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力,你在干什么啊?”明月站在田埂上看着他手里拿着一把像草一样的植物插在水里,她甚是好奇。
她的身子映在阳光里,他抬头眯着眼睛看她,那样好看,他摇摇手里的稻禾,笑道:“禾苗啊,就是我们吃的大米的苗子。”
哈哈哈,临近的稻田响起几人的嘲笑声,他们几个男人笑道:“壮力啊,你从哪里找的大小姐,连个禾苗都装做不认识?!”
这番话,说的明月一阵羞红,她确实不知道那个就是吃的大米的苗子,虽然失忆了,她觉得自己也得重新认识了。
“壮力,你可以教我如何种这个苗子吗?”她在田埂上,脱了鞋子,脚在水田里跃跃欲试。
“当然可以啊。”他喜出望外,拉了她就往田里下,但是绾晴一直都是含着金汤勺的大小姐。从来没有干过什么重活,她都是细皮嫩肉的,所以出了水田,方壮力才发现她的脚出血了。
他说她傻,本来她掉下悬崖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好绸缎,很有可能就是个大小姐的,现在去干农活当然不能习惯。
但是,她却说不打紧。她已经失去了记忆,还有那么长的时间,她早晚也得干活的,她不能白吃白喝壮的。
住的时间久了,壮力觉得明月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娇气,虽然她确实有可能是人呢大小姐,但是待在他的身边,她什么都愿意去尝试,什么都愿意去干。
壮力虽然五大三粗的,但是他对待明月非常体贴入微,让她非常高兴,所以到了适婚年纪,他们就合理的在一起了。
不到一年他们就有了孩子,第二年,方雅诗就出生了。名字是他们夫妇二人一人取一个字,方壮力取的是雅,绾晴取的是诗。
端庄舒雅,诗书礼乐。
日子就这样过着,方雅诗三岁那年的生日,明月送了她的女儿一个小花头绳,那个头绳非常好看,她说是上面亮晶晶的东西是水晶。
那个时候,他们村子里谁也没有见过水晶。
只是听村里的人说,就是那段时间,村子出现了奇怪的车辆,他们村子那么穷,如果不是村长说那是车子,估计都不会有人知道那是什么。
村里的人就像是参观什么名胜古迹一样去参观那车,再过了一段时间,方壮力也来看了车,他觉得很酷。
夜里的时候,他给待在家里的女人说,村前来了一辆车,希望他们明天带着女儿可以去见见世面
那天明月的声音很冷,她说,有什么好去的,大惊小怪。
其实,那个时候明月已经恢复了记忆,她知道自己是绾家大小姐,她的名字叫绾晴,而村子里来的奇怪的车,就是来接她的。
起初她不愿意回,可是司机说了,绾晴的母亲思女心切,已经得了重病,如果她在不回家探望,也许她就再也不能见到她的母亲了。
她以前最爱自己的母亲了,所以不忍心,在另一个夜里,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方壮力,男人没有说什么反对的话,只是说,如果她真的想念,就可以回去看看,他和雅诗在家里等她。
再后来,绾晴就告别了他们父女,而这一别就是和方壮力的永别,从那天开始,她就没有回到那个山村了。
方壮力恨她,恨她明明说好的要回来,恨她把年纪小小的方雅诗抛弃……恨着并爱着。
但是男人不知道,女人离开了那个小山村又遭到了仇家的报复,她乘坐的车被人撞飞了,但是她没有死,可是她却再次失忆,这次她忘掉的是在凉山生活的日子。
绾家本就觉得她嫁给了农村男人就不怎么光彩,所以一律对知情的人都下令禁口令。
绾晴自然也就不记得了凉山,不记得了方壮力。不记得了他们的女儿……
后来的后来,绾晴碰到了有情有义,知识渊博的子敬,他非常喜爱绾晴,给绾家下聘礼,绾家其实很高兴,但是还是如实告诉了子敬,但是他并不介意,所以他们就步入了殿堂。
结婚后生活了十年后,绾晴开始不断做噩梦,一场接着一场,断断续续,也不是说噩梦,而是让人不能接受的梦。
直到有一天,当初撞她的仇家被捉住了,上了报纸,她看见了之后才幡然醒悟,才真正记得了她到底忘记了什么。
可是,等她有了机会打听方壮力的时候,才听说,他在她走后的几年后,他就出意外,淹死了。
她听到这个消息悲痛交加,创作了方雅诗后来挑战的那副山村炊烟图,其实是怀念那段日子她居住在凉山的日子。
再后来,她想要接回她的女儿,可是再次去山村的时候,村子已经荒芜了,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好把方壮力的遗骸农了出来,目的是等到她不行了,他们可以葬在一起。
而现在,她找了那么久的女儿出现了,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方雅诗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都没有认出她。
她说的不找了她的女儿,方雅诗已经听到了,并且深深的伤害了她。
方雅诗哭了一夜她才感觉好了一些,其实她自己失去母亲那么多年了,她早就想过了就当做她的母亲真的不在了好了。那样她也可以永远的保留她的疑问,也不会知道令她伤心的答案。
先生很后悔,他早就知道让她见她母亲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她大哭一场,只是他没有想到,她居然说出了那样的话,让他的诗诗那般伤心。
不过也没有办法他答应过方雅诗的,要让她见到她的母亲,或者说句难听的话,只有这样才能让她死心。不过也好,方雅诗的世界不需要其他人,有他先生也就足矣。
诗诗,我是你的先生,我永远不会让你伤心,如果有一天我在你的世界里消失了,你千万不要伤心,因为不是他要离开她,而是因为无奈,但他永远爱她,毫无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