和高恩德译出初稿,再经孙用同志修改润色后出版的。高恩德精通德语,我在大学期间也学过一点德语。我们两人用德语交谈,没有什么语言隔阂。对尤若夫的诗作常常经过反复讨论,才用文字写出。孙用同志早年刻苦自学,踏上文学翻译的道路,对年轻人始终抱着诲人不倦的态度。他修改我和高恩德的译稿总是反复推敲,一字不苟。直到1964年我为上海新文艺出版社翻译德国19世纪革命诗歌二十首,孙用同志仍为我仔细润色译稿(此书后因“文化大革命”干扰未能出版)。我之能在翻译上迈出步子来,不能不归功于良师和益友(除了国际友人高恩德外,还有不少朋友给了我宝贵的帮助)。前文提到的匈牙利剧本《战斗的洗礼》,就是高恩德极力劝我把它译出来的。我不懂匈牙利文,但侥幸搞到了一个俄文译本。每译出一个段落,都经高恩德根据原文校对。其后我又陆续译了一部匈牙利剧本,一部匈牙利轻歌剧脚本(《小花牛》,1956年曾由中央实验歌剧院在北京演出)及若干短篇,都是从英语和德语转译的。

虽然翻译了几部作品,但是深深感到自己的缺陷。除了语言的障碍外,另外一个隔阂就是与中华民族文化迥异的另外一个民族的文化背景。以《战斗的洗礼》为例,书中有不少涉及天主教的文字,虽然勉强译出,但谬误甚多。剧本出版后,我的一个对天主教素有研究的老同学曾为我再次审阅,提出二十几条不合天主教习惯的词语。如“忏悔”应作“告解”,“节日”应作“瞻礼”,“圣女”应作“童贞女”,“做完礼拜”应作“望完弥撒”,“圣日”应作“主日”,等等。《战斗的洗礼》后来由作家出版社重版,我根据这位朋友的意见做了若干修改。这虽然只是个别词语的翻译,但如果不准确,就损害了原作的气氛。“翻译家必须是杂家”,这个口号吕叔湘先生在50年代初就提出过,早已引起翻译工作者的共鸣。但如何丰富知识,却是每一个搞翻译的人要为之奋斗终生的。通过第一个阶段的翻译实践,我的另一个体会是,由另外一种语言转译(或由精通原文的人口述翻译),不可避免地会使原著精粹的语言风格受到损伤,译者也常常会有“隔靴搔痒”之感。1956年我为了从德文译本转译一部波兰长篇小说(《一个人的道路》,1957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曾发奋突击了一阵子波兰文,基本上达到了借助词典能看懂原文的程度。1957年以后决心专门致力于德国文学的翻译,学到的一点波兰语、匈牙利语就开始荒废了。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愚鲁,一门外语尚学不到家,所以也没有什么可惜的。

从“反右”直到“文化大革命”,我曾无尽无休地受到批判,原因就在于从1957年起,我开始认真地译了几部德国文学作品。托马斯·曼的《布登勃洛克一家》是在“大跃进”前后和“反右倾”运动间隙中偷时间译出的(1962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亨利希·曼的《臣仆》着手翻译不久就赶上“阶级斗争月月讲、天天讲”的年月,完成时“文革”的暴风骤雨已快临头,稿子一直在出版社搁置了十余年才见到天日。在政治运动一浪高过一浪的年月中,要认真译一点东西(特别是长篇的)可真不容易,只能在风浪的间歇中偷一点时间。另一方面又惧于舆论的压力,只好采取瞒天过海的手段。我把要译的书籍拆散,夹在经典著作和笔记本里,在开不完的大小会和学习中间,偷偷觑一眼犯禁的东西,思索这个词、那个句子该如何处理。《臣仆》的大部分,《丹东之死》和两个德语中篇都是这样的违禁产物。

“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来了,一切事情都出了轨,我的小小的翻译事业自然也翻了车。一搁笔就是十年,等到再拿起笔来的时候,受到环境及条件的影响,我的翻译活动在方向和内容上也发生了变化,应该说这是我从事翻译的第三个时期了。

虽然我在“文革”前就被调到英语专业任教,但直到“四人帮”倒台以后,才获得重上讲台的权利。1978年第一次为学生开设英译汉翻译课,迫使我临阵磨枪,匆匆翻阅一些介绍翻译理论和技巧的材料。又由于英语荒疏多年,除了给自己补课,尽可能阅读一些英文书外,还不得不自己动手译一点东西。既然要给学生讲授翻译知识,就不能不提供一些实例,而最好的例子莫过于亲自体验过的文字。

接受系领导分配给我的开翻译课的任务,我是多少有一点违心去做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认为培养翻译能力绝不是依靠在课堂上听老师讲一些条条道道所能做到的。只有通过大量实践,通过亲身体验,才能摸索出一条路子来(当然,这并不排除有经验的人加以指点)。其次,翻译活动是建筑在对两种语言的深厚的基础上的(且不谈还需要其他方面的素养),而多数学生在大学期间恐怕主要停留在语言学习的阶段。其结果,翻译课即使包含了一部分实践,也常常流于为学生讲解观点和修改不通顺的句子。如何改进翻译课,真正担负起培养翻译能力的任务,既不是这篇文章所能概括,也不是这里要讨论的内容。我之所以发了一些感慨,只不过想说明,自从当了翻译教师以后,我才逐渐注意到帮助年轻一代走上文学翻译道路的问题。从1978年起翻译界前辈冯亦代先生为广东主编现代外国文学译丛,我也有幸参加这一工作。除了协助选定一些英国文学选题以外,还陆续校改了一部分译稿。后来我自己也先后编了几本选集,并为几个年轻人审校了若干长短译稿。工作倒也做了一些,但最深刻的体会是:自己才疏力薄,难以胜任。按道理讲,这些稿件应该已经初步达到出版的水平;对英文理解的错误只是个别的,译文通顺可读,只需要略微加工润色。但正是这一最后工序才是整个翻译过程最吃重的工作。如何把一篇已经明白通顺的译文再提高一步,尽量体现原著的风格,这需要极高的手笔。说老实话,有时我宁愿另起炉灶,自己重新译过,而不愿意在原有的基础上修修补补。翻译并不是演算数学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有时一个词、一个句子会在译者脑子里引出几种可能的对应语。给别人看稿,我总是认为译者提出的不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改稿的人挖空心思,代为寻找。如果说我在翻译的道路上早走了几年,辨识力稍微高一点儿,那我也不幸害了这类人易犯的通病——眼高手低,看别人的译稿不满意,而自己又无力为之改好。本来没有资格为人师,而职业上却逼得自己走上这条路,真是苦不堪言。

目前就在为一位年轻人看一部译稿,伊夫林·沃(Evelyn Waugh)的Decline and Fall(因为尚未最后确定书名,暂时只写英文名字)。这是我向某个出版社推荐的作品,而且前几年还自己动手译了几个章节,现在由某君译完,自然义不容辞,要给全书定稿。应该说,这位年轻译者的中外文水平都已达到一定标准,但是我不得不向他指出,要成为一个有独立工作能力的文学翻译者,仍需要刻苦努力。在审校他的译稿时,我首先发现一点背离原文的,便是译文未能忠实体现不同人物的身份地位。小说的第一部背景是一所英国私立学校。人物有博士校长,有三个教师,一个是从牛津大学被斥退的大学生(书中主角),一个原来是牧师,另一个人是经历复杂、参加过战争的退役上尉;此外,还有一个当了管家的走江湖的骗子。显然,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的对话是不能用同一语体翻译的。此外,学校里的小学生语汇,开运动会时一位美国黑人来宾满嘴的美国英语,也各有特色。我们当然不能希望译者(更不要说年轻译者)一切都处理得很好,但起码他应该锻炼出辨识不同语域、语类的“慧眼”。讲到译稿中的错误,确实不多,主要仍是一些牵涉到文化背景知识的问题:兰纳巴城堡是一个millowner(不是磨坊主,而是纱厂老板)在英国发生cotton famine(不是棉花歉收,而是由于美国爆发内战、棉花无法出口,英国纺织厂产生了原料危机)时期,利用廉价劳动力修建的,校长穿了一件价值高昂的charvat(不是沙瓦式样,而是沙瓦服装店的)睡衣,一个女孩子正在留声机上放Cilbert and Sulli-van(不是两个歌唱家,而是一个歌剧剧本作家、一个作曲家,两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写了不少风靡一时的音乐喜剧)的唱片,桌子上摆着champagne-cups(不是香槟酒杯子,而是一种香槟汽水)……这些问题有的多查几本辞书即可解决,有的却就连说本族语的英国人也不太清楚。譬如说,前边提到的那位上尉(姓格莱姆)因为在前线酗酒触犯了军法,幸而来审判他的人是个熟人,那人一见面就说:“God bless my soul,if it isn't Grime of Podgers!“(“真见鬼啦,这不是波杰的格莱姆吗?”)Podger究竟是地名还是人名?如果是人名,他同格莱姆又有什么关系?必须了解一点英国学校的情况才知道底细。原来在英国某些寄宿学校(多半是public schools)里,男孩子分属于不同的houses(可勉强译作寄宿舍),每个house有一位house-master(也可勉强译作舍监、宿舍长),而Podger正是一位舍监的名字。弄清楚原文词语的正确含义已不容易,如何把它译成汉语有时更困难。由于两国文化背景不同,一个国家的一些特殊事物在另一个国家是没有对应语的。更要注意的是某些词的内涵意义(Connotative meaning),或者说,不同文化背景赋予一些词的特殊含义。也是在前文提到的那部译稿里,美国黑人的女友评论他说:It's only when he's on his best behaviour that he's soclass-conscious,难道能从英汉词典硬搬,把class-conscious译作“有阶级觉悟”吗?我的年轻译者在这里又犯了个错误,正像我过去指出的另一个笑话:无所不知先生(Mr.Know-All)在轮船上帮助船员打扫卫生(毛姆短篇故事Mr.Know-All中,讲一个乘海船旅客,帮助船员组织娱乐活动,其中一句原文是“Hemanaged the sweeps.”sweeps这里指抽彩赌博,一位译者却误为(帮助船员)打扫卫生。我在1983年写的一篇文章曾举此例。)。这些都是把国内情况及用语硬搬到外国人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