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新编厚黑学活学活用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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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厚黑学与雍正(3)

另一个皇子是皇十二子允祹,不曾参加甲、乙两派,并没得罪雍正之处,却因为康熙重用了他,叫他总管过正白旗的满、蒙、汉三军,又叫他担任满洲镶黄旗都统,雍正对他极不放心,于即位以后先封他为郡王,再把他降为贝子,又把他降为镇国公。这允祹倒也聪明,终于获得了雍正的信任,在雍正八年又受封为郡王。雍正所倚靠的,在皇子之中是皇十三子允祥与皇十七子允礼;在大臣之中是隆科多;在武官之中是年羹尧。允祥被他封为“怡亲王”,做总理事务的大臣之一,与大学士马齐、吏部尚书隆科多、皇八子允祺同列。怡亲王允祥对雍正鞠躬尽瘁,直到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病死为止。雍正谥他一个“贤”字;也送给过他一个匾:“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允礼被他封为“果郡王”,先后充任理藩院的“管院大臣”(位在理藩院尚书之上)与工部、户部的管部大臣(位在这两部的尚书之上),也叫他在西南各省巡阅过驻防兵(满人)与绿营兵(汉人),在中央主管过苗疆事务。雍正六年晋封他为“果亲王”。他死时,是乾隆三年二月。

总结雍正皇帝处理对手的厚黑手段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经验。

一、处理要准

批评、惩罚都要直接干脆,直指其弱点,直刺其痛处,争取一针见血。

二、要选准时机

有时某人总是犯同样的错误,或者代表一类人的错误,这时的惩罚一定要选准时机,待其犯错最典型、最明白、最有危害性时方痛下杀手,这时切忌无事生非、不明事实;也切忌小题大做。这才会做到让受罚人口服心服;也才会真正让众人引以为戒。

三、下手要狠

一旦认准时机、下定决心,便要出手利落,坚决果断,毫不容情。切忌犹疑不定,反复无常,顾望拖沓。

厚黑帝王也有苦衷

雍正帝自登基以来,常处于如履薄冰的险境,所以他采取厚黑手段,凡是危及皇位的人一律痛下杀手。为此,雍正处心积虑地分化瓦解了允禩集团;打击了允禵争夺皇位的势力,严加惩处隆科多结党联盟企图篡权的文武大臣。其株连之广,处置之惨,堪称是清代的厚黑皇帝。

从历史资料来看,他对自己的政治对手采取严酷的手段并不完全出自于私愤,雍正皇帝也并不愿意这样做,但残酷的政治斗争迫使他这么做,正如他后来自己表白的那样:“朕即位当初,把诸兄弟召到养心殿,以肺腑之言,哭着向众兄弟劝说道:朕受皇考的重托,于诸子之中,传朕于大位。不比前代继统之君,按先后次序而立,像禹汤之后传给桀纣那样,天下不会因他的子孙不善,而掩盖禹汤的功德,而朕与皇考之间,所有是非得失,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朕如果对,那么说明皇考的传位也对;朕若不对,那么说明皇考的传位就是错误的。皇考60多年的圣德神功,超越千古的业绩,朕断不敢苟且偷安,自暴自弃。而使天下后世议论皇考传位为错误,以致磨灭60多年的功德圣绩。朕的这番苦心,上天、皇考都是看着的。凡是我的兄弟都受过皇考几十年天高地厚的深恩,应当理解皇考的心情,并且知道天无二日民无二主的道理,各自尽力协助朕躬。对朕能力达不到的地方,进行弥补帮助;对朕的错误,进行谏阻;对朕的过失,进行谅解,同心同德,承认朕是应该承继之主,也就承认了皇考传位的正确,这也算是诸位兄弟报答父皇鸿恩的具体行动。”

雍正讲述,像自己这样的谆谆劝告,可是阿其那、塞思黑却置若罔闻,而且反叛的思想,仍是百折不回。不能用德来感化他们,不能以理来使他们明白,不能以兄弟之情打动他们,不能以恩宠团结他们。比如阿其那刚开始封他亲王时,他反而向人发泄怨愤之言,并且向在朝的大臣说:“皇上今日加恩,谁知道他明日会不会加以诛戮!他目前施恩,都不可信。”又当着大庭广众咒骂自己,其他也就可想而知了。雍正当初即位时,塞思黑对他左右的人说:“不料事情竟是这种结果,我辈生不如死。”这是他手下的太监王应隆亲口供出来的,到了叫他居住西宁时,他则用钱收买人心,以至令狐士仪等人密投书信劝他谋反。正是由于以上兄弟们的恶行,促使雍正下决心采用更加严厉的措施来对付他们。关于自己为什么在处理这件事上越来越果断,雍正是这样表白自己动机的:从前太子之位没有确定时,兄弟六七个人之间各怀异心彼此相害,各树自己的人以图能得到皇位。而大奸大恶之人这时便乘机结党,邀结朝臣收罗群小,内外联合以造成牢不可破的局势。这种关系社稷国家的大隐患,雍正既然发现了,如果是苟且纵容不加惩戒,那么凶恶之徒就会以反叛为家常便饭,随随便便,其贻害于后世子孙的严重性,将是不能用言语表达的。君、民,上、下之间有区别,君上施恩,臣民报答。哪有以臣下的身份,犯上作乱,并且又明显昭著。仅仅由于出自宗亲,就可以胡为作恶,不顾国家社稷的方针大计吗?所以作为臣下来讲,他可以说:抚我则后,虐我则仇;那么作为君上来讲,他可以说:忠我则臣,背我则敌。这是正常的道理,千古的通义。况且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拿君同社稷相比较,君还比社稷为轻,那兄弟、宗亲就更不用说了。如果是为了同族的和睦相处,而不顾国家利益,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以清朝与明朝的近代事情相比,清太祖、太宗性格刚强决断,不以私情而迁就问题,所以才成就天下大事,给后代子孙创造了幸福。而明朝的建文优柔寡断,不知大义,不识权变,为保全骨肉而酿成了永乐之祸,成了丧身危国对不起祖宗的罪人。永乐虽说幸运成功,祖宗天下不致落入他人之手,然而下对臣民,有什么颜面呢?后世之人怎么能不讥笑呢?而且扰乱了天下,荼毒生灵,宗社受到了危机,臣民遭到了祸殃,没有比这更厉害的了。又比如明朝的宸濠之乱,也是由于姑息迁就造成的,可成为天下后世应记取的教训。

最后,雍正总结说,人君不幸遇到了这类事情,如果当时已经发现问题则应当机立断,而不能有什么小不忍则乱大谋的想法,而且也不能为了顾及自身的名声好坏,而留患于后世。

这充分说明,雍正从发现兄弟们的恶行到最后采取断然措施是有一个漫长的思考和决策过程的,而这个过程正是一个帝王从犹豫不决到变成厚黑帝王所必须经历的心路历程。

对付乱党毫不留情

雍正对付乱党的手段是毫不留情的,因为他深深知道摧毁民间秘密结社的困难,因此,处心积虑想出打入群众团体内部进行破坏的毒辣方法。雍正五年(1727年),他在田文镜的奏折上批道:“此等邪党,率皆诡寄深藏,唯彼同类之人,声应气求,原无彰明较著形迹,猝难发摘”。因指示说:“非深入其教者断不能窥测底里,访察愈严则闭藏愈固,不但地方大吏莫能施为,便州县有司亦无从探其脉络,盖胥吏中即有党羽为之耳目,以伺官之动静,非才能牧令默运机巧,设法钩致,弗克缉获。”田文镜遂令有才能的州县官选择一二心腹人,“改装易姓,潜入其教”。

在雍正的严密搜查下,发生了两起与秘密结社有关的较大案件。一起是雍正五年(1727年)发生的“泽州匪类妖言聚众”案。案中主要人物,有翟斌如,又称翠神仙,河南济源县人,曾在陕西所谓“妖道”潘凤池率领下传授符术,会看风水以行医为掩护。张冉公组织教会,藏有立天后会经一部,内中俱是泄漏天机的话,雍正说它是“妖妄邪书”。杨廷选原是河南济源县千总。靳广原为山西泽州王泰来家人,不满富人的刻薄聚众在大箕村,练习武术,准备打劫王泰来家,被人告密。泽州知州刘毓岳以查点保甲为名,逮捕会友二人,靳广遂带领群众于途中抢劫被捕人员,打伤州役一人,擒拿十三人,刘毓岳请绅士出面讲和,靳广等将州役放回,刘毓岳却暗中抓人。山西方面知会河南,田文镜等极力配合,翟斌如、靳广先后被捕,杨廷选自杀。此案发生后,雍正派监察御史性桂到山西审理,指示有关人员对此案人犯竭力缉获。雍正还说:“此案中有人系康熙末年亢瑛暴动的余众,这是大害,不可大意。”最后,雍正命将翟斌如、靳广、张冉公等六人斩决,杨世隆等秋后处斩;办理此案不力的山西巡抚德明销去记录两次,田文镜等从优议叙。因为这件事,令怡亲王允祥和大学士转谕各省督抚藩臬,务将民间秘密结社随时随地逐一搜剔,铲除净尽。

另一起是山东三元会案。山东东平州人牛三花拉,组织三元会,又名空宗教,以贸易为名,在莱州、青州等府进行传教活动,自云能超度人的祖宗,宣传经文,告人可以去灾获福,广收徒众。雍正六年(1728年)七月,被人告密,高密县令首先抓人,牛三花拉逃亡。雍正得到山东总兵万际瑞的报告,即指示:“既然是邪教,一定查清是什么教,为何立教,哪些人参加,要分清有政治目标与为敛财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山东、河南官员追查一年,毫无牛三花拉的踪影,河南总督田文镜提请将空宗教徒分别判处枷号三个月重责40板、枷号二个月重责40板的刑罚,雍正同意了,仍要求他严缉正犯,务获究拟示惩。

秘密结社,形式上是落后的,内容上有许多荒诞无稽的东西,但在清代,人民处于痛苦之中,要求得以解脱,科学文化又不发达,很容易把希望寄托于秘密宗教的神明,想靠天神和自己力量的结合,反抗黑暗的封建社会,赢得幸福生活,这就是它的合理性。

雍正时期,没有大规模的农民战争,总的来讲封建社会秩序是稳定的,但上述从群众性的秘密组织活动到小规模的农民暴动的出现,说明人民的反抗斗争始终在进行着,社会并不十分安定。雍正的种种强化统治措施,起到了制约民众的某些作用,所以秘密结社被破坏和其他反抗斗争被镇压;但是这些斗争的不断出现,表明即使雍正那样的严密统治网,也不能阻止人民运动的爆发。

不可否认,人民斗争的出现,在那个时代是必然的。封建社会里,土地占有的不平均,使人民遭受地租、高利贷的剥削,加上政府的赋役压榨,生活无着,当然要采取对付剥削者、压迫者的办法,以致不惜违犯政府禁令,铤而走险了。雍正的改革赋役,也是一部分人民所不能承担的,他又极力保护清朝政府的法定利益,使一部分农民在封建盘剥下无法生活。在这种情况下,雍正所采取的残酷镇压的方式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