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党项羌传》云:(唐太宗)“拜赤辞为西戎州都督,赐姓李氏,自此职贡不绝”。
西夏皇帝是党项人,本姓拓跋,其祖先拓跋赤辞在唐朝时被“赐姓”为李。到了宋朝,又被皇帝老儿“赐”了赵姓。拓跋氏有幸,拓跋氏不幸,让中原的皇帝玩小儿玩猴似的“赐”姓,全然没有了种族、民族、家族的尊严。李元昊在称帝之后,改皇族姓氏为嵬名,彻底抛弃了唐宋在其民族心理上的羁绊,一雪被人轻视与玩弄之耻,高傲地在塞外扬起了西夏皇族的姓氏大旗。这面大旗在朔风中飘扬了近二百年。
赐别人以姓,是封建社会的景致,是皇帝的特权。皇帝笼络人安抚人,除了升官封爵拜将入相,除了赐金赐银赐绢赐酒赐公主,还赐姓。赐姓者,赐皇帝皇族之姓也。不论你姓张王李赵,不论你是汉族或少数民族,只要皇帝以为必要必须,均能改为“皇姓”。
一般意义上讲,赐姓是皇帝的恩典恩宠,被赐姓者应该有“入龙门”的感觉,应该高兴。这一改姓,有可能意味着仕途通达,财运亨通,意味着家族与子孙后代的腾达与尊荣。从这个意义上说,接受“皇姓”,是应该感恩以至于感泣涕零的。
问题还应从另一方面去看。赐姓本身,就含有对被赐姓者及其家族家世的轻视鄙视,以为自己的姓氏是高贵高尚高傲的,而被赐姓者的姓氏则是卑微的轻贱的无所谓的,是可以而且应当被取代的。在这里,没有丝毫的平等意识,没有丝毫的人本意识、民本意识。这是封建社会的悲情悲剧。更为可悲的是,时至今日,有人还以自己的姓是某朝皇帝所赐而为祖宗,为自己骄傲。
赐姓有时还是违背别人意志的,是残酷的,有违人文精神与宗教精神。比如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本是个小和尚,小乞丐,因为造反,做了皇帝,却滥杀功臣,滥杀百姓。这样一个家伙,与地痞无赖政治流氓差不到哪里去,他那个姓氏,也高贵不到哪里去,可他也不知天高地厚,也胡乱赐姓。
赐姓的事,自帝制告终,便不复再有,但赐名的事近现代却仍有。比如“中华民国”副总统李宗仁,晚年从美国归来,毛老人家在中南海的游泳池边,言李的字不合他的意,取韩愈字“退之”的反义,为李宗仁赐字“进之”。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帝王君临天下的情怀与气势。他以为,他所赐的名或字,别人都是欣喜若狂地接受的,即使不高兴,谅别人也不敢不接受,也许借他们几个胆也不敢。
赐姓赐名赐字的事,以前有过,以后也可能还会有。只要有帝王意识及其土壤存在,就绝不了种。
如果西夏的帝王们地下有知,他们不必为赐姓的事得意,也用不着为赐姓的事窝火。此事在中国,只不过是一件普普通通的事而已。
1109200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