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中“忧于未形,恐于未炽”两句,范公在十年后(1046),在他最后被贬谪之后一年,作《岳阳楼记》,充分发挥成他最有名的一段文字:
嗟夫,予尝古仁人之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当前此三年(1043)他同韩琦、富弼同在政府的时期,宋仁宗有手诏,要他们“尽心为国家诸事建明,不得顾忌”。范仲淹有《答手诏条陈十事》,引论里说:
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
这是他在那所谓“庆历盛世”的警告。那十事之中,有“精贡举”一事,他说:
……国家乃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趋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况天下危困,乏人如此,将何以救?在乎教以经济之才,庶可以救其不逮。或谓救弊之术无乃后时?臣谓四海尚完,朝谋而夕行,庶乎可济。安得晏然不救,坐俟其乱哉?……
这是在中原沦陷之前八十三年提出的警告。这就是范仲淹所说的“忧于未形,恐于未炽”;这就是他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
从中国向来知识分子的最开明的传统看,言论的自由、谏诤的自由,是一种“自天”的责任,所以说,“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从国家与政府的立场看,言论的自由可以鼓励人人肯说“忧于未形,恐于未炽”的正论危言,来替代小人们天天歌功颂德、鼓吹升平的滥调。
纽约读书笔记(原载于1955年4月台北《自由中国》第12卷第7期。)
新闻记者的修养
做一个新闻记者,不但要有广泛的无所不知的知识,同时在学术上、道德上也应该有相当的修养。特别是未来的新闻记者,要多看侦探小说。
我们中国文学的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翻译得最好的侦探小说。现在有许多报纸都刊武侠小说,许多人也看武侠小说,其实武侠小说实在是最下流的。侦探小说是提倡科学精神的,没有一篇侦探小说,不是用一种科学的方法去求证一件事实的真相的。希望同学们能多看“福尔摩斯”一类的良好的侦探小说,不但可以学好文学与英法等外国文字,同时也是学习使用科学方法的最好训练。
明朝有一位大哲学家吕坤,是十七世纪一位很有地位的思想家。他曾经这样说过:“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他的这句话在今天仍有许多人提到它。当一个新闻记者,不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这一种替人“辩冤白谤”的责任。这是一件很大的事,也是一种很重要的修养,尤其是在今天我国警察、司法、军法各方面尚在比较幼稚的时候,责无旁贷的,我们当一位新闻记者的,都应该有此义务。
我今天要讲两个故事,来说明“为人辩冤白谤”的意义。这两个故事是两个有名的案件。第一个案件是最近出版的美联社及芝加哥《太阳报》记者勃雷纳(Brennan)所写的《被偷去的年龄》(The Stolen Years)一书中所说的案件,第二个案件是轰动世界的,连大会都把他的案子向大家申诉。我做这件事,得到的我个人自觉的满意是你们想象不到的。”
第二个案件,是法国与德国的世仇。一八七一年法国与普鲁士战争失败,割地赔款求和之后,双方间谍与反间谍工作,活跃得非常厉害。一八九四年法国有一个生活放荡沉湎酒色的军人,名字叫做爱司特哈士(Esterhazy)。他与德国大使馆陆军武官勾结,把自己国家的机密文件偷偷地卖给德国,但不巧他的那张出卖的各种文件的清单又被法国在德国大使馆做反间谍的人员拿到。经过一番研究与秘密调查之后,终于疑心到一个完全没有关系的无辜的犹太人身上。这个犹太人名字叫做兑夫司(Dreyfus),他是炮兵上尉,在陆军部工作。由于他的笔迹与那张清单上有点像,并经笔迹专家判断,虽然有的说是他的,有的说不是他的,他终于被认定算做他的。于是他在一八九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被捕了,在军事法庭审问的时候,虽然他始终坚持是无辜的,而军部的证据又是那么的薄弱,仅仅那一件无名的单子和笔迹专家的证明;可是陆军情报局要成立他的罪名,捏造了许多秘密证件,军事法庭终于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宣判了他犯了卖国的叛逆大罪,送他到一个警备区域去终身监禁。一八九五年三月又被送往南美北岸法属魔鬼岛去监禁。
对于兑夫司的判罪,他的家人与朋友都相信他是无罪的,但是他们没有证据,无法请求复审。但不久有一位情报局的官员卞开纳上校(Col.Pieqner)在一八九六年却发现了一个德国大使馆的武官写信给法国陆军少校爱司特哈士的信稿,这写稿虽是撕碎了,但显然他证明了法国陆军部里有人被德国雇用,于是他便开始侦查,很快的就查知爱司特哈士的一切,并经核对笔迹的结果,证明了军事法庭原有的“单子”的笔迹正是他的。卞开纳把这事报告参谋部总长与次长,但那些大官不愿意重开审判,因此就禁止他继续进行调查,同时还把他调往非洲。卞开纳在去非洲之前把这事告诉了他的一位朋友,他是一位律师。这位朋友又把这事告诉了当年法国上议院的副议长,他们都相信兑夫司是无罪的。
一八九七年兑夫司的哥哥也发现那单子上的笔迹是爱司特哈士的,他就向陆军部正式控告,但参谋部不愿意认此大错。军事法庭开审结果,爱司特哈士无罪。卞开纳被捕下狱。法国的舆论界成为两派:一派说袒护兑夫司这个卖国贼的就是卖国贼;另一派是知识分子,他们在报纸上为兑夫司打抱不平,最著名的是《晨光报》上的克里蒙梭和《世界报》上的雷因拉克等。当年法国的大文豪左拉也写了一篇《我控诉》的文章,指责埋没事实,埋没真理,让有罪的人逍遥法外,使无辜的人冤沉海底。但是陆军部生气了,告了左拉一状,他被判罪了。
虽然这样,但是反对翻案的人还在继续伪造证据。陆军情报局的副局长亨利上校在一八九六年伪造了两封信,说是意大利驻法大使馆陆军武官写给德国驻法大使馆武官的,信里特别提到兑夫司的名字。这两封信后来在国会里宣读了,兑夫司的罪是铁定了。但是被卞开纳发表了一封给法国总理的公开信,指出了这封信是伪造的、拼凑的,结果亨利上校被捕下狱,畏罪在狱中自杀。这时候政府准了兑夫司太太的呈诉状,把全案卷送最高上诉院。
经过了几个月的密查,上诉院才宣告取消了原来的判决,才决定令军事法庭重新审判,一八九九年军事法庭以五票对二票表决兑夫司有犯罪嫌疑,判徒刑十年。
由于这件案子已是世界注目的案子,法庭判决震惊了整个世界,于是在九月十九日,法国新总理Louber下令特赦,释放兑夫司。又过了几年,到一九〇三年,另外发现了一些新的事实,引起了新的审判的要求。一九〇六年七月十二日,法国最高上诉院宣判,才完全推翻一八九四年的判决。政府下令恢复兑夫司的军人身份,任命他为炮兵队的少校。这案子从一八九四年到一九〇六年经过了十二年,才真相大白。
由于以上两个案子,我们可以充分地看出,社会上一个人的生命与名誉,不仅是在于法官与法庭,同时有一部分是在于我们这些拿笔杆的人的手里。因此做一个新闻记者,必须要有为人“辩冤白谤”的精神。希望青年的朋友们学看侦探小说,并从现在起努力去培养为人“辩冤白谤”的修养,以达成一个新闻记者的任务。
(1959年12月8日在世界新闻学校的演说,载同年12月9日台北《中央日报》。)
报业的真精神
我自从在国内做学生,留学国外,以迄现在三四十年来,几乎年年与报界发生关系,至少和杂志社未曾断过关系。
这几年来,我是《自由中国》杂志社名义上的发行人。所以我与各位仍是同业。我做学生时便开始办报,十六七岁主办《竞业旬刊》(罗家伦先生最近在中国国民党党史编纂委员会发现保存有该刊),一个人包办整个篇幅,用了很多的假名。外国留学时,也常常翻译小说、写写散文一类的文章向报刊杂志投稿,赡家养母。后来与《新青年》杂志发生了重要关系,许多文章都在《新青年》发表,其中几篇是谈文学改革良问题的,说到将来中国文学应该用什么文字做工具。那时我不过二十多岁,文学改革良的文章,是在大学宿舍里与一班朋友们讨论的结果,想不到竟引起国内老一辈的中年朋友们的赞同和支持。在我没有回国时(民国五六年),国内文学革命的旗帜已经打了起来,白话文运动弥漫全国,报纸杂志都热烈讨论,以后我也常常参加。
继《新青年》之后,我加入了陈独秀、李大钊所办的《每周评论》。那时我有一个主张,认为我们要替将来中国奠定非政治的文化基础,自己应有一种禁约,不谈政治、不参加政治、不与现实政治发生关系,专从文学和思想两方着手,做一个纯粹的思想文化运动。所以我从那个时候起二十年不谈政治、不干政治,这是我自己的禁约。可是一班朋友说:“适之不谈政治,我们要谈政治。”所以民国七年先慈去世,我奔丧回安徽。他们以《新青年》不谈政治,另办一个周刊——《每周评论》过过瘾,等我回北平已经出刊几期了。民国八年陈独秀被捕,《每周评论》无人主持,便由我接办,直到北平警察厅查封为止。
后来又办《努力周报》,办了一年半,出刊七十五期。《努力周报》是谈政治的报。以前我们是不谈政治的,结果政治逼人来谈。后来只是不干政治。正如穆罕默德不朝山、山朝穆罕默德一样,把二十年不谈政治的禁约放弃了。不过二十年不干政治的禁约,至少我个人做到了。抗战时期政府征调国民服务,先要我到美国去做非正式的国民外交,继派我为驻美大使,做了四年的外交官。这是我立禁约的第二十一年,可算已超出于二十年不干政治的期限,坚守住了二十年不干政治的禁约。
我与日报的关系是常替天津《大公报》写文章。《大公报》的“星期论文”就是我替张季鸾先生、胡政之先生计划的,请《大公报》以外的作家每星期写一篇文章,日程也多由我代为排定。这样,报馆的主笔先生每周至少有一天休息。这种方式旋为国内各报所采用。
我认为办报只要采取锲而不舍的精神,用公平态度去批评社会、教育、文化、政治,有毅力地继续不断的努力做去,终是有效的。佛教《法华经》有一句话:“功不唐捐”(“唐”,古白话“空”字),意思是说,努力是不会白费的。譬如提倡中国文学白话运动,原是偶然的,我在文艺协会座谈会说过。一九一五年,康奈尔大学中国留学生的男同学欢迎一位中国女同学,餐后泛舟游凯约嘉湖。忽然天气骤变,乌云四布,大家急于回来,但船将靠岸,暴风雨已经发作,大家匆忙上岸。小船竟翻了,幸而没有发生事情,不过大家的衣服都弄湿了。男同学中的任叔永先生事后寄了一首旧诗给我(我那时在哥伦比亚大学),题名《凯约嘉湖覆舟》。游湖、遇雨、覆舟、写诗,这些都是偶然发生的;我看了那首旧诗,也偶然地产生了一种感想,觉得诗的意思很好,但用字不划一,有今字,有《诗经》里的古字。
《诗经》里的古字,是二千年前死了的字,已不适用于今天了。我随即复了一封批评的信。这封信又偶然给哈佛大学守旧的梅光迪先生看见了,很生气地骂我的批评是邪说。我为替自己的主张辩护,便到处搜集材料证据,来证明中国文学应该用活的语言文字,应该用白话,不论是写文章和作诗;便在《新青年》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提出八条意见。陈独秀先生是主张革命的,继我而发表了《文学革命论》(“文学革命”的名词便是由此而来)。这样一来,文学革命的旗帜已经展出来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只好硬着头支撑起来。当时我们认为我们的思想主张必为将来中国的教育工具和一切的文学工具。
白话可以写诗,可以写散文、小说、韵文,不仅可以写通俗的诗词韵文,并且可以写高深的诗词韵文。小说用白话写,在数百年前已经有伟大的小说如《七侠五义》《西游记》《封神榜》等可做证据;诗词方面,历史上大诗人所作的诗,凡是易于记诵的,都是白话文。关于这一点,许多人还是不肯信服,认为古人的诗有白话是偶然的。我为此于民国五年七月十六日写信告诉朋友们说,从即日起我不作诗了,要作诗就是白话诗。民国六年元旦,我把这个主张同时发表在国内的《新青年》和美国留学生办的《季刊》上。
我们当时曾细细想过:文学革命运动是对的,但一定会有人反对,一定会遇到阻碍,我们准备奋斗二十五年至三十年,相信一定可以成功。因为所有现代国家都经过了文学革命的阶段,如五百年前的西欧是用拉丁文,东欧是用希腊文,先由意大利发动文学革命,提倡用白话,以后法、德、英国,整个欧洲,一个个的都用新的活的语文,所以我们认定我们的主张必会成功。结果出人意料之外,原拟奋斗二十五年至三十年的,只做了四年工夫(民国六年到九年)时机便成熟了。