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逆光·微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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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静谧(2)

彼时的沈景凉有着自以为是的洒脱。甚至有一段时间,她很享受那种暗自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她最喜欢看穿着医生袍的他被一群实习医生簇拥着巡房的样子,每次,她都躲在一旁,目光悄悄追随着他,心跳得像做贼一样慌。偶尔,他会毫无征兆地转头看向她的方向,她便狠狠地瞪回去,瞪完了又开始懊恼,长久以来的自我封闭已经让她不知道如何表达对一个人的喜爱。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以为,最终,她和他也就是这样了。直到那一天,他又来巡房,她躺在床上,扭着脖子看空无一物的窗外,用漫不经心的调子跟着CD里的女声哼唱:“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激凌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爆米花好美,从头到尾,忘记了谁,想起了谁……”

他站在她的床边轻轻咳一声,对着昏昏欲睡的她笑:“沈景凉,这么难听的歌再唱下去我保证你会把自己唱睡着。”

“可是这歌本来就叫《催眠》。”她摘下一边的耳机塞进他的耳朵里。

那个日光倾城的下午,她向他诉说有关那个叫王菲的歌手的种种,眉飞色舞、如数家珍。就连他那样沉稳的人都轻易被她的情绪感染,微蹙的眉头不知不觉地舒展开。所以,最后,当她一脸落寞地说“今年是她最后一场告别演唱会呢,也许以后就再也看不到她唱歌了”时,他毫不迟疑地说:“我陪你去看啊。”

他那样说的时候,并不知道,那场演唱会将在第二天举行,而地点是千里之外的广州。

沈景凉知道,也许他不过只是为了安慰她而随口说说,却还是点了头。她的视线已经开始模糊,要不了多久,她就会彻底失明,这是她最后一次看王菲的演唱会,何况是和他一起,她又怎能错过?

他们到达天河体育场时,离演唱会开始只剩下一小时,运气还不算太差,他最终高价从别人手中购得门票,却只得一张。

演唱会快开场时,他将她送到入口处,拥挤的人群毫不留情地将她裹夹着向前,她着急地回头找他,看见他立在人群的另一端,清俊的面庞越来越模糊,渐渐淡若呵出的白雾,仿佛一转眼就要消失在冬日的冷风里,她突然就有些心慌,一场演场会与他,孰轻孰重,立分高下。

当沈景凉逆着人流走回到杜衡身边时,杜衡透彻的眼眸里没有一丝的惊愕,只是有些遗憾地看着旁边硕大的演唱会海报,说:“最后一场演唱会,不看多可惜。”

反倒是沈景凉转头安慰他:“傻子,歌是用来听的,所以看不看得见也就无所谓了。”

他便认真专注地为她轻声哼唱:“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荒腔走板却深情缠绵。

末了,他转头握她的手,郑重道:“沈景凉,以后我当你的眼睛。”说完,他狠狠吸一口烟,乳白色的烟雾几乎迷了她的眼,她只看清他夹在指尖的香烟上写着“CAMEL”字样。

彼时,那样动人的话都不曾让沈景凉落一滴泪,只因那时的沈景凉幸福到几乎神志不清。

直到多年以后,她无意中听见一位叫林宥嘉的歌手唱起那首《你是我的眼》,才无法遏制,泪如雨下。

相比灰姑娘与王子式的开头,他们后来的故事并无特别,不过就如同寻常的情侣,吃饭逛街,偶尔拌嘴。寻常到一向自信的沈景凉不敢问一声,为什么会是她,她怕连他自己都答不上来,寻常到她以为她和他会像一般情侣一样,相爱、结婚、生子。

直到那一天的到来。

“没错,沈景凉和杜衡的相遇,其实还不赖。”因为很久都没有得到对面男子的回应,沈景凉又兀自灌了几大杯酒,带着酒意口齿不清地自嘲:“杜衡,这么多年,你还是一点都没变,总是喜欢把人逼到死角才肯罢休。好吧,我承认,岂止是‘还不赖’,对当年的我来说,那场相遇简直就是美梦。可是,那又怎样呢?那又能怎么样呢?我的梦并不由我做主……”

“你醉了。”男人伸手来拿她的酒杯,淡然的嗓音听不出一丝情绪的起伏。

沈景凉任由男人将她从地上抱起来,靠在他怀里时她突然就笑出声来。她确实醉了,否则这一刻,她心里怎么会没有半点怨怼?

2012来了,没有世界末日,但她却遭遇了杜衡,这个六年里梦魇一般存在着的男人,仿佛空气一样无孔不入地充斥着她的生活,就连她的梦境亦不肯放过。酒精击溃了她最后一道心理防线,她终于得以在梦中卸下伪装,失声痛哭,呜咽低吟那些六年来她始终不肯承认的,她对他执迷不悟的情愫。

第二天醒来,她以为男人早已离开,起身去客厅唤胭脂,得到的却是男人的回应:“景凉,我走了。”

若不是胭脂在一旁舔她的手指,她一定会认定自己仍在梦中——六年前他欠她一个答案,六年后,他在梦中来向她告别,再合情合理不过。

但显然,现实中的他并不打算多作解释,两步已走到门边。

已然绝望的沈景凉捏紧指甲想回他一句“走好”,一开口却是:“你……可不可以再抱我一下?”

男人犹豫了一下,回身走向沈景凉,张开双臂圈住她的肩,礼貌又疏离地拍她颤抖的背,刻意保持着距离,避免过多的身体接触。

这样的勉为其难。

她恍若不觉,忍不住伸手去触碰他的脸,指尖滑过眉际突然顿住,她将男人一把推开,退后一步惊恐道:“你不是杜衡。”她认识的那人,左边眉梢处藏着一道疤痕。

“我是杜仲,杜衡的弟弟。”男子再开口时便带了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怒气,“沈景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当初?当初她做了什么?她不过是没有自知之明地爱着一个人罢了。

“是你当初弃他而去,现在又何必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来?现在的你,不是应该过得更加幸福美满才对吗?否则,怎么对得起当初你对他的背弃?”男子的答案令她震惊。

明明当初不是这样的。

那时,她已完全失明,好在身旁有他和胭脂陪伴,令她觉得上帝对她已是青睐有加。那日,她像往常一样牵着胭脂去医院送夜宵。在他办公室外听见有人笑问:“小杜医生,听说好事将近?”

下一秒,便听见他说:“明日向玫瑰求婚,承你吉言,希望一切顺利。”言词间的期许溢于言表。

只可惜,那期许属于一个叫玫瑰的女孩,而非她沈景凉。

她默默转身走开,返回住处收拾衣物,连夜消失。

“我不离开,难道要去大闹他与玫瑰的婚礼?”沈景凉捏着手指,凄然惨笑,只要与他沾上一点边,她的洒脱便会倾刻分崩离析。

这一次轮到杜仲震惊:“玫瑰?玫瑰是我的爱人。”

怎么会是这样?怎么能是这样?

天意弄人,也不过就是如此吧。

沈景凉踉跄退后一步,摔倒在身后的沙发里。也曾听他无意中提起有个弟弟亦在美国学医,但谁会想到兄弟二人的嗓音竟是这样一般无二?

原来,竟是这样。

“他、他在哪里?”一别经年,大约早已物是人非,否则,来见她的也不会只是他的弟弟杜仲。尽管如此,她却仍然站在漫长时光的这一头抵死挣扎,只期望获得一星半点有关于他的近况。

又忽然觉得释然,终究,并不是他负了她。转而又惊觉,心头那道六年前就已裂开的口子,六年后的今天,才开始一寸一寸撕心裂肺地疼起来。原来,之前,她对他的“背叛”还是心存一些怨恨的,而那怨恨成了镇住她心头疼痛的麻药。如今,怨恨弥散,药力失效,才知道痛彻心扉。

“美国。”

“他……好吗?”千言万语,最终问出口的却是这一句最无关痛痒的话。

“你真的想知道吗?”男子的语气已全无先前的忿恨,只余深深的叹息。

“不,还是不要了。”沈景凉拍一拍胭脂,起身送客。世间,像杜衡那样美好的男子,当然会得上天眷顾,没有她,自会有胜她百倍的女子揩他的手,与他赴老。

而她,只需沉沦在六年前的那场梦里,永不醒来,便好。

“他很好。很好、很好。”杜仲走到门边,想了想,又回身说,“如果他问起你,我该怎么说?”

“就说,我也很好。”

杜衡,此后,光阴漫长,就让我们各自安好。

2012年3月14日,是沈景凉二十五岁的生日。这一天,沈景凉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守着那部六年来号码一直没变的老旧手机,从日出到黄昏。

以往每一年的这一天,手机铃声都会响起来,每一次,她都按下接听键,默不作声地听他用干净、纯澈的声音叫她的名字,听他说,景凉,生日快乐。听完了,一言不发,绝然挂断。

但今天,她想对他说些什么,尽管她还没想好要说些什么。

手机铃声在家里的时钟敲响第十二下的时候蓦然响起来,沈景凉手忙脚乱地去接,却错按了挂断键。所幸,惶然不知所措的时候,手机铃声再次响起来。仿佛怕对方会突然挂断,沈景凉连忙接起来,大声说:“喂。”

“喂。”那样熟悉的声音,令沈景凉几乎要流出泪来。

但她努力强忍着,像以前一样用听起来轻松又愉悦的音调轻轻叫他的名字:“杜衡。”再说不出其他的话。

“景凉。”他说,“生日快乐。”

良久,再无言语。她没有,他亦没有。就那样各自举着手机,在静默中听彼此轻浅的呼吸声。

最后,还是她先开了口:“你……还好吗?”明明早跟自己说好不再去打扰他现在的生活,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一声,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安心。

“我……”对方停顿了一秒,然后在电话里轻轻笑起来,“我很好,景凉,我很好。四年前结了婚,现在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和一个刚长牙的女儿。”

沈景凉不停地在电话这头点头,无声地笑,她的杜衡就该是这样幸福的。

“景凉,答应我,一定要过得比我好。”男子的声音从听筒中传过来,那样真实,仿佛是在她耳边的喃呢。

她便在电话这边一叠声地答:“好、好。”又扬高声音说:“啊呀,杜衡,我不跟你说了,我老公在叫我,我们要出去庆祝了。”不等他回答,在笑声没有变音前挂断。

杜仲挂下电话时,朝阳如霞,他侧头看落地窗外透进来的融融日光,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人生的叵测压得他快喘不上气。

一直静静听他讲电话的玫瑰沉默良久,才黯然唏嘘:“就这样不告诉她真相吗?”

“要我去告诉那个至今深爱着哥哥的可怜女子,哥哥早已因车祸而亡,起因是当年为了驾车去机场寻找她?玫瑰,我做不到。这太残忍。”

曾经,很久以来,他都恨透了那个哥哥走前还念念不忘的、叫沈景凉的女子,然而,当那一天他亲眼看见她酩酊大醉、泪痕满面、狼狈不堪,在睡梦里一声一声叫着“杜衡”时,他差不多已经原谅了她。他原本是要在得知她下落的第一时间去找她兴师问罪的,到最后却不忍多看一眼她茫然无神的眼。

“那每年的电话还要打吗?”

“当然。”过去的每一年,沈景凉的生日,他都会按哥哥临终的嘱托,往沈景凉的手机上打一个电话,说一声,景凉,我是杜衡,生日快乐。好在,这么多年她仍保留着那个号码,好在,如今她已经肯和“杜衡”说话。

这样就好了吧。就让她以为她爱的男人一直活在地球的另一端,娶妻、生子,幸福美满。

这样,她便会有所牵挂地好好活着了吧。

杜仲闭目不语,时至今日,他才真正领会哥哥当年提那个要求的深意。

念念不忘,各自安好。

14.夏雨不识愁

滕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而我的命运就是遇见你,给过我一段美丽的回忆,这就足够了。

遇见你,是我青春最美的回忆。

1

我站在这所他曾经读过的大学,站在公告栏前,那里赫然还贴着袁树的照片,底下的个人简介里不乏各种奖学金、参赛获奖的记录。

我一直知道袁树是优秀的,只是没有想到他优秀到夺目,而我正体验着我们相遇时他所生活的环境。

而袁树呢,他在哪里?过着怎样的生活?

2

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是很好,妈妈说上了高中后数学会拖我总体成绩的后腿,便给我找了个家教。

妈妈通过朋友介绍,在本地的N大物色了一个学生,据说成绩很棒,但是家境比较困难,所以很需要这份工作。我在脑中描绘着一个穿着邋遢、蓬头垢面的男生,当然,沾满污渍的眼镜是少不了的。

星期天早上,我在屋里准备补习用的书,妈妈说家教来了,我跑到客厅里,看到一位白净整洁的男生站在玄关处。确实,我当时只想到了一个字:白。他的皮肤有一种女生似的白皙,白T恤虽然很旧,但也很干净。

妈妈交代我们相互认识,商量好补习内容和上课方式便出门了。

他大方地介绍自己:“你好,我叫袁树,N大二年级学生,今后会帮你补习数学。”

“我是崔茹,今年高一。”

他笑了:“才上高一啊,真是年轻。”

“你也不老啊。”

他放下了背包,审视着客厅的陈设,默默地说:“算是吧。”我这才注意到他没有戴眼镜,漆黑的瞳孔里透着一丝敏锐。

袁树从来不会迟到,即便是在下雨天,他也会比约定的时间早到5分钟。书上的题目没有他答不出来的,甚至有几次,他还找出了参考答案上的错误。

有了这样的家庭教师做辅导,我的数学成绩提高很快。

妈妈很高兴,要给袁树加工资,但他没有接受,只是说:“这里面功劳最大的还是崔茹,自己不用功的话,老师再好也没用的。”

他知道,雇主的心血来潮是靠不住的,成绩好的时候加工资,难道成绩不好的时候要减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