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动物的种,不过,它具有独特的和史无前例的属性,试图以人是动物这种假设为基础来寻求解决人类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答案,这种尝试使人类自身一再陷入荒谬的境地。有关人类之谜的这种错误理论究竟有何等危险,可以通过这些失误当中的一个典型——种族理论得到说明。我们已经看到,这种理论曾为希特勒空前规模的大屠杀作辩护,而且,正是这种理论给从南非到阿肯色的部分人类带来不幸。
人类本性是由与贯穿于大部分生命世界里基本一致的进化力所形成的。人肯定没有完全从其动物躯体赋予他的所有镣铐中解脱出来,不过,在人那里,进化力所塑造的模式是这样独特,以至于人类能够遨游太空,并且获得了对于任何别的有机生命来说都是难以想象的力量。人类的力量包括了足以摧毁他自身的力量,如果他愿意作此选择的话。不过,其中也包括着知识,它使得人能够依据他将选择的道路引导其人性进化的方向。我们必须避免将生物学上的人视为整体人的庸俗错误,然而,除非将人性视为人的历史发展的产物,否则,人性就颇难得到充分的理解。当然,人的历史发展部分也是生物发展。
此处的目的不在于详细罗列人类生物本性及人类进化的种种独特性质,我们只能概略地尝试指出那些影响人类的进化力量,尤其是在形成他的道德心方面起作用的力量。在有关人类本性起源的任何讨论中,都能记住进化过程的两个普遍特性。首先,进化总是富有功利性的;其次,它又表现为一连串的机会。进化之所以是功利性的,是因为进化的主导力量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行为通常倾向于维持或加强生命对于环境的适应性,而进化之所以是机会,则是因为自然选择缺少对未来的预见。生命和人的进化不是前定的,它是自然界的创造过程,既包括自由的因素也包括可能的失败。人的生物本性,正如同其他现存物种的生物本性一样,它们所以在长期进化中形成,乃因为这些属性使人类能够持续生存下去,并扩展至地球上的各个角落。然而,除非进化受到有意识的控制,否则,它就会出现惊人的短视。在任何特定时期内,进化都倾向于创造出能支配该时代的那些成功适应于环境的物种,而根本不顾及未来的需求。因此,这就产生了明显的谬误:活的物种几乎总在朝着更大的适应性方向变化,而其中的大多数都会趋向于灭绝的结局。
根据任何生物发展的合理标准来看,人都是有机物进化的最辉煌的产物。人类不仅在数量上急剧增长,而且其足迹扩展至地球上的各个角落。人不仅通过使自身的生物性适应于他的环境,而且通过强使环境适应于他的本性来使自己顺应于环境。他已经或者将要控制所有其余的有机体,可以想象,这些有机体能与之对抗,而且常常攫取他的生命,不过,人类作为物种的灭绝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的,除非是由于他自己的愚蠢。
人在生物学意义上的成功绝对不意味着他的生物本性就没有缺陷或瑕疵,情况远非如此。人是一个充满着内在矛盾的可疑动物。一方面,他禀赋着理性和同情心,尽管我们现在不再持有启蒙时代的乐观断言,认为只要通过某种政治和教育改革,人们就能够自然而然地过上富有德行的生活,但我们大多数人仍然相信,民主是为多数人实现某种程度的幸福生活的有效途径。然而在另一方面,我们常常目睹,甚至那些相当有教养的和过着优裕生活的人仍以一种丑陋的方式在行事。弗洛伊德及其追随者试图劝我们相信,我们是伴随着一大堆混乱愿望而出生的,这使得我们只有在克服最大困难的前提下,才能与任何人类社会中的生活需要相融洽并且在大多数场合下,我们只能通过压抑或升华的手段才能达到这一点。看上去,大多数信奉原罪和地狱的人对于人类本性所持的看法,比起某些弗洛伊德门徒所持见解,要更使人感到满足。
另外的考虑更为实际。在生物进化问题上所存在的机会论导致相应的缺陷和不足,但是,由进化所赋予人的种种缺点因其他品质的优越性而得到补偿。尽管人就其体质而言,既不更加强壮和灵活,也不能更为适应严酷的气候,然而人种在生物进化上的成就毕竟是一种事实。人在种族翰经中之所以是胜利者,乃因为他大脑的力量,而不是由于他的体质。自然选择不可能在离开其他品质的基础上改进人的力量、忍耐力以及智力。人是作为完整的存在物幸存或死亡、养育家庭或不生子女。适应性强的理智或许补偿了相对来说较为松弛的体质上的衰退。因此,自然选择强化了人的持续生存能力,而未增强作为物种的人在生物机能方面的全面完善化。
使人在生物世界中占据支配地位的人的独特品质,是他能借助符号和抽象的思维,这种借助符号和语言的能力导致人类独特交往方式的发展。这种语言现象在动物那里只有微弱的征兆。通过语言,以后是通过书写文字的交往,使人得以发展出构成文化本身的独特学习传统和技巧。生物特性遗传的效果要远远低于文化的传递。前者只有经过两性细胞中不同基因在父母至子女以及其他直系亲属之间的遗传关系才得以完成,而后者则是通过学习和训练,并且在原则上任何普通人都乐意于接受它,况且,随着书面语言和印刷术的发明,这种文化传递方式便有可能潜在地脱离空间和时间上的距离而独立进行。获得性身体特性不是经由遗传获得的,而获得性文化品质则可以与传统本身一起传下来,从而日益丰富了文化遗产。人类遗传特性赋予人以吸收基本价值的能力,亦即通过在一代与一代之间获得和传递知识与技能来支配环境。每一代后来人经过自身选择都可以站在前代人的肩膀之上,追求着更大的成就。这种遗传方式的出现真是进化的绝妙作品,它使人达到了生命世界的顶峰。
人们曾作过种种有趣尝试来理解作为我们这个物种遗传特质之一的人类价值的起源问题,居里安·赫胥黎近来是这种观点最积极的倡导者。确实,可以颇为合理地假定,某些与价值世界相关联的机制是由遗传所决定的。人类是哺乳类动物的一种,而哺乳类动物的一个独特适应方式在于,其后代的成长是在父母照料下进行的。这种父母之爱根源于深层人性之中。既然人是一种社会动物,所以,他总是更多地获益于人之间的友好情谊,而不是获益于那种好斗的倾向和行为,自然选择必定是植根于我们那些适于有组织生活的倾向中。不过,若仅仅根据这一基础,的确很难解释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价值体系,许多视为道德的或值得赞许的行为方式既未能提高生存的机会,亦未能增加以此种方式行动的人再生产的成就。然而,一种遗传特质的选择价值却可以经由其生物载体给后代所带来的好处予以衡量。关于人类价值起源于自然选择的看法,是一种过于简单化的难以证实的假说。人类价值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它们是文化进化之火锻造的结果,而不是生物进化过程的产物,它们对于人性中生物基础的依赖性是真实的,然而却是间接的。
人们同样考虑到了启蒙时代的乐观信条。人类精神完全是由经验和教育形成的,然而,若据卢梭的看法,正是出生时这种完全相同的白板,才使得每个人都是善的——“人生来就是善的,只是由于制度,他才变成恶的”。这种自然人是一种高贵的未开化人,他们尚未为文明的邪恶所玷污。如今,这种对于高贵的蒙昧人的信念已经毫无认识价值了,然而这种有关人天生即善的看法却仍由阿什利·蒙塔古颇为聪明地作了辩护,“不是由邪恶的婴儿才长成邪恶的人类,相反,倒是邪恶的社会才使得善良的婴儿变为不正常的成人,并且这一切都是在不良社会制度下形成的。婴儿生来即善,并且渴望继续为善”。
可以将这种白板说颇为容易地与相反的信念联系起来,那就是,人生来就是恶的,这方面的古典例证是霍布斯的观点。在他看来,人在自然状态下表现为一切人对人对一切人的持久战争。这听起来就像达尔文所说的为了生存所展开的斗争。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这种达尔文本人很可能会厌恶地予以摒弃的学说,不过是霍布斯、马尔萨斯以及生物种族主义的一种狡黠的、矫揉造作的大杂烩。与白板说相反,它认为,个性是由我们的基因所决定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伴随着不同于别的所有人的基因而出世,然而,从戈比恩到达林顿的种族主义者都声称,某些人生来就是善的或超人一等的,而另外一些人则由其遗传上的恶和劣等性,或者这两者同时所预告决定了环境和教育对于改变这种由基因所决定的品质是无能为力的。不过,或许是由于一种奇妙的巧合,种族主义者本人几乎总是自以为属于那些遗传上最优等的人群之列。
关于人类文化进化系由种的遗传禀赋所决定的这种看法,有其足够的根据。一个人只有通过学习,以及从婴儿期开始的社会化过程才能获得其独特的文化品质。不过,具备正常的人类基因对于接受人类社会环境的社会化影响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畸型小头白痴的基因会使人完全不可能从事学习。一只类人猿、猴子、鹦鹉或者一条狗尽管能够学会许多不同的东西,然而,却不可能学会一个人类幼儿轻易就能学会的许多行为。文化只有在它的某些基础上已在生物进化中形成时,才是可能的,不过,文化又会反过来影响着生物上的特性,人类在生物发展上的主要趋向曾经给予文化发展以充分的活动余地。
文化进化的自主性并非意味着,在我们的文化与我们的基因中间,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文化的自主性只是表明,基因虽然使文化的发展成为可能,然而却不能决定其内容。同样,人类基因决定了言语能力,但却不能决定人将说些什么,这种自主性的证据来自于激进的文化变革时期。在这里,在没有明显的基因变化情况下,许多人类社会却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于100年以前或更近些时候的我们的祖先,还是粗鲁的未开化人,他们仰仗欧洲森林地带有限的自然贡物竭力维持险境丛生的生活。然而,仅仅用了几代人的时间,工业革命就已经改变了数亿人的居住条件及生活方式。很有可能,在所有人类居民那里,都发生着遗传变异,不过,还没有理由相信,存在于我们的文化状态与两代人。
人们曾一再努力,试图证明存在着导致人类社会盛衰交替的遗传变化。罗马的衰亡曾被归结为传说中晚期罗马人劣生习俗的盛行,而我们自己文明的蜕化则被归为在经济上遭受不幸的那些阶级过高的出生率。对这方面的情况作细节上的讨论在这里显然是不可能的,不过,上述各种尝试迄今为止并未产生使人完全信服的结论并不为过。人类居民的遗传品质状态确实应予以密切关注,尤其是当许多狂人试图通过投放更多原子弹来确保他们自身安全时,更是如此。同时,由于人类居住环境的改善,可以预期,人类命运也会发生巨大的改观。
人在没有相应的遗传变异情况下所具有的文化适应能力,以及改变他的居住条件、生活方式、甚至信念、希望和愿望的能力,是生物发展史上最奇妙的现象。人以外的其他有机体往往选择一种或几种生活方式的同时而发展了专门的机能;在这里,对新环境的适应只有在发生了种的遗传品质进化变异的条件下,都是可能的。然而,人却可以通过改变其文化来适应新的环境,或者干脆通过他的文化手段来改变环境,这是人类生物本性最为基本的特性之一。那种白板说似乎是来自于日常生活的观察,因为,至少与动物相比较而言,人们多多少少更易于根据新的条件和新的使命来调整他们自身。
上述观察无疑是对的,而由之引出的结论却是错误的。关键的事实在于,人类社会和文化环境具有其独特的不规则性,无论是由个人的生活,抑或根据家庭、氏族和种族的命运任何一方面来看,都是如此。生物遗传一般都是依照极为严格的方式进行的,而生物进化又是如此缓慢,以至于难以成为适应不断变化的人类环境的机制。然而,正如以上所述,文化的遗传却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并更易于进行广泛的传播。这本身就充分说明了促进文化遗传改变的基因是由人类进化过程中的自然选择建立起来的。它们产生了具有无限潜力的人类适应机制,后者可以借助人类所具有的生物条件而有效地发展作用。众所周知,有机体在不改变其通常机能运动条件下,针对其外部环境所作出的补偿能力,被称为体内平衡,而人类经由其经验、学习和教育而获得福利的能力,则是一种独特而有效的自动平衡机制。
白板说的原理对于那些相信凡人皆为平等机会所创造的人来说,或许是有所帮助的。不过,平等是一个伦理学上而不是生物学上的概念,这是文化进步的结果,而不是生物进化的结果。平等并非建立于生物同一性基础之上,事实上,除了孪生子之外,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人携带完全一样的基因,这并不意味着,人是“自由的和不平等的”,人的个性发展显然是因为存在着文化环境上的差异。白板说的追随者们以此作为证据,他们断言,人都是相象的。不过,恰恰是相反的结论才是有根据的。人类发展模式的可塑性是造成人们相互之间差异的原因,它是根据人们生活条件的不同进行适时调整的手段。人是形形色色而又彼此平等。
人精于控制其周围的物理环境,由于技术的进步,如今生活于不同地域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只有较少的区别,不过,如果整个人类仍然滞留于原始文化状态,这种区别将会大得无法比拟。相反,文明一次次召唤人们作出新的向往,提供了在诸如职业、角色方面日益增长的广大范围。那么,进化过程究竟是以何种方式为适应这种本质上无限的功能变化作准备的呢?从生物学上讲,只有两种方式是可能的。首先是遗传特化。这一点可以与狗、马、或其他驯养动物的饲养作一类比而得到说明,人们已经驯化出猎狗、看门狗以及为退休老处女所迷恋的各式各样的狗。第二种方式是体内平衡和发展生物适应性。
人根据其社会文化环境所作的调整涉及到这两种方式,然而,这些方式并非像通常所设想的那样可以任意加以选择,相反,它们是互补的。依据经验和训练的修正总是伴随着遗传上的多样化。的确,大体上讲,发展适应性是这两种方式中更为重要的方式,正如我们所指出的那样,由这种适应性带来的细节上的逐渐改进,曾适应了人类进化过程中那些最有意义的特征。社会对于个体所提出的要求是形形色色的,更为重要的是,它要求个体迅速随时代而变化,以便使得遗传本身足以确保种的持久延续性,至少在文明阶段上是如此。不过,遗传多样化倒是促进了人类适应潜能的不断增长。
人种的遗传品质并不能规定所有人本质上的善或无可救药的恶,不能规定人是有德行的还是邪恶的,聪颖的还是呆滞的,愉快的还是乖僻的。宁可说,它们只是提供人们以可能性的范围,但这种潜在可能只有根据环境才能得到实现。然而,并不存在对所有人都完全一样的遗传特性,甚至也不存在对所有“正常”人来说共同的遗传品质。遗传品质是极其多样性的,这种多样性几乎是与活着的、曾经活着的,乃至将要出生的人的生命数量一样多样化地同时并存。每一个人都是一种史无前例的、非再生性基因模式的载体,人类的本性是复杂多样的,这就如同他们的人生观一样。
人们用不同的方式理解世界,主要的差别就表现在,某些人是较为抽象地在思考,因此,他们很自然地首先会想到统一性,想到整体、无限性和其他诸如此类的概念;而另外一些人们的精神则是具体的,他们往往考虑着健康的疾病、利润和亏损,他们创造了圈套和悲剧,除了那些他们业已具备,可以应用于实际问题的知识之外,几乎从不对别的知识发生兴趣,他们总是试图去劳作、付酬、治愈和教授。第一类人可以被称之为梦想家;第二类人通常被认为实际的和有用的。历史表明,这种实际上的事务人往往缺乏远见卓识,同时也说明“懒惰的”梦想家的正确。不过,历史也表明,梦想家们往往出错。
可惜,我们无法获知,在多大程度上“梦想家”与“实践家”之间的上述区别是由其基因上和他们所处环境的不同所产生的,这两者很可能都在某种程度上被卷入过程中。无论如何,一个由梦想家和实践家组成的社会肯定要比一个仅由梦想家或仅由实践家组成的共同体好得多。人类社会,尤其是文明社会,其繁荣都仰赖于多样性,至于这种多样性究竟是由环境还是由基因引起,都没有两样,这是由于人类社会本身就是由许许多多有待运转的不同机构所组成的。的确,人的进化在一方面业已为可教育性和职业上的多样性提供了生物基础;另一方面,也为基因的多样性提供了生物基础。在这里,最有趣的谜语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人们同等权利背后所存在的这一多样性,以便确保人类最大限量的最大幸福。有谁敢斗胆声称,他已经完全解答了这一谜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