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更想说的是,按下原因种种不提——我之爱读爱写,实在的,也是由于爱语文啊!
我是从小学三年级起开始偏科于语文的。在算术和语文之间,我认为,对于普通的小学三年级生,本是不太会有截然相反的态度的。普通的小学三年级生更爱上语文课,也许只不过因为算术课堂上没有集体朗读的机会。而无论男孩儿女孩儿,聚精会神背手端坐一上午或一下午,心理上是很巴望可以大声地集体朗读的机会的。那无疑是对精神疲惫的缓解。倘还有原因,那么大约便是——算术仅以对错为标准,语文的标准还联系着初级美学。每一个汉字的书写过程,其实都是一次结构美学的经验过程。而好的造句则尤其如此了……
记得非常清楚,小学三年级上学期的语文课本中,有一篇《山羊和狼》:山羊妈妈出门打草,临行前叮嘱三只小山羊,千万提防着被大灰狼骗开了门,妈妈敲门时会唱如下一支歌:
小山羊儿乖乖,
把门儿开开,
妈妈回来了,
妈妈来喂奶……
那是我上学后将要学的第一篇有一个完整故事的课文。它是那么地吸引我,以至于我手捧新课本,蹲在教室门外看得入神。语文老师经过,她好奇地问我看的什么书?见是语文课本,眯起眼注视了我几秒,什么也没再说,若有所思地走了……
几天后她讲那一篇课文。“我们先请一名同学将新课文的内容叙述给大家听!”——接着她把我叫了起来。教室里一片肃静。同学们皆困惑,不知所以然。我毫无心理准备,一时懵懂,但很快就镇定了下来。普通的孩子对吸引过自己的事物,无论那是什么,都会显示出令大人们惊讶的记忆力。我几乎将课文一字不差地背了下来……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了。那一堂语文课对我意义重大。以后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不错,更爱上语文课了。我认为,大人们——家长也罢,托儿所的阿姨也罢,小学或中学教师也罢,在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若善于发现其爱好,并以适当的方式提供良好的机会,使之得以较充分的表现,乃是必要的。一幅画,一次手工,一条好的造句,一篇作文,头脑中产生的一种想象,一经受到勉励,很可能促使人与文学,与艺术,与科学系成终生之结。
我对语文的偏好一直保持到初中毕业。当年我的人生理想是考哈尔滨师范学校,将来当一名小学语文老师。我的中学老师们和同学们几乎都知道我当年这一理想。“文革”斩断了我对语文的偏爱。于是习写成了我爱语文的继续。是获全国小说奖的作家以后,我曾不无得意地作如是想——那么现在,就语文而言,我再也不必因自己实际上只读到初中三年级而自叹浅薄了!在我写作的前十余年始终有这一种得意心理。直至近年才意识到我想错了。语文学识的有限,每直接影响我写作的质量。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
我初三的语文课本中没有鲁迅那一首诗。当然也没谁向我讲解过,“华盖运”是厄运而非幸运。二十余年间我一直望文生义地这么以为——“罩在华丽帷盖下的命运”。也曾疑惑,运既达,“未敢翻身已碰头”句,又该作何解呢?却并不要求自己认认真真查资料,或向人请教,讨个明白。不明白也就罢了,还要写入书中,以其昏昏,使人昏昏。此浅薄已有刘迅同志在报上指出,此不唣。
读《雪桥诗话》,有“历下人家十万户,秋来都在雁声中”句,便又想当然地望文生义,自以为是凭高远眺,十万人家历历在目之境。但心中委实地常犯嘀咕,总觉得历历在目是不可以缩写为“历下”二字的。所幸同事中有毕业于北师大者,某日有兴,朗朗而诵,其后将心中困惑托出,虔诚就教。答曰:“历下”乃指山东济南。幸而未引入写作中,令读者大跌眼镜……
儿子高二语文期中考试前,曾问我“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句,出自何代诗人诗中?我肯定地回答:宋代翰林学士宋子京的《鹧鸪天》。儿子半信半疑:爸你可别搞错了误导我呀!我受辱似的说:呔,什么话!就将你爸看得那么学识浅薄?于是卖弄地向儿子讲“蓬山不远”的文人情爱逸事:子京某日经繁台街,忽然迎面来了几辆宫中车子,闻一香车内有女子娇呼“小宋!”——归后心怅怅然,作《鹧鸪天》云:画毂雕鞍狭路逢,一声肠断绣帘中。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儿子始深信不疑。语文卷上果有此题,结果儿子丢了五分。我不禁嘿嘿然双手出汗。若是高考,五分之差,有可能改写了儿子的人生啊!众所周知,那当然是李商隐的诗句。子京《鹧鸪天》,不过引前人诗句耳。某日我在办公室中,有同事笑问近来心情,戏言曰:悲欣交集。两位同事,一毕业于师大;一先毕业于师大,后为电影学院研究生。听后连呼:高深了!高深了!……一时又不禁地疑惑,料想其中必有我不明所以的知识,遂究根问底。他们反问:真不知道?我说:真的啊!别忘了我委实是不能和你们相比的呀,我才只有初三的语文程度啊!于是告我——乃弘一法师圆寂前的一句话。
我至今也不知“华盖运”何以是厄运?
至今也不知“历下”何以是济南?
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虽也遍查书典,却终无所获。某日在北京电视台前遇老歌词作家,忍不住虚心就教,竟将前辈也问住了……
几年前,我还将“莘莘学子”望文生义地读做“辛辛”学子。
有次在大学里座谈,有“辛辛”之学子递上条子来纠正我。条子上还这么写着——正确的发音是“shen”,请当众读三遍。
我当众读了六遍。自觉自愿地多用拼音法读了三遍,从此不复再读错。
在相当长的时期,我仅知“耄耋”二字何意,却怎么也记不住发音。有时就这么想——唉,汉字也太多了,眼熟,不影响用就行了吧!
某次在中国妇女出版社一位编辑的陪同之下出差,机上忍不住请教之。但毕竟记忆力不像小学三年级时了,过耳即忘。空中两小时,所问四五次。发音是记住了,然不明白为什么汉字非用这一词形容八九十岁的老人?是源于汉字的象形呢?还是成词于汉字结构的组意?
三十五六岁后才从诗词中读到“稼穑”一词。
我爱读诗词,除了觉得比自言自语让人看着好些,还有一非常功利之目的——多识生字。没人教我这个只有初三语文程度的作家再学语文了,只有自勉自学了。
一个只有初三语文程度的人,能识多少汉字?不过三千多吧?从前以为,凭了所识三千多汉字,当作家已绰绰有余了吧。不是已当了不少年作家,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了嘛!
如今则再也不敢这么以为了。三千多汉字,比经过扫盲的人识的字多不到哪儿去呀。所读书渐多,生词陌字也便时时入眼,简直就不敢不自知浅薄。
望文生义,最是小学生学语文的毛病。因为小学生尚识字不多,见了一半认得一半不认得的字,每蒙着读,猜着理解。这在小学生不失为可爱,毕竟体现着一种学的主动。大抵地,那些字老师以后还会教到,便几乎肯定有纠正错谬的机会。但到了中学高中,倘还有此毛病,则也许渐成习惯。一旦成为习惯,克服起来就不怎么容易了。并且,会有一种特别不正常的自信,仿佛老师竟那么教过,自己也曾那么学过,遂将错谬在头脑之中误认为正确。倘周围有认真之人,自也有机会被纠正;倘并非如此幸运,那么则也许将错谬当正确,错上几年,十几年,乃至二十几年矣……
“悖论”的“悖”字,我读为“勃”音,大约有三年之久。我中学时当然没学过这个字。而且,我觉得,“悖论”一词,似乎是在“文革”结束以后,20世纪80年代初,才在中国的报刊和中国人的话语中渐被频繁“启用”。也许是因为,中国人终于敢公开地论说悖谬现象了。我是偶尔从北京教育电视台的高中语文辅导节目中知道了“悖”字的正确发音的。
某日我问一位在大学做中文系教授的朋友:我常将“悖论”说成“勃论”,他是否听到过?他回答:在几次座谈会上听到我发言时那么说。又问:何以不纠正?回答:认为你在冷幽默,故意那么说的。再问:别人也像你这么认为的?回答:想必是的吧?要不怎么别人也没纠正过你呢?你一向板着脸发言,谁知你是真错还是假错?……我也不仅在语文基础知识方面浅薄到这种地方,在历史常识方面同样地浅薄。记不得在我自己的哪一篇文章中了,我谈到哥白尼坚持“日心说”被宗教势力处以火刑……有读者来信纠正我——被处以火刑的非哥白尼,而是布鲁诺……我不信自己在这一点上居然会错,偷偷翻儿子的历史课本。我对中国历史上王朝更替,皇室权谋,今天你篡位,明天我登基的事件,一点儿也不能产生中国许多男人产生的那种大兴趣。一个时期电视里的清代影视多得使我厌烦,屏幕上一出现黄袍马褂我就脑仁儿疼。但是为了搞清那些令我腻歪的皇老子皇儿皇孙们的关系,我每不惜时间陪母亲看几集,并向母亲请教。老人家倒是能如数家珍一一道来。中国的王朝历史真真可恨至极,它使那么多那么多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包括我母亲这样的“职业家庭妇女”,直接地将“历史”二字就简单地理解为皇族家史了……
一个实际上只有初中三年级文化程度的男人成了作家,就一个男人的人生而言,算是幸事;就作家的职业素质而言,则是不幸吧?起码,是遗憾吧?……写作的过程迫使我不能离开书,要求我不断地读、读、读……读的过程使我得以延续初中三年级以后的语文学习……我是一个大龄语文自修生。
8 写作使人再次成长
人皆一命,这是常识,不管多么喜欢写作的人,不管这样的人成为作家以后文学成就有多大,其肉体生命也还是只有一条。就此点而言,他或她不能例外于自然规律。
我的写作体会使我觉得,写作这件事,仿佛会使人经历再成长一次的过程。
婴儿期、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这是人人都要经历的成长过程。婴儿期的人是无为而被动的;童年和少年时期我们的人生开始为自己的生活感受涂上底色,但大抵,也仅仅是感受而已。到了青年时期,人开始有感慨有感悟了,于是生出思想。到了中年,人经历了世事的磨砺之后,思想往往发生嬗变。许多中年人都想再成长一次,但这又怎么可能?步入老年,不管曾多么乐观的人,往往也有难言的忧伤经常萦绕心头了,所谓“不羡神仙羡少年”的一种怅然。
然而喜欢写作的人不同。他或她通过写作这一件事,精神上、心理上足可以再成长一次。除了肉体生命,还有确确实实的一条精神生命伴随着自己。他可以通过写作一次又一次地重新“成长”一遍。即使他已经是一位老人了,他也可以想象自己才刚出生,还是婴儿,并且将此种想象完成为作品,奉献给世人,使更多的人感受“重新成长”的愉悦。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尔基通过他的《母亲》《童年》《我的大学》“重新成长”;鲁迅通过《社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重新成长”……
写自己,这是写作者精神生命的童年。
写他者,这是写作者精神生命的青年。
写社会,这是写作者精神生命的中年。
写人类命运之远忧近虑,这是写作者精神生命的老年。
大抵如此。
写作者的精神生命越到老年反而越襟怀宽大。
不喜欢写作的人,或以为苦。何必的呢?打理好肉体生命之诸事,已然不易,干吗还非有一条什么“精神生命”与自己纠缠不清?
但喜欢写作的人明白——他或她的人生幸而也有“精神生命”的伴随,于是可以抵抗人人有时都难免会心生的虚无情绪,并奉献给他人一些自己的看法。
而这于己于人都往往是有益的。
9 我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