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是什么?字是表示人类思维活动的符号,是语言的符号,是文化。从前文化不发达,人们将有文化的人一般称做“识字”的人。这种概念,至今仍为许多人所接受。那么顺着这个逻辑推理,认字的多少,便标志着人的文化水准的高低,认字越多的人越有文化。但是且慢,在现代社会,这种逻辑要打折扣而且要大打折扣了。文化的外延很广,内涵很多,字只是最基本的部分,小小的部分。多认几个字,只能说明你在语文学习上下了功夫且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掌握语言工具上比非专业人士强一些,并不能说明自己比认字少的人总体上学问大、水平高。说白了,多认几个字并没什么特别的了不起。
剖析一番或者说贬损了一番多认几个字便以为了不起的情结,说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还有那么一些以多认几个字自矜自傲自命不凡者,他们以能写出几个别人不认识的字为美,以挑出别人的一个或几个错别字为乐,以能读出别人读不出的古音狂傲。这些人可能也有纯洁语言的愿望,但常常表现得太过,让人感觉总有种卖弄感、酸腐感。我常想,多认几个字没错,而且是好事,但多认之后要用对地方才好,用在语言本身的专业上,用在不得不用、比较得体的时间和地方,不要用在收拾那些从事非语言专业的人身上,更不要用在收拾体力和准体力劳动者身上。否则,好事可能就变成了坏事。
我非议某种多认字现象,是否有吃不上葡萄说葡萄酸的问题?有嫉贤妒能、不尊重文化、不尊重人才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基本没有。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吃文字饭的人,一个咬文嚼字的人,一个在认字上花过功夫且仍在花功夫的人。我自认为,我认的字虽比不上语言学专业人士,但就一般意义上讲,够用了,且比其他人还可能多认几个。如果从认字的多少上划分,我应属于上面被我诟病过的那一群(可能是一小群)。我有时也犯挑剔别人,甚至借以卖弄的毛病。我有过许多自鸣得意脑袋糊涂的时候,但好在我也有清醒的时候,有自我批判的时候。我以为,多认几个字且把握不好自己,就会产生许多弊端。弊端之一是耍小聪明,投机取巧,自我麻痹,自我束缚,只翻翻字典词典,记几个生僻的字古怪的字,而不去用心钻研其他学问。结果除了字词句,连一篇像样的文章也写不出来,更不要说在某些理论上有所建树了。弊端之二是不能正确看待和对待自己,更不能正确看待和对待别人,以为自己比别人认字多,水平肯定比别人高,因而轻慢别人。比如某人写错写别了一个字,某位领导念错了一个字,这便成了他们的谈资笑柄,弄得当事人一旦知晓,便十二分的不舒服,由此造成人际关系紧张。某些人给人的印象是认字多、文化高,可尊敬拥戴者却少。
俗语(也是哲语)说,人生忧患识字始。有忧患其实是知识分子的责任,也是知识分子的光荣。但这种识字的忧患,当在明事理懂知识重行动上,而不能仅仅在识字本身。由此观之,倘不能在识字的基础上向前迈进,倒不如少认几个字的好。当然,那些只会认几个字而干不了其他事的人,尽可以去认字,去卖弄,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人不能没有一种适合自己生存的方式。
200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