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总结世界社会主义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提出的,并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的重要基础。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只有科学认识和把握这一基本国情,才能科学地认识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才能制定正确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历史阶段。同其他社会形态一样,要经历一个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过程。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同样有一个由浅入深逐步发展的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曾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做出过设想。在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将未来的共产主义按成熟程度不同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至于在每一阶段上还要经历哪些具体的阶段,限于当时的条件,他们并没有做出过具体的划分。十月革命胜利后,科学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现实。列宁从俄国的国情出发,提出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要经历一系列阶段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曾提出过“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形式的社会主义”和“完备形式的社会主义”等概念,并明确地把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阶段。这表明列宁考虑过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列宁逝世后,以斯大林为首的苏联共产党领导人民推进了工业化,实现了农业集体化,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在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也没有完全搞清楚苏联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1936年,苏联就宣布基本上建成了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因此开始急于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过渡,并于1939年提出了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任务。
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早在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不久,毛泽东曾比较正确地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问题。1957年,他曾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与建成作了明确的区分,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刚刚建立,但还没有建成。1959年,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并认为后一阶段比前一阶段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党的指导思想上犯了“左”的错误,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认识产生了偏差。1958年8月中央通过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轻率地宣布:“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的事情了。”于是,在生产关系上急于过渡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就同发展生产力上的急于求成的“大跃进”运动结合了起来,结果使刚刚开始的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了严重的挫折。在纠正“大跃进”错误的同时,毛泽东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长期性的问题,但随后又把它同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的思想联系起来,形成了把社会主义看作一个相当长的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紧密结合的所谓“大过渡”的理论,导致了“文化大革命”更严重的“左”的错误。总之,毛泽东及其同时代的领导人由于受到急于过渡、超越阶段的“左”的思想的影响,从总的方面说来,没有解决好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出发点问题,当然也就不能解决好其他问题。正如邓小平所说:“‘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国吃尽了苦头。中国吃苦头不只这十年,这以前,从一九五七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了‘左’的错误。总的来说,就是对外封闭,对内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9页,人民出版社,1993)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论上的拨乱反正得以实现,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得以进行,并由此开始了对中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实事求是的新认识。会议虽尚未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但对我国的国情作了符合实际的分析。果断地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一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做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并提出了改革开放的基本思想。这表明,党在国情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任务等看法上已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邓小平又用非常准确的语言,阐述了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注意的两个特点:一是“底子薄”,现在仍然是世界上很穷的国家之一;二是“人口多,耕地少”,农民人占人口的80%。这种情况不是在短时间内很容易改变的。很明显,这已经揭示了我国社会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的最基本的特点。
1979年9月,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在国庆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社会制度,它同世界上任何其他事物一样,有它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同已经有了三四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制度相比,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这标志着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现状的基本估计已发生明显变化,实际上孕育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和思想。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们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这段话的重点不在于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要性、长期性、不可逾越性,而是针对当时有人否认坚持社会主义的必要性,否认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错误观点,侧重于强调我国社会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性质。因而还不能说已经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1982年9月党的第十二报告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但是,如同有了一定程度发展的现代经济,有了当代最先进的阶级——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社会主义革命就有可能成功一样,在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我们就能够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立起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里强调的重点同样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要性、长期性和不可逾越性,而是针对有人认为物质文明不发达,就不能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错误观点,强调在我国现阶段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可能性。因而这时也尚未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指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里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概念,并且对这一阶段在经济方面的主要特征比前两次作了更为详细的分析,已经接近于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1987年党中央和邓小平在筹备十三大过程中,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集中思考。4月,邓小平在接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理什特劳加尔时说;“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1993)同年8月,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时更明确地指出,我国当前所处的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他说:“中国社会主义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1993)在邓小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召开的中共十三大,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了系统地论述,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涵义、时间断限,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及其不可逾越性,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及其解决途径,完整地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三大之所以能够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到全局高度加以论述,一是因为我们已经有了一段在改革开放中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二是因为要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破除各种思想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出发点的认识。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的系统阐述,表明党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党的十五大再次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指出,面对世纪之交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我们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关键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的认识和准确地把握。正是基于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认识,十五大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精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以及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进一步统一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
当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后,党的十六大再次强调,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期的艰苦奋斗。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和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科学概念,它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主义已经是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这里,社会主义是性质的确定,是明确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前提。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含义是:我们已经建立了公有制为基础、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是我国进一步进步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初级阶段是发展程度的确定,表明目前乃至今后当长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仍将处于不完备、不成熟的阶段。其重要表现是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还不完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的影响。
只有把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和它的发展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构成一个科学概念,才能深刻地理解和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不了解当前我国的社会性质或者对其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就不可能对我国社会的基本特征、主要矛盾、根本任务和发展方向作出正确的分析,因而也不可能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正确的路线和政策,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不能正确地分析当前我国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就有可能出现超于阶段或者落后于形势的判断,从而做出错误的决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性质问题的判断是正确的,但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不清和在发展程度的判断上出现了失误,提出的任务和政策脱离了国情,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因此,正确把握国情必须全面地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把社会性质同它的发展程度统一起来。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层含义既相对区别、又紧密联系,构成了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新概念。这就是说,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也不是通常所说的发展顺序上的第一阶段,而是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经历的特定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继新民主主义社会后的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它同新民主主义社会因为都存在多种经济成分而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却在社会性质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从经济基础方面看,它们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否成为社会经济的主体,从而整个经济社会生活是否牢牢建立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之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虽然处于领导地位,但不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因此这个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由此决定的根本任务也就不同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发展程度还比较低,但它毕竟属于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的新社会的范畴。而新民主主义社会则属于社会主义社会制度还没有建立、正在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过渡的历史阶段。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1987年党的十三大曾从我国人口结构、工业发展水平、地区发展状况、科学教育文化等几个方面做出了概括。1997年,经过10年的认识和实践,党的十五大更加全面地从现代化发展的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经济运行方式、文化教育发展水平、人民富裕程度、地区发展状况、体制改革、精神文明建设及国际比较等方面,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作出了新的概括,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二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三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四是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五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国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六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七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八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九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其中,第一条和第九条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特点和历史任务的总概括,其他七条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特点和历史任务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这就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发展的过程性特征。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性和长期性
从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需要100年时间。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时限上作出的判断。我国的社会主义之所以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初级阶段,从根本上说是由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和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物质基础决定的。具体讲:
第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历史前提,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初级阶段。近代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只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众所周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生产力及科学技术和教育文化水平极其落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优越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不可能长期建立在这种落后的基础之上。否则,社会主义制度就难以巩固和发展。在我国,要改变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的基本状况,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实现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历史使我们超越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并占主要地位的历史阶段,但是,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却是无法逾越的。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用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去实现别的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经济的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的任务,去发展社会主义应有的发达的生产力基础。这就是我们作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初级阶段的最基本的依据。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道路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
第二,就现实国情来看,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尽管经过5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各项事业有了很大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总的来说,我国的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的差距,还未从根本上摆脱不发达状态;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还不完善。这说明我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也不是短时期能够解决的。即使在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后的相当长时间内,我们仍然要继续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至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那就需要更长的时间。正如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决不可掉以轻心。”(《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380页,人民出版社,1993)
第三,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处的时代特点和国际环境,也决定了必须经历一个较长的初级阶段。成熟的社会主义所要求的物质技术基础,是随着科技进步而不断发展和提高的。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的动态的概念。我国今天要实现的现代化,不同于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要实现的现代化,也不同于19世纪日本的明治维新。当今世界的发达国家已经有了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世界范围的科技革命正在迅猛发展,人类已进入信息时代。而我国今天既要完成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早已实现的工业化任务,又要接受新科技革命的挑战,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经过很长时间的初级阶段,才能进入成熟的社会主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而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最大的实际。因此,从实际出发,主要是从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实际出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种种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30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纠正了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点和政策,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实践证明,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没有离开社会主义,而是在脚踏实地地建设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在中国充满了活力,广大人民从切身感受中更加拥护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新论断,是党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在坚持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只讲性质和方向,不讲程度和水平,或者只讲程度和水平,不讲性质和方向,都会使人们陷入盲目、不清醒的状态,发生“左”的或右的错误,使社会主义遭受挫折和损失。历史表明,产生“左”和右的干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认识不清。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内涵、基本特征以及长期性的科学认识和把握,可以使我们更深刻理解和掌握党在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自觉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一)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而制定的行动纲领,是总揽全局的根本指导方针。因此,党的基本路线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事业的得失成败。这已为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所证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实践中,我们党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所处的阶段以及这个阶段上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做出了科学的判断,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978年党的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指出,实现现代化是一场伟大的革命,经济战线要进行全面的重大改革,同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十一届三中全会初步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方针。随后,针对当时出现的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否定毛泽东思想的错误,邓小平及时提出了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确定了以现代化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标志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总任务。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命题。后来被概括为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逐步形成。党的十二大后,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根据邓小平的思路,提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更为明确地指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起来,第一,必须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第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8页,人民出版社,1993)这是我国方针政策的两个基本点。至此提出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党的十三大在科学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同时,正式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在党的基本路线的表述中,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基本路线规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是基本路线的最主要的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奋斗目标的基本途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一个整体,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布局,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和发展道路。全面坚持和正确处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关系,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辩证统一关系的内在要求。“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的根本立足点。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要在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积极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大明确把社会更加和谐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出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将和谐社会作为奋斗目标之一。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表明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党对奋斗目标的认识逐渐深化,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与奋斗目标的有机统一。
党的基本路线高度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实现目标的基本途径和根本保证、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方针,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就有了根本保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有了希望。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这条路线的主题,“两个基本点”服从于、服务于这个中心。能否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大问题。如果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生动摇,整个基本路线就会动摇。要做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关键在于科学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阶级斗争的关系。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关系,把两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统一起来。四项基本原则是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对党长期以来积累的经验所做出的科学概括,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历史性决策,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征,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强国之路。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如果离开四项基本原则谈改革开放,改革必然会失去正确方向,走到背离社会主义的邪路上去;改革开放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同时又赋予四项基本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因此,离开改革开放谈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就不能与时俱进,就会变成僵化的教条。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不可分割,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的统一,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和全盘西化,这是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的。只有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才能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的正确方向前进。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1997年党的十五大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要求,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题目,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丰富了基本纲领的内容。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之间的辩证关系。共产主义是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实现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最高纲领。但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通过若干阶段的具体目标,有步骤、分阶段地向前推进。在每个不同的发展阶段,都需要提出符合实际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形成阶段性的行动纲领。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民主革命的纲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纲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纲领,都是党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最低纲领。
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辩证统一于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的全部历史过程中。共产主义既是一个伟大的社会理想和科学的理论体系,又是一个现实的运动。我们今天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归根结底都是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创造条件。最高纲领为最低纲领的制定指明前进的方向,最低纲领为最高纲领的实现准备必要的条件。坚持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统一,就是坚持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方向和道路的统一、目标和过程的统一、不断发展和发展阶段的统一、革命精神和科学态度的统一。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坚持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统一,毫不动摇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致力于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战略
(一)“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振兴中华,实现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理想。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征程。早在1954年,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任务,即“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1964年,周恩来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宣布:“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可以按两步来考虑: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前列。”同时把它作为20世纪内奋斗的目标。1975年,周恩来在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申了这一目标,极大地振奋了全国人民的精神,鼓舞了人民的斗志。但是由于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等重大问题缺乏一贯的科学认识,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历了曲折的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教训,充分研究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为我们设计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这一伟大的战略构想经历了一个从酝酿、发展到成熟的过程。从1979年到1982年党的十二大,主要是确立到20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达到小康水平的战略目标和分“两步走”的战略部署;从十二大到十三大,在分“两步走”的基础上,确立了到21世纪中叶经济发展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1987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西班牙客人时,第一次使用“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这样的提法,明确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把邓小平“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构想确定下来,指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
我国在提前实现了“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战略目标之后,为了把第二步战略和第三步战略很好地衔接起来,根据邓小平关于分阶段、有步骤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战略思想,党的十五大把“三步走”战略的第三步进一步具体化,提出了三个阶段性目标:21世纪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10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周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21世纪中叶建国100周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从而使“三步走”的战略和步骤更加具体明确。
我国“三步走”发展战略,突出地体现了我们党对我国国情认识的深化,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品格。同以前的发展战略相比,具有以下鲜明的特征:坚持了雄心壮志和实事求是的统一;把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起来,坚持了经济发展和实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统一;明确提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了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具体化为切实可行的步骤,展现了美好的前景,统一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成为全国人民为共同理想努力奋斗的行动纲领。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将雄辩地向世人证明中国社会主义是成功的,社会主义是优越的。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小康”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概念,最早出现于《诗经》之中。《诗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它收录了我国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即从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公元前六世纪)大约500年间的305篇诗歌作品。原称《诗》或《诗三百》,汉代儒生尊之为经典,称为《诗经》。
最具代表性的、也是最重要的是近代康有为的关于小康社会的思想。康有为提出,人类社会是一个从“乱世”到“升平”再到“太平”不断更新、发展、进化的过程。其中,“乱世”是指人类社会的原始初级形态;“升平者,小康也”;“太平”即大同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形态。
中国现代“小康”目标的提出,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首次提出了中国现代小康的概念。指出,“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概念,而是‘小康之家’。……中国到那时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7页,人民出版社,1994)
1984年3月,邓小平在接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指出:“翻两番,国民生产总值达到八百美元,就是到本世纪末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叫做中国式的现代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4页)
1984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客人时指出:“我们提出四个现代化的最低目标,是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4页,人民出版社,1993)1986年6月又指出,所谓小康,就是虽不富裕,但日子好过。
由以上邓小平的论述可见,“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人在20世纪末的奋斗目标,是我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从温饱发展到富裕的一个历史阶段。
20世纪80年代确立的“三步走”发展战略,经过全党和各族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到20世纪末,第二步目标已经顺利实现,这意味着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国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低水平的小康,是指刚刚进入小康的门槛,只是解决了衣食无虞的基本生存需要,离宽裕还较远。不全面主要指已经达到的小康侧重于物质文明方面,对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关注不够。发展很不平衡是指进入小康的人口在全国分布是不平衡的。城市与农村之间、东部与西部之间、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存在巨大差距,而且这种差距还有扩大的趋势。为了巩固和提高我们已经达到的小康水平,党的十六大深刻分析了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大体用20年时间,全面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围绕实现这个目标制定了推进各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这是实现现代化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的重要战略,为我们指明了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前进的方向。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已经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党的十七大顺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和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发展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更高要求。
——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二0二0年比二000年翻两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居民消费率稳步提高,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增长格局。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和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镇人口比重明显增加。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21世纪的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日,我们这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和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将成为工业化基本实现、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的国家,成为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成为人民享有更加充分民主权利、具有更高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的国家,成为对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为人类文明做出更大贡献的国家。
(马振江靳玉娟新乡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