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摩的司机远去的身影,心里将其骂了九十九遍,去你妈的,闯红灯,撞不死你!
检查了一下脚踏车,后刹车断了,又要花钱,这是最要命的时候,好在人没事,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为了安全起见,只好慢慢骑回去,下了立交桥,时间已经很晚,肚子也饿了,但还是要先去修车,自从有了这辆脚踏车,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来大桥底下的修车行修车,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来补轮胎的,原想换一对新的,又不舍得一下子花上几十块钱,就这么凑合着用旧轮胎,经常出故障也就不稀奇了。
修车行的老板是个年轻人,比我大不了几岁,有妻有女,在大桥底下租了一个小房子,条件还不如我租的那个房子,一家三口挤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房子里,一张床,一张电脑桌,还有厨房用具,做饭、睡觉都在这里解决。
修车行老板在小房子对面搭了一个棚,专心修车,为人热情,价格公道,这一道像这样的修车行有两三家,生意最好的就是这一家。
第一次来这里是小汪带我过来的,后来就跟老板熟悉了,每次看到我过来,习惯性问我是哪个轮胎要补,这次倒真的是错了,“老板,刹车断了,换一根刹车。”
老板看了看刹断的刹车和刹车皮的磨损程度,说道:“你用多大的力道才能将这刹车给刹断?”我将刚刚的情形一一说出,他无奈说道:“这里的摩的司机可不管你是红灯还是绿灯,一向都是横行无阻的。”这一点我并非是现在才体会到,之前坐过摩的,跟坐上火箭似的,两只手死死抱住司机的腰,车子开的最快的时候,能感觉到身体在空中飘荡,差点没把我给吓死。
那次之后,真是恨死摩的了,心想着要是有朝一日我能管理这个城市,一定先把摩的给彻底取缔了。
我当然是不可能管理这座城市的,这仅仅是因为痛恨摩的而产生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情绪。
无奈,我是懦弱的。
几分钟的功夫,刹车换好了,连同磨损的差不多的刹车皮也换了下来,算账的时候,只收了我两块钱,我知道,他并没有收我劳务费。
我连声道谢,这寒冬之中还是有温暖的,我的心,已经暖了。
这时候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一盘看似不少的青椒土豆丝实际上并不多,差不多一碗饭吃完的时候,只剩下十几根土豆丝,习惯性又要了大半碗饭,像这种小碗,装满也不过是二两不到的饭,根本是吃不饱的,吃第二碗饭的时候,会将剩下的一点点菜全都倒在饭上,多少还有点汁的,要不然吃到最后两口的时候,就只能扒白米饭了。
回到宿舍,烧上一壶热水,泡个脚,看完白天在公司下载下来的电影,已快九点,有些疲惫,但躺下后却依旧是很难入睡,脑子里总是想很多不切实际的东西,包括女人,这大致上可以归纳为单身失意男综合症,据说治疗这种综合症需要几副良药,事业和女人。这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想累的时候,自然就能睡着了,每晚想着那么没有意义的东西,连自己都嫌弃自己,但如何改变过来呢?我试图什么都不想,但越是刻意这么做,脑海里跳出来的东西越多,塞满整个大脑的时候,脑袋就开始疼了。
又是一个寒冬的清晨,习惯了早早起床的,虽然想在被窝里多待一会儿,但理智告诉我不能,我必须早早起床,早早去上班。真的早早到了公司,却又因为没有钥匙而只能在外面等,公司搬过来之后,我并没有钥匙,既然没有钥匙,我又为何非要那么早来公司?我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离乔迁酒会真的是越来越近,我有些期待这次酒会,不为别的,只为能吃上一顿好的,看邀请函上所写,酒会是在一个咖啡馆举办,场景应该和电视剧那种西式酒会差不多,洋酒、牛排、甜点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真是西式的,那么酒会那天我该穿什么衣服呢?从礼节上来讲,我该穿西装打领带的,但无论是西装还是领带,我一样都没有。
愁,注定那一天要丢公司的脸面了。我已经记不得丢过几次脸了。
酒会是在2008年1月23日晚上六点开始,下午三点后我们便忙着为酒会做准备,酒和饮料需要我们搬到咖啡馆二楼,公司将咖啡馆二楼都包了下来,那么多嘉宾,难怪公司买了很多酒和饮料,虽然咖啡馆离公司并不远,但跑上跑下的并不轻松,我和小王担负起这个重任,一躺跑下来,胳膊已经酸的不行了,我这公子的身子打杂的命,到底是吃不消,但不服输,又一个来回下来,真不行了,在公司里坐了好一会儿才开始继续工作。
忙完这工作,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那天我身上穿着那件旧的不能再旧灯芯呢棉袄,看着这身旧衣服,真有点害怕晚上的酒会,但我没法逃避,下午一点左右的时候王总就交给我一项任务,摄影,他将数码相机、两块电板和充电器交给我,让我一定做好摄影工作,之前从没摸过数码相机,捧在手里也不知道怎么操作,生怕把相机弄坏了,想问王总的,又觉得没面子,和方芳一起摸索着怎么操作,操作其实很简单,只是因为不是自己的东西,加了几分担心和害怕在里面,这和家里的傻瓜机有相似之处,很容易就上手的,还拍了几张照片,但效果并不是很好,想多练习一下,一看电量显示不是很足,于是关了相机,开始给电板充电。
傍晚五点,天已暗,肚子也已经有些饿了,但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很多,我虽然背负摄影之重责,却还要和小王担负起酒会前的许多工作,比如嘉宾到咖啡馆二楼之后,我要带着嘉宾先到方芳那边签到,再安排座位,同时,还要记得拍些照片以作留念,每拍完一组照片,我都要注意及时关机,要不然电量撑不了多久。
忙的不可开交时,发现有乐队进场,想不到王总会请上一支乐队来助兴,这下子可把我给吸引过去了,我以拍照为名,可以多接触乐队,甚至在嘉宾来的差不多的时候接近乐队吉他手,聊上几句之后,便开口借我玩上一把,吉他手也大方,将几千块钱的吉他交给我,并不担心我会将它搞坏,我背上吉他,练了练手,好多年没碰过电吉他了,很生疏,弹奏一段SOLO都不连贯,真想拥有一把,这样可以天天练习,可惜,太遥远了。
很快就将吉他还给吉他手,还给他之前,让他帮我拍了几张照片,想等酒会结束将照片拷贝到电脑里,作为纪念。印象里,还没有弹奏电吉他时的照片,大学时期外出演出的录像也没有刻成光盘交到我手上,至今还是一个遗憾。
酒会开始,我们几个员工并不能开始就餐,我需要四处拍照,看到嘉宾们吃喝的正欢,肚子饿的更厉害了,今天的酒会属于西式自助餐,看嘉宾们的表现,这里的食物味道应该是不错的,好想也拿个盘子装点自己想吃的东西,可还没轮到我们就餐时间,只好再忍忍。
乐队成员用过一些食物和饮料后,开始助兴表演,我需要打起百分百的精神给他们拍照,但在音乐面前,我很容易被它吸引过去,时不时走神,本来应该多拍照的,最后专心听音乐了。
当消化掉大量精神粮食的时候,我的胃提出了强烈的抗议,趁大家吃的欢,我拿起一个盘子,寻找着自己喜欢的食物,很遗憾的是,找了半天,才在一个差不多要被盛光的不锈钢盘子里发现了一两口炒饭,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装进我的盘子,再找到一些水果,顾不上吃相难看,先将食物塞进嘴里再说。
食物填不饱,只有用饮料充数,一大杯橙汁喝进肚子里,说不出的爽快,想再倒上一杯,又害怕被人说贪心,还是继续****的本职工作比较好。
服务员又添置了一次食物,可惜我上去的时候又只剩的差不多了,罢了,能吃上几口炒饭就不错了,那些丰富的菜式基本上刚上来就光了,我虽然挑食,但不至于这其中没有自己喜欢的食物,但这场酒会,我毕竟只是一个打杂的,吃喝那是嘉宾们的事。
酒会结束时已经临近九点,相机早早就没了电,挂在胸前不过是个高级摆设,将嘉宾送到楼梯口是结束前的主要工作之一,送走最后一个嘉宾,现场除了在收拾桌子的服务员,就是我们公司的几个人了,没有动过的酒和饮料都要装进箱子里带回去,我连同相机一起拿回公司后,选择了回家,王总和小王则是选择了出去轻松一下,离开咖啡馆前王总邀请我一起去的,我对这个实在是没什么兴趣,又不能明说,免得被人笑话不是个男人,谎称家里有事所以不能一起去了。
夜风里,一个人迎风疯狂踩着踏脚,却始终无法击败这夜风。逆着风,又冷又累,骑了许久才到的宿舍,烧水、泡脚,但没有彻底放松下来,打开手机,已是十点,这么晚了,如果我没回来,这个时间会做些什么呢?是经不住诱惑屈服在小姐的石榴裙下还是死守贞操?
终究是没有答案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明天一定会有人说你不来就太亏了。事实上,我去了才算是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