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牛撇捺文集·历史碎片(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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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党项人自由奇特的性风俗

《西夏纪事本末》卷十记载,党项人在北宋之初还保存着比较原始的婚俗。“凡育女稍长,靡有媒妁,家不之问。情之至者,必相挚奔逸于山岩掩映之处,并首而卧,绅带置头,各悉力紧之。倏忽双毙。一族方率亲属寻焉。见不哭,谓:‘男女之乐,何足悲?’用彩缯都包其身,外裹之以毡。椎牛设祭。乃以其草密加缠束,然后择峻岭,架木为高丈,呼为‘女栅’,迁尸于上,云:‘于飞升天也’。二族于其下击鼓饮酒,尽日散”。

这段记载,反映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项的婚姻是自由的,不似汉族有“男女授受不亲”的约束,婚姻要遵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而是自由恋爱,自己做主,不需要媒妁,父母也不过问。

中原人汉族人的文化比少数民族发达,这是事实。中原人汉族人写爱情、写亲情比少数民族写得细腻、深刻、形象、优美,这也是事实。但汉族的婚姻,是以体现家庭、家族的利益为最高准则的,至于是否有爱情,有感情,是否相互喜欢相互爱慕,倒在其次。汉族的婚姻,不大讲两情相悦,主要讲“门当户对”,或“择枝而栖”。婚姻双方,尤其双方的父母家人,期望通过联姻,巩固自己的门阀地位,或借此改变命运。如今虽然是社会主义社会了,但汉人骨子里的这一理念并未去除,甚至有所强化。而党项人西夏人,没有或少有那些情外之思之想,那些条条框框。西夏人以为,婚姻是世间最美的了,择偶要注重感情,不要注重财物。这些思想理念,到今天仍是进步的先锋的,是值得学习与倡导、推广的。

中国当前的现实是,婚姻虽不太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制约与摆弄了,却更大程度受制于权力、地位、金钱等情外之物身外之物的制约。与党项人西夏人比,今日中国人的爱情婚姻观离爱情婚姻的本质更远,离世界绝大多数人认可的进步爱情婚姻观也远。我们真的有必要向古代的人向西夏人学习了。

这段记载反映的第二个方面的问题是殉情。一方殉情与双方殉情的,历朝历代,各个民族均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爱情婚姻没有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没有达到家人家庭的期望和要求,受到了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干扰,因而殉情。似党项人西夏人般的殉情,虽也是残忍残酷的,是对生命的轻视与戗害,但又是诗意的,自愿的,化蝶般的。党项民族笃信佛教,殉情者可能是相约来生了,或者携手走进天堂了。非如此,不足以证明爱情的炽烈、坚贞、纯粹、排他;非如此,不能真正体验爱情的崇高、至美以至虚幻。

党项人的殉情,是自愿的,不是悲怆而去,而是幸福而飞。其亲友,双方的族人,也是高兴的,杀牛设祭,饮酒击鼓,没有悲痛。

可能有人以为党项人的这种殉情,是极个别的。非也。据《文会谈丛》的作者记载,他于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到了党项人居住地,听当地土著人说殉情的事,他“却不之信”,此时宋朝边将折惟中出巡,拉此人偕往。此人开了眼,“往往见女栅致于岭土”,烧殉情者的架子女栅很多,“新者颤角苑然”,有些还很新。

党项民族是个谜,其情俗、婚俗、性风俗,也至为独特,不但在中国诸民族中不好找相同者,就是视野放诸全球,似也没有可匹敌者。

自由是相对的,虽然我赞美党项人在爱情方面的自由,但从殉情看,又隐隐透着某种不自由。他们受自然环境的束缚,生活在“不毛之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信奉宗教,轻视今生,注重来世。他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有许多的限制,他们只好以殉情的自由,摆脱一切不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殉情者的家人族人不为之哭,今人当为之悲为之惋惜。这种悲悯情怀,是对于人类先民,人类历程,对全人类的悲悯。

人类走到今天不容易,中国人总体上摆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像摆脱男人的辫子、女人的小脚一样不容易。要推崇党项人的自由精神,要创造更加自由,更符合人道人性人伦,更有利于人的生存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的爱情观,爱情自由。

200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