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懂得,你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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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

【文 阮绵绵】

那个时候,没有阴谋设计,没有绞尽脑汁地想去得到,只有纯纯的,蠢蠢的,喜欢。

1.

发小毛毛组织了一场大聚会,我们天南海北地飞回去,赴这场约会。

聚会的地方自然是我们一同长大的家乡,我拥有美好回忆的地方,那里不仅有我的亲人,还有我的全部青春岁月。

我从小生活的地方是靠近哈萨克斯坦的边陲小城,无论是戈壁还是农田,都可以用一个词形容:一望无际。大气的土地培养一方豪迈的儿女,并不是说这里祥和安宁没有争执,只是大部分人都心胸宽广,不拘小节。

上大学后曾有人问我生活的地方是不是不毛之地,需要骑着骆驼和马上学,我总是觉得好笑。新疆在很多外地人眼里,充满了神秘,落后,野蛮,但实际上,这里的大部分城市和内地其他城市并没有什么明显区别。我的家乡到了夏天,美得像色彩绚烂的油画,天空湛蓝,草地青葱,瓜果飘香。

我认为人的一生有两个地方值得一去,一是新疆,一是西藏,两者都是幅员辽阔,能感受天地宽广,最重要的是,这里的人民有他们虔诚的信仰,独特的生活方式,能歌善舞,睿智坚强。所以阿凡提的故事能源远流长,达坂城的姑娘能在岁月里一路唱响,古丽是草原上美丽的花朵,一句亚克西竖起大拇指,那份热情我们都懂得……

离开家乡十几年,过去成为一张巨大的蜘蛛网,沿着每一根蛛丝往前追溯,都能找到一个原点,可惜只有回忆能重新出发。

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是一场倒计时的开始,谁也不知道生命的时钟何时戛然而止,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欢乐、幸福,还有做美梦。

毛毛大手笔,包了整个酒吧,墙上挂着个拉风的条幅,我一见就乐了,上面写着八个字:青春不老,时光永驻!

走进屋子里,天还没黑透,可是光线昏暗,一张环形的大圆桌摆满了果盘、啤酒,我笑着和每个朋友打招呼,真是热闹。

都说同学会最无聊,显摆自己过得好不好,看见别人没自己过得好,就开心了,可我们这拨人没那么阴暗,虽然嘴上很损,其实内心柔软。

青春岁月的感情,如果经得起时间的磨砺,就会变得不一样。我们一年也联系不了几回,可是见面依然喜悦得像蜜蜂遇见花朵,野狗嗅到香肠。某些人,某些事,总会勾起我们的感慨,让我们从女汉子、“二逼青年”瞬间穿越成了文艺小清新。

谁没有过青春?都说青春是用来逝去的,是用来怀念的。“青春不老,时光永驻”是个美梦。为什么美梦弥足珍贵?因为它实现不了,人对于得不到的,总是觉得好。我们怀念青春的时候,实际上是因为我们经历了足够多的时光,好时光和坏时光。好时光回味起来让我们感到幸福,坏时光让我们想起来就唏嘘。

这些回忆,无论好坏,都是我们的人生,值得永久珍藏,在岁月的河流里发酵,沉淀,醇香。

我还没有开始畅饮,可是我的心已经醉了,醉倒在名为青春的这杯美酒里。

毛毛特煽情地来了句:“为回忆干杯!”

十来个玻璃杯碰到了一起,响声清脆。

觥筹交错,我仿佛乘坐哆啦A梦的时光机,又回到了那无限缅怀的青春岁月里。

2.

高中的时候流行周末骑着自行车去郊游,骑不到十来公里,城市就到了尽头,放眼望去,全是农田,多是经济作物,油菜、甜菜、玉米,还有向日葵。一到夏天,这里是黄色与绿色交织的海洋。向日葵像燃烧的火焰,烧到天尽头,与红色夕阳在地平线上连接起来。我特别喜欢那种绚烂的感觉,其实无论是什么,只要规模上去了,那股子气势就截然不同。

我因为低血压,一到夏天总是蔫蔫的,蹲下站起来都两眼一摸黑,眩晕的感觉几秒才能消失,便很少参与这些户外的活动,损友毛毛说我像林妹妹,整天窝在家里。那时候还没有宅这样时髦的词,只有个别人家才有笨重的大块头电脑,系统还是Windos98,但我们一样看漫画,到现在还是经典的《七龙珠》《幽游白书》《圣斗士》;一样在朋友聚会的时候偷偷喝着啤酒聊天;一样三两好友勾肩搭背,欢笑哭泣。十几年的岁月过去了,一切都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可是青春的感觉每一代似乎都还是有相同的地方。

我们学习,运动,聚会,郊游。

我们暗恋,明恋,初恋。

每个人“恋”的开始不同,结果也不同,可是当时那份懵懂悸动的心却是相似的。

我的初恋特平凡而普通,就和我的名字一样,刘婷婷。

好友毛毛有一张损嘴,她经常说我:“刘婷婷,你生下来的时候估计小脑被胎盘顺走了,但凡和运动沾一点边的事情,你最好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青春就是你说什么,我偏不!所以当毛毛组织了骑车郊游,我也屁颠屁颠跑去凑热闹。

山地车骑到田埂边被一条宽阔的水渠隔断了去路,夏风阵阵吹到身上,渗透出来的汗黏在皮肤上,我将车子撑好,抹了一把头上的汗珠子,紧紧抓着车把手。

前面的笑声传过来,被层层向日葵遮盖住,只能遥遥看见几个黑色的脑袋,在让人头晕目眩的黄色海洋里,越来越远。

真没用,不仅车子骑得最慢,连落了单也没有人晓得。我边想边用脚踢了下田埂间的土坷垃,落在水渠里,泛起一片浑浊。

我鼓起勇气,将车子架在胳膊上,想奋力一跃,车子倒是离开了地面,脚却被重量压得万难完成理想中的动作,小腿还狠狠撞上脚蹬子,生疼。

我瞧着远处早已不见踪影的伙伴们,心想着要不别逞能了,还是回去算了,这时肩膀上被人拍了下,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向前迈出一步,要不是身后有人拽住,直接就掉到水渠里去了。我惊魂未定地喘息着,没好气地朝后瞪了一眼,却发现是张生面孔,这个男孩一脸灿烂的笑容,露出整齐的白牙,在阳光下十分耀眼,他挠挠头道:“你也是毛毛的朋友吗?我有点事情来晚了,看来你和我一样属于殿后的。”

毛毛交友广泛,我正想着这又是她从哪里认识的冒失鬼,可对方却二话不说将我的山地车扛了起来,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朝田埂另一边飞跃过去。

那一刻阳光照在他的身上,打出柔和的光晕,在浩瀚无边的向日葵田背景下,定格成记忆里永远的画面。

“我叫夏杰,你呢?”

“刘婷婷。”

据说,人一生总会遇到一个叫婷婷的女孩,也会遇到一个名字里有“杰”的男孩,他们也许是你只能通过毕业照想起来的同窗,或者买东西无数次擦肩而过的售货员,或者参与项目中无足轻重的某个相关人员……这是两个平凡到极致的名字,那时的我们年轻稚嫩,一个尚未娉婷,一个也谈不上杰出。

平凡的我,遇到了平凡的你。

3.

而后的几次聚会,我知道了他和我是同校,不过我高一,他比我高一级。

每次骑车去郊游,遇到困难的路段,他总会停下来去帮助别人,那个背影在我心中,特别美好。

我是运动白痴,他是体育健将;我文静内敛,他活泼开朗。我们是性格迥然不同的两个人,却并不妨碍我喜欢上他。

喜欢一个人总是要付出代价,我的代价是改变自己。

我开始每日晨跑,虽然速度比乌龟爬快不了多少,一个个朋友不耐烦地超过我,他却会放慢脚步给我微笑鼓励;我开始练习篮球,十有八九投不中,走步更是家常便饭,每一次丢掉球,旁人会嘲笑地发出嘘声,他却会笑着将球捡回来。

他的羽毛球打得特别好,跳跃腾空,滑步挪动。我呢?简直是杀手级别,专杀高手,发球掉网,扣球出界,没几个人愿意浪费时间陪练,除了他。

有一天,毛毛郑重其事地对我说:“婷婷,你是不是喜欢夏杰?”

我愣住了,我的表现真的如此明显?

见我闷声不语,毛毛拉着我的手说:“他人是不错,可是你知道吗,他有喜欢的人了,是他同桌,就那个说话温柔得要死,眉毛修得别提有多整齐的漂亮妞。”

那个姑娘我知道,经常见面打招呼,和我同姓,名字真是颇具匠心,单名一个字:翀。

人家是风中的羽毛,扶摇直上。而我呢?婷婷,真是普通到极点。这名字跟随了我十六年,我虽然不怎么喜欢,也狠不下心将它抛弃。

连表白都没有过的喜欢,就这样无疾而终,怎么想都觉得心有不甘。

我开始认真观察起来,原来在我心里他对我那份独特的美好,对任何朋友,他都同样做过。

夏天最热的时候,跑去为大家买水的那个人总是他;冬天最冷的时候,他的单车后架上永远驮着顺路的同学。

原来世上有一种人,他对你的好,只是因为他觉得应该这么做,只是因为他善良、热情,只是因为你是他认识的朋友。

有次刘翀因为扭到脚,好几天都是他载着她来学校。她在后座的身体很直,一手揪着他的衣服,两人之间露出一个空隙,纯洁得不行。交叉路口,我远远看见他的笑容,温柔得连微风也能吹化了。

我笑着冲他们招手,心里却有说不出的酸楚和难受。冬天下过初雪后,我无数次坐过他的车子,我总能算准他上学出发的时间,在那条到学校的必经之路徘徊,他见到后会笑着用长腿将车子一撑:“上来,我载你。”

往后十几年,即使再帅的小伙子开再好的车来,都没有那时的心悸。

虽然同样是笑容,但他对我的和对刘翀的却真的不同,我能分辨出来,是因为,他对刘翀的笑和我对他的,如出一辙。

只有心里饱含爱慕,才能笑得如此诚挚。

虽然我这份感情连初恋都算不上,可是不妨碍它在我心中史诗般波澜壮阔。

我能记住那时许多微小的细节,比如他穿38码的鞋子,有一条两边全是按扣的运动裤……

那个时候,没有阴谋设计,没有绞尽脑汁地想去得到,只有纯纯的,蠢蠢的,喜欢。

如果有后来,如果后来我们在一起,这个故事就成了俗套。我曾经做过很多可笑的事情,这些事情是我青春时候不为人知的隐秘,这些事情慢慢构筑起我的人生。甚至,如果没有遇到他,我不会是现在的我。

他让我热爱生活,积极努力。你喜欢上一个美好的人,你也许得不到这份感情,但你可以成为像他那样的人。

大部分恋情都会化为过往,友谊却更为绵延流长。

十几年过去了,刘翀和他早已不再联系,可我们见面依然可以热情地拥抱,我们各自有了幸福的家庭,也为彼此从心里祝福。

时光让我们娉婷,让我们杰出,你的青春,永远烙在我的记忆里。

感谢让我遇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